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各类材料摆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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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牌板吊挂标准及材料

井下牌板吊挂标准及材料

井下牌板吊挂标准及材料、设备的堆放标准为了推动公司标准化更上一个台阶,使工作做到精细化,对井下管理技术牌板吊挂要求及材料、设备的堆放进行统一规范,特制定标准如下:一、井下牌板吊挂标准(一)、掘进工作面吊挂要求掘进工作面共使用牌板为6块。

1、牌板内容为:巷道支护图、避灾路线图、综掘机进刀图(炮眼布置图及爆破图表)、循环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

2、牌板要求吊挂在成巷部分,吊挂在距掌子面30~100m开外。

要求吊挂在行人侧的位置。

3、每100m移动一次。

4、牌板规格、材料:外框规格为:2500mm×650mm,材料为不锈钢外框;技术牌板规格为:800mm×600mm,内容材料为防水喷绘,便于清洗和擦洗。

5、牌板吊挂:15#煤层中吊挂要求牌板下平面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8m;12#煤层中吊挂要求牌板下平面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5m;牌板吊挂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端对齐。

若巷道倾角较大时,必须与水平成一定夹角,其角度不得大于巷道倾角。

6、煤巷(锚网巷道)牌板采用两个8#铁丝做的“S”钩配细链条悬挂。

7、煤巷(锚杆巷道)牌板采用专用锚杆配合两个8#铁丝做的“S”钩配细链条进行悬挂。

8、岩巷和喷浆巷道牌板要求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配合“S”钩配细链条悬挂在巷道帮上。

9、卫生、完整要求:牌板的卫生要求干净,没有积尘,没有涂痕,字迹清晰,要保持完整。

10、牌板设计、加工、审批、发放由生产科负责,使用单位负责内容的提供、牌板的管理和吊挂。

(二)、采煤工作面的牌板吊挂要求采煤工作面共使用牌板为8块。

1、牌板内容为:工作面平面图、采煤机进刀图、工作面支护示意图、循环作业图、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最大最小控顶距图。

2、牌板的吊挂位置:牌板吊挂于工作面材料巷出口向外人行道一侧,距工作面100m开外。

每50m向外移动一次。

3、牌板规格材料:外框规格为:3300mm×650mm,技术牌板规格为:800mm×600mm,内容材料为防水喷绘,便于清洗和擦洗。

煤矿井下文明生产标准

煤矿井下文明生产标准

附件:井下文明生产标准一、井下各条圾箱(一定间距),无积水(长度1m,深度100mm)、无淤泥。

二、材料码放标准(一)井下材料必须做到分类整齐码放,不得混放混堆.(二)井下材料必须做到分类标巷道保持清洁、整洁、无杂物、无大块煤矸、路面平整,并设有垃识,单独挂牌,不得共牌标识,标识牌板应明确尺寸规格、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用途和管理单位、管理负责人等内容。

标识要清晰、正确。

(三)井下堆放材料必须距通风设施大于5米以上。

(四)井下废弃材料应及时回收上井。

(五)井下材料码放不得影响行车和行人。

(六)各类材料的堆放或码放标准1、长条类材料(1)靠帮码放,距轨道侧不小于500mm;(2)顺向平放,分层码放,对齐码放、层间垫背板;(3)平整码放,靠行人或轨道侧设防滑设施;(4)在材料上部巷帮悬挂标识牌,不超过码放点外1m。

(5)单体柱在大巷内分层垫背板平放,顺槽内正向靠帮竖立,竖放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2、软管类材料盘型码放或顺向码放,备用及回收的电缆盘圈码放。

3、皮带成卷码放、竖立码放、捆绑码放.4、托辊顺巷道或成堆码放,并设防滑防倒设施5、风筒以节为单位折叠码放。

6、柱帽、木楔采用池式靠帮码放7、沙、石子等材料成堆码放.8、砖、砌块等规则材料垛式码放,袋装水泥码放离地要高于200mm。

9、皮带H架成堆垛式码放。

10、油脂按标号进行分类码放,挂牌,桶盖朝上,封闭严实,地上不准有油污.11、备用设备集中归类码放,电气设备靠帮上架摆放,离地不低于150mm。

三、风筒吊挂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

1米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米除外)。

无反接头,接口要反压边。

风筒要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风筒拐弯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花接.四、巷道及设备积尘(一)巷道积尘按照矿井洗尘计划进行冲洗,并留有记录。

