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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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章程规章制度

有限责任章程规章制度

有限责任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为________Limited Company。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营业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出资者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者,出资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以及公司运营情况,由《章程》确定。

第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规定依法缴纳税款,承担税收义务,合法合规经营。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四)_________________;(五)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有制定《章程》的义务,公司必须依法遵守公司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出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出资者第八条公司的出资者需通过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出具法人营业执照。

第九条出资者应当按照其认缴出资额和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办理出资,依法履行出资义务。

第十条出资者有权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参与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公司经营决策。

第十一条出资者有权依法监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出资者有权依法追索公司清偿债权和享有公司清偿债务的优先权。

第十三条出资者有义务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按规定出资数额和时间节点办理出资手续。

第十四条出资者不得擅自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出资不当牟利行为。

第十五条出资者应当依法支付公司的法定义务,接受公司经营规则和章程的约束。

第十六条出资者不得侵吞公司财产,不得利用公司资源擅自扩大公司规模。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由出资者组成,董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依法定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决策事项须经过董事多数人员同意或通过。

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注意事项

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注意事项

章程制定考前须知制定有什么需要我们注意的地方?下面是给大家介绍的章程制定考前须知,。

作为公司组织和活动的根本准那么,公司章程既是一种重要的权利约束机制,也是一种重要的权利授予和救济机制。

公司章程能否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对公司的标准运作具有重大意义。

公司法对公司组织和行为仅作出原那么性,公司标准运作模式的形成以及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均有赖于一个比拟完备而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司章程。

应把握好两个原那么:一是合法性,二是可操作性。

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具有可操作性的章程才算得上好章程。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职权、议事规那么;(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章程中应针对不同的出资方式约定具体的出资时间及未及时出资、未出资的违约责任。

的组织机构有: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执行董事、监事会等机构。

各组织机构的产生及职权除《公司法》规定外还有一局部需要章程来规定:如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法;董事的任期;股东会定期会议的如召开;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等。

如果在章程中对此不进行详细的约定,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公司运转的情形,从而影响公司的安康、快速地开展。

《公司法》对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执行董事、监事会等机构的职权及其行使作了概括性的规定,但有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强,这就有待于章程对其进一步明确规定。

原《公司法》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而新《公司法》将法定代表人的选择权赋予了公司章程。

由公司章程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中择其一并依法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精选3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精选3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宅: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马上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宅、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股东姓名(名称):***证件号码:***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出资方式:***货币:***例如:***年***月***日前货币:***合计:***(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根据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担当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担当赔偿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躲避债务,严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打算有关执行董事的酬劳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打算监事的酬劳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3篇)

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3篇)

第1篇一、章程名称1. 章程名称应与公司名称一致,如“XX有限公司章程”。

2. 章程名称应使用规范的法律用语,避免使用模糊、不规范的表达。

二、章程制定程序1. 章程制定应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参与,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 章程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股东意见,确保章程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意愿。

3. 章程制定完成后,应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章程内容1. 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 股东权利义务:明确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出资义务、分红权、表决权等。

3. 组织机构:规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

4. 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度、程序等。

5. 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如会计核算方法、审计制度等。

6. 公司解散与清算:明确公司解散的条件、程序和清算办法。

7. 修改章程:规定修改章程的程序和条件。

8. 其他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增加其他相关条款。

四、章程格式1. 章程应采用正式的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 章程应分为总则、正文、附则三个部分。

3. 正文部分应按照章程内容进行划分,每个条款应有明确的标题和具体内容。

4. 附则部分可包括章程生效日期、解释权、修订程序等。

五、注意事项1. 章程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虚假陈述。

2. 章程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3. 章程内容应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和执行。

4. 章程内容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法律术语。

5. 章程制定过程中,应充分保障股东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利益。

6. 章程修改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修改内容合法、有效。

7. 章程备案时应提交完整的备案材料,包括章程文本、股东会决议等。

8. 章程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并备案,确保章程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拟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

拟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

确定有限责任企业章程旳注意事项修订后旳《企业法》顺应时代时尚,尊重企业自身规律,深入放宽和拓展了企业自治旳内容。

鉴于有限责任企业兼具资合性及人合性旳特性,其企业自治内容较股份有限企业要宽泛许多,而企业自治又集中体现为企业章程旳法律自治。

现将专属于有限责任企业旳章程自治内容进行探析。

一、分红权、优先认购权及表决权股东按照实缴旳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企业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旳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上述状况为有限责任企业行使分红权、优先认购权、表决权旳常态。

