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古树名木现状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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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和对策

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和对策

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和对策摘要:古树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珍贵稀有的遗物,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历史的见证,是活文物、活古董,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树名木的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但是,因为树龄大、根系生长力衰弱,抗逆性差,容易遭受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致使古树名木保有量持续减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刻不容缓,研究古树名木保护及复壮技术尤为重要。

为加强和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本文通过调查总结某市市古树名木资源及其保护现状,分析了古树名木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威胁因素,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为科学合理的保护古树名木提供借鉴。

关键词:古树名木;古树保护;名木保护引言:目前,我国在经济建设的同时,环保意识与文化意识也越来越强,在这种背景之下,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能够使一些珍贵稀有的树种保留下来。

古树是指树龄超过一百年的树木,而名木则是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学价值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客观记录和生动反映了社会发展和自然变迁的痕迹。

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也是珍贵的基因资源、宝贵的景观资源、难得的旅游资源和独特的生态文化资源,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

提高人们对古树的保护意识,完善古树保护机制、保护政策,根据古树名木生长特性、生长规律,分析其在生长过程中存在问题,制定古树保护措施、复壮方案,对症下药,确保古树健康生长。

而摸清古树名木资源现状,掌握了解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价值以及保护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古树名木制定完善的保护管理法规、政策、措施等,切实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古树名木保护的现状分析1.1古树名木保护的意识淡薄在改革开放建设过程中,一些人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买卖移植古树,砍伐古树,矮化古树,破坏古树现象时有发生。

特别是近年新农村建设中的“三清、三拆、三整治”,使古树、老树遭受了毁灭性破坏。

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19)

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19)

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19)第一条为了加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以及古树后续资源(以下统称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本条例所称名木,是指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本条例所称古树后续资源,是指城市建成区内树龄在80年以上不满100年的树木以及峄城古石榴国家森林公园、薛城区沙沟镇古石榴群内地径超过20厘米的石榴树。

第三条古树名木保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保护,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并将古树名木的保护纳入城乡总体规划。

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认定、养护、复壮、抢救、宣传培训等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林业、城市绿化部门为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古树名木主管部门)。

林业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城市绿化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渔业、旅游、环境保护、文化、文物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文化发掘、科学研究以及成果应用,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市、区(市)人民政府对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提供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古树名木保护整改措施

古树名木保护整改措施

古树名木保护整改措施古树名木是具有历史意义和自然价值的特殊生态资源,保护古树名木是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在城市化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古树名木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砍伐。

为了有效保护古树名木,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管理和保护力度。

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古树名木的保护地位和责任,加大违法砍伐古树名木的处罚力度。

同时,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保护措施。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开展系列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的知识,让大家了解古树名木的历史和价值,增强爱护古树名木的意识。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传播古树名木保护的理念和方法,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中来。

再次,加强技术支持和科学管理。

古树名木的保护需要科学的技术和管理手段。

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监测和鉴定工作,建立完善的数据库,及时掌握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和安全问题。

在保护区域周围设置合理的防护设施,如栅栏、保护网等,防止恶意破坏和非法砍伐。

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如修剪、支撑等,以确保其安全生长。

最后,加强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合作。

古树名木的保护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古树名木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公众也应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中来,如自愿参与古树的养护和保护工作、举报非法砍伐行为等。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古树名木,我们需要不仅需要加强政府的管理和监管,还需要提高公众的意识和参与度,加强科学管理和技术支持,以及加强各方的合作。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整改措施,才能真正实现古树名木的保护,使古树名木成为城市和社区的绿色名片,彰显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古树名木是指具有悠久历史、珍贵物种、地位特殊的树木,是珍贵的自然遗产。

在古树名木保护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由于古树名木的数量有限,其分布范围广,保护难度大。

这就需要加强对古树名木分布情况的调查和监测工作。

相关部门要组织专业团队,采取科学的方法,对古树名木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监测,包括数量、分布范围、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信息。

只有掌握了准确的数据,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

古树名木遭受盗砍盗挖等非法活动的问题突出。

这些非法活动是对古树名木的一种破坏,严重威胁到古树名木的安全。

需要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巡逻和监控工作。

可以增加保安力量、设置监控摄像头等方式,提高古树名木的安全性。

加强对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保护古树名木的完整性。

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制度。

现有的管理办法不够科学和完善,无法全面细致地管理古树名木。

应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明确古树名木的归属、权益和管理责任。

并建立健全相关机构,提供专门的管理人员和专家,负责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

古树名木的保护还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公众对古树名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需要组织宣传活动,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可以通过展览、讲座等形式,向公众传递古树名木的价值和重要性,激发公众的保护热情和责任感。

