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地图审校质量管理(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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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测绘局•【公布日期】2009.12.28•【文号】国测图发[2009]6号•【施行日期】2009.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国测图发[200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互联网地图作为信息时代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体现了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严肃的政治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并事关国家安全。

为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规范互联网地图编制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

二、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提供增值服务(包括浏览、搜索、导航、定位、标注、复制、链接、发送、转发、引用、嵌入、下载等)必须使用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互联网地图。

三、互联网地图的编制(包括编辑加工、格式转换、质量测评)、更新等活动,必须由取得相应电子地图编制或者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范围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

编制、更新互联网地图,必须遵守公开地图内容表示等有关地图管理规定。

四、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引进的境外地图必须按相关进口地图的规定管理。

五、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数据库服务器不得设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

六、互联网地图必须由相应互联网地图编制单位按照地图审核有关管理规定送审。

未经依法审核批准的互联网地图,一律不得公开登载、传输。

互联网地图审图号有效期为2年。

审图号有效期内地图表示内容发生变化或审图号到期前,应重新送审,取得新的审图号。

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登载危害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地图,不得在互联网上传输、标注可能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地理信息。

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1. 地图搜索、位置服务
2.地理信息标注服务
3.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图下载、复制服务
4.地图发送、引用服务 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 事业单位法人或企业法人 1、互联网地图,是指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的基于服务器地理信息数据库形成的具有实时生成、交互控制、数据搜索、属性标注等特性的电子地图。
2、通过无线互联网络调用的地图属互联网地图管理范畴。 人员规模 地图制图或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 20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5人,地图安全审校人员5人) 12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人,地图安全审校人员2人) 仪器设备 服务器 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提供服务器公网IP地址 专用软件 有独立地图引擎 无要求 作业限额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专业范围3、4不得承担 保密管理 地图安全审校人员 经国家测绘局考核合格 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地图数据 使用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地图数据 保密制度 建立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障技术设施。 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机构 配备了质量技术人员 3、保密制度、质量管理、档案管理需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 质量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单位有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责任制 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检人员,经过质量技术培训 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制定了质量管理规定,建立了用户质量信息反馈及跟踪服务制度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 具有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制定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建立登记、入库、审核、复制、删除等档案工作制度,地图数据实行统一管理 组织领导 有领导分管档案工作,经常组织检查档案工作 档案装备 配备资料档案计算机,建立数据库 分类方案 有数据分类管理方案,查询快捷方便 档案保管安全 近3年内未出现档案失、泄密事件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互联网服务单位使用地图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互联网服务单位使用地图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互联网服务单位使用地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撤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更名)•【公布日期】2016.07.26•【文号】国测图发〔2016〕2号•【施行日期】2016.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关于规范互联网服务单位使用地图的通知国测图发〔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网信办,各有关互联网服务单位: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地图、地理信息的深入应用,各类互联网服务网站中登载使用地图日益普及,互联网地图服务产业繁荣发展。

与此同时,大量互联网服务网站中使用的地图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部分地图存在错绘我国国界线、漏绘我国重要岛屿等重大错误,相关地图甚至登载不宜公开和涉密的内容,影响和损害了国家领土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扰乱了国际社会对我国政府主张的认知和理解。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服务网站中地图的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正确使用地图的重要性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

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直观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体现国家的政治主张,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

互联网服务网站具有受众面广、交互性强、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大等特点,是新时期社会公众获取资讯信息的重要途径,登载的地图一旦出现错误表示国家版图或登载敏感、涉密内容等问题,将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正确使用地图的重要性,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

二、加强自律,互联网服务单位要切实规范地图使用各互联网服务单位要加强自律,严格按照《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地图审核和登载使用:(一)网站中引用地图时,要使用从合法渠道获得的正确地图,不能引用未经审核特别是来源于国外网站登载的地图,引用地图时要注明地图来源和审图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图审核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地图审核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地图审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地图审核管理,规范地图市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和《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包括国际社会)公开的地图的审核,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盟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审核工作。

第四条地图审核应有专门的地图内容审查工作机构,配备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审核人员。

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审核人员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可依规承担审核工作。

第五条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配备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审核人员,负责安全审校核查工作。

第六条地图审核不得收取费用,审核所需经费列入相应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年度预算。

