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
GAT 833-2009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ICS93.080. 99 R80GA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Technology specifications of automatic recognition for motorvehicle license plate image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前言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铿、姜良维、方丽庄、马庆、方艾芬、李爱民、岳玫、秦波、朱丽宁。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软件的技术要求、接口函数和信息交换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具有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功能的应用系统或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36-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T497-2009 公路车辆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号牌结构texture of vehicle license plate号牌号码不同的排列组合。
3.2识别结果 recognition result包含有机动车号牌号码、号牌颜色、号牌结构等信息。
3.3识别时间 recognition time从机动车图像加载完成到给出识别结果所需的时间。
4 技术要求4.1 号牌结构依据号牌上字符的不同排列组合来区分号牌结构,应识别的号牌结构包括:——单排字符结构的号牌,如军队用小型汽车号牌、GA36-2007中的小型汽车号牌、港澳入出境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等;——武警用小型汽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双排字符结构的号牌,如军队用大型汽车号牌、武警用大型汽车号牌、GA36-2007中的大型汽车号牌、挂车号牌、低速汽车号牌等。
智能违章停车抓拍系统解决方案

背景介绍:城市交通中的违章停车现象一直是城市交通管理中的顽疾,对道路的畅通以及行人安全均存在严重影响,如何规范驾驶员的停车行为,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及时准确的进行取证查处,是道路监控的关键问题。
传统的违章停车抓拍方式为:当通过视频监控发现有违章停车情况时,执法人员手动控制云台摄像机进行拉近、拍摄车辆,并予以人工识别车辆号牌,完成后需手动恢复摄像机预置位。
随着道路管理的需要,违章停车监控点越来越多,监控执法人员工作负荷越来越大,工作的准确度依赖于人员自身的责任心、工作状态、身体精力状态等认为因素。
过程复杂繁琐,人工成本高,管理复杂低效。
因此,违章停车智能抓拍系统应运而生。
市场需求:⏹目前,机动车违停已成为城市顽疾,每年因违章停车造成的车辆拥堵、汽车追尾等情况数以百万计;⏹违章停车现象曾被媒体评为“影响城市形象十大原因”之一;百度(Baidu)搜索“违章停车”为 362 万条结果,谷歌(google)为 417 万;⏹违章停车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城市形象、民生问题;⏹违章停车治理是城市交通管理重要的评价标准之一。
传统的手动违章抓拍系统由人工控制云台摄像机,极其浪费时间和人力。
当发现有违章情况,执法人员手动控制云台摄像机进行拉近、抓拍违章车辆,并拍摄禁止停车、非机动车道标志等。
完成后需手动恢复摄像机预置位,过程复杂繁琐,无法达到个个捕获。
智能抓拍系统可自动发现车辆违法停车行为,自动生成并存储违法过程违法视频录像。
系统性能稳定可靠,所抓拍的录像清晰度高。
作为违法停车行为处罚执法依据充分,并可实现对一个甚至多个断面上的交通违章行为监控检侧。
从智能抓拍与手动抓拍的性能对比分析.可得出以下结论:⏹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交警支队采用手动抓拍.可以对违章行为准确判别,但效率很低:⏹随着城市车辆的不断增多( 2011 年中国机动车增加 1773 万辆),违停车辆手动抓拍已无法满足需求;⏹违章自动抓拍、信息比对报警、违章数据自动录入等特点较好的符合了当前客户需求:⏹从执法的公平性与严谨性分析,智能抓拍将很快取代手动抓拍;系统介绍✓系统简介慧眼系列—违章停车智能抓拍系统,采用自主图像分析技术,将违章停车抓拍过程实现自动化,系统实现违章停车检测、自动球机控制、车牌特写抓拍、车牌号码识别、违章信息输出一整套功能。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第3部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采集》

ICS35.240.99R 85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946.3—2011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第3部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采集Specification for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information collection一Part 3 :Road traffic accident handling information collection2011-07-18发布2011-07-18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信息采集 (1)2.1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信息采集 (1)2.2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信息采集 (3)2.3 道路交通事故受案登记信息采集 (5)2.4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结果信息采集 (6)2.5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处理结果信息采集 (6)前言GA/T946《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分为六个部分:——第1部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信息采集和签注;——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采集和签注;——第3部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采集;——第4部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信息采集;——第5部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采集;——第6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辅助信息采集。
