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1. 简介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是指在城市或乡村等地区进行市容环境卫生相关工作时,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和工作时间的标准。
该定额的制定旨在规范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的美观整洁。
2. 定额内容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2.1 清扫道路清扫道路是指清除道路上的垃圾、尘土等杂物,保持道路干净整洁。
根据道路类型和宽度不同,清扫道路的劳动定额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每公里道路需要清扫人员2-4人,并且需要配备相应的清扫工具和设备。
2.2 清理公共场所垃圾清理公共场所垃圾是指收集、运输和处理公共场所产生的垃圾。
根据垃圾产生量、种类和处理方式不同,清理公共场所垃圾的劳动定额也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每天每个公共场所需要清理人员1-2人,并且需要配备相应的清理工具和运输设备。
2.3 绿化养护绿化养护是指对城市或乡村中的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浇水、施肥等工作,以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和景观效果。
根据绿化面积、植物种类和养护要求不同,绿化养护的劳动定额也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每1000平方米绿地需要养护人员1-2人,并且需要配备相应的园艺工具和设备。
2.4 垃圾分类处理垃圾分类处理是指将垃圾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别收集、运输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根据垃圾产生量、种类和处理方式不同,垃圾分类处理的劳动定额也有所差异。
一般情况下,每天每个区域需要垃圾分类处理人员1-2人,并且需要配备相应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设备。
3. 定额制定方法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3.1 工作内容和要求根据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定所需的劳动力数量和工作时间。
例如,清扫道路需要考虑道路类型、长度和宽度;清理公共场所垃圾需要考虑垃圾产生量和种类;绿化养护需要考虑绿化面积和植物种类等。
3.2 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过去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评估不同劳动力数量和工作时间下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完成一定的市容
环境卫生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和工作量。
根据不同的市容环境卫生任务,劳动定额可以分为不同的项目和岗位。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制定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
因素:
1. 工作内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包括清扫街道、清理垃圾、清
洗公共设施、修剪绿化植物等,不同的工作内容对应着不同的劳动定额。
比如清扫垃圾需要的时间和工作量可能要大于清洗公共设施。
2. 工作条件:不同的工作地点和环境对工作的难易程度和劳动
定额的确定有影响。
比如狭小的巷道清洁可能比较困难,相对需要更
多的时间和工作量。
3. 工作频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频率也是决定劳动定额的重
要因素。
比如日常清扫工作需要每天进行,而垃圾清运可能是每周或
每月进行一次,不同频率的工作所需的时间和工作量会有所不同。
4. 岗位职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涉及多个岗位和职责,如清扫工、垃圾清运工、绿化工等。
不同岗位的劳动定额也会有所不同,根
据不同的工种和工作职责制定不同的劳动定额是必要的。
劳动定额的制定可以通过实地调研、工作量测定和经验总结等手
段进行,同时要考虑到工作的合理性和效率性,确保工作量适中,劳
动定额合理。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最新版)目录1.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概述2.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具体内容3.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作用和意义4.我国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发展现状和问题5.对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建议和展望正文一、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概述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是指在城市环境卫生领域,对各类环境卫生作业所需人力、物力和时间的量化标准。
它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效率、保证作业质量以及合理配置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具体内容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道路清扫保洁:包括道路清扫、保洁、冲洗等作业的劳动强度、工作时间、保洁效果等方面的定额标准。
2.垃圾收集清运: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作业的定额标准。
