第一章_税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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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三)征税对象。它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税基是 对征税对象量的规定,包括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对应的征税方法 是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四)税目。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是对 征税对象质的界定。 (五)税率 1.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即 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 使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 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 都按提高后级距的相应税率征税。
第一章 税法总论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在我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 律和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范围普遍 适用。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2.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提议、审议、通过和公布阶段。 二、税法的实施 包括税收执法和守法。执法原则:一是层次高的优于层次低的法 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 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 范围、税目、税率等。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 产行为税法、资源税法、特定目的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 税法和外国税法。 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 度。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 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第一章 税收制度概述

第一章  税收制度概述
1.直接税——由纳税人直接负担,不易转嫁的税种,如所得税、财产
税等。
2.间接税——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主要是对商品 征收的各种税,如消费税、增值税等。
第三节 税收制度结构及税收分类
(五)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划分
1.价内税:税金购成商品或劳务组成部分的税种。
2.价外税:税金不购成商品或劳务组成部分的税种。
和财政目标,由若干不同性质和作用的税种组成的主次分明、层
次得当、长短互补、具有一定功能的税收体系。
(一)税制结构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税类之间的地位、配置及其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
构成体系及布局。 第二层次:税类中各税种之间的地位、配置及其相互制约、相
互协调的构成体系及布局。
第三层次:税种本身各个要素之间的配置及其相互联系、协调 的构成体系及布局。
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 计税依据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
第二节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二、纳税人
(一)纳税人的概念
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或“纳税主体”,是指税收制度 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与纳税人有关的概念
1.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 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负税人 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的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一)税基式减免
1.起征点: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 2.免征额: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A、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征税;而当纳税人的收 入恰好与免征额相同时,则不征税。 B、当纳税人的收入超过起征点时按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的 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则只对超过的部分征税。两者相比,享受免征额 的纳税人比享受起征点的纳税人税负轻。 C、起征点照顾的是一部分低收入纳税人;而免征额则可以照顾适应 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

《中国税收》税收基础知识

《中国税收》税收基础知识

第一章 税收基础知识
• 第一节 税收概述

• 一、税收的一般概念

税收,就是国家或政府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凭借政治
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
配,强制和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主要形式。
体现在: (一)国家是行使征税权的主体 (二)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公共品 (三)国家征税所凭借的是政治权力 (四)税收是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
•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制体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 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税种。
• 四、现行财产税制体系
•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 按其数量或价值征收的一系列税种的总称。
• 财产税可对有形财产、无形财产、不动产征收。
• 财产税分类
• (1)按照征税范围的宽窄划分,财产税可分为一般财产税 和个别财产税。
国家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可以是自然人, 也可以是法人。
与纳税人相关的:
扣缴义务人
委托代征人
税务代理人
• 二、征税对象
•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或征税客体,是指对什么东西征 税,即国家征税的标的物。
与征税对象相关:
征税范围
计税单位
税目
计税依据
• 三、税率 • 税率是指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
• 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部门不再行使税收 的征管权。
• 但只有极少数省份财政部门还保留征税权,主要负责征收管 理: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两个税种的滞补罚收入。
• 四、海关系统的征收管理范围
• 海关系统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管理: • 进、出口关税;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
进口税;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船 舶吨税;上述税种的滞补罚收入。

国家税收第一章

国家税收第一章

税法主讲:王秋梅第一章税法基础知识第一节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根据其社会职能,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从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如何理解税收:(一)税收分配的目的首先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国家的职能有1政治职能(对内镇压各种反抗,对外防止侵略)需要大量的财力2经济职能。

(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更需要资金以上两种职能需要大量的财力,只有国家能够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二)税收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凭借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利1、税收体现分配关系分配就是解决社会产品归谁占有,归谁支配,以及占有多少,支配多少。

征纳过程反映对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

2、税收是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利实现的特殊分配分配的权利有两种1财产权力(正常的分配)2政治权利(特殊的分配)税收的本质是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利实现的特殊分配关系(三)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的形式财政收入的形式很多:发行货币、公债、收费、罚没收入、税收。