本部分为GA/T946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江海龙、许卉莹、陈学浩、季君、唐礼虎、周建宁。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第3部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采集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受案登记信息、处理结果信息等的采集项目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的采集。
2 信息采集2.1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信息采集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信息采集项目和要求见表1。
表1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信息采集项目和要求表1(续)表1(续)2.2 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信息采集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信息采集项目和要求见表2。
(交通运输)智能交通高速卡口区间测速方案

(交通运输)智能交通高速卡口区间测速方案文件编号:(由系统方案对外发布时统一管理)区间测速卡口解决方案版本号:Ver1.0编写人:郑鹏编写时间:2013.6部门名:产品市场部-智能交通审核人:审核时间:·修订历史(Revisionhistory)编号,修订内容描述,修订日期,修订后版本号,修订人,批准人1,创建,2013.6,1.0,郑鹏,2,,,,,3,,,,,,,,,,目录目录11.概述71.1.系统概述71.2.设计原则81.3.设计依据102.需求分析122.1.行业现状122.1.1.存在漏洞,容易规避122.1.2.图片清晰度低122.1.3.应用技术水平低下122.1.4.系统功能扩展性差132.1.5.环境适应性差132.1.6.功能简单,缺乏深度应用13 2.2.发展趋势142.2.1.高清化142.2.2.集成化142.2.3.网络化142.2.4.智能化143.整体设计153.1.系统架构153.2.系统组成163.2.1.前端采集子系统163.2.2.网络传输子系统183.2.3.中心管理子系统184.详细设计204.1.系统原理204.1.1.区间测速原理204.1.2.线圈检测原理204.1.3.雷达检测原理224.1.4.视频检测原理234.2.系统功能244.2.1.系统技术指标244.2.2.系统功能254.2.3.前端系统功能详解274.2.3.1.车辆捕获功能274.2.3.2.高清图像记录功能274.2.3.3.速度测定功能284.2.3.4.压、骑线抓拍功能294.2.3.5.逆行抓拍功能294.2.3.6.全天候高清成像294.2.3.7.智能补光功能304.2.3.8.号牌自动识别功能304.2.3.9.车身颜色识别功能324.2.3.10.高清录像功能324.2.3.11.数据存储功能324.2.3.12.图片、视频防篡改功能334.2.3.13.数据传输与断点续传功能334.2.3.14.远程系统管理维护功能344.2.3.15.Web数据浏览功能344.3.平台软件系统设计354.3.1.系统设计思路354.3.2.系统设计亮点364.3.2.1.SOA为主体的架构设计364.3.2.2.业务集成的WebService框架374.3.2.3.高性能的外场设备接入服务设计384.3.2.4.结合Ajax和RIA技术的更好用户体验38 4.3.3.遵循的标准与接口394.3.4.系统总体框架404.3.4.1.系统总体架构404.3.4.2.系统网络架构414.3.5.系统平台组成424.3.5.1.中心管理服务(CMS)424.3.5.2.视频流媒体转发服务(MTS)434.3.5.3.视频流媒体存储服务(SS)444.3.5.4.设备管理服务(DMS)454.3.5.5.图片控制服务(PCS)464.3.5.6.图片转发服务(PTS)474.3.5.7.主动注册服务(ARS)484.3.5.8.WEB远程管理软件(WMS)484.3.5.9.GIS系统集成模块(GIS)494.3.5.10.网络数字矩阵软件(SNVD)504.3.5.11.市局级联网关服务模块50 4.3.6.系统功能514.3.6.1.视频监控功能514.3.6.2.录像回放功能514.3.6.3.图片监控功能514.3.6.4.区间测速功能524.3.6.5.车辆查询与追踪功能524.3.6.6.布控/撤控功能534.3.6.7.布撤防联动策略534.3.6.8.车辆报警联动功能534.3.6.9.流量统计功能544.3.6.10.车道占有率统计功能544.3.6.11.电子地图功能544.3.6.12.数据手动校准功能544.3.6.13.关联视频功能544.3.6.14.历史数据查询与下载功能544.3.6.15.车辆比对报警功能554.3.6.16.远程系统管理功能554.3.6.17.系统对时功能554.3.6.18.基础管理功能564.3.7.软件系统关键特色564.3.7.1.多业务融合564.3.7.2.快速布控564.3.7.3.录像追踪564.3.7.4.三维定位574.3.7.5.预案管理574.3.7.6.设备兼容574.3.7.7.多级联网574.3.7.8.无线应用574.3.7.9.提高的安全性574.3.7.10.灵活的媒体存储584.3.7.11.系统部署方式584.4.第三方软件及服务器部署584.4.1.系统运行环境584.4.1.1.硬件运行环境584.4.1.2.软件运行环境614.4.2.服务器能力614.4.2.1.系统能力614.4.2.2.显示能力614.4.2.3.管理能力624.4.2.4.图片处理能力624.4.2.5.数据库能力624.4.2.6.单电子地图容量634.4.2.7.校时服务器635.特点优势645.1.行业内首家推出高帧率摄像机645.2.自主开发的智能交通专用ISP算法,图像质量更优65 5.3.接口丰富,摄像机集成度高655.4.全过程数据安全加密处理655.5.多重冗余的数据安全保障技术665.6.全系列产品自主研发665.7.全嵌入式结构、无风扇设计,全机身散热675.8.摄像机内置车牌识别等智能算法675.9.低功耗,适合太阳能供电685.10.安装、维护简单,工作量小685.11.工业级设计适应室外恶劣环境695.12.前端设备的智能化695.13.单车道独立运行能力705.14.先进的视频检测算法705.15.对光照气候环境良好的适应性715.16.准确抓拍无牌或者号牌遮挡车辆725.17.多车道、多车辆同时号牌识别735.18.车牌识别速度快735.19.车牌识别像素、角度容忍度高735.20.车牌识别准确率高745.21.双码流摄像机,同步支持抓拍和录像74 5.22.强光抑制功能745.23.L INUX系统防病毒755.24.模块化设计,稳定性和扩展性强755.25.全系统设备运行状态自动监测755.26.采用工业级或军工级器件,超长寿命76 5.27.系统扩展性好765.28.解决方案灵活,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776.主要设备介绍776.1.高清一体化摄像机776.2.镜头786.3.偏振镜切换控制器796.4.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806.5.智能闪光灯826.6.LED频闪灯826.7.窄波平板雷达846.8.车辆检测器857.配置清单877.1.大华设备877.2.工程商自备设备918.应用案例938.1.伊宁县区间测速卡口项目938.2.徐州区间测速卡口项目939.售后服务承诺949.1.三级售后服务体系959.2.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情况961.概述1.1.系统概述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车辆的普及程度也越来越高,但同时治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与车辆相关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的技术要求、图片模式和信息交换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对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图像取证的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408- 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代码 GA648- 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数据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图像取证 image forensics经过图像方式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
