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管理制度
土地交易管理制度范本

土地交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土地交易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土地交易行为:(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五)土地使用权抵押;(六)其他土地交易行为。
第三条土地交易原则土地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土地交易主体土地交易主体包括:(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四)土地使用权转让人;(五)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六)其他参与土地交易的主体。
第五条土地交易程序土地交易程序包括:(一)达成交易意向;(二)签订土地交易合同;(三)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四)缴纳土地交易税费;(五)办理土地交易手续;(六)其他交易程序。
第六条土地交易合同土地交易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内容包括:(一)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或者其他交易价款;(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四)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方式;(五)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六)违约责任;(七)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第七条土地交易价格土地交易价格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市场规律,反映土地价值。
土地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报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土地交易税费土地交易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交易双方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交易税费。
第九条土地交易监管土地交易应当在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管下进行。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行为。
第十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土地主要管理制度

我国土地主要管理制度土地是国家的重要生产要素和自然资源,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国土状况、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反映,它是国家国土管理工作的总体制度和政策。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等内容。
这些制度既是我国国土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和政策,又是我国土地发展的保障和促进的有力支持。
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制度之一。
它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和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我国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是基于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之上,建立的统一的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宪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国家保有所有土地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我国国土利用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我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主要形式。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我国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根据中国的国情,针对农村土地问题而制定的,保护农民利益的土地经营制度。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和促进的重要手段。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
土地出让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市场化出让和经营性使用。
以上三个制度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它们共同构成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总体框架和政策基础。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在土地保护、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土地所有权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它建立了国有土地所有权制度,保障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维护了土地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保护了土地资源的公共利益。
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制度是我国土地问题的基本解决制度,通过建立土地承包制度,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土地的良种良法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024年土地储备市场交易管理方案

2024年土地储备市场交易管理方案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土地储备市场的交易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我们制定了以下方案:一、建立全面的土地储备市场信息系统。
通过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土地数据,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土地资源的全面监测和管理。
二、强化土地储备市场监管。
加强对土地交易的审查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止恶意炒作和虚假交易行为,确保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三、建立健全的土地市场交易机制。
推动土地市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建立多元化的交易方式,拓展土地资源的利用渠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加强土地储备市场信息披露和公示。
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土地市场的交易情况和价格走势,提高市场透明度,保障各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五、积极引导土地储备市场发展。
采取激励政策,引导企业和个人参与土地市场交易,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土地储备市场交易监督和评估。
建立土地交易的监督机制,对土地储备市场的交易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七、加强土地储备市场交易信息共享。
建立土地市场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方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市场信息的有效利用率,推动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八、加强土地储备市场交易的法律保障。
完善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强化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的公平和稳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以上是2024年土地储备市场交易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愿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土地储备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社会和谐发展。
深圳市政府令第100号——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

深圳市政府令第100号——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3.06•【字号】深圳市政府令第100号•【施行日期】2001.03.06•【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三届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长:于幼军二00一年三月六日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的土地交易,适用本规定。
土地交易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租赁。
本规定所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转让,但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房地产转让除外。
第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土地交易市场作为土地交易的专门场所。
前条所称土地交易应当在土地交易市场进行。
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是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深圳市土地交易市场的承办机构,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运作,并接受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市政府设立交易中心理事会,理事会对交易中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理事会由主管部门、物价部门、交易中心代表和房地产、规划、土地、法律等方面专业人士组成。
第四条土地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下列土地交易(包括分割转让)应在交易中心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方式公开进行:(一)经营性项目用地(包括市政府收回闲置的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二)以协议地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申请改变用地性质、功能,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方式重新出让;(三)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市场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四)减免地价或交纳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五)合作建房,但农村征地返还用地除外;(六)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若存在多个产权主体,按照城市规划由政府组织或经政府批准组织改造的,选择改造单位的;(七)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人合作改造的;(八)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九)人民法院、执法机关裁定、决定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十)法律、法规允许的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
土地管理制度政策

土地管理制度政策土地管理制度政策是指国家以法律、法规、计划和政策等手段,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利用和管理的制度体系。
它是国家土地管理的基本依据,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维护国家土地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指土地所属的所有权归属于谁的制度安排。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个人和单位只能具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土地使用权制度是指对土地资源的使用和支配权的制度安排。
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出让等方式获取,让有需要的个人和单位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使用土地资源。
土地使用权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推动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农业、工业、建设等多种用途的均衡发展。
第三,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对土地相关事项进行登记和备案的制度安排。
土地登记制度可以确保土地交易和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为土地的管理和保护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土地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第四,土地征收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和安置的制度安排。
土地征收制度可以保障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化进程等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土地征收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提高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水平。
最后,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是指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度安排。
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可以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推动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土地管理制度政策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这些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土地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注重加强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提高土地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率性,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新加坡的土地制度与土地市场管理()

