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四个主要城市三旧改造及城市更新政策培训
三旧改造工作方案

三旧改造工作方案为促进城市更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各地积极实施三旧改造工作。
三旧是指老旧工业区、城市棚户区和老旧商业区,是城市建设中亟待改善的重点领域。
本文将对三旧改造工作进行介绍,并提出相应的改造方案。
三旧改造工作的意义三旧改造工作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任务之一,实施三旧改造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促进城市经济转型升级老旧的工业区和商业区无法满足现代城市的需求,进行改造和升级,有助于吸引新兴产业和商业落户,推进城市经济转型升级。
2.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造工作可以对城市的空间结构进行优化,疏解拥挤的棚户区,增加绿化和公共空间,提高城市舒适度和品质。
3.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造工作能够改善棚户区的住房条件,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配套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老旧的商业区和工业区往往有一定的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进行改造可以保护这些文化遗产。
三旧改造的主要内容根据不同的情况,三旧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业区改造老旧工业区存在许多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对其进行环境治理和改建,改造成新型产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为新兴产业提供落脚点。
2.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的重点是进行安置房建设和基础设施改善,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如增加绿化和公共服务设施。
3.商业区改造老旧商业区改造需要考虑到商业业态的转型,如建设综合体或购物中心,以满足现代消费需求。
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三旧改造的实施需要重视市场化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具体实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完善政策体系建立相应的财政、土地、税收等扶持政策,提高企业和居民参与意愿。
2.引进社会资本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完善三旧改造的资金来源,提高改造的效率和质量,也可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3.加强市场化运作采用市场化手段,招引优质资源入驻,推动三旧改造成果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三旧改造工作是城市更新的重要任务之一,改造前期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规划,改造期间要重视各方面的参与和监督,改造后期要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改造成果的可持续发展。
广州“三旧”改造政策反思与城市更新方向探索

增量 扩 张 向存 量 挖潜 转 变 ,因此 , “三 旧 ”改造 政 和人居 环境 ”表现乏力 ,最终 目标体现也不 突出。广
策 目标 G1对 节 约集 约 用地 价 值 观 V 的反 映 是充 要 州市 “三旧”改造政策是 为解 决城市用地缺 口,通过 编 制 改造 规划 、分 类 而来 ,但是 其对于城市人 居环境 改善 的关注 ,已为政
集约水平 的提升 ,产生 了显著 的政 策效 果 。但是 ,随
2 “三 旧" 改造政 策的 s—CAD 分析
着城 市空间功能整合优化和城市发展转 型 ,以往着 眼
于 土地潜 力指标为 中心 的 “三 旧”改造模式越来越不 2.1 S-CAD 政策分析 方法
能 满足 城市 综合 环境 改 善 的需 求 。2015年 广州 市政
2018年第 5期 》团
一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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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广州市 ··一 二lB”改造政策 s—cA。分析
母 《 2o18年第5期
质 情报
土 地 管 理 与 制 度 改 革
(2)充 要 性 分 析。 从 探 索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的途 定 了基础 。
径 来看 ,瞄准 “三 旧”地 块进 行 二次 开 发释 放 用地
旋 情报
土地管理与制度改革
广州 “三 ;日"改造政 策反思 与城市 更新 方 向探索
王 思砚
(华 南农 业大 学海 洋学院,广 东 510642)
摘 要 : “三旧”改造不能只为土地 空间的改造 而改造 ,应该全 面着眼于城 市更新发展的 需求 ,探 索城 市 空 间改造与社 会进程 的整体优 化。本 文引入 “S-CAD”政策评 估 方法 ,反 思 “三 旧” 改造政策 立场、 目标 、 手段和结果之 间的关 系,详细深入分析 了 “三旧”改造 面临的 困境 ,探 讨 了 “三 旧”改造 向城 市更新转 变过程 中呈现的阶段性特征 ,指 出了广 州市城 市更新 发展 的改进方 向。
城市更新类工改工最新政策要点解读

一站式工改产业更新运营平台|城市更新·产业运营·园区基金罗宇合一城市更新集团董事总经理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华勤城市更新研究院副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客座教授相关政策1.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①用地性质、用地年限、容积率等基本信息指引;②建筑设计用途指引规范。
2.“1+6”文件:①产品建成以后后期销售或转让等要求限制;②销售收益分成、地价补缴等规范。
3.深圳市建筑设计管理规定:①产品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与指引;②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4.《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①高新北区工改工改造指引;销售突破:城市更新项目形成的工业楼宇完全可售,配套部分补缴地价后可进入市场销售70%工业楼宇30%配套持有:涉及部分的地价补缴,补缴标准为所涉及物业的基准地价销售:按配套物业基准地价的5倍补缴地价后可进入市场销售配套物业类型:配套办公、配套单身宿舍以及小型商业服务设施。
工改项目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后形成的工业楼宇可分割转让产权划分及销售:新转让办法中最小可以间为基本单元进行产权划分;并明确工业楼宇可预售,交易方式灵活预售:工业楼宇可预售销售条件及方式产权划分灵活:依照本办法规定可以分割转让的工业楼宇,以栋、层、间为基本单元进行房地产权登记并核发房地产权利证书产权划分交易方式灵活:可在市政府土地房产交易机构公开交易或自行交易改造前产业用房为非商品性质的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和非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后,扣除政府回购创新型产业用房面积之外,其不超过新增空间的50%部分允许分割转让。
