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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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4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4篇)

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专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住宅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住宅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根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监理机构的监理职责第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及构件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检验和验收。

第三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对住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制与审查;(二)对施工单位的持续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三)参与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及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四)住宅工程施工质量的终验收。

第四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第三章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查第五条住宅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提交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审查。

第六条住宅工程安全措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二)施工现场的布设和管理;(三)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四)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和安装;(五)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六)临时设施和临时用电的设置;(七)其他应当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七条住宅工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经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时,应当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第四章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第九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住宅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第十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督检查材料的保存,确保施工过程的监督能够被追溯和查证。

第五章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第十二条住宅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参与住宅工程的隐蔽工程和关键节点的技术检验。

《潍坊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

《潍坊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

《潍坊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全文《潍坊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共分为总则、监督工作内容及程序、责任追究和附则四部分,自20xx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4月6日,下面是详细内容。

潍坊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实施。

县市区地方人民政府及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自觉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施工安全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监督工作内容及程序第六条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第七条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 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二) 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 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四) 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 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六) 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文(三篇)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文(三篇)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文是指针对房屋建设项目,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的具体细则。

下面是一个拟定的房建安全监理细则的范例:1. 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a. 必须持有相应的建筑工程相关证书和培训资质;b. 必须具备丰富的工地安全管理经验;c. 必须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监理工作范围:a. 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b. 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进行操作;c.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完善;d. 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e. 检查施工单位人员的资质和操作证件是否合法有效。

3. 监理报告:a. 编写每日施工巡检报告,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问题;b. 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汇报问题和提出整改措施;c. 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整改情况。

4. 安全事故处理:a. 及时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b. 与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进行调查和处理;c. 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5. 监理费用和费用结算:a. 按照约定的监理费用进行结算;b. 监理员应按规定对工作进行量化,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费用的相关文件;c. 应妥善保管费用相关文件,防止出现费用丢失或错误。

上述细则仅为参考,具体房建安全监理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指导,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文(二)一、引言本细则旨在规范房建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同时降低安全风险。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房建工程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并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3.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

2023年房建安全监理细则

2023年房建安全监理细则

2023年房建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建的安全监理工作,保障公众居住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的房建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是指对房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安全监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正、独立”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的安全监理机构进行房建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内容第八条安全监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合理、科学,符合安全要求;(二)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三)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把关,确保使用合格、安全的材料和设备;(四)施工方案与设计文件的对照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五)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六)工程质量和安全交底的把关,确保施工单位及工人了解工程的质量要求和安全规定;(七)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和交通安全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最小化;(八)关键节点和重要工序的安全监管,确保关键节点和重要工序符合安全要求;(九)施工期间的动态安全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十)工程竣工验收的安全评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达到要求。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程序第九条安全监理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一)立项前的安全评估和规划;(二)施工前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三)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四)施工期间的安全监测和评估;(五)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安全评估。

第十条安全监理的程序分为整体监理和过程监理两个阶段。

(一)整体监理阶段是指在项目启动之初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计划和方案,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对施工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并进行相应的整改和改进。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房建安全监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房建项目的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房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房建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商业写字楼、工业厂房等。

第三条安全监理应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维护监理独立性和权威性。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接受专业培训,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五条安全监理的目标是预防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基本任务第六条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图纸设计、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安全监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安全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现场警示标志等。

第八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特殊高风险工序进行重点监管,提出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

第九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报告相关部门并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项目的阶段性要求制定具体的安全检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方案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查阅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文件和资料,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安全工艺和程序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周边的围挡、警示标志、安全出入口设置等。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的敷设、电器设备的使用。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废弃物的处置、噪声及粉尘控制等。

房屋建筑工程需要编制的监理细则

房屋建筑工程需要编制的监理细则

房屋建筑工程需要编制的监理细则(仅供参考)一、安全方面: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塔吊、施工升降机等)(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1T)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临时施工用电。

8、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9、安全监理规划10、监理旁站(安全)11、《事故和紧急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监理编制)二、质量方面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混凝土结构实体最小尺寸等于或大于2m).2、防水工程。

3、钢筋工程。

4、砌体工程。

5、混凝土工程。

6、水电安装。

(给排水及消防、建筑电气工程、综合布线及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7、装饰工程(含门窗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在施工前进行相关培训,掌握施工安全监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二章施工前的安全监理第五条施工前,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工程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各项安全要素的问题分析和处理措施。

第六条施工前,安全监理应与施工方进行勘察,确认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并对施工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审核。

第七条施工前,安全监理应当与业主或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安全目标,并共同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计划。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监理第八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当全程持续地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第九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当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计划,并与施工方共同制定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当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数量和工作质量,确保人员的安全和施工质量的合格。

第十一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施工中,安全监理应当组织定期检查和综合评估,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业主或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施工后的安全监理第十三条施工结束后,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

第十四条施工后,安全监理应当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五条施工后,安全监理应当根据施工质量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向业主或建设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今后的施工安全监理水平。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资格1.监理人员应具备合格的工程技术和管理能力,持相关监理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丰富的房建工程管理和监督经验。

二、监理任务1.监理人员负责对房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

2.监理人员应密切配合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三、监理程序1.监理人员应在房建工程项目开始前制定监理计划,并报业主审核和批准。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并与业主一起签订监理合同。