不得出现连续5m范围内积尘超过2mm以上。

(二)设备及其他井下电气设备应安排专人定期进行除尘,电缆、管路应保持整洁。

矿井下材料码放及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矿井下材料码放及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口孜东矿井下材料码放及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各单位:
为加强井下材料码放及文明生产环境治理,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环境,现制定井下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如下:
一、材料管理
(一)材料码放原则:
1、常用支护材料存放在距离工作面不超过300m的料场内,以减小工作面施工人员的劳动强度。

2、材料必须分类整理、集中堆放、挂牌上架管理。

大型木料码放要呈方形,不得按锥形码放。

每层之间用木枇子(或板皮)隔开,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同时要有防滚落措施。

材料堆放按距轨道不小于0.6m,料架之间不小于0.5m(特殊施工地段另行说明),料场内不得有淋水、积水。

(二)码放具体要求:
1、细长材料(轨道、风水管(钢管)、圆木、锚杆、注浆锚杆、超前钢筋、撞楔、单轨吊轨道)码放管理规定:
1)材料一律上架管理,针对重型材料码放前首先将H架下方采用物料充填实然后靠帮放置,外端(迎头的反方向)要齐;轨道、钢管要根据弯、直、长、短、规格型号分类码放,同种材料严禁多处放置,不得超过两处,并且就近码放,材料转移期间除外:材料用木批子或板皮分层码放成长方型,必要时用双股8#铁丝固定牢,防止滚落。

2)存放位置:距离施工地点不得超过300m。

平巷可以码放在水沟上方。

材料码放不得影响行人和通车安全。

井下各类材料摆放标准

井下各类材料摆放标准

一、码放原则(1)各类材料必须按照大的分类项目进行集中、分类、码放整齐,并且保证每项材料与材料有500-800mm的间隔距离。

(2)材料集中码放区域,所有材料的最外侧必须在一条直线上,同时保证足够的行人通道及与轨道的安全距离。

(3)各类材料码放时,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2米,确保材料放置稳固。

并且根据材料标件、非标件的不同,码放时保证一面(两面、四面)整齐。

(4)所有材料码放区域有淋水时,必须搭设淋雨棚或采取防淋水措施。

(5)日常使用的材料原则上放置在距工作面迎头100米范围内,不常用、备用的原则上放置在巷口或联巷内,有碉室的可以将材料移放到胴室,零散及小配件摆放在货架上或放入工具箱内。

(6)巷道(胴室)内不允许单独放置、丢弃任何材料、设备。

(7)掘进工作面在综掘机后部皮带上方制作平台,存放临时支护材料、锚固剂专用箱等。

二、码放标准1、支护用品(I)单体柱:分型号码放在柱架上,头尾一致、两头对齐,层四根,高度不超过六层。

(2)钱接顶梁:横竖分层交叉叠放,四面对齐,高度不允许超过1.2米。

(3)半圆木:必须居中摆放在专用的架子里,长度一致时两头齐,长度不一致时一头齐。

(4)金属网(菱形网):层与层之间成“十字”交错布置,外侧整齐,高度不得超过l∙3m°(5)锚杆、垫片、锚杆托盘:分规格、型号制作专用架子摆放锚杆,架子上部摆放锚杆,下部摆放垫片、锚杆托盘、锚固齐Ih(6)锚固剂:工作面使用的锚固剂集中存放在专用工具箱里,箱内不能有杂物、煤渣等,各种规格不同的锚固剂要分开放置。