3.公共厕所管理:包括公共厕所的保洁、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定额标准。
4.绿化养护:包括城市绿化带的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定额标准。
5.市容环境设施管理:包括城市家具、景观照明、道路交通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定额标准。
三、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作用和意义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具有以下作用和意义:1.提高作业效率:通过制定科学的劳动定额标准,有助于提高环境卫生作业的效率,减少人力资源浪费。
2.保证作业质量:劳动定额标准明确了各类作业的具体要求和目标,有助于提高环境卫生作业的质量。
3.合理配置资源:劳动定额标准可以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参考,有助于合理配置环境卫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有助于考核评价:劳动定额标准为环境卫生作业的考核评价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激励环卫工人提高工作积极性。
四、我国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我国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虽然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劳动定额标准体系不完善,部分作业领域缺乏明确的定额标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2.08
•【字号】浙建[2014]2号
•【施行日期】2014.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建〔2014〕2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城管(综合)执法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行政许可规定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3〕26号)要求,我厅对2014年1月31日以前制定的2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4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后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8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

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原创版)目录1.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概述2.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具体内容3.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制定标准4.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作用和意义5.我国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现状和发展正文一、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概述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是指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对环卫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特定的环境卫生作业所需要的劳动量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和规定的一种制度。
它包括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工作量等方面,对于保障环卫工人的权益、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效率以及推动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具体内容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道路清扫保洁:根据道路的长度、宽度、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合理规定清扫保洁所需的人力、时间和设备。
2.垃圾收集与运输:根据垃圾产生量、收集点分布、运输距离等因素,合理规定垃圾收集与运输所需的人力、时间和设备。
3.公共厕所管理:根据公共厕所的规模、使用频率、保洁要求等因素,合理规定保洁人员所需的人力、时间和设备。
4.绿化养护:根据绿化面积、植物种类、养护要求等因素,合理规定绿化养护所需的人力、时间和设备。
三、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制定标准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充分考虑环卫工人的生理承受能力,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公平公正:在制定劳动定额时,要广泛征求环卫工人的意见,确保定额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动态调整:根据城市环境卫生的变化和环卫工人的实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劳动定额。
四、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的作用和意义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劳动定额对于保障环卫工人的权益、提高环境卫生作业效率以及推动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表现在:1.保障环卫工人权益:合理的劳动定额可以避免环卫工人过度劳累,确保其身心健康。