只有税收占90%以上(四)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国家宏观调节经济靠税收,使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税收的性质与国家的性质一致,社会主义国家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税收作为一种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无疑是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

但是税收又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来实现的,这种制约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制度,则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税收分配关系中反映出来的这种辨证统一关系,正式税收这种特殊分配形式的体现。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一)税收的强制性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代表身份,凭借社会公共权利,通过法律或政令形式确定征税人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一,税收的强制性体现在分配关系实现的前提上。

第二,税收的强制性体现在国家法律和税收征收机关的依法强制征收上第三,税收的强制性体现在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无选择上(二)税收的无偿性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纳税人缴纳的实物或货币随之转化为国家所有,不需要付给纳税人任何代价或报酬,也不在直接返还纳税人。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

第一章税法概述第一节税收概述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据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向纳税人无偿征收货币或实物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

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第二节税法一、税法的分类1、按基本内容和效力分: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我国目前没有税收基本法2、按职能作用分: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3、按征税对象分: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资源税法二、税法的制定(税法的渊源)1、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2、人大或人大常委授权国务院制定暂行规定或条例3、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4、地方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地方性法规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税收规章6、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三、税法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人(二)征税对象(三)税目(四)税率1、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关税、契税等。

2、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加成所得等。

3、定额税率: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4、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五)纳税环节(六)纳税期限(七)纳税地点(八)加成征税、减免税(九)罚则(违法处理)第三节税收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一、主体1、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2、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个人、在华没有机构场所但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二、客体,即征税对象,是区别税与税的标志.三、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

税务机关的权利:征税、检查、处罚.税务机关的义务:宣传咨询、及时缴纳国库、受理纳税人申诉纳税人的权利: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纳税人的义务: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法。

注意:①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②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执,必须先交税。

第四节本章近年注会考试试题(选)(近年来本章分值:1-2分)一、单选1、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

税收基础理论

税收基础理论

第一章税收概述本章要点:税收的涵义、特征、分类、本质一、税收的产生和发展(一)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1.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是税收产生的两个必备条件。

2.国家的产生和公共责任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两个关键前提。

(二)税收的发展二、税收的含义(一)含义:税收是①以国家为主体,②为了实现国家职能,③凭借政治权利,④按照法律规定,⑤强制的、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所进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活动。

(二)体现的特点①②——社会公共需求③④⑤——税收的来源三、税收的形式特征(一)强制性(强制义务性)(二)固定性(法定规范性)(三)无偿性(税收的非直接偿还性)四、税收分类(一)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直接税、间接税(二)、以税收的管辖权为标准分: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三)、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从量税、从价税(四)、以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划分:价内税、价外税(五)、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五、税收的本质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

第二章税收负担和税负的转嫁本章要点:税负及其转嫁的方式和条件一、税收负担的含义和分类1.含义:是指一定时期内,经济实力和经济实体所承受的税收额度。

(由于国家征税而给纳税人带来的利益损失或者是经济利益的转移)2.分类:宏观税负名义税负表象负担微观税负实质税负实际负担二、税负的转嫁和归宿1.含义:(1)税收转嫁实质就是税负转移,即在市场经济前提下,法定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或活动将其承担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2)税收负担经过若干次的转嫁后必定要找到一个不能再转移的最终税收负担者——税收归宿。

2.税负转嫁的方式(1)前转(2)后转(3)税收资本化(4)混转(5)消转3.税负转嫁的条件(1)商品价格能否变动是税收转嫁变动的条件;(2)商品供求弹性是税负转嫁程度的约束条件;(3)商品性质是税收转嫁存在的基础;(4)税负转嫁同成本变动有关;(5)受课税范围和课税对象的影响。