改造前产业用房为商品性质的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后允许分割转让。
上述受让对象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项目承担单位或南山区政府。
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后形成的新增产业用房,在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后,可以抵押,性质是商品房的,可以转让。
三旧改造模式税务处理

三旧改造模式税务处理一、概述三旧改造是指城市更新过程中,对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村进行改造和更新。
这种改造模式旨在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在进行三旧改造的过程中,税务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三旧改造模式的税务处理问题,以期为相关领域的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二、三旧改造模式的税务处理1、土地增值税在三旧改造过程中,土地增值税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在三旧改造项目中,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需要考虑房地产转让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三旧改造中另一个重要的税务问题。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所得为征税对象,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
在三旧改造项目中,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需要考虑企业的所得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三旧改造中涉及到的另一个重要税务问题。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对象,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税。
在三旧改造项目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需要考虑个人的所得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
三、税务处理应注意的问题1、合法性原则在进行三旧改造的税务处理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性原则。
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公平性原则在进行三旧改造的税务处理时,必须保证公平性原则。
即对于同一地区的纳税人,应采取相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避免出现不公平的现象。
3、综合性原则在进行三旧改造的税务处理时,必须考虑综合性原则。
即不仅要考虑单个项目的税务问题,还要考虑整个城市更新的税务问题。
只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制定出更加合理的税务政策。
四、结论三旧改造是城市更新过程中的重要模式之一,而税务处理则是三旧改造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在进行三旧改造的税务处理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性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公平性和综合性原则。
三旧改造工作及其对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

三旧改造工作及其对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摘要: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城发化进程的加快。
近些年来,城市发展速度极快,城市规划与建设不断展开,但是由于产业多元化、需求多样化的特点,现有的城市空间结构无法容纳足够的建设需求,出现了城市用地紧张,且建设面积不断向外扩张。
若想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状况,广东省首当其冲,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
该文件的提出,旨在激发土地资源的潜力、注重产业的转型以及城市在空间布局上的重构,实现对旧城镇、旧厂房以及旧村庄的改造,推陈出新,使得城市焕发新的景象。
本文就三旧改造工作及其对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展开探讨。
关键词:“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规划引言如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可用土地资源也在不断的减少,新增用地指标上的限定越来越大,使得城市的发展需求与城市现有用地面积的矛盾日益突出。
因此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通过“三旧改造”的实施,推动城市存量土地的改造升级,提升城市土地资源利用率,推动城市建设实现更好的发展。
1“三旧改造”的基本定义自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但在城市外延、扩张过程中,原有旧城区、村落的基本建设已经无法满足当前时期的城市发展要求。
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中,号召各地区应该积极开发城镇边界控制线,在城市建设中,强调对现存建设用地的开发。
“三旧改造”的本质是对旧厂房、旧村庄、旧城镇的改造。
现阶段我国各地区的城市已经进入落实“三旧改造”战略的相关工作。
“三旧改造”是对国家土地资源的再利用,是社会发展中城乡规划的重要战略,相关人员在“三旧改造”过程中,应通过厂房用地、旧村庄改建等工作,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加快城市化进程,带动各地经济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2“三旧”改造的价值取向“三旧”改造是公共政策,因此在制定和落实阶段都应该考虑其人本、民主和公平价值取向,如此才能将国家政策的服务功能发挥到最大程度,关于这三个价值取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一是要把握好“三旧”改造的人本取向,公共政策是对社会利益的法定分配方案,因此,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要“以人为本”,这样才能将利益合理地分配给公众,“三旧”改造政策关乎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问题,是基础民生问题,在项目规划中,要广泛广发争取当地公众意见,做到科学规划;二是要把握好“三旧”改造的民主取向,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因此在关乎民生的宏观大计上也要人民决定,例如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和上报需要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商议结果确定,在改造过程的具体实施中,适时地召开改造项目招商推介会,让群众参阅项目的规划、预算、招商以及实施等具体流程,可以提升项目本身的亲民性;三是要把握好“三旧”改造的公平取向,在改造项目中,政府、村集体、村民、工厂业主、城市居民和商铺业主等多方面存在博弈关系的得与失问题,正确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认知利益关乎项目的推进过程,因此,“三旧”改造政策应该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群体,制定出相应的改造方案。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及实操

