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宪法考点

宪法考点一,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1.宪法与普通法律一样,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2.宪法与普通法律一样,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3.宪法与普通法律一样,其主要内容都取决于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物质条件。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1 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规范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某一领域内的事项和问题,而宪法规定的是有关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问题2 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对法的最高效力对人的最高效力3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二,宪法的历史1776年大陆会议上通过了《联邦和永久联合条例》简称《邦联条例》,并于1781年3月1日被随即成立了美国邦联政府正式批准。
该条例确立了邦联制度,规定设立邦联议会,各州委员会、海事法庭。
并确定了邦联和州的权限划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北美独立战争爆发后,1776年7月4日由大陆会议通过宣布的《独立宣言》。
它宣布:人人生而平等,确认天赋人权原则。
该宣言在美国宪法史占有重要在位。
被马克思誉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该宣言发表后,各州相继起草了州宪法。
法国是欧洲第一个成文宪法国家。
虽然它确认了君主立宪制国家,但是,经过五次共和、二次帝制和若干次君主立宪制的宪法确立的人权、民主、法治以及分权原则对资产阶级国家立宪以及现行法国宪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现代宪法以德国魏玛宪法和苏俄宪法为标志,从20世纪,主要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制定和颁布的各种类型宪法的总称。
反映了帝国主义、无产阶级革命和民族独立时代各国民主发展的基本特点。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旧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亦称“贿选宪法”。
是曹锟以5000元高价贿赂议员“选举”他当上总统后,拼凑、赶制出来的一部宪法。
同年10月10日,在曹锟任大总统的同时,举行了该宪法的公布典礼。
1.萌芽时期鸦片战争——清末预备立宪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是宪法学在中国的萌芽时期。
在此期间,人们对民主,宪法,共和,议会这些问题的认识开始从直观走向理性,并形成一种理论体系,这种理论体系即宪法在中国产生的萌芽状态2.形成时期从1911年到1930年是宪法学在中国的形成时期。
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基本理论第⼀章宪法基本理论第⼀节宪法的概念⼀、宪法的特征(⼀)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1)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具有国家强制⼒的⾏为规范;(3)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具;(4)内容取决于社会物质⽣活条件。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及其职权等。
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2.在效⼒上,宪法的法律效⼒最⾼。
所谓法律效⼒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和强制⼒。
在成⽂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于—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地位的法律地位(宪法序⾔)。
宪法的最⾼法律效⼒表现在两个⽅⾯:(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切法律等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5条:⼀切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的,⽽⾮普通⽴法机关。
如1787年的美国宪法由55名代表组成的制宪会议制定;我国于1953年1⽉13⽇成⽴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者国家⽴法机关成员的2/3以上或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普通法律只要⽴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民代表⼤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的本质属性(⼀)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国家权⼒的⾏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然⽽,这两部分并⾮地位平⾏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配地位。
因此,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由。
学习《宪法》基本内容

学习《宪法》基本内容学习《宪法》基本内容⼀、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个根本任务,是⼈们⾏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个国家独⽴、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是⼀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
我国现⾏宪法是1982年12⽉4⽇五届全国⼈⼤会议通过的。
胡锦涛同志指出,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全国各民族⼈民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宪法的作⽤是什么?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主要表现在以下⼏个⽅⾯:1、保证国家权⼒有效运⾏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
宪法通过赋予⽴法、⾏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使国家权⼒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避免国家权⼒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
在⼈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
⼈民通过宪法使⾃⼰的基本权⼒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社会⽭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三、宪法与⼀般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作为国家脾根本法,宪法既具有⼀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具有与⼀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1、内容不同。
宪法作为⼀个国家队的根本法,它确⽴了⼀个国家的根本制度。
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的关系。
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等。
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也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各个⽅⾯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是,法律、法规必须以宪法是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内容不同。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方道,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而普法法律的只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
(二)效力不同。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三)制定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的不同。
主要体现在: (1)提议修改宪法的生体不同
(2)修改主体和通过的人数不同;
(3)公布的机关不同
(四)监督、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
宪法

宪法一、概念: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二、与普通法律的区别与联系:1 区别: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及其表现(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与精神相违背;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具体表现: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并非普通立法机关;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制定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或者四分之三以上的半数通过,普通法律一般只要立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名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名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半数通过。
)2、联系:都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表现、都是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都是实现资产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内容都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三、宪法的根本属性:1 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2 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3 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的集中表现四、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1 产生:1949年9月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通过了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颁布的第二部宪法是一部内容很不完善有许多错误的宪法1978年颁布的第三部宪法虽经1979和1980两次局部修改,但总体上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的内容:1982年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修改的,在结构上除序言以外,仍然包括第四章,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歌国旗国徽首都共138条宪法主要内容和特点:1、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思想2、明确国家新时期的根本任务3、重视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国家机构的设置4、规定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制度5、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6、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7、维护国家统一和名族团结。
宪法法律制度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在哪里?