2.提高作业效率:合理的劳动定额有助于提高环境卫生作业的效率,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环境卫生各类作业成本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环境卫生各类作业成本第一节生产成本一、人员经费1、职工工资1.1 计算公式:G=G p+G jn+G10式中:G——职工工资G p——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G jn——津贴G10——脏、累、苦、险行业10%补助工资1.1.1 G p为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
1.1.2 G jn =G j1或G j2或G j3式中:G j1——一线环卫职工环卫津贴(5元/工日)G j2——二线环卫职工环卫津贴(4元/工日)G j3——三线环卫职工环卫津贴(3元/工日)1.1.3 G10的基准值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G p)。
G10=G p×10%或按政策执行。
1.2 一线职工工资,即:G1G1= G p+G j1+G101.3 二线职工工资,即:G2G2= G p+G j2+G101.4 三线职工工资,即:G3G3= G p+G j3+G102、职工福利2.1 计算公式F=F z+F f+F q+F d式中:F——职工福利费F z——住房公积金F f——职工福利基金F q——冬季取暖费F d——独生子女费2.2 福利计提标准和方法2.2.1 住房公积金(F z)计提2.2.1.1 住房公积金(F z)计提基数,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G p)。
2.2.1.2 住房公积金(F z)计提比例为8—15%2.2.1.3 住房公积金(F z)计提依据,以当地政府或财政部门规定的比例为取值依据。
2.2.2 职工福利基金(F f)计提2.2.2.1 职工福利基金(F f)计提基数为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G p)。
2.2.2.2 职工福利基金(F f)计提比例为2.5%,即:F f=G p×2.5%2.2.3 冬季取暖费(F q),由烤火费和取暖补助两部分组成。
2.2.3.1 烤火费按国家城镇地理纬度位置烤火标准计算。
2.2.3.2 取暖补助以当地政府或财政部门规定的职工冬季取暖补助标准计算。
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各类人员配备定额

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各类人员配备定额
一、人员比例标准
1、人员分类
环卫作业单位的人员按照生产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服务人员、其他人员划分为三类。
2、人员比例确定原则
各类人员的比例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2004]33号文件精神及全省环卫同行业先进、合理、可行的水平确定的。
3、各作业单位各类人员比例标准
3.1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单位各类人员比例标准
表1—45
3.2 清扫、清运合一作业单位各类人员比例标准
表1—46
3.3 垃圾清运、粪便清掏运输作业单位各类人员比例标准
表1—47
3.4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各类人员比例标准
表1—48
3.5 生活垃圾堆肥、焚烧处理厂各类人员比例标准表1—49
3.6 医疗垃圾焚烧厂各类人员比例标准表1—50
二、各类人员划分
环境卫生部门人员范围划分标准表1—51
三、环卫监察人员配备标准
环境卫生监察人员的定员数,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二至三另行配备。
特大城市、特区和旅游、开放城市可适当增加人员配备。
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改善城镇
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下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
进行论述。
首先,建立健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必要性。
当前,
各城镇环境卫生水平不尽人意,城市垃圾处理不规范、饮水污染、空气质量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心健康。
为了提高
居民生活质量,刻不容缓地要健全相关的劳动定额,推动城镇
卫生状况的改善。
其次,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制定原则。
定额的制定需
要结合实际情况,既要满足城镇环境卫生的需求,又要考虑到
市容人员的工作强度和技能要求。
同时,定额的制定还应当考
虑经济成本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平衡,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性和
可操作性。
再次,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内容。
劳动定额的内容应该涵盖城镇环境卫生领域的各个方面,例如垃圾清运、垃圾分类、道路清扫、公共设施维护等。
在制定具体定额时,可以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设定各项指标和劳动强度。
最后,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实施和监督机制。
定额方案的实施需要建立有效的监测和考核机制,监督各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按照定额要求履行职责。
同时,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调整,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定额的有效落实和执行。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的制定与实施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这将有助于改善城镇环境卫