(7)锚索:用电缆沟固定吊挂在锚杆架上方的帮上,要按照长度分开放置,长度一致时两头齐,长度不一致时一头齐。

(8)钢带:分规格叠放整齐,每叠不允许超过500mm,两头齐。

(9)架棚材料:工字钢棚的梁、腿要分开放置,两头齐。

构木、木楔、背板、道木要分类堆放整齐,四面齐,高度不超过1・2米。

(IO)U型棚梁:两腿朝下,斜靠在巷帮,并用铁丝绑扎牢固。

煤矿井下材料堆放标准

煤矿井下材料堆放标准

生产材料堆放标准为规范各采掘队组生产材料堆放标准,现制定要求如下:1、存放地点必须干燥整洁,环境卫生良好。

2、合理选用存放地点,存放地点的顶板、巷帮、支护必须良好。

3、材料货物要分类存放,摆放安全、整齐、稳固,并悬挂材料堆放牌版,材料货物摆放不得影响行人、通风、运输,而且便于装卸。

4、现场保管材料货物的负责人对材料货物要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如有丢失,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

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

6、各类材料集中堆放。

一、木材1、圆木:顺巷道方向布置,堆放时先把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垫)成像巷帮一侧的缓坡,保证堆放后像巷帮倾斜,共布置5层,每层5根,层与层之间垫构木,构木间距0.5m,构木最外缘必须超过圆木最外缘0.1m,圆木进巷道方向一端摆齐,圆木两端用8#铁丝捆绑连接。

2、板梁:先将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平,奇数层垂直于巷道方向放置,偶数层顺巷道方向布置,共布置14层,保证距皮带边缘大于20cm。

3、构木(捆):先将堆放处巷道底板起平,奇数层垂直于巷道方向放置,偶数层顺巷道方向布置,共布置7层,保证距皮带边缘大于20cm。

3、木楔:堆放成方形,“十字”交错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

二、建工材料1、水泥:堆放地点必须干燥,堆放时必须在底部铺一层板梁,水泥“十字”交叉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水泥不得在井下长期存放,施工完成后必须交与其他队组使用或出井。

2、砂子、石子:成梯形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

3、料石、砖:层与层之间成“十字”交错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2m。

三、支护材料1、钢绞线、锚杆、锚梁、单体液压支柱:必须上专用存放货架顺巷道方向布置。

2、金属网:成豆腐块堆放,层与层之间成“十字”交错布置,高度不得超过1.3m。

3、垫片:上专用垫片架。

4、铁鞋:每层6块,用铁丝将防倒链,高度不得超过1m。

5、π梁、工字钢棚:顺巷道方向布置,第一层布置构木,π梁与构木、工字钢棚与构木成“十字”交错布置。

开拓队井下材料存放管理规定

开拓队井下材料存放管理规定

开拓队井下材料存放管理规定
1、各种材料(工具)必需集中存放在料场内,料场要选在支护完好、断面适宜、无淋水、平巷或坡度较小的巷道内,料场长度不得超过100米,且距前头不超过200米;其它地点不得存放材料。

2、材料必需位于料场巷道一帮,不得两帮存放,距道大于700mm(必需统一)。

3、材料必需按建工料(散装料)、金属料、木质料、柔性管线、工器具、备件等分类码放整齐,横竖成线,高度不得超过1.5米,同类材料不得超过两垛,每垛之间间隔全都,必需挂牌治理。

4、长短一样的材料,按粗细由下向上分层码放;长短不一的材料,尽可能分开码放,分开确有困难时,要外头齐,且长在下,短在上;分层间用直径一样的小半圆木(或方木)隔开;
5、建工料(散装料)必需入池,池高不低于300mm,外形规章,水泥必需有防潮垫层(木板),离地不低于100mm;
6、药卷、托盘等短料要放入专用箱内或围栏内;
7、揉性管线存放必需盘放,视状况可上墙、平放或入箱,但必需规章有致。

8、各种工器具、柜、箱要集中存放,要有专用硐室或存放处,工器具必需挂牌治理,分类上架或摆放整齐;周密、重要的工器具、备件等必
需上架或入箱。

煤矿井下物料存放规定

煤矿井下物料存放规定

井下物料存放规定1、井下所有物料存放地点必须在平巷段,大于±3°的斜巷(要采取措施使物料平放)、皮带巷非行人侧及皮带巷正下方严禁存放物料。

2、存放顺序按单件轻重由外向里:竹笆、双抗网、椽子、拉杆、卡缆、板钎椽、木鞋和木楔、铁钎子、铁皮水槽、炮土、托辊、轨枕、皮带H架、皮带纵梁、滚筒、溜子槽、电机、坑木、风水管、道轨、矿工钢柱、矿工钢梁、U型钢柱、U型钢梁。