宪法法律制度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在哪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发,所有其他的法律都是以宪法为基础产生的,都不可以违背宪法,即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
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是对于一些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规定的,具体详尽的需要其他法律作为补充,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内容、效力、制定的程序以及监督的方式不同。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发,所有其他的法律都是以宪法为基础产生的,都不可以违背宪法,即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
宪法作为最高法律是对于一些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规定的,具体详尽的需要其他法律作为补充,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内容、效力、制定的程序以及监督的方式不同。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是:1、内容不同。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队的根本法,它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
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的关系。
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等。
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也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各个方面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是,法律、法规必须以宪法是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
2、效力不同。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任何法律、法规必须基于宪法而产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时,为了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性,应当宣布有问题的法律、法规违宪。
3、创制程序不同。
宪法创制一般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
从制定宪法的过程来看,宪法制定者应当是属于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人民,宪法制定权也只能属于人民,任何国家机关或者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
人民制定宪法的方式通常表现为一部新的宪法的制定必须由一个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参与议论、提出立宪的建议,然后通过特殊的程序予以通过。
4、监督、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
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一般是由宪法制定者直接来监督实施。
宪法与其他法律有何异同

一、宪法与其他法律有何异同?答:宪法虽是法律的一种,但由于它调整的对象不同,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因此宪法又不同于普通法律。
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就其法律属性来说,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在于:第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定的法律规范调整着一定的社会关系。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它的内容在于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国家的总章程。
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国家生活中最重大和根本的问题,它是国家和公民活动的法律基础。
正因为宪法的内容在于确认一国的根本制度,因此有的国家就把宪法与根本法等同起来。
基于宪法的根本法特征,宪法不能像普通法律那样具体。
第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法律效力即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
国家赋予法律以约束力和强制力是法律具有生命力之所在,也是法律得以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
违反宪法的行为,同样必须依法予以制裁。
同时,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因此,宪法不仅具有一般的法律效力,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宪法的这一特点是由以上两个特点引申出来的。
为了体现宪法的权威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定程序。
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即所谓制宪权)是一种最高的国家权力,体现着国家的主权。
宪法的以上特征表明了它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和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如何理解宪法的概念及其本质?答:在本质上,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但是,在一个已消灭了阶级对抗的社会,宪法本质的表现形式将发生变化。
所以,从更广泛意义上说,宪法客观地反映着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
宪法与政治力量对比和政治形势发展变化的关系,表现为:首先,宪法是在政治斗争中取得了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任何一部宪法的产生,都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和总结。
没有阶级斗争的胜利,没有取得政权并建立起阶级统治的国家,就不可能制定出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宪法。
宪法和普通法律是什么关系?

宪法和普通法律是什么关系?
胡永革;徐秀义
【期刊名称】《前线》
【年(卷),期】1986(000)002
【摘要】宪法和普通法律,都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制定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宪法和普通法律各自的特征又决定了它们有着严格的区别,这种区别使得宪法和普通法律产生了以下三种关系: (一)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此在宪法中规定了国家的一些根本制度和人们必须遵守的一些基本原则。
如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的结构形式;公
【总页数】1页(P32-32)
【作者】胡永革;徐秀义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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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普通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一)宪法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普通法律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某一个领域。
(例如:刑法规定的是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是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
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我国政权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
)
(二)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
因为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所以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1)对法的最高效力。
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也就是说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普通法律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2)对人的最高效力
(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1)普通法律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而宪法的制定则由国家成立专门的委员会起草,经过全国各族人民讨论,然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可以提出普通法律修正案;而宪法的修改。
则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
(3)普通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而宪法的修改则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有权修改普通法律,而宪法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修改,其常务委员会无权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