生状况,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同时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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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前言在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逐步走向社会化服务、市场化操作、产业化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原环卫定额已逐渐不适应实际操作需要。
随着我省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与市容环境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化,环境卫生的管理对象、作业组织方式、生产条件和作业服务手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环卫劳动定额调整,已显得十分迫切和需要。
我省以前沿用的“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省城乡建设厅1993年12月颁发),在环境卫生管理与建设中曾起到积极作用。
为了使劳动定额紧跟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先进、合理、规范、科学的要求,使定额达到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推进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运作、提高环卫作业劳动效率的目的,根据本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发展趋势、环卫作业特点及现行劳动条件、企业化操作等因素,经过调查摸底,对“九三”工作定额作了较大调整,编制了“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使环卫定额在现行条件下更具操作性、指导性。
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1 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水域漂浮垃圾打捞、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环卫设施的保洁管理、垃圾粪便处理等作业。
2 定额含义2.1 定额含义本定额是根据环卫工作特点,在一定质量标准下,每工日或每台班的劳动任务量限额。
2.2 定额内容2.2.1 工时定额完成一定质量的一定数量任务所需的劳动消耗时间限额。
2.2.2 任务量定额在单位时间内完成一定质量要求的任务量限额。
2.2.3 人员定额完成有一定质量要求的任务量需配置的人员限额。
2.2.4 定额时间构成定额时间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由准备和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基本时间+辅助时间)、作业放宽时间(技术性放宽时间+组织性放宽时间)、个人生理需要放宽时间共同构成。
3 工作内容3.1 道路清扫保洁使用人力清扫工具、人力车辆、扫路机、冲水机和洒水车,对城区道路,包括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共广场、桥面进行清扫、保洁、冲洗、洒水、清除并收运路面废弃物,作业结束后保养、清洁车辆。
3.2 废物箱清理保洁使用保洁清洗工具、物品及垃圾收集车辆,对道路及其他露天公共场所设置的废物箱进行清理、保洁、维护,箱内废弃物收运,作业后保养、清洁车辆。
3.3 垃圾收集使用作业工具、收集车辆,对居民生活垃圾、单位生活垃圾及其他委托代运垃圾进行收集,运至中转场地或指定处置地点。
作业后清洁垃圾收集地点及收集容器,保养、清洁车辆。
3.4 垃圾中转站点将人力车或小吨位机动车收集后倒在中转站点的垃圾,经集储或压缩后,由人工或机械装入运输车辆。
作业后保养机具,清洁场地。
3.5 垃圾运输使用密闭运输车辆,将直接收集的垃圾或转运站点中转的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或垃圾最终处置场地。
作业后保养、清洁运输车辆。
3.6 粪便收集运输使用作业工具、运输车辆,对城市的粪便进行收集、运输,运至指定地点,倾卸入储粪设施或粪便处理设施,作业后清洗作业场地,保养、清洁车辆、工具。
3.7 公共厕所管理保洁使用保洁工具、物品,对公共厕所及其周围附属环境进行清扫、冲洗、除鼠、灭虫,保持公共厕所内部及周围环境的洁净,保持公共厕所设施完好,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
3.8 水面漂浮垃圾打捞保洁使用作业船只及专用工具收集清除水面废弃物,运至指定地点倾卸。
作业后保养、清洁船舱、机具。
3.9 垃圾、粪便处理将运进垃圾场(厂)的垃圾,采取分类、堆肥、焚烧、填埋等处理工艺,使之无害化、减量化或回收利用,以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
将运入粪便处理场(厂)的粪便,采取生化处理等处理工艺,使之符合现行《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4 定额计算规则4.1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4.1.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全面积分为实际清扫面积与责任区保洁面积。
实施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时,应承担责任区保洁作业任务。
4.1.2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面积计算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面积计算示意图人行道慢车道隔离栅快车道花坛或隔离带母的区域为道路责任保洁面积。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面积计算公式∑A=Lx(B1+B2+B3+B4+B5+B6+B7+B8+B9+B10……)式中∑A:道路清扫保洁定额面积L:道路单边长度。
B1、B2:道路人行道宽度。
B3、B4:道路人行道边沿石向路中心延伸2m的宽度。
B5、B6: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以分隔设施的非机动车道一侧的路面2m宽度计算。