古树名木的保护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古树名木是全球的自然遗产,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保护古树名木资源。

可以通过联合研究、交流经验等方式,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

古树名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管理不科学、盗砍盗挖等非法活动、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调查监测工作、加强巡逻和监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

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对策

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对策

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对策古树名木是指树龄较长、树木形态美观、或者具有特殊文化意义的树木。

古树名木不仅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重要见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古树名木的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

为了保护古树名木资源,承传华夏优秀传统文化,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对策来加以保护。

本文将从古树名木现状和保护对策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古树名木现状我国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分布广泛,主要集中在华北、西南和长江流域等地区。

这些古树名木包括国家重点保护的国字号、省部级保护的省字号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乡土名木。

古树名木不仅具有观赏价值,更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树名木的保护仍面临着多种挑战。

城市建设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导致了土地资源的大规模开发,使得古树名木所在的土地面临着严重的压力。

由于贪婪和盲目的破坏,许多古树名木被滥砍滥伐,严重危害了古树名木资源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也对古树名木的生长和生存造成了严重影响。

综合以上种种因素,古树名木的现状十分严峻,亟需采取有效的对策来加以保护。

二、古树名木保护对策为了有效保护古树名木资源,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综合性对策。

加强立法和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古树名木得到合法保护。

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推动开展古树名木资源的调查和评估,明确古树名木资源的分布范围和数量状况,为有效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健全古树名木资源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古树名木资源的长期生态监测和保护措施,确保古树名木资源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护。

加强对古树名木资源的科学利用,探索古树名木资源的经济价值和可持续利用路径,为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提供经济支撑。

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古树名木保护经验和做法,为我国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提供有益借鉴。

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和公众共同参与,采取综合性对策。

古树名木的防衰败和保护措施

古树名木的防衰败和保护措施

古树名木的防衰败和保护措施古树名木是指年龄较大、形态较为优美、历史和文化价值较高的树木。

这些树木往往承载着历史文化的记忆,具有很高的观赏和科研价值。

为了保护和防衰败古树名木,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加强树木护理。

古树名木需要定期进行修剪、污染清理、病虫害防治等维护工作。

修剪能够改善树冠形态、增加枝叶透光度,促进叶片光合作用。

清理污染物能够减少叶片气孔阻塞,促进气体交换。

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可有效预防和控制树木疾病和害虫的发生。

第二,合理灌溉。

树木需要适量的水分来保持其正常生长和发育。

对于古树名木来说,灌溉尤为重要。

合理的灌溉可以增加土壤水分,促进树木根系的生长。

要避免水浸泡树木根部,以免导致树木根部窒息。

保护根系。

古树名木的根系是树木生命和养分吸收的重要部分。

保护根系可以通过选址时避免破坏根系,制定相应的栽植规范和保护措施,保护树木根系免受人为破坏。

避免土壤压实和挖掘工程等活动对根系造成的伤害。

第四,建立保护区。

对于有特殊文化价值的古树名木,可以建立相应的保护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

保护区可以限制人员和车辆的进入,减少外来干扰和破坏。

加强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五,加强科研和教育宣传。

通过科学研究,了解古树名木的生长、病虫害防治等特点,为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通过举办展览、讲座、培训等活动,传递古树名木的价值和保护重要性。

保护古树名木的防衰败和保护措施包括定期维护护理、合理灌溉、保护根系、建立保护区以及加强科研和教育宣传等。

只有通过多方面的综合措施,才能有效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和传承其历史和文化价值。

地方古树名木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地方古树名木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地方古树名木管理保护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古树名木是我国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自然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历史中的“活文物”,也是乡村生态旅游靓丽的“名片”,具有重要的生态、科研、文化和经济价值。

但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加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古树名木生存环境面临压力和威胁,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高。

古树名木因分布相对分散,数量稀少,加之生态环保和历史文化保护意识的局限,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保护措施不到位,很多古树名木遭到人为破坏。