此种状态下考量,现实中放大了有限责任企业资合性旳原因,而忽视了人合性旳特点。

股东之因此结社创设有限责任企业,基于人旳理解及独立法人财产权形成旳有限责任应是重要动力。

相比于与否开办企业、与谁合作开办企业,有限责任企业旳财务分派应是下位旳概念,因此修订后旳《企业法》注意到上述问题,赋予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分红、优先认股及表决旳权利。

为了防止事发时股东决策形成旳困难,更为了企业旳持久稳固,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假如需要对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优先认股、行使表决权做出约定,应明确载于企业章程之上。

二、股东会旳召集次数和告知时间有限责任企业股东定期会议召集旳次数属于企业章程必须规定旳事项。

针对次数旳限定,应结合企业规模、股东人数、股东出任董事旳人数等原因确定。

一般状况下,股东人数少,且居住集中旳,可以合适规定较多旳会议次数;股东人数多,且居住分散旳状况,董事会组员多由重要股东出任旳状况,可以合适减少会议次数。

但股东会作为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旳权力机构,定期会议多者不亦超过二个月一次,少者亦不应低于六个月一次,提议每季度一次为宜。

至于召开股东会会议,告知全体股东旳时间。

定期会议,一般于会议召开前10天为宜;临时会议,因是在非正常状况下旳特殊安排,应规定为会议召开前较短旳时间,可考虑3至5天为宜。

总之,召开股东会会议,《企业法》会议召开15日前告知全体股东旳一般性规定较漫长、僵化,因此企业章程很有必要在《企业法》旳授权性规范下进行合适调整。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和运营的基本规范和依据,也是公司内部各方权益的保障。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注意以下几点:一、公司名称和组织形式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混淆、欺诈等不良影响。

组织形式应明确,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为最常见形式,但也可以选择其他合适形式。

二、注册资本和股权设置注册资本应合理确定,且未足额认缴的部分不得作为分配或占股计算的依据。

对股权结构的设置应合理,可以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形式,但需明确各类股权的具体权益、特权和限制。

三、股东权益与义务章程应明确股东权益和义务,包括投资额、分红权、转让权、召开股东会议的权利等。

同时,也应约束股东的义务,如对公司的监管义务以及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措施等。

四、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置与职责章程应明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与职责。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核心,应制定明确的决策规则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和有效。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的监督机构,应履行审计、监督、提醒、督促等职责。

五、公司盈利与分配章程应明确公司的盈利和分配制度,包括利润分配的比例、分配人员、分配时间等。

此外,还应规定公司增资的条件、比例和程序。

六、担保与质押章程应明确公司担保和质押的范围和方式,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益,规定合理的担保限额。

七、变更与解散章程应明确公司章程的变更和解散的程序和条件。

对于章程的变更,一般需要股东会议通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于公司解散,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解散程序和清算程序。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业务发展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在制定过程中,应注重与公司各方的沟通与协商,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并最终形成一个具有权威性、透明度和可执行性的章程,为公司的稳健运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或外国法人独资)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或外国法人独资)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或外国法人独资)章程须知一、公司章程可由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参照本参考格式制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五、本示范文本为: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国自然人独资或外国法人独资)(含港澳台自然人独资或港澳台法人独资)章程参考示范文本。

六、本示范文本中带“(或:)”括号部分为可供选择内容,在形成正式文本时,带“(或:)”括号或不带“(或:)”括号部分只应保留一种,其他删除。

七、本示范文本中带“(注:)”的部分,括号内为备注提示、说明语,形成正式文书时删除。

八、本示范文本中带下划线“”部份,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或:长期),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范制定-须知

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范制定-须知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制定-须知前言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科学管理、诚实守信、服务敬业”的企业精神,一直禀承着“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制定项目方针,实行目标管理,合理组织科学管理,以实现该项目的目标。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为方便投资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节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节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节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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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
一、为方便投资人,特制作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除外)章程参考格式。

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五、此公司章程参考格式切记不可照搬照抄,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实际情况做相应的修改。

如:
1、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只有一名股东,则章程中就不应出现“股东会”字样。

2、若公司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或一、二名监事,则章程中就不应出现“董事会、董事长、监事会”等字样。

3、若公司注册资本为一次性缴付,则章程中就不应出现分期缴付的情况。

4、章程中标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的事项,应做出相应的规定。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公司章程
( 年月日股东决定通过/第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有未尽事宜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八条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出资方式
100%
出资时间:股东出资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缴付。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由一名股东组成,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确定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委派、聘任产生或由股东直接担任。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定;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或由执行董事兼任)。

经理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或聘任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委派、聘任产生或由股东直接担任,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第十七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应由股东作出决定,投资或者担保的具体数额规定为:万元。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十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修改章程应由股东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后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一式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注:股东是法人股(公司)的,由股东(公司)盖章并且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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