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遇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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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遇责任制

首遇责任制

李沧区东方蓓蕾幼儿园首遇责任制为了在园形成人人抓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抓安全的局面,幼儿园决定在该园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首遇责任制”,此举旨在使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工作,无处不在的理念,切实提高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水平。

一、什么是“首遇责任制”,首遇责任制是指幼儿园所有教职员工,遇到危害本园师幼安全,影响幼儿稳定,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损害幼儿园形象的偶发事件,首遇人负有教育和帮助孩子、维护幼儿园形象、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等责任,做到谁发现,谁教育;谁发现,谁处理,谁负责,谁报告,人人都负有保护、教育的责任。

二、首遇责任教职工在幼儿园工作期间,谁遇到园内幼儿存在安全隐患或正在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不良行为,谁就是首遇责任人,应该履行以下职责。

1、及时劝解,制止事态扩大。

2、及时救治受伤者。

3、及时向班主任,幼儿园领导和家长联系汇报。

三、首遇责任人解决事情的程序和注意点:1、首遇人在第一时间遇到第一条所述的相关情况时,不管是不是该问题的直接责任人,都应该视自己为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根据事件与相关领导联系上处理。

2、首遇后,事件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向当事人明确有关后续事宜,并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首遇人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及时与相关领导汇报进行解决,首遇人在事件未处理完毕,在事件移交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处理前始终是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3、首遇人在遇到有相关情况发生时,应处事得体,不能推诿,并且及时报告园领导,相关负责人在处理事件时应及时向园领导汇报事件进展情况,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首遇人未履行第二条首遇责任中的三条者,追究以下责任:1、点名批评,严重的进行全校通报。

2、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模、年度考核不得进优秀档次。

3、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于首遇人敷衍塞责,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事态扩大的,由当日指导调查事故因果,形成书面材料,教幼儿园及上级领导,经领导考核实后,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教师安全首遇责任制度

教师安全首遇责任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教师安全意识,明确教师安全首遇责任,保障学生、教师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但不限于班主任、任课教师、教辅人员等。

三、责任划分1. 班主任责任(1)负责本班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包括课堂、课间、午休、课外活动等。

(2)对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负总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3)发现学生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任课教师责任(1)在授课过程中,关注学生的行为,确保课堂安全。

(2)发现学生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积极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教辅人员责任(1)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3)协助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首遇责任1. 首遇责任定义首遇责任是指教师在学校日常工作中,发现学生存在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行动,防止事故扩大,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2. 首遇责任内容(1)立即报告:发现学生存在安全隐患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班主任、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采取措施: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疏散学生、封锁现场、拨打急救电话等。

(3)协助救援:在救援过程中,积极配合救援人员,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

(4)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配合学校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首遇责任追究(1)教师未履行首遇责任,导致事故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范文(2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范文(2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范文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中心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服务窗口咨询、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服务窗口首位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政务中心和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三、服务窗口履行以下职责:(一)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事项的申请人;(二)指导申请人填写有关申报所需的材料;(三)受理属于窗口部门办理的事项,并送部门各内设机构办理;(四)协调和督促本部门各内设机构办理事项,对超时办结的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五)对不属于本窗口部门职责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承办部门;(六)根据窗口部门领导的授权,对申请人的咨询或者申请办理事项给予当场答复或者办理;(七)将本窗口部门办理事项的结果通知或者送达申请人。

(八)中心行政审批综合服务股负责对进驻中心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对申请人的申办件进行登记,引领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有关业务,受理申请人的投诉事项等。

四、服务窗口负责人对本窗口实施首问制度负总责。

各服务窗口应当选配熟悉本部门业务的工作人员,服务窗口上班时间必须有工作人员值班。

服务窗口接待申请人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窗口负责人也可以指定相应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五、首问责任人实行挂牌服务,对申请人必须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周到服务。

首问责任人对咨询或者申请办理的事项,应当场进行登记,填写《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注明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承诺办结取件时间、首问责任人及其联系电话,由申请人签字认可,并出具收件回执。

服务窗口其他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应当热情礼貌,主动为其指引服务窗口或告知联系方式,不得推诿、拒绝。