非机动车道宽度不足4m的,B3、B4、B5、B6按实际宽度计。
B7、B8: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机动车道一侧根据实际需要清扫宽度1~2m计。
B9、B10:道路中央设花坛、绿地或隔离带的周边需清扫的实际需要清扫宽度1~2m计。
4.1.4 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步行街、广场、封闭型商场道路的清扫保洁定额以全面积计;桥梁清扫保洁定额与所连接的道路相同。
4.1.5 居民小区、单位道路清扫保洁定额,参照四级道路标准计算。
4.1.6 道路冲洗、洒水、机扫按作业里程/工日计算,每工日作业时间为360分钟。
4.2 垃圾粪便收集运输4.2.1 垃圾粪便收集、运输按车次/工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360分÷[单车操作时间(分)+运输往返时间(分)]4.2.2 人工上门收集垃圾按户/工日计算。
4.2.3 垃圾中转站按人/台班计算。
4.3 废物箱、公共厕所保洁管理4.3.1 废物箱清理保洁按只/工日计算。
4.3.2 公共厕所保洁管理按座/工日计算。
4.4 各工种作业质量按《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相应的标准执行。
5 定额表5.1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5.1.1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表1 m2/工日道路保洁定额增减系数1、实施城区主次干道18小时保洁和背街小巷16小时保洁的可采用增添台班形式。
2、人行地下通道与人行天桥阶梯,按所在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35系数。
3、人流量特别大的步行街,按步行街定额乘以0.5系数。
4、路况较差的道路或特殊因素造成的污染道路,按相应等级道路乘以0.8~0.9系数。
5、落叶季节,按相应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8系数。
6、公交车站、非机动车停车点、书报亭等设置处,按所在道路等级道路定额乘以0.9系数。
7、中心城旧城区四级道路,按四级道路定额乘以0.8系数。
8、清扫宽度需要增大的,按增大的实际清扫面积计算。
5.1.2 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单边)表2 m2/小时5.1.3 步行街等人工清扫保洁25.1.4 道路洒水5.1.5 道路冲洗5.1.6 道路机扫5.2 垃圾运输收集5.2.1 密封车收集运输5.2.2 集装箱、压缩中转站运输表8 车次/台班5.2.3 机械铲装自卸车运输表9 车次/台班5.2.4 压缩车运输表10 车次/台班5.2.5 人工多层住宅上门(户)收集表1 (定员1人,每梯以2户计)户/工日5.2.6 人力车垃圾收运表12 车次/工日5.3.1 废物箱清理保洁表13处/工日5.3.2垃圾中转站点操作、保洁 表145.3.3 公共厕所清理管理 表155.4 粪便收集清运 5.4.1 人工粪便收运表16 车次/工日5.4.2 吸排车粪便清运表17 车次/工日5.5 河道漂浮垃圾打捞保洁表185.6 垃圾填埋处理5.6.1 设备操作人员表19 人/台班5.6.2 场地辅助人员人/台班表20表215.7 粪便无害化处理5.7.1 粪便无害化处理人员定额设定比较分析说明1 道路清扫保洁1.1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1.1.1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定额设定,以现行实际清扫保洁面积平均数为基础,以不低于1996年《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标准为原则,已考虑我省以中小城市为主,道路总体上宽度较小等因素确定。
1.1.2 由于受道路两旁不同的环境因素影响,在实际清扫中,同类道路在相同面积的清扫难易相差较大,也存在低类别道路在相同面积上清扫时间大于高类别道路现象,但定额设定只考虑普遍现象。
1.1.3 定额参照《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以道路级别设定道路清扫保洁定额,废除我省九三环卫定额中以道路宽度设定的分类方法。
1.1.4 道路人工清扫工时调查与拟定工时定额比较如下表:1.1.5 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工日定额比较21.1.6 各级道路每工日的清扫与保洁时间构成按:一级、二级道路清扫时间3小时,三级道路4小时,四级道路5小时,其余有效工时为保洁作业时间设定。
1.1.7 道路清扫工时定额与清扫保洁工日定额换算关系为:清扫工时定额×清扫工时=工日定额一级道路1400m2/小时×3小时=4200m2/工日二级道路1600m2/小时×3小时=4800m2/工日三级道路1550m2/小时×4小时=6200m2/工日四级道路1550m2/小时×5小时=7750m2/工日1.1.8 步行街、天桥、地下通道清扫较不方便,均按一级道路计定额,广场以保洁为主,定额面积适当扩大。
1.2 道路洒水、冲洗、机扫1.2.1 道路洒水定额设定。
以5吨车为例,每车洒水12分钟,上水15分钟,空载运行3分钟共计30分钟,每车洒水距离平均3km,3km×(360分÷30分)=36km1.2.2 道路冲洗定额设定。
以5吨车为例,每车冲洗距离平均2km,2km×(360分÷30分)=24km,4~5吨及8吨为8km设定。
2 垃圾、粪便收集运输2.1 密封车吊桶、顶厢、倒车、卸车等基本动作时间,2~3吨车30分钟,4~5吨车45分钟,运行时间分解与全国统一环卫劳动定额对照如下:车次/工日2.2 垃圾机械中转车基本动作时间、装箱、卸车等10分钟1车车次/工日2.3 机械铲装自卸车运输装车时间为2~3t车每车20分钟,4~5t车每车30分钟认定。
2.4 人工上门(户)收集垃圾在调查中数据不详。
全国统一环卫劳动定额与上海市环卫劳动定额相差极大,上海一梯二户6层楼收集时间为5分钟,全国定额为18分钟。
在拟定定额时,考虑多次上下楼不能匀速进行,拟以一梯二户6层楼收集时间为9.6分钟计。
(无电梯)6层楼收集(2户/层×6层)×360分钟÷9.6分钟=450户3 环卫设施保洁管理3.2 公共厕所清洗管理4 粪便收集清运4.1 由于城市粪便量大部分从化粪池排出,需清运的粪便量递减速度较大,因此在吸排车粪便清运中不再按车吨位分类。
5 河道漂浮垃圾打捞保洁5.1 城市河道中已基本清除居民洗涤现象,除少量乱倒乱扔的废弃物外,以水草为主要漂浮物,但漂浮物的量在不同季节中相差较大,因此与全国环卫定额以量定额不同,拟定以面积计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