3.监理人员应定期在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监理人员应参与工程变更审批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和评估。

5.监理人员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四、监理报告1.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编写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展、质量安全、工期进度等方面的情况。

2.监理报告应定期向业主提交,并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3.监理报告应具备可追溯性,确保其真实可信。

五、监理权力1.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单位和相关方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质量异议和变更申请,应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策。

3.监理人员有权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进行抽查。

六、监理责任1.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不得与施工单位和相关方有利益关系。

2.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如情节严重,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3.监理人员应尽职尽责,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以上仅为房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个示例,实际情况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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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工程(9#~16#)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审核:目录一、工程概况及特点二、安全监理依据三、安全监理目标四、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五、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六、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七、安全施工监理手段八、安全施工监理措施九、安全施工监理下发暂停施工令的几种情况十、安全监理事故隐患处理工作流程图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及特点1、工程名称:廉租房9#~12#楼及商业附房2、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设计单位:房屋建筑设计事务所4、勘察单位:5、监理单位: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6、施工单位:建筑公司7、建设地点:8、工程规模:9#建筑基底面积:540.59 m2,地下室建筑面积:540.52 m2,商店面积:133.2 m2,阳台全面积:297.85 m2,出屋面建筑面积:44.04 m2,住宅建筑面积:3287.2 m2,共计建筑面积:4125.57 m2(包括地下室及阳台面积)。

10#建筑基底面积:512.41 m2,地下室建筑面积:512.41 m2,阳台全面积:255.3 m2,出屋面建筑面积:44.04 m2,住宅建筑面积:2606.1 m2,共计建筑面积:3373.81 m2(包括地下室及阳台面积)。

11#建筑基底面积:539.29 m2,地下室建筑面积:539.29 m2,阳台全面积:446.12 m2,商店面积:198.77 m2,住宅建筑面积:3085.5 m2共计建筑面积:4269.68 m2(包括商店、地下室及阳台面积)。

12#建筑基底面积:404.13 m2,地下室建筑面积:404.13 m2,阳台全面积:282.75 m2,住宅建筑面积:1958.90 m2共计建筑面积:2645.78 m2(包括地下室及阳台面积)。

13#建筑面积:4240 m2(其中商业附房面积220.7m2),建筑基底面积:616.5 m2,14#建筑面积:4340.1 m2;建筑基底面积:659.4 m2;15#、16#建筑面积:4348.9 m2,建筑基底面积:659.4m2(15#、16#楼图纸相同)。

9#、11#建筑层数及高度:地下一层(1*2.3m,局部2.2m),,地上六层(6*2.8M),一层临街设有商店(1*3.35m)。

顶层楼梯实出屋面2。

4m,室内外高差1。

00m(商店0.45m),女儿墙高度0.9m,建筑高度18.7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室内设计标高±0.000,所相当的绝对标高由规划及城建有关部门会同设计者共同确定。

10#、12#建筑层数及高度:地下一层(1*2.3m),,地上五层(5*2.8M),顶层楼梯实出屋面2.4m,室内外高差1.00m,女儿墙高度0.9m,建筑高度15.9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室内设计标高±0.000,所相当的绝对标高由规划及城建有关部门会同设计者共同确定。

13#~16#建筑层数及建筑高度:均为地下一层,层高2.3M,地上五层,层高2.8M,15.0M。

建筑标高:室内±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由规划部门会同建设单位共同确定,室内外高差1.0m。

13#楼商业附房层高3.35M。

9。

、结构类型:9#、10#、11#、12#均为砖混结构,建筑工程等级为四级,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八度,安全等级:二级。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三、安全监理目标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

四、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前段时间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A、《营业执照》B、施工许可证C、安全资质证书D、《建设施工安全监督书》E、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F、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G、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H、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I、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J、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的工作);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A、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B、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C、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D、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E、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程序由编制审批人员批准;(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①土方工程: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是否齐全、完整;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F、基坑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②脚手架:A、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可行;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③模板施工: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B、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D、模板施工中的安全是否周全;④高空作业:A、临边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B、洞口作业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⑤交叉作业:A、交叉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B、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C、安全防护棚(通道)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⑥塔式起重机: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E、起重机的安全操作制度是否健全;⑦临时用电: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置、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B、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匹配;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是否正确、完整;E、施工用电是否使用TN-S接零保护系统;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要求;G、照明用电是否采取安全电压能否满足安全要求;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A、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管理现场围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B、现场总平面图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中否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C、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的资格;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及出场合格证书;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A、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B、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C、每日收安全检查情况记录;D、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做好汇报记录;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六、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1、现场安全管理,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人员,监理方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等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3、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口、予留洞口、出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入口、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可靠;4、周边防护是否有防护措施;5、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6、龙门架、井架、塔吊等安装情况,塔吊的避雷接地,缆风绳锚固保险可靠,塔吊就位情况,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认可检测报告;7、基坑支护、降水、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按设计情况施工,开槽支撑,先撑后挖掘,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是否得以贯彻,检查土方方案及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施工情况,密切观察监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8、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是否有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9、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七、安全施工监理手段: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理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2、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监理整改通知单,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9、制订安全施工管理中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到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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