六、根据部门领导的授权,首问责任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场受理;可以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学校安全责任首遇制度

学校安全责任首遇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学校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我国教育部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

为了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4. 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制度内容1. 责任主体学校安全责任主体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

2. 责任分工(1)学校领导班子: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教职工:负责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校园安全巡查等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学生:遵守学校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学校安全活动,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关注学生安全,关心学校安全工作。

(5)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3. 安全责任首遇制度(1)首遇原则:学校安全责任首遇制度是指在学校安全工作中,任何教职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①立即报告: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②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排除安全隐患或控制事故扩大。

③组织救援:协助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

(2)首遇责任:首遇责任人应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首遇责任人应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进行现场处置,并及时报告。

②首遇责任人应当协助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

③首遇责任人应当对因未及时报告或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治理理念的进步,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的核心理念是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下面是一份针对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范本,展示了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

二、首问责任1. 任何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人员承担。

2. 执法执勤、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对人民群众咨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接待人员承担,接待人员应熟知本部门或单位的职责、服务流程及相关政策。

3. 接待人员应提供专业、准确、全面的回答,对于接待范围以外的问题,应及时引导、转接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三、限时办结1. 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当在接待时就能够提供满意的回答;若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限于实际情况,相应的回复时间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

2. 对于需要多部门协作或存在一定复杂性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设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并在收到问题后及时转办、协作解决。

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问题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形成初步结论并予以回复。

3. 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问题,各部门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协同解决问题。

涉及行政审批或涉密事项的问题,各部门应及时办结,不超过规定的办理期限。

4. 对于情况紧急、公共安全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采取主动应对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工作流程1. 问题接待:接待人员应设立专门接待处所,对前来咨询问题的人民群众进行接待,并认真记录问题的内容和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2. 问题分流:接待人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初步分流,并将问题及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

3. 问题转办:接待人员应迅速将问题和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并告知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的要求和目标。

4. 问题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应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断,并形成初步结论。

学校安全首遇负责制度

学校安全首遇负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学校是青少年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校园安全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首遇负责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2. 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3. 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制度内容1. 职责分工(1)学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负总责。

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

(3)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班级安全教育活动。

(4)任课教师:负责课堂安全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有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宿管人员:负责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宿舍环境安全、卫生,加强对学生的夜间巡查。

(6)食堂、保卫、后勤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首遇负责制度(1)首遇原则: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人员为“首遇责任人”。

(2)首遇责任人职责: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②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③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④做好事故现场保护,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⑤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3. 应急处置流程(1)接到事故报告后,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2)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指示。

(3)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度为了落实“人人参与,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全员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校园安全,使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决定在全校推行安全工作“首遇责任制”。

制度规定,所有教职员工都是首遇责任人,首遇人负有教育和帮助学生、维护学校形象、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引导和帮助解决题、及时上报和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等责任,并能够负责到底。

碰到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或及时上报,将追究相关的安全责任。

为此学校作出如下要求,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自觉遵守:1、学校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在校内外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需要帮助或学生违纪需要制止教育时,不管是不是这名学生的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也不管有没有教过这名学生,都负有保护、教育学生的责任。

2、凡我校教职员工,第一个遇到学生有危险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有其它不文明的言行时,应立即制止,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如没主动制止,出现问题将追究其责任,并将这一责任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份。

3、学校规定学校教职工在校内外首先遇到危害本校学生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学校稳定、损害学校形象的突发事件时,首遇人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并热情接待、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

同时用自己的行为,影响身边的同学也加入到安全管理的行列中来。

4、当发现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性疾病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刻采取相应措施,尽最大限度予以迅速施救、迅速报告或报警。

5、当发现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和礼仪常规要求(如翻越围墙,打架斗殴、赌博、寻衅滋事、下河游泳、上课期间进入网吧或游戏厅、破坏公物等)时,首遇责任人应当场劝阻、教育并通报相关人员或部门。

6、当发现学生中出现重大事故苗头或危险倾向时,首遇责任人应当场制止并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相关部门反映,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7、当发现个别学生存在精神或心理障碍,神情和行为出现明显异常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映。