3.2间隔时间 interval time拍摄同一个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相邻两幅图片之间的时间差。
3.3计时误差 time error图像取证设备时钟与基准时钟之差。
3.4全景特征 panorama feature包括机动车全貌、号牌、颜色、车型及显著地理特征。
4 技术要求4.1 图像取证设备用于拍摄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图像取证设备应清晰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所记录的图片清晰辨别机动车车型、车身颜色、号牌号码等基本特征。
4.2 图片数量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应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完整过程图片,采集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或者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对于机动车静止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应按照机动车停放的前后角度拍摄具有明显交通标志标线和显著地理特征的2~3幅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证明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
4.3 间隔时间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拍摄两幅机动车特征图片的间隔时间应依据机动车实际行驶速度来设置,一般为机动车在两幅图片上的对应行驶位移>1.0m所需的时间,其中对于长距离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间隔时间为实际行驶位移长度所需的时间。
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竣工验收

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竣工验收1.1 验收依据1)《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通用技术要求》(GA/T 669-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3)《公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4)《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5)《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2003)6)《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7)《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以及部省级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GA/T833-2009)8)《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GA 329,3-2003)9)《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格式》(GA 409,3-2003)10)《道路违章管理管理信息代码》(GA 408,2-2003)11)《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GA/T491-2004)12)《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图形符号》(GA/T492-2004)13)《城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A/T493-2004)14)《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15)《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CECS81-96)16)《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GA 216.1-1999)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经确认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竣工图纸及设备技术主管部门有关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项目设计变更签证和技术核定单、测试资料。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1.2 竣工验收清单交工工程一览表,包括单位工程名称、以及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图纸会审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及设计变更通知;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及验收资料;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及其它合同要求的证明文件;技术施工记录;施工日志;设备安装施工和检验记录;项目及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上级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管理资料,包括开工报告、交工和中间交接资料;工程结算资料、文件和签证等;测试报告、调试记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Technology specifications of image forensics for road traffic offences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付长青、姜良维、方丽庄、张铿、方艾芬、李爱民、岳玫、秦波、朱丽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的技术要求、图片模式和信息交换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对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图像取证的设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A408-2006 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代码G A648-2006 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数据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图像取证image forensics通过图像方式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
