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word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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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示范文本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委托方(甲方):[甲方名称]顾问方(乙方):[乙方名称]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是指在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预测、分析、管理、审核及评价等相关的专业服务。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工作内容与范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估算、预算、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并负责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和专业的造价管理建议。

具体工作内容和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服务内容与要求》。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合同金额汉字大写](人民币小写:[合同金额数字小写])。

具体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二《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2.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费用给乙方,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保留追索相关费用的权利。

四、履行期限与进度安排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体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进度要求,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具体进度安排详见附件三《履行期限与进度安排》。

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本合同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甲方应按时支付咨询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等。

具体权利义务详见本合同条款。

……(此处为部分内容展示,实际合同内容应更加详尽)……(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咨询费用;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乙方应对提供的咨询服务负责等。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word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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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 GF word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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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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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5篇第1篇示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工程项目,为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造价的合理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拟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名称为(项目名称),需要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为甲方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服务内容1. 乙方向甲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预算、工程造价评估、工程造价分析等相关咨询服务。

2. 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规范,对工程造价进行客观、公正、合理的评估。

第三条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书面协议为准。

如需延长服务期限,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四条服务报酬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报酬为人民币(大写)。

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提前支付/分期支付/完工支付等),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第五条协作方式1. 双方均应积极配合,提供对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六条保密约定1. 双方均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数据等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因合同履行需要而披露给对方的信息,双方亦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

3. 本条款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1. 若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各自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终止1. 本合同在服务期限届满后即告终止。

2. 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终止协议也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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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6篇篇1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的造价进行咨询评估工作,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工作内容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合理、科学、高效。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造价审核、成本控制分析等工作。

二、双方基本信息及人员安排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相关信息)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相关信息)双方应指定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并确保项目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

三、服务期限及进度安排本合同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结束日期)止。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咨询任务。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3. 支付时间:按照项目进度和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五、保密条款及知识产权归属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咨询成果的署名权。

六、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1. 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

七、风险承担及违约责任1.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风险。

2.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业主):(具体填写甲方名称和详细地址)
第一条合同内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4如需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材料和信息。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进行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服务费用总额为(具体填写服务费用的金额)。

4.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具体填写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阶段支付等)。

4.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催款措施,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合同解除或终止
6.1合同解除条件
(具体填写合同解除条件,如一方未履行义务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等)
6.2合同解除程序
一方请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提前(具体填写具
体天数)通知对方。

6.3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合同终止。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添加其他相关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业主):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5篇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5篇篇1示范文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指定的建设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造价鉴定等。

二、服务范围与内容1. 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2. 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投标报价审核;3. 工程造价鉴定及其他相关造价咨询服务。

三、合同期限与进度安排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咨询任务。

具体进度安排如下:1. 预算审核服务: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完成;2. 结算审核服务: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______日内完成;3. 其他服务:按照双方另行约定的时间完成。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咨询费用计算方式:按照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以计时或固定总价方式计算,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详见附件《工程造价咨询费用计算表》。

2. 支付方式:(1)项目预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总费用的______%;(2)进度款:按阶段服务完成情况支付;(3)尾款:项目完成后______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技术资料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年。

六、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享有在相关成果上署名权。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相关成果用于其他用途或泄露给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咨询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 若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完整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F—2015—0212合同编号: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 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 ”。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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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资料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件;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可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示范文本》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

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 (1)一、工程概况 (1)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三、服务期限 (1)四、质量标准 (1)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2)七、词语定义 (2)八、合同订立 (2)九、合同生效 (2)十、合同份数 (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3)1.1词语定义 (3)1.2语言 (4)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1.4适用法律 (5)2.委托人的义务 (5)2.1 提供资料 (5)2.2 提供工作条件 (5)2.3 合理工作时限 (5)2.4 委托人代表 (5)2.5答复 (6)2.6支付 (6)3.咨询人的义务 (6)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6)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7)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7)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8)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8)5.支付 (8)5.1 支付货币 (8)5.2 支付申请 (8)5.3 支付酬金 (9)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9)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9)6.1 合同变更 (9)6.2 合同解除 (9)6.3 合同终止 (10)7.争议解决 (10)7.1 协商 (10)7.2 调解 (10)7.3 仲裁或诉讼 (10)8.其他 (11)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11)8.2 奖励 (11)8.3保密 (11)8.4联络 (11)8.5 知识产权 (11)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13)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3)1.2 语言 (13)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3)1.4 适用法律 (13)2.委托人的义务 (13)2.1 提供资料 (13)2.2 提供工作条件 (13)2.4 委托人代表 (13)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13)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14)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14)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14)4.违约责任 (14)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14)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14)5.支付 (14)5.1 支付货币 (14)5.2 支付申请 (15)5.3 支付酬金 (15)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5)6.1 合同变更 (15)6.2 合同解除 (15)7.争议解决 (15)7.2 调解 (15)7.3 仲裁或诉讼 (15)8.其他 (15)8.1 考察及相关费用 (16)8.2 奖励 (16)8.3 保密 (16)8.4 联络 (16)8.5 知识产权 (16)9.补充条款 (16)附录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 (17)附录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 (19)附录C 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 (19)附录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 (20)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5.资金来源:。

6.建设工期或周期:。

7.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 A。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大写)(¥ )。

2.计取方式:。

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叁份,咨询人执叁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住所:住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

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

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

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义务2.1 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

2.2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

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

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2.3 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

2.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日书面通知咨询人。

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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