新加坡的土地制度与土地市场管理1. 新加坡的土地制度概述新加坡位于东南亚,国土面积仅为728.3平方公里,总体来说相当狭小。
因此,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严格的土地控制和管理政策,以确保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
新加坡的土地制度与管理体系主要由以下三个组成部分构成:1.1. 集中土地所有权新加坡政府通过土地重置计划(Land Reclamation Program)将原本位于海域的土地填海造陆,增加国土面积,然后将获取的土地集中归政府所有。
同时,政府还对所有土地进行了征用,并通过地租制度对土地进行出租。
这意味着,新加坡的土地所有权归政府所有,而土地的使用权则通过地租方式出租给企业和个人使用。
1.2. 土地用途管制新加坡政府严密控制土地的用途,通过土地用途规划和规章制度来约束土地的使用和发展。
在新加坡,所有的土地和建筑物都必须根据指定的用途进行开发和使用,而任何对土地和建筑物的改造和使用都必须获得政府的批准。
这些用途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和自然保护等。
1.3. 土地开发管理为了最大化土地效益并确保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新加坡采取了严格的土地开发管理政策。
政府通过土地出租、土地拍卖、土地出售等方式进行土地开发,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土地管理,包括土地使用限制、环境影响评估和土地流转审批等。
2. 新加坡的土地市场管理新加坡政府为了确保土地市场管理的公正和透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土地市场监管和管理。
2.1. 土地供应管理新加坡政府根据土地需求和市场变化,制定了土地供给计划,以管理土地供应。
政府通过公开土地出售、土地出租和土地拍卖等方式,确保土地供应最大化,以满足市场需求。
2.2. 土地流转管理新加坡政府通过制定土地交易规定,管理土地流转。
政府统一管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变更。
所有的土地交易都必须经过政府批准,并且价格必须公开透明。
2.3. 土地价格管理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管理和控制土地价格。
土地管理制度政策

土地管理制度政策土地管理制度政策是指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所制定的政策和制度。
土地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
因此,土地管理制度政策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土地管理制度政策的背景和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紧张。
因此,必须通过科学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来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解决土地问题。
在中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资源,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统一调配。
土地管理制度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土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土地管理制度政策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
因此,制定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土地管理制度政策的主要内容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土地管理制度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目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民可以自愿承包土地经营权,增加了土地利用的灵活性,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
2. 城市土地管理制度城市土地管理制度也是土地管理制度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城市土地管理制度中,需要加强土地规划和土地开发的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
通过合理规划城市土地利用,可以避免城市土地资源的浪费,减少城市土地的污染和破坏。
同时,加强城市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也可以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促进城市的发展。
3. 生态保护与土地管理在土地管理制度政策中,生态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土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影响,对人民的健康和生存环境构成威胁。
因此,在土地管理制度中应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推行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政策。
通过加强土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可以促进生态平衡,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土地管理制度政策的现状与挑战目前,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
土地交易管理规章制度