8、当发现学校财产(教育教学设施、花木草坪建筑构件等)受到不法侵害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学校报告.9、当发现教学设施因其他原因出现损毁、故障而形成安全隐患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10、校内首遇处理程序为对于一般的行为,先问明缘由,再讲清道理,进行示范启发,以督促其改正对于比较严重行为,先派人报告学校领导或学生家长,再问明缘由,并协助解决,帮助教育学生。

首遇负责制

首遇负责制

第一、首遇责任制,是一种全员管理制度。

一般情况下,除了在课堂上由科任教师负责管理课堂纪律外,学生管理的主体,主要是德育处和班主任,他们也成为管理责任追究的主要客体。

德育人员和班主任管理精力的有限性和学生突发性事件的无限可能性,决定了光靠上述人员的管理,很难管好学校和班级。

所以,首遇责任制将非班主任纳入管理人员的范围,无疑扩大了学校管理人员的数量,也就扩大了学校管理的范围、时间和对象,必将从广度和深度上,将学校管理提高到新的境界。

第二、首遇责任制,是一种主动管理制度。

管理注重的是长效机制,对于相关事件的处理是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但这是一种以出现一定的结果为前提的被动式管理,管理重在预防,若能通过管理阻止某些结果的发生,便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管理的职能。

首遇责任制,以发现某一事件为前提,而不是以出现一定的结果为前提,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所以是一种主动管理制度。

第三、首遇责任制,是一种全面管理制度。

在以往的教学管理过程中,教师管理的范围一般锁定在校园内,对于校园外学生的生活状况缺乏必要的了解,对于校园外学生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的管理,实际上大大缩小了管理的时间和空间,也就缩小了管理的效果。

学生在校外截然不同的表现,也颠覆了校内教育的效果,如何延伸教育平台,延长教育的时效是摆在学校和教师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遇责任制,突破了校内管理的局限,将校内管理和校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减少了管理漏洞,是一种全面的管理制度。

第四、首遇责任制,是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家长将孩子托付给学校,对于学校和教师,就是意味着付出和责任。

如何确立责任,确立怎样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些问题,对于确立教师的职责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首遇责任制,规定了教师的管理职责,谁发现谁管理,谁发现谁负责,有责任就有追究,否则,责任就意味着空谈,因而,首遇责任制是一种责任追究制。

三、首遇责任制,是义务更是权利要推行首遇责任制,还要解决首遇责任制到底强调的是义务还是权利的问题,如果强调义务,则首遇责任制的推行带有强制性的色彩;如果强调权利,则首遇责任制的推行可以内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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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首遇责任制
一、首遇责任制
首遇责任制就是第一个遇到问题、事件、来访者等的人,如果自己有能力就应当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如果自己没有处理这种问题的能力和权限,则应当把问题移交给有能力解决的部门或者人员,而不应当采取推诿、拒绝等办法。

也称作首问负责制。

二、本校所有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维护学校师生安全。

首遇责任人遇到偶发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急事急办,要有责任心,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拖办或置之不理。

对涉及本人工作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

对不属于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制止劝阻、帮助服务,并同有关人员、处室联系,向相关领导汇报。

三、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应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学校安全保卫处、校级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2.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向校级领导汇报。

遇到学校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校内外人员勒索敲诈、殴打等事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安全保卫处及时报告。

如发
现有人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校医室或医院,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

3.遇到学生上下楼梯拥挤、混乱或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等现象,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保卫处或校长室。

4.遇到学生在上学途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首遇责任人应及时上前予以帮助,并协助肇事者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安全保卫处。

5.遇到本校学生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歌舞厅”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其带出并通知班主任、家长和学校安全保卫处。

6.遇到本校学生在校内外吸烟及其它不良行为,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通知班主任和学校德育处。

7.遇到学生在课间、课外活动、大型集会活动出现安全事故时,首遇责任人应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并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8.遇到学生在校内乱涂乱画、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物等,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

9.遇到偶发病患的学生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将病患学生送至校医室或医院救治,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处室、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10.第一个遇到来校来访者或第一个接到来电投诉的人或部门的首遇责任人,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或热情接待来电、来访者并为其介绍、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直到对方满意。

四、首遇责任制是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刚性规定的一项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时因没有履行首遇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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