3.2间隔时间interval ti me拍摄同一个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相邻两幅图片之间的时间差。
3.3计时误差ti me error图像取证设备时钟与基准时钟之差。
3.4全景特征panorama feature包括机动车全貌、号牌、颜色、车型及显著地理特征。
4技术要求4.1图像取证设备用于拍摄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图像取证设备应清晰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所记录的图片清晰辨别机动车车型、车身颜色、号牌号码等基本特征。
4.2图片数量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应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完整过程图片,采集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或者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修订解读

| | Standard Interpretation《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 技术规范》修订解读文/张铿缪建新吴昌成张森1标准修订背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 995-2012)(以下简称“2012版”)自实 施以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非现场视频取证 技术规范,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 备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装要求,为我 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视频监控、视频录像、违法识 別与记录等功能和要求提供了技术依据。
但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智能交通技术的发展,视频取证设备的技术也发生了许多新变化:一是视频 取证设备型式增加。
当前视频取证设备已从固定式扩 展到车载式、无人驾驶航空器搭载式、手持式等多种 形式,而2012版只面向固定式。
二是违法行为视频取 证需求增长。
2012版仅规定了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能满足当前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驾驶人向车 外抛洒物品等违法行为的管理需求。
三是视频取证设 备智能化功能不断扩展。
视频取证设备智能化识別技 术已从号牌识别扩展到品牌标志、车身颜色、车型以及 驾驶人人脸等方面。
四是视频取证规范化程度提高。
面对各类违法行为,不同的视频取证设备产生不同的 证据链,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视频取证记录要素。
鉴于 此,有必要对2012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保证视 频取证设备的相关功能和技术要求,提升公安交通管 理执法规范化水平。
2017年12月,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申请2012版修订项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 995-2020)(以下简称 “2020版”)标准于2019年11月通过全国道路交通 技术标准委员会审定,将代替2012版,于2020年12月1曰正式实施。
2 2020版标准主要修订内容解读2.1扩展了适用范围标准审定时,为响应2019年10月28日《公安部关 于修改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的决 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违法行 为照片或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 的证据,标准适用范围中增加了其他视频设备的道路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要素可参照执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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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0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的技术要求、图片模式和信息交换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对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图像取证的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408-2006 道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代码 GA648-2006 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数据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图像取证 image forensics通过图像方式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
3.2间隔时间 interval time拍摄同一个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相邻两幅图片之间的时间差。
3.3计时误差 time error图像取证设备时钟与基准时钟之差。
3.4全景特征 panorama feature包括机动车全貌、号牌、颜色、车型及显著地理特征。
4 技术要求4.1 图像取证设备用于拍摄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图像取证设备应清晰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所记录的图片清晰辨别机动车车型、车身颜色、号牌号码等基本特征。
4.2 图片数量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应记录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完整过程图片,采集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或者不同位置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
对于机动车静止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应按照机动车停放的前后角度拍摄具有明显交通标志标线和显著地理特征的2~3幅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证明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