3、支护材料与机电设备(配件)分开存放,小件物品如螺丝、道钉、钻头等必须放入专用存放箱(柜)。

4、物料必须分类整齐、集中码放,距轨道不得小于0.5米,所有物料顺巷平放,物料外沿整体成一条直线,并使用规整架防止滚落,没有规整架的,必须摆放为阶梯形,每层数量由下向上依次递减。

队每旬检查一次物料存放地点里帮情况,防止巷道侧压引起物料倒塌。

5、所有物料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3米。

具体如下:①、U型钢梁码放不得超过3层,U型钢柱码放不得超过4层,层间加垫方木撑杆,弧形口朝向巷帮,且弧形空间部分不得存放其他物料;②、矿工钢、轨道、风水管、溜子槽、坑木、H架、轨枕、水槽、水沟盖板等码放不得超过6层,截面为圆形的材料必须有专用层间架。

、托辊、铁钎子、板钎椽、卡缆、拉杆、椽子、竹笆必须使用规整架。

④、不规则、易滑落物料如无极绳绞车压绳轮、滚筒、油缸、单体柱、钻杆、风钻、锚杆、金属网、托盘、锚索、锚固剂、风水管、风筒等必须使用专用存放架。

⑤、米石、沙、炮土等材料必须在料池存放,用篷布贴墙铺底,表面拍齐,严禁随意散放(也可用编织袋装沙围堰)。

6、巷道空间较小或回收的旧U型钢支架变形无法平放时,可根据现场实际空间靠帮立放,必须弧形口朝上、两端用活钩链子与巷帮捆绑,高度在3层以下,倾斜角度在45°-70°(回收旧梁柱存放量不得超过20根)。

7、当班计划使用的材料,运至迎头后严禁靠帮、靠皮带架子斜立放置,必须贴帮平放,高度不得超过0.8米。

康得煤业公司井下设备及材料堆放管理制度

康得煤业公司井下设备及材料堆放管理制度

康得煤业公司井下设备及材料堆放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煤矿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井下设备及备品、备件摆放标准1、各种开关要上架摆放整齐,开关与巷帮间距不小于300mm,开关与巷帮间距应不小于200mm。

要置放于安全的地点或巷道侧帮,开关架要统一制作、统一标准,高度不小于200mm,要稳固牢靠。

2、主要变电硐室高爆开关等电气设备执行有关标准。

3、各种电气设备要分类摆放整齐,电动机摆放时应将接线盒朝上,并用防水防潮材料包裹。

电动机下方要方木(道木)垫平支稳,上方应用旧风筒布遮盖好。

电动机与煤壁间距应不小于200mm,最突出部分距轨道应不小于600mm。

电动机的输出轴应涂黄油并塑料布包好。

4、各种减速器的输出、输入轴应涂黄油并用塑料布包好,并上盖下垫,分类摆放整齐。

5、各类水泵的进、出水口应用风筒布包好,并应上盖下垫,分类摆放整齐。

6、各种立柱、千斤顶、单体柱等易滑脱备件集中摆放时,外端应有支挡物等防滑措施。

要分层垛放,并应对油嘴易磕碰部位加以保护。

7、胶带摆放必须成卷放置,要加垫支稳,回收皮带要及时升井,临时存放可折叠平放,但存放不应超过一周。

8、各类链轮油的轴端应涂黄油用塑料布包好,并应上盖下垫,分类摆放整齐。

9、托辊、H架、皮带架、溜槽等按生产科指定的存放地点,分类集中摆放整齐。

10、大于8 °倾斜巷道原则不允许摆放设置,如特殊情况需临时放置时,需提出申请同意方可,并应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11、小型配件必须集中管理,采掘队要设专门工具房,小型配件置放在工具房,如无条件必须使用专用箱保管。

12、对备用的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保证完好,备用电气设备腔内也必须装有符合要求的防潮剂和接线咀,封堵符合要求。

13、电缆原则不在井下备用,回收的电缆要及时升井,不超过一天。

14、所有设备摆放时,要符合通风断面要求和轨道运输要求。

15、所有摆放设备应有设备标识,标识应标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标识制作要求同材料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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