征求村 民改造 意向
签订框 架协议
测量、 规划方 案
通过政 府审批
安置补 偿协议
拆迁、 建房、 交付
商品房 建设
要求: 1、90%的村民同意 2、向区、市三改办提十四、旧村改造主要程序
80%村 民通过 表决, 每户签 约 土地转 入共同 成立的 项目公 司
“拆一补一”
合法建筑部分 “拆一补一”
货币补偿 非本村村民房屋补偿
由区政府或其会同村集体依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用途、区位等确定补偿标准 (住宅房屋基准建面内的货币补偿标准丌得低二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最低 单价) 对二已领房地产产权证的,原则上按产权面积予以货币补偿
•基准建筑面积:是由区政府或村集体参照村民现状住房面积,整治改造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整治改造中配建旧城更新改造安置房的,政府可全额免收市级权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市级 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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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旧”的 定义
“三旧”是指: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旧城镇:主要是指区、镇(街道)中心区(除旧城区保护范围外的)内国 有土地的旧片区、旧房屋及重点改造城区需要“退事进三”的旧厂房、旧 仓库及危旧居民用房等。城镇住宅用地,居民 旧村庄:主要指“城中村”、“园中村”、“空心村”等在内的旧村庄改 造,包拪布局散乱、条件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村庄,列入“万村土地整 治”示范工程的村庄等。 集体用地(宅基地、 提留地、集体建设用地),村民 旧厂房:主要是指城镇建设范围内影响城市功能,因城乡规划调整丌再作 为工业用途的厂房(厂区)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 业转为鼓励类产业或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原厂 房用地。划拨或出让取得的工业仓储用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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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旧”项目的认定
浅谈“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规划

在城市更新规划工作操作中,需要确保工作开展的高效、合理,需要建立动态性的城市规划信息数据库,对相关数据信息做实时动态掌握分享,有效的对规划对象区域的道路、土地情况、人口等情况做详实的了解,对改造状况做及时了解,促使城市更新规划操作的规范性。保证城市更新规划符合实际状况,从数据库中获取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同时对于相关数据库信息做实时的动态更新补充,有效的促使数据信息的完善性,为有关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浅谈“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规划
摘要:“三旧改造”城市更新规划工作要充分的立足城市发展状况,保持改造工作顺利、合法、合理进行,保证城市更新规划推进获得更高的城市发展收益,积极的吸引社会力量与资源来辅助改造工作与城市规划工作的开展,促使城市更新规划对城市经济发展、文化发展、政治发展、环境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动力。
住区设计与城市更新的共性是指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历史文脉、沿习、生活空间入手,对建筑的整体空间、尺度、体量、色彩、韵律、造型的总体把握,营造居住生活的总体环境。而个性是指每个工程的不同特点,例如建筑单体要具有自身特色,环境营造应与其他工程的有所区别。共性的表现需要总体的构想,在规划实施时对建筑空间以及整体环境加以控制,同时给予单体建筑足够自由设计的空间,在统一中又有变化,丰富景观同时避免过于单调造成审美疲劳。个性的表现应以共性为前堤,在满足共性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个体实际,使个体具有良好的识别性、标志性,好的个性设计往会成为整体规划中的点睛之笔,成为小区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三旧”改造实质内涵
“三旧”改造主要是针对城镇范围内的老旧村庄、老旧厂房与老旧城镇等资源做改造优化,对于不再运用为厂房的土地资源,或者有关政策所禁止、淘汰性的厂房用地、不符合当下环保与安全生产的厂房土地资源等都属于“三旧”改造的实际范畴。“三旧改造”工作的城市规划针对用地性质、公建配套、位置、开发力度等城市设计等内容都属于该城市规划的重点,需要充分符合城市设计所需的规划深度。具体情况上,包括土地使用的实际用途功能、容积率、建筑密度、配套设施等方面都需要做明确的界定,从而再做对应的拆建改造处理。
城市更新类贷款培训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实际操作的注意事项
操作难点
计划申报
确权登记
专项规划
拆迁补偿
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拆迁补偿阶段是旧改项目的核心环节,一旦该阶段进展不顺利,拆迁补偿很可能进入“持久战”状 态,严重影响项目后续工作的推进及开发商的整体运营计划。
旧改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要素:
政府:政府旧改的决心和支持力度是项目顺利推进的保障; 原权利人:例如由村集体组成的股份公司在其利益得到保证
后,会积极动员村民,上下沟通,排解纠纷,加快拆迁谈判 的进程;只有村民的利益得到满足,才会同意拆迁;一旦发 生“钉子户”现象,拆迁的进程就会受到影响,开发商所付 出的成本也将增加; 开发商:开发商的品牌和实力尤为重要,一方面品牌的号召 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村民的信任度;另一方面,实力雄 厚才能保证拆迁补偿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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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
松岗街道东方水围旧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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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