第一章 税收简介

第一章 税收简介
第一章 税收
本章内容概述
1、税收的概念 2、课税依据 3、税收原则 4、税制结构 5、主要税种介绍 6、税收效应分析
一、关于税收概念的表述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 其公共需要,凭借 政治权力,按照法 律规定的标准和程 序,参与社会产品 或国民收入分配, 强制地、无偿地取 得财政收入的一种 形式。
是指要选择有利于 保护税本的税源, 以发展国民经济。
从发展经济的角度考虑,以国民 所得为税源最好。
避免以资本和财 产做为税源,这 样可能伤害税本 。
(2)慎选税种为原则
税种的选择要考虑税 收负担的转嫁问题。 因为它关系到国民收 入的分配和税收负担 的公平。
主张:研究税收的转 嫁规律,尽量选择难 以转嫁或转嫁方向明
3、影响税负转嫁与归属的因素
(一)商品供求弹性的大小 (二)课税类别 (三)课税范围
1、商品的价格需求弹性与转嫁
弹性大的商品,市场 消费需求对价格变动 极为敏感,此类商品 难以转嫁。
如市场竞争激烈的商 品、商品属性同质化 严重的商品、初级产 品等弹性较大。
价格的需求弹性小的商品,容易 转嫁
3、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 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 定的标准征收的,即 纳税人、课税对象、 税目、税率、计价办 法和期限等,都是税 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 ,有一个比较稳定的 试用期间,是一种固 定的连续收入。
税收的固定性的体现
对于税收预先规定的 标准,征税和纳税双 方都必须共同遵守, 非经国家法令修订或 调整,征纳双方都不 得违背或改变这个固 定的比例或数额以及 其他制度规定。
消转—纳税人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或改进 生产技术等到措施降低生产费用,补偿 纳税损失,从而使纳税额在生产发展和 收入增长中自行消失,不归任何人承担 。

《纳税实务》全册电子教案完整版课程教学设计

《纳税实务》全册电子教案完整版课程教学设计

《纳税实务》第一章:税收概述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2. 让学生掌握税收的基本分类和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3. 让学生了解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教学内容:1. 税收的定义与特征2. 税收的功能3. 税收的基本分类4. 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5. 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2. 教学难点:税收的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2. 案例分析法:分析税收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五、教学过程:1. 导入:简要介绍税收的概念,引发学生对税收的思考。

2. 讲解:详细讲解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以及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

3. 案例分析:分析税收分类和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

4. 互动环节: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5. 总结:概括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布置课后作业。

《纳税实务》第二章:增值税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和作用。

2. 让学生掌握增值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3. 让学生了解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二、教学内容:1. 增值税的定义与特征2. 增值税的税率3.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4. 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以及优惠政策。

2. 教学难点: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优惠政策。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五、教学过程:1. 导入:简要介绍增值税的概念,引发学生对增值税的思考。

2. 讲解:详细讲解增值税的定义、特征、税率、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

3. 案例分析:分析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4. 互动环节:学生提问,教师解答。

5. 总结:概括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布置课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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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
附:我国古代的一些税收思想:

4.均田制:古代北魏至唐中叶封建政府推行
的土地分配制度。接受土地和负担税收的数量不 仅考虑不仅考虑劳动生产力的高低,还考虑牛耕 的多少,使用奴婢的多少等因素。将税收与劳动 生产条件紧密结合在一起。
• 5.西晋傅玄,(公元217—278年),北地泥 阳(即今甘肃宁县)人,提出的的税收原则:“至 平”、“积俭而趣公”、“有常”,比亚当.斯密早 1500多年。
第一章_税收概述
课程性质及其在专业中的地位
•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又是 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还是企业 会计核算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税收与 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随着我国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也日 趋完善,作为其组成部分的税法体制,也 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普及税收理论,培养 公民良好的纳税意识,对于税收工作的开 展,对于我国经济的繁荣富强,有着十分 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税收课程不仅是 财税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会计专业的 学生,乃至整个经济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
一、税收的含义
• 税收是古老的经济范畴,是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 阶段的产物,随着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 “禹定九州、任土作贡”,早在3000多年前的夏禹,就出 现税收的雏形“贡”。到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实施“初税亩”, 第一次使用了税字,也是在法律上首次承认土地私有制, 成为我国税收产生的标志。
• 纵观中国历史,税收政策都是古代历朝历代重要的经济 政策,如秦国的“商鞅变法”、曹操的“租调制”、北魏孝文帝 的“均田制”、隋唐时期的“租庸调制”、唐朝的“两税法”、北 宋王安石的“方田均税法”、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清朝 的“摊丁入亩法”等,每一项重大税收政策调整,对社会经济 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附:我国古代的一些税收思想:
• 1.周朝:“因田制赋,任土作贡”,实行“九赋”、
“九贡”,并设立专司或兼司课税检查的“司市”、 “司货”等官职,对“凡货不出于关者,举其货,罚 其人”。(《周礼》) • 2.管仲(约前723—前645),中国春秋时期 齐国人,提出“相地而衰征”,即按照土质好坏、 产量高低来确定赋税征收额。与马克思级差地租 相同。
第一节 税收的含义与特征
一、税收的含义
税收在历史上也称为税、租税、赋税或 捐税。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以政治 权力为基础,依法向经济 组织和居民无偿课征而取 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 从时间的角度讲,税收是个历史范畴,也就是说, 并不是有了人类历史就有了税收,税收是社会生 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水平,人类社会发展 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课程的总体教学目的和要求
•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能够熟练 地掌握税收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够运用所 学知识计算各种业务活动的应纳税款,了 解税收征管的有关内容,弄清税务机关是 怎么组织税款入库的。
第一章 税收概述
内容提要
一、税收的含义与特征 二、税收要素 三、税收分类 四、税收制度 五、我国税制沿革 六、中国现行税制体系
• 远早于1974年供给学派代表人物美国经济学家 阿瑟.拉弗提出的拉弗曲线。
拉弗曲线
T
C
拉c Tb D 100%
附:我国古代的一些税收思想:
9.此外,在我国历史上还有许多思想家、理财家提出 了反应各种不同阶级、阶层的赋税思想和税收原则理论。 其中有代表性的有:
(1)薄敛原则。即从轻课税的原则,这是儒家学派提出 的税收原则理论,也是我国历史上许多理财家的赋税观点。 其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和荀子等。
附:我国古代的一些税收思想:
▪ 3.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 税亩: “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 一。”
春秋时期,由于牛耕和铁农具 的普及和应用,农业生产力提高, 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后,隐瞒在私人 手中,成为私有财产;初税亩规定 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 按土地面积纳税,标志着井田制的 瓦解,也标志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正 式形成。
• 7.唐朝理财家刘晏(715-780)提出赋税征课 应遵循两个原则:“知所以取人不怨”;“因民之所 急而税”,指应选择广大人民迫切需要的日用商品 为税收对象,可使税源丰富和稳定。
附:我国古代的一些税收思想:
• 8.唐朝.李翱(772~841),陇西成纪(今甘肃秦 安)人,关于税收政策,他提出“人皆知重敛之为 可以得财,而不知轻敛之得财愈多也。”在他看来, “重敛则人贫,人贫则流者不归而天下之人不来。 由是土地虽大,有荒而不耕者,虽耕之而地力有 所遗,人日益困,财日益匮”,“轻敛则人乐其生, 人乐其生则居者不流而流者日来。居者不流而流 者日来,则土地无荒,桑柘(zhe)日繁,地有余利, 人日益富,兵日益强”。
即税负要公平,赋役课征要从俭,赋役制度要明确和固定。
附:我国古代的一些税收思想:
• 6.公元780年,唐朝宰相杨炎(721—781)
建议推行两税法,“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 丁中,以贫富为差”,按照资产和田亩的多少确定 纳税额,取消原来按人头固定征收的不公平。同 时,允许以货币的形式交纳户税。
(2)重税原则。即从重课税原则,这主要是法家学派的 税收原则主张。其主要的代表人物有商鞅、韩非子和李斯 等。
(3)常征原则。即实行恰当税制、正常征收的原则,是 墨家学派的思想观点。其主要的代表人物是墨子。
这些原则多数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研究。
一、税收的含义
• 我国《辞海》里“税”的释意是“国家对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 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只是说了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

具体来说,税收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包括两个
方面:

一是物质条件,即剩余产品的出现;

二是政治条件,即国家的产生。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定义
对税收,可以从现象形成一种共识,所谓税收者,收税也。
征收方
收税
征纳关系 解决国家集中性分配 满足国家需要
缴纳方
税收,就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 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 的一种形式。(书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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