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公司管理制度
园林公司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园林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职业素养,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期间,应妥善安排工作,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第七条员工请假未满3天,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当月工资;请假超过3天,按公司规定处理。
第八条员工考勤采用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需打卡。
考勤记录作为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坏、私用公司物品。
第十一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技术、财务等机密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正廉洁。
第十三条员工应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公司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十四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大声喧哗。
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工作质量与安全生产第十六条员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员工应接受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九条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拖延。
第二十条员工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园林绿化养护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园林工程师、养护工、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园林绿化事业,积极投身于公司的发展。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员工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一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浪费。
第四章考勤与休假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事假等需要请假,应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条员工请事假,每次不得超过三天;请病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公司每年为员工提供一定数量的培训机会,包括专业技能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等。
第十六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鼓励员工通过自学、进修等方式提升自身素质。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八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修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园林工程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园林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技术、经济信息。
第七条员工应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工作时间与休息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
2. 员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3. 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等假期。
第九条工作纪律1. 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
2.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私人物品。
3. 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考勤管理1. 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需按规定打卡签到。
2. 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3. 员工请假期间,应妥善处理手头工作,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一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员工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员工需通过考核和选拔,才能获得晋升。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公司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晋升等。
第十五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六条员工对公司的奖励和处分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园林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园林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确保每位员工准时上下班是办公室管理的基础。
本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对于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等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同时,鼓励员工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以提高工作效率。
二、文档管理为保证资料的安全与完整,所有办公文件必须归档存放于指定区域。
重要文档需进行电子化备份,并定期更新数据。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外传公司内部资料。
三、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工具及其他物资。
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合理使用资源。
所有设备的采购、领用、报废等流程均需严格遵循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四、会议管理会议是协调工作、传达信息的重要手段。
公司提倡精简会议,明确会议目的,控制会议时间。
参会人员需按时参加,积极贡献意见,并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五、环境管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员工心情。
每位员工都应保持个人工作区域的清洁,公共区域由专人负责定时打扫和维护。
公司支持绿色办公,减少纸张浪费,鼓励电子文件流通。
六、安全管理安全是公司运营的前提。
公司制定紧急疏散计划,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员工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参与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
七、沟通与协作良好的沟通是团队协作的基石。
公司鼓励员工之间建立开放、诚信的沟通渠道,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提出并寻求解决。
管理层亦应主动倾听员工的声音,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八、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激励员工、提高团队效能的关键。
公司设立公平、透明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提出改进建议。
九、培训与发展公司重视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升技能和知识水平。
同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外部交流和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实现个人价值与公司发展的双赢。
十、总结与展望。
园林绿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林绿化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公司整体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公司聘请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三)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事故报告和处理: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五)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操作规程:(一)施工安全:在进行园林绿化施工时,应遵守相关施工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二)高空作业安全: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带,使用安全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三)用电安全: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程,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四)机械安全:操作机械的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和操作规程,确保机械安全运行。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九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流程。
第十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应认真听取并采取措施改进。
园林公司员工休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尊重员工的休息权利,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时间,确保员工休息充分,以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
第二章休息时间第四条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五天,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第五条员工每周享有两天休息日,休息日安排为周六、周日。
第六条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时,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时间不超过每日一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八条特殊岗位和特殊工种,如因工作性质和特点,经公司批准,可适当调整工作时间,但需确保员工休息时间充足。
第三章休息安排第九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休息计划,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合理安排本部门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休息时间,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在调整员工休息时间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工作需求和实际情况。
第四章休息保障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休息设施,如休息室、更衣室、洗手间等。
第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间隙进行适当的休息和放松,如散步、做操等。
第十五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关注员工身体健康,对有健康问题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员工违反休息时间规定,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等,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部门负责人未按本制度规定安排员工休息时间,导致员工身心健康受损,公司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员工在休息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将按照公司相关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园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园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园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责任管理:根据工程现实情况,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体系,有组织、有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勾当。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抓制度落实,定期查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上报。
二、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的第一人。
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从上到下,一环不漏。
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每一人有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查抄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和谈,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5、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查抄,该当真详细的记录,做好分配,赔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现场安全规章制度:1、原则①、管理生产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②、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③、先防护,后生产,无防护施工的原则。
④、发生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二、抓好安全生产教育:①、在安全教育上,以抓正面经验介绍为主,对新工人要履行三级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卡片。
考核及格后才准上岗,转岗要经转岗教育,增强民间生产力经常性安全教育,不停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②、在培训事情中,以抓特殊共冲培训为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的原则,没有上岗证,不允许从事本本岗亭事情。
③、做好安全技术实施交底,下达任务单时,必须写出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口头交底和文字表达交底相结合。
无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不准施工生产。
3、增强安全查抄:①、增强安全查抄是彻底体现执行安全标准的重要环节。
坚持公司每一季一次, 分公司每一月一次,项目部每一周一次,施工员班组长安全员值日员每一日查抄。
②、整改反馈:查抄出来的问题,要下达查抄整改通知书,当真整改,做到落实(措施时间执行人)。
专业项目则专业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共同查抄,填写验收及格证,安装与使用者两边签字,主管领导批准使用。
园林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园林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林公司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防范资产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园林公司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园林公司所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营工作,包括园林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园林公司资产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坚持风险可控、效益最大化、规范管理的目标,做到资产安全、合规运作。
第四条园林公司资产管理主要工作包括资产的使用计划、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资产使用计划第五条园林公司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求,制定相应的资产使用计划,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
第六条资产使用计划应明确资产的种类、数量、用途、使用期限等内容,并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资产使用计划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优化,确保资产使用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效益。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八条园林公司资产采购应根据采购需求、预算计划等要素确定采购方式和供应商,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园林公司采购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程序,参照政府采购法规,确保采购程序透明、公正、公平。
第十条园林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的质量、信誉、服务等各方面符合要求。
第四章存货管理第十一条园林公司存货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存货分类、计量、评估、监控和确认等制度,确保存货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存货管理应根据不同的存货种类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建立存货台账,做好记第十三条园林公司应定期进行存货盘点,确保存货数量和质量的真实性,防止存货遗失和损坏。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园林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分类、核算、评估、折旧和处置等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及有效运用。
第十五条园林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编号并做好资料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园林公司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价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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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公司管理制度
1、苗圃是园林公司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
彻以绿养绿方针。
2、苗圃必须为本公司园林工程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选育和引进。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须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
苗圃时间、去向等情况。
5、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苗木、花卉、盆景等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
至十倍罚款。
7、苗圃负责园林公司绿化工程所需各种优质、珍贵和美观的顶级苗木及花卉的选
购、定植、展示、养护和营销。
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 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
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定职称、实施
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
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教职工必须真实填写考核表格,保证考核
工作顺利进行。
四、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
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
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玉砫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中做出成绩重奖。
(二)惩罚:
⒈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
扣除当月奖金;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
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
重给予惩罚。
直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