元屋围片区更新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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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
南湾南岭村改造
9 光明新区
北山牛场
10 龙华新区
茜坑新围改造
11 龙华新区
龙塘旧村改造
12 龙华新区
陶吓旧村片区更新单元
13 大鹏新区
土洋社区沙鱼涌更新单元
备注:原2010年第一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
《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 (2014)8号文),文中明确规定对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项目,可按程序调出更新单元计划:
特点
“二不改变”
•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 •不改变使用功能
“二不改变”
•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 •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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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 ✓ 可能变更部分土地性质 ✓ 严格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城市 更新年度计划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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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基本概念
2.3 城市更新单元
城市更新单元
拆除重建 城市更新单元是为实施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为主的城市更新 活动而划定的相对成片区域; 基本单位 确定规划要求、协调各方利益、落实城市更新目标和责任的基 本管理单位 多个项目 一个城市更新单元可包含一个或者多个更新项目
《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深府[2007]75号 《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的意见》深府办[2008]35号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旧工业区升级改造的工作方案》深府办[2008]93号 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211号 《关于试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的通知》深规土(2010)59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1
建筑面积2
1993年7月市政府《关于发布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施前已经形成 的居住用途旧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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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4 拆除重建地价测算
工业区改造
改建为工业用途或者 市政府鼓励发展产业
改造为住宅、办公、 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原有合法建筑面积以内部分不再补缴地 价; 增加的建筑面积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 50%缴纳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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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基本概念
2.3 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
如何确定城市更新单元的边界?
• 城市更新单元的边界应结合更新地块、行政区划、法定图则的界线及道路围合、山体、 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边界进行划定。
不得拟定城市更新单元的情况?
• 旧居住区建筑物建成时间未达到20年的,原则上不得拟订为城市更新单元 • 已纳入市城中村综合整治)计划且实施整治完毕未满5年的城中村区域原则上不得单独
编制更新单元规划草案
核发更新单元规划批复
申报改造实施主体
核发改造实施 主体批准文件
注销房地产证
建设用地报备
申请建设用地方案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制作宗地图
签订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4.1 进行城市更新的一般程序
业主签署改造意愿委托书
受托单位申报纳入城市 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
批准纳入城市更新 年度计划
土地及房屋确权、登记
开发商与业主签订 拆迁补偿协议
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并完成旧建筑物拆除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核发施工许可证
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拆除 重建,并提供身份证及房产证复印机以便申报.
3、更新单元实施主体认定
单一主体形成
拆迁人申请
签订项目 监管协议
区政府核准
4、更新单元建设用地出让 5、更新但愿项目开发建设
建筑物拆除 原产权注销
实施主体申报项目 建设用地
签订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申请建设行政 许可事项
管理局建设事 项行政审批
区政府监督 项目实施
规划验收、 预售、回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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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主要程序
25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4 拆除重建地价测算
其他情形用地
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扣减原有合 法建筑面积按照原土地用途及剩余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的地价。
即:按照基准地价减去残值。其他情形中最主要的一种是:国有住宅用地改为商住用地。
补缴地价
14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1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
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是谁?