部分古树名木在政府接管以前,由附近村社农民管理,由于农民的保护意识不强,很多古树遭受病害、虫蛀甚至缺水缺肥等导致死亡。

二是管理保护缺失。

部分生长在单位、景区、学校、寺庙等地方的古树名木,会受到相关单位的保护和管理,但生长在城区公共区域、城乡结合部、乡镇自然林地的古树名木,没有明确的权属归宿,无人管护,生存环境和生长状况面临的威胁相对较大。

城市人口不断增多,城市建设进程加快,部分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生存空间受到影响,甚至被直接砍伐。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

古树名木的保护资金大都来源于城市园林绿化管护经费,未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不足以落实古树日常管理措施。

部分地方受财力等因素制约,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专项经费短缺,管护责任单位投入古树管理和保护的人、财、物严重不足,管护责任难以落实,致使管护措施不到位。

四是宣传引导不够。

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教育,群众对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性和有关管理法规知之甚少,对保护古树名木的认识不清,保护意识不强,人为破坏的潜在风险较大。

很多古树名木上架有通信电视电线电缆,树冠上方有高压线。

施工单位或住户为了各自的施工方便,随意损坏枝梢。

有的古树周围堆放大量砖瓦石块、枝柴杂物,严重影响或威胁古树生长。

五是管理法规不全。

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专题研讨少,经验不足,没有明确的保护思路、对策和方法,现有的管理措施相对粗放,缺乏科学性、针对性。

谈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

谈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

谈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措施古树名木是自然界中的宝贵遗产,它们承载着历史、文化和生态的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人类的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古树名木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和衰退。

为了保护和复壮这些珍贵的生物资源,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一、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的建设。

在大众中普及古树名木的重要价值,提高全社会对其保护的重视程度。

制定和完善有关古树名木的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砍伐、盗伐和滥伐古树名木的行为。

二、建立完善的古树名木保护网络和监测系统。

通过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区、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保护机构,形成一张立体、密集的保护网络。

同时,建立古树名木的监测系统,定期进行古树名木的普查、登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古树名木的生态恢复和疾病防控。

采取积极的生态修复和恢复措施,加强保护区周边的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古树名木的生存环境稳定性。

同时,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对古树名木常见的病虫害进行科学防治,保障其生长健康。

四、加强古树名木的繁育和修复措施。

通过繁育和引种等手段,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繁衍和培育。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古树名木进行病原体检测和克隆繁殖,提高其繁殖成功率。

对已经濒危、受损的古树名木,采取修复措施,通过树皮修复、树干支撑等方式,使其重新恢复健康。

五、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

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研究,探索其生长发展和抗逆性等特性。

开展古树名木的遗传资源调查和保护工作,建立遗传资源库。

利用先进的遗传学和生物工程技术,培育适应性强、生长快、病虫害抗性好的新品种,推广应用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复壮工作中。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古树名木的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

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合作关系,互相学习和借鉴经验,共同推动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复壮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保护和复壮古树名木,确保它们的传世价值和生态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同时,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也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只有形成全社会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担当,才能真正做到保护好这些宝贵的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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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古树名木现状及保护措施
古树名木是一个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也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

它客观地记录和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历史和自然界的物种变迁,是研究社会与自然等诸多学科领域的活标本、活文物,也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

我市古树资源丰富,现有散生古树125株,其中国家一级古树(树龄500年以上)67株,二级古树(树龄300-499年)29株,三级古树(树龄100-299年)29株。

树种有侧柏、国槐、银杏、皂荚、圆柏、黄连木、丝绵木等17种。

古树群6处36425株,其中石榴古树群2处36270株;青檀古树群1处50株;板栗古树群2处95株;侧柏古树群1处10株。

稀有树种有重阳木、厚壳树、紫弹各1株。

2004年滕州市举办红荷节,太空飞行员杨利伟在滨湖红荷湿地管委会广场栽植的一株广玉兰树,可视为名木。

我市现存的古树有以下特点:一是“古”。

我市最古老的树为滕州西岗镇清泉寺内的一株国槐,树龄2800年,其次为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张塘村的银杏,树龄2500年(是省内第二古老的银杏树)。

而福建泉州“古树王”才不过1300年。

峄城区青檀寺内的青檀古树群,平均树龄300年,是国内最古老的青檀树群。

二是古树群数量大。

峄城冠世榴园内的古石榴群数量在3.5万株以上。

另有山亭区水泉梨树、徐庄板栗、店子大枣、北庄柿子4大果树类古树群,虽没普查登记但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数量达2万余株。