4.3 间隔时间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拍摄两幅机动车特征图片的间隔时间应依据机动车实际行驶速度来设置,通常为机动车在两幅图片上的对应行驶位移>1.0m所需的时间,其中对于长距离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间隔时间为实际行驶位移长度所需的时间。
对于机动车静止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拍摄两幅机动车特征图片的间隔时间>10s,但对于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其拍摄两幅机动车特征图片的间隔时间应大于标志或标线规定的临时停车时间。
4.4 叠加信息每幅图片上叠加有交通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等信息。
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的,叠加信息中应有限速值和行驶速度值,且采用雷达技术测定机动车行驶速度的违法图片上还应叠加有雷达测速方向。
对于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叠加在交通违法图片上的违法时间应精确到0.1s;对于机动车静止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叠加在交通违法图片上的违法时间应精确到1.0s。
4.5 防伪信息每幅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片应包含管辖区域内的上一级公安部门认定的原始防伪信息,防止原始图片在传输、存贮和校对过程中被人为篡改。
4.6 存贮格式图片采用JPEG编码,以JFIF文件格式存贮,压缩因子低于70。
4.7 计时误差图像取证设备24h内计时误差不超过1.0s,并确保每月至少校准一次计时时钟。
4.8 图片质量图像取证设备采集的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片至少为24位真彩图像,单幅图片尺寸不少于(768×576)个像素点。
5 图片模式5.1 图片模式分类按照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特点来划分图像取证设备获取的图片模式,如附录A所示。
5.2 图片模式介绍5.2.1 模式一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机动车行驶方向上的机动车行驶特征、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和号牌号码等信息,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的;——遇前方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不按规定会车的;——不按规定倒车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从前车右侧超车的;——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前车掉头时超车的;——前车超车时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机动车不避让盲人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在高速公路上的车道内停车的。
5.2.2 模式二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机动车行驶方向上的机动车行驶特征、机动车前部和尾部全景特征及号牌号码等信息,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5.2.3 模式三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机动车行驶方向上的机动车行驶特征、机动车前部全景特征及号牌号码等信息,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的;——遇前方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最低时速行驶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在高速公路上的车道内停车的。
5.2.4 模式四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机动车行驶方向上的标志指示、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
5.2.5 模式五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行驶方向上的标线指示、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和号牌号码等信息,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驶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的;——在高速公路加速车道上超车的;——在高速公路减速车道上超车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5.2.6 模式六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机动车通过停止线时的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和号牌号码等信息,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5.2.7 模式七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机动车通过停止线时的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导向箭头、机动车尾部全景特征和号牌号码等信息,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5.2.8 模式八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禁止停车标线指示、驾驶室特征、机动车前部和尾部全景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
5.2.9 模式九采用区间测速技术取证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其进入和离开监测点的机动车图片应包含清晰辨认机动车全景特征、号牌号码、精确的时间和区间距离等信息,时间每24h至少校准一次,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
5.2.10 其他采用动态视频来取证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其动态视频记录应符合上述模式一至模式八相应的图片特征要求,视频记录长度≥5s,且视频用于机动车测速取证必须排除外界环境、安装、镜头漂移等因素的影响,原动态视频记录帧中应包括精确的时间、地点、方向、号牌号码等信息。
6 信息交换格式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格式应符合GA648-2006。
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应符合GA40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