土地交易管理规章制度是指针对土地交易过程中的各项事项和程序,制定出具体的管理规章制度,以此确保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进行。
土地交易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土地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土地交易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土地交易主体的资质和准入条件。
明确土地交易参与主体的资质要求,包括土地交易中介机构的注册条件、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等,以确保土地交易过程中专业、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参与。
2. 土地交易信息公开和发布。
规定土地交易信息的公开范围、方式和时间,确保土地交易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准确。
同时,对于土地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文件和决策结果,也应要求公开和披露,以提高土地交易的透明度。
3. 土地供应和出让的制度规定。
明确土地供应的来源和程序,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发布、竞价、拍卖等方式,确保土地供应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同时,对于特殊用地和重要土地资源的出让,也应制定相应的规定,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4. 土地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监管。
规定土地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和监管机制,避免土地交易价格的过高或过低,以保护土地供应和需求双方的利益。
加强对土地估价机构和评估师的监管,确保土地估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5. 土地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约。
明确土地交易合同的签订程序和签约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土地交易合同履约的监督和追究机制,以避免土地交易中的违约行为和诉讼纠纷。
6. 土地交易纠纷的处理和仲裁。
建立土地交易纠纷处理机制,规定土地交易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主体,加强对土地交易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培训和监管,提高土地交易纠纷的解决效率和公正性。
土地交易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对土地交易的监管和管理,规范土地交易的行为和程序,维护土地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土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交易市场的监管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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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机制
垄断问题:政府拥有绝对的垄断地位,但是垄断地 位的保证需要较高的监督成本。更重要的是,只要垄断 的征购价格较低而出售价格较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 使下,就会出现初级的土地供给者通过其他形式进入土 地市场,而最终的消费者也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更便宜 的土地。于是政府推行市场机制和加强管制。但是加强 管制会造成管制越严,交易成本越高,不但初级供地者 与最终消费者得损失加大,社会净福利损失也将增加。 也就是说,垄断者以较大差价获得的巨额收益很可能将 难以弥补不断增加的交易成本,社会为此付出昂贵的代 价。
区位条件:基准地价;市场条件:房地产 市场价格、拍卖时的交易底价;土地利用程 度:容积率、楼面地价等。
基准地价与土地价格关系不太密切,房 地产价格对土地价格的影响相对较大两者的 相关性也较好,容积率对土地价格也有较大 影响。
土地价格与市场供求
现状:需求变异、供给变异。 价格对市场供求结构的反应可以称之为“价格信 号”,它的灵敏程度与土地市场化的程度息息相关。 长期来看,供给有限,需求不断增加,土地价格的 长期变动方向是趋升的。 地产市场的一大问题:一方面土地大量闲置,耕地 资源减少,浪费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普通住宅供应不 足,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排队购房的热潮,房价、地价 节节攀升,中低收入阶层居民难以承受。
1994年,房产热、炒房热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 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土地 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做出了明确规定。
1998年和2004年,两次修订《土地管理法》,1998 年提出“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 偿方式取得”,为土地租赁、作价入股、授权经营 等多种供地方式的出现留下了法律空间。
土地市场管理制度与政策
思路
土地市场运行机制 宏观调控政策
问题
卖方高度垄断与买方高度竞争的格局 价格体系混乱 有形市场的建设不完善,信息不充分,交易成本过高 隐形市场影响市场的公平竞争性
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不明确,中央与地方存在目标偏离 土地收益分配体系不健全 地方政府以地生财助长了房地产泡沫 干预过多,市场效率低下
0.4978
协议 出让
0.639 0.3692
0.036
0.7044
0.2703
0.3213
0.0968
0.0774
0.4551
资料来源:李涛《中国土地市场》;地价、出让比重、招拍挂比重根据2010年 《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数据整理测算而得,其他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测算得来
微观:城市内部地价主要影响因素
2010年重点区域不同用途地价水平 单位:元/平方米
地价水平值 各地区
全国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综合 288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403
3830
3182
商业 5185
7592
12247
5619
居住 4245
7334
6397
5982
工业
629
803
762
645
资料来源:国土资源部2010《中国城市地价状况分析报告》
土地市场的定义
土地产权流动中所发生的土地 供求双方关系以及整个产权交易领 域。(李涛)
是指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 他附着物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总和 。 (通俗的定义)
土地一级市场:仅指土地出让市 场;土地二级市场:土地转让和新建 商品房;土地三级市场:存量。
特征
低效性、供求关系的特殊性、区域性
垄断竞争性、准市场性、计划性、复杂性
二、三级市场 地产经营者 非地产经营企业 城市居民 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非盈利机构
客体
存量土地和增量土地 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大于土地供给的增加。
土地需求
供求关系
一级市场,完全垄断的市场均衡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土地市场运行机制
一、供求关系
土地供给
一级市场
主体:国家(土地一级市场唯一合法的供给者)
2004年,违法供地占合法供地的13.65%
2009年,3.33%
平均8.17%
(数据来源: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
违法供地主体:集体土地所有者直接进入国有土地市场、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直接进行转移。
2004年把“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 “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市场运行效率的评价
土地市场化程度评价
市场供求均衡 程度评价
市场价格敏 感程度评价
收益—成本 的对比分析
土地市场运行效率综合评价
结果
全国平均土地市场化程度较低,东部地区相对较高。 土地市场的供求尚不平衡,闲置率相对较高。 全国平均土地市场价格的敏感度不高,东部相对较高。 土地市场的收益——成本合理性不高。
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宏观:经济、社会、人口、政策等方面 选取:人均GDP、房地产投资额、市区人口 密度、城镇人均收入、出让所占比重、城市 征地面积、土地供应总量、宏观区位等因素 测算相关系数。
各类土地价格与影响因素相关系数测算结果表
交易 类型
人均 GDP
房地 产投 资额
市区 人口 密度
城镇 人均 收入
二级市场相关指标
当年开发完成与购置面积比 0.69 0.65 0.62 0.62 0.50 0.59 0.74 0.68 0.73 0.72
土地闲置率 0.87 0.62 0.61 0.61 1.00 0.72 1.03 1.03 1.22 1.03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土地价格
中国现行地价体系结构
土地市场宏观调控
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变迁
无市场化阶段,( 1949~1978 ) 城市土地逐渐国有,取消 土地市场。 市场化阶段,(1979年~今 ) 197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场地使用权 可作为中方投资或由合营企业向政府缴纳使用费 1987年,中国首次出让售出的土地在深圳交易成功,标志着土 地有偿使用制度拉开帷幕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土地管理法修正 案》以法律的形式取消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禁令
出让 所占 比重
招拍挂 城市征 土地供 宏观 比重 地面积 应总量 区位
出让
0.8242 0.2925 -0.1778
0.8924
0.171
0.2196
-0.1228
-0.1323
0.5128
招拍 挂
0.8142 0.2841 -0.2017
0.8734
0.1735
0.1597
-0.1442
-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