第七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一)向社会(包括国际社会)公开的地图,主要是指按一定比例,运用符号、颜色、文字注记等描绘显示地球表面的自然地理、行政区域、社会经济状况的地图,通过各种载体表现的向社会(包括国际社会)公开的地图和地图产品,包括各种类型的地图出版、印刷、展示以及在产品上附着地图图形等。

主要包括:⒈各种材质地图、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⒉图书、报刊、广告宣传、音像制品、论文(著)、PPT、影视中插附的地图;⒊博物馆、展览馆、公共场所、企业展馆(展会)展示的地图及地图工艺品;⒋微博、微信、政府(或者行业)网站上的地图;⒌各类专题地图、新闻地图、教育地图、出版物地图;⒍三维地图和其他形式的地图及各类产品附有的地图图形。

(二)地图审核,是指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对拟向社会公开的地图进行审查核定,是一项行政许可。

(三)公益性地图,是指测绘地理信息主管等部门组织编制的适合大众公开使用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标准化地图。

(四)互联网地图,指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的基于服务器地理信息数据库形成的具有实时生成、交互控制、数据搜索、属性标注等特性的电子地图。

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1

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1

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为了提高互联网地图的质量管理水平,明确互联网地图质量的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地图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的质量技术人员,明确了进行互联网服务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量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质量职责确定本单位的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本单位的质量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对提供的互联网地图数据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技术、质量主管职责由专业的互联网地图数据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贯彻实施,签发有关的质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组织编制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并对设计质量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争议;审核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审定测绘成果的交付验收。

(3)质量职能部门职责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编制年度质量计划,贯彻技术标准及质量文件;对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处理质量问题;组织实施内部测绘成果的质量检查工作,编写检查报告。

(4)质量检查人员职责专业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检人员对互联网地图的制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设计书等要求进行互联网数据的检查、质量评定、编写检查报告;监督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处理;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分析、总结,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5)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职责互联网安全审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不断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认真对用户上传标注的兴趣点和其他新增兴趣点进行审查,确保所有信息符号国家公开地图内容表示等有关规定。

二、对互联网地图制作人员进行互联网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审图号马上就到

审图号马上就到

审图号马上就到审图号马上就到【编者按】是该给互联网地图网站设立门槛的时候了。

自2008年起,国家测绘局在全国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历时一年半,现在已经结束。

整顿期间,有关部门对于存在问题的网站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947份,整改网站1031个,关闭网站221个,通报违法违规案件96件。

可是到目前为止,被誉为互联网电子地图经营牌照的互联网地图审图号(以下简称审图号)却迟迟没有来到。

互联网地图领域,号称有金矿可挖,那么,怎样有效监管互联网电子地图?它们的发展现状如何,市场分布怎样?本期专题将从政策、市场、产品评测等几个方面来展现互联网地图的发展蓝图。

据透露,国家测绘局近期将颁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地图审核的通知,估计审图号将很快问世。

李强(化名)9月份去了一趟安徽黄山,他代表公司参加了第二批全国地图审核与安全审校人员培训班,“像我们这样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公司都必须参加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培训和考试,估计国家测绘局是在为以后发放审图号设立门槛。

” 国家测绘局规定以后地图内容审查人员和地图安全审校人员需持证上岗,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必须有相应数量的审查人员和安全审校员。

此次培训内容包括地图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国家保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国界线勘界与管理知识、地图审查有关内容、公开地图内容表示和应当注意的问题、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的现状和监管等。

一个月以后,国家测绘局的网站上就已经出现了这期培训中合格的地图审核和安全审校人员名单。

监管步步收紧目前,除2008年奥运官网地图的“国家测绘局审核:GS(2007)1386号”标志和首都之窗上的“国家测绘局审核:GS(2007)1387号”标志是由国家测绘局正式审批通过并授予的审图号以外,所有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商都还没有获得过正式的审图号。

“那两个审图号仅仅是奥运期间的特殊产物,由于互联网地图是新生事物,估计审图号的发放会遇到种种难题,所以这一年来,还没有产生出第三个审图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出版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四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服务社会发展的原则,并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中小学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第二章地图编制第六条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第七条编制地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选用最新的地图资料,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新;(二)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三)内容符合地图使用目的。

编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应当完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