三是可利用价值高。

古树除了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外,还具有较高的旅游价值。

广西西双版纳有一株200年生的榕树由32条气生根形成的“独木成林”景观,当地人就此建立了专门的公园来吸引游客。

我市景区内的古石榴、银杏、国槐、青檀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吸引着游客,为旅游业增光添彩。

为了管护好古树,保护好这些城市历史的“活化石”,我市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保护一株古树名木,就是保存一部自然与社会发展史书,就是保存一件珍贵古老的历史文物,就是保护一座优良种源基因库,也是保护一种人文和自然景观,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祖先留给我们和子孙后代的宝贵财富。

把古树名木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广播、电视播放公益广告,旅游景区设立保护古树名木警示牌。

电视台连续5期播放了古树资源保护专题片,宣传保护意义、知识,以及对重点案件的查办情况,同时在每天枣庄新闻后都以字幕形式倡导社会爱护古树资源。

出动宣传车、张帖宣传标语。

市林业局、市建委、市公安局、旅游局等组成专门的宣传队伍,张贴了«关于切实加强古树资源保护管理的通告»和古树保护标语,
普及保护知识。

政府在«政务督查»开辟了«古树保护管理工作动态»专栏,督导各部门的工作。

使广大群众树立起古树就是“活化石、活文物”的观念,提高保护古树的自觉性,全社会爱护、保护古树资源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

2、健全保护制度,强化组织措施。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古树资源管理工作,把古树保护
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纪检、政法、检察、公安、林业、建委、工商、旅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古树资源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指挥、监督古树资源管理。

并多次召开古树保护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古树保护工作。

同时,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加强和规范古树保护工作。

2006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林业工作的决议》,要求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2006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贯彻人大决议实施办法,对古树名木的普查、日常管护、保护经费来源、损坏古树处理等做了明确规定。

2008年10月枣庄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枣庄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从制度上更完善了对古树名木的保护。

2006年3月,峄城区政府出台了《峄城区石榴等古树资源保护管理方案》;2007年1月,峄城区林业局、峄城区区公安分局、峄城区榴园镇人民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囤积石榴古树(大树)资源的通知》。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有组织的团伙盗挖买卖古树、非法囤积古树情况,市政府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市建委、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组成的工作组,开展从快、从重、从严的联合打击治理活动。

加快案件查办力度,及时公开曝光。

检察、审判机关提前介入,联合办案,快查、快捕、快审、快判。

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基层组织负责人及党员干部的,纪检监察机关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08年以来,共查处案件28起,查获装卸车等大型作案工具34台,收
缴盗挖、倒卖石榴大树224棵,行政处罚26人,有效遏制了破坏古树案件的发生。

3、管护措施得力,保护效果好。

市政府定期普查古树名木,建立完善的档案,为125株古树和6处古树群拍照、挂牌保护,并文字记录在案,同时印发全市古树名木名录,引起了全社会的共识和重视。

对濒危古树进行了调查,制定了抢救性保护方案,共登记65株古树。

古树名木保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由各级政府负责,在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别由城建和林业部门负责。

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古树名木保护主管部门,按照土地权属,与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保护的责任、义务和管理措施。

变更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报主管部门确认,并办理管护责任转移手续。

组织、纪检、人事部门把古树资源管理列入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视不足、措施不力,致使古树资源遭到破坏的单位和“五职”责任人通报批评。

4、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一是建立市、区、镇三级管护网络,加大管护巡查。

市林业局组建了以林业公安、林政、森林检疫、种苗执法人员为主的全市林政稽查大队,进一步改善执法装备水平,建立健全市级林业综合执法体系。

各区从林业公安、林政、森林检疫、种苗执法人员中抽取人员组建相应的区级林政稽查中队。

各镇以公安干警、联防队员、
林政人员为主组建镇级林业资源管护队伍。

在一些城市出入口、重点路段设立了巡查点,常年24小时监守巡查。

二是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

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是古树名木保护事业的保证,市财政将古树保护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安排,确保古树资源保护工作需要。

近年来,各级财政共拿出2100万元用于古树名木的专项保护工作,管护网络的场地建设、信息设备、人员工资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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