——由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经费来源多元化.
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涉及改善基础设施、公 共服务设施和市容环境
申报 区政府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经费 来源
市政府
区政府
权利人
其他相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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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2 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
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
现有土地用途、建筑 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 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 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 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 的其他情形. 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7
城市更新基本概念
2.2 城市更新的三个途径
综合整治类 功能改变类 拆除重建类
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 ✓ 改善消防设施 ✓ 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改善沿街立面、环境整治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五
非农建设用地及征返用地转让办法
3
Part 1 深圳城市更新政策介绍
4
城市更新政策介绍
时间 2005 2007 2007 2008 2008 2009 2009 2010 2010 2010 2010
2011 2011 2012 2012
名称 《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 》深府[2005]56号 《关于开展城中村(旧村)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07]159号
城中村是指我市城市化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及继受单位保留使用的 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
23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4 拆除重建地价测算
旧屋村
现状占地面积1.5倍的建筑面积不再补缴地价; 超出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不需要补缴地价
此部分按基准 地价补缴
市场主体
签订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补签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政府主导
公开招拍挂 出让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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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4 拆除重建地价测算
城中村
新建建筑容积率在2.5及以下部分,不再补缴地价; 建筑容积率在2.5至4.5之间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 20%补缴地价; 建筑容积率超过4.5的部分,按照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补缴地价。
3.2 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
禁止功能改变的情况有哪些?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实施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
(一)申请将配套服务设施改变功能,改变后无法满足相关配套要求的 (二)申请将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纪念性建筑、标志性建筑、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风格 的建筑物等改变功能,改变后不符合保护要求的 (三)申请将危险房屋或者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确定的拆除重建区域内的建筑物改变功能的 (四)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后,不符合建筑结构安全、城市景观设计,或者公共安全、消 防、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技术要求的 (五)申请建筑物部分改变使用功能,但改变的部分不能满足独立使用要求或者造成建筑 物剩余部分使用不便的 (六)建筑物由业主区分所有,未经本栋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及同一宗地内其他主张与改变 功能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 (七)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申请改变功能进行二次开发的
其中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可以单独制定年度计划 相关资金来源等内容;
12
Part 3 深圳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13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1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
综合整治包括哪些内容?
——基本不涉及房屋拆建的环境净化、美化项目.
沿街立面更新
环境绿化美化
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 一般不加建附属设施,加建的附属设施应当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改造后应缴地价
原有合法建筑 面积地价
26
Part 4 深圳城市更新主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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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操作流程
1、更新单元计划立项审批
计划立项申报 (常态化)
区政府旧 改办初审
市规划国 土委审核
市政府批准
2、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审批
编制、申报单元 专项规划
符合法定图则 规划国土委审批
无法定图则或突破法定图则 市规划委员会建环委审批
拟订为城市更新单元。
10
城市更新基本概念
2.3 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
城市更新单元的面积及建设量要求?
即:五类用地不 少于60%。
• 城市更新单元内拆除重建用地的面积原则上应当大于10000平方米。 • 城市更新单元内拟拆除重建范围的用地面积应大于城市更新单元总用地面积的60%。 • 五类用地:国有已出让用地、城中村用地、旧屋村、已按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的用地,
珠三角四个主要城市 三旧改造及城市更新政策培训
——深圳市、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
投资部 杜少华
1
目录
一、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 二、广州市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政策 三、东莞市三旧改造政策 四、佛山市三旧改造政策 五、各城市政策比较分析
2
目录
一
城市更新政策介绍
二
城市更新基本概念
三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四
城市更新主要程序
20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3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谁来决定改造实施的主体?
——业主说了算,充分发挥市场的配置作用.
土地权利人 房屋权利人
协议 买卖 原地和异地安置 作价入股合作开发
遵循平等自愿的市场原则
单一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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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3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采用哪种方式出让土地?
——协议出让和公开市场招拍挂.
进行功能改变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1、符合城市规划; 2、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付清地价款; 4、涉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16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深府〔2010〕193号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房地产证注销操作规则》深规土[2010]324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