第八条编制地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属于国家秘密的;(四)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法律、法规禁止表示的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在地图上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中国历史疆界、世界各国国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绘制;(二)中国历史疆界,1840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期间的,按照中国历史疆界标准样图绘制;1840年以前的,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三)世界各国国界,按照世界各国间边界标准样图绘制;世界各国间的历史疆界,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

互联网地图务专业标准

互联网地图务专业标准
单位建立登记、入库、审核、复制、删除等档案工作制度,地图数据实行统一管理
组织领导
有领导分管档案工作,经常组织检查档案工作
档案装备
配备资料档案计算机,建立数据库
分类方案
有数据分类管理方案,查询快捷方便
档案保管安全
近3年内未出现档案失、泄密事件
不存在非法持有、擅自复制秘密测绘资料档案的行为
计算机不存在擅自复制刻录、未设置开机口令的行为
质量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
单位有明确的质量方针、目标,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责任制
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培训
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检人员,经过质量技术培训
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制定了质量管理规定,建立了用户质量信息反馈及跟踪服务制度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
具有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制定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档案管理制度
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 核 标 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1. 地图搜索、位置服务
2.地理信息标注服务
3Hale Waihona Puke 地图下载、复制服务4.地图发送、引用服务
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
事业单位法人或企业法人
1、互联网地图,是指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的基于服务器地理信息数据库形成的具有实时生成、交互控制、数据搜索、属性标注等特性的电子地图。
2、通过无线互联网络调用的地图属互联网地图管理范畴。
人员规模
地图制图或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
20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5人,地图安全审校人员5人)
12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2人,地图安全审校人员2人)
仪器设备
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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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
为了提高本单位的互联网地图质量管理水平,明确互联网地图质量的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地图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管理部门(地图审校运营部)。

配备专业的质量审校技术人员,人员包括计算机人员、测绘人员和互联网地图审校人员。

明确进行互联网服务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了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质量责任制。

(1)法定代表人质量职责
由本单位法人承担。

确定本单位的互联网地图数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建立本单位的质量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对提供的互联网地图数据承担产品质量监督和法律责任。

(2)技术、质量主管职责
由本单位地图运营部主管担任。

负责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贯彻实施,签发有关的质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处理地图引用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争议;审核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审定测绘成果的交付验收。

(3)质量职能部门职责
由本单位地图运营部担任。

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编制年度质量计划,贯彻技术标准及质量文件;对地图数据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处理质量问题,编写检查报告。

(4)质量检查人员职责
由本单位地图运营部技术人员担任。

对互联网地图的引用作业过程进行全程
监督、检查、指导;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设计书等要求进行互联网数据的检查、质量评定、编写检查报告;监督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处理;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分析、总结,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5)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人员职责
由本单位获得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证书的审校人员担任。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断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认真对用户上传标注的兴趣点和其他新增兴趣点进行审查,确保所有信息符号国家公开地图内容表示等有关规定。

二、对互联网地图审校人员进行互联网质量安全意识教育。

本单位将定期邀请省级、国家级专家开展互联网质量安全意识讲座。

贯彻落实如下几点要求:
(1)不得在互联网上登载危害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地图。

(2)不得在互联网上传输、标注可能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地理信息。

(3)如果发现用户上传标注的兴趣点可能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发布相关警示信息,并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

二、对互联网地图审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本单位将积极选派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级、国家级组织的技术培训课程。

通过全面的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本单位的互联网地图审效能力。

三、互联网地图的质量管理
(1)按互联网地图工序制作管理流程作业。

(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的检查内容、比例、方法、程序及质量要求自检、互检,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3)上道工序符合质量要求后,方可转到下道工序。

(4)上道工序因质量问题造成下道工序损失的,应承担相应得责任。

(5)在关键工序、重点工序设置必要的检验点,专职质检员应现场检查工序产品质量。

(6)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进行跟踪处理,做好质量记录,采取纠正措施。

不合格品经返工修正后,应重新进行质量检查;不能进行返工修正的,应予报废并履行审批手续。

(7)对使用的互联网地图数据由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审校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过程检查、最终检查,编写最终检查报告。

四、建立用户质量信息反馈及跟踪服务制度
(1)对用户上传标注的兴趣点和其他新增兴趣点进行审查,规范用户上传标注行为,并保证上传标注的兴趣点符合国家的规定。

(2)及时处理用户反馈,并为用户提供咨询服务,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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