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股份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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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安全法》和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电气设备的活动。

第三条施工用电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电气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用电的组织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项目的需要,组织编制电气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施工用电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护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和实际需要,制定用电计划,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演习。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电气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巡视和维护。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用电的监控机制,随时关注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第九条施工场所的用电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安装和接线,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应有专职人员进行,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

第三章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第十条用电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选用,选用的设备应具有安全性能,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一条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调试,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用电设备的线路接线应合理,接触面干净,严禁出现漏电、短路等情况。

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相关标准,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的用电负荷应按照设备的额定功率进行合理分配,严禁超负荷使用。

第十四条用电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维修和检修过程中应断开电源,确保安全。

第十五条高压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维修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水电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水电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电施工过程中,涉及临时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水电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的全面监督和指导。

2. 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水电施工用电设施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事故处理。

3. 施工班组:负责水电施工用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操作。

四、用电设施及材料要求1. 临时用电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并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2. 临时用电设施的材料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产品,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书。

3. 临时用电设施应具备防雷、防雨、防尘、防腐蚀等性能。

五、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临时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

2. 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临时用电设施应实行分级管理,根据用电负荷、电压等级、线路长度等因素,确定用电等级。

4. 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并按照规范架设整齐,不得乱拉乱接。

5.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等安全保护措施。

6. 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试验,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7.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超负荷使用。

8.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接受安全培训。

六、事故处理1.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立即上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一致,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

电建公司现场管理-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电建公司现场管理-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规定(版本:1)前言本规定描述了现场施工用水及施工用电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起草人:本规定会审人:本规定审核人:本规定批准人:本规定于X年X月X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施工用水、用电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现场施工用电的使用、检修和维护的管理以及现场生活、生产、消防供水和生活、生产污水排放的管理。

2 职责2.1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施工用电总容量需求计划,确定施工柴油发电机的数量、容量和布置位置。

2.2 项目部负责建立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项目部、施工承包单位组成,负责对各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用电进行指导、协调及用电监察。

2.3 项目工程部是用电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施工供电系统的调度及监督。

2.4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供水(包括生活、生产、消防用水)、排水的总体规划。

2.5项目工程部是现场施工用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供水和排水的总体控制协调及负责施工用水管理的日常督促、检查管理。

3 管理要求3.1 施工用电的规划项目工程部负责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明确施工用电总容量需求计划,确定施工柴油发电机的数量、容量和布置位置。

3.2 施工用电管理的委托和管理范围划分3.2.1 项目部委托指定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负责柴油发电机及其连接的开关/熔丝所组成的主供电系统的运行管理、检修和维护。

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为:3.2.1.1 负责主供电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负责按工程施工需要及现场实际情况,执行项目工程部对施工现场用电负荷的分配调整方案。

3.2.1.2 负责用户用电申请单、停送电申请单的确认。

3.2.1.3 签发施工用电电气工作票。

3.2.1.4 编制主供电系统维护及检修方案。

3.2.1.5 参与用电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2.1.6 参与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的用电安全检查工作。

3.2.1.7 负责报送施工承包单位的月度用电量。

3.2.2 各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布置、维护和管理从主供电系统引接下的电缆、变压器、盘柜等。

水电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水电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水电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施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实行分级管理。

(2)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3)项目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4)各岗位操作人员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3)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1)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5.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施工现场应设置专用配电箱,并配备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安全设施。

(3)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6.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

(2)高空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网,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3)施工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防止意外伤害。

7. 施工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1.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用电安全,提高施工工作效率,保障人身安全,制定本《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单位、工地管理人员、施工工人以及相关人员。

3.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好用电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确保每位工人了解并遵守本办法规定。

二、施工用电的规范管理1. 电力设备安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电力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3. 电源线路应稳定可靠,杜绝电线老化、短路等现象,避免因电线问题引发事故。

4. 安装电源开关应符合规范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方便操作和维护。

5. 高压线路的接地措施应严密可靠,确保人身安全。

三、施工用电的安全操作1. 严禁擅自改变电线、电源开关等电力设备的布局或设置,保持设备的原样。

2. 在操作电力设备时必须进行防护措施,佩戴好防静电手套和绝缘鞋。

3. 施工人员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

4. 使用电焊设备时,必须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5. 确保电线、电缆的架设牢固可靠,避免线路松脱或磨损导致的安全事故。

6. 电源开关应使用完毕立即关闭,防止无人操作导致设备运行不善。

四、事故应急处理1. 施工人员在发现电器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进行报修,不得私自拆修。

2. 如发生电线起火、电流过大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采取紧急灭火措施。

3. 在电气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抢修和处理。

4. 电气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展开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五、施工用电安全检查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2. 对用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检,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3. 建立电器设备使用台帐,记录设备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二篇)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二篇)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广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公司)各项水电站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明确区公司、各所属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合同单位(如设备安装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物资供应等有关单位)的职责,尽可能地减少事故频率和事故损失,保障人身、机械设备和工程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结合水电站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公司各项水电站工程施工及施工区内交通的安全管理,参建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在参与工程建设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第四条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实行由区公司统一领导,所属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督促管理,监理单位现场监督管理,施工承包单位等有关合同单位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工程建设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承包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等合同单位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分别对工程安全施工和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区公司水电建设部1、按照“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责成所属水利发电有限公司对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督促和管理。

2、审批和发布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核定重大安全设施的经费。

3、按照工程施工总体规划的要求,逐步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基础条件与外部环境。

4、协助或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整、处理。

第七条所属水利发电有限公司1、对工程施工安全负有全面的督促管理责任,下属的工程部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和事故统计工作,主持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月、季度安全工作会。

2、委托监理单位按施工合同和区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各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3、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环境、施工强度和施工干扰对工程施工安全的影响,按施工合同规定,为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水电建设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水电建设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水电建设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用电是指各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现场用电。

第三条各单位和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制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项目部职责:(一)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部门;建立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班组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二)建立用电设备管理台帐。

(三)设置供电设施设备警示标志。

(四)配备专职电气技术人员和专职电工。

(五)对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的培训。

(六)负责施工现场配电箱以上的配电线路、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用电管理部门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用电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编制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组织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和整改并形成记录。

第六条电气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有以下职责:(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三)负责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指导和管理。

(四)负责用电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测。

(五)负责编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第七条专职电工职责:(一)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和落实现场安全用电方案。

(二)定期对用电线路、电气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

第三章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第八条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第九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一)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范本

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范本

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水电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范本。

二、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范本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三、本范本适用于水电建设领域的施工工作,所有施工单位均应遵守本范本的要求。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一、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二、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操作规程和措施。

三、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风险评估,提前识别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六、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和归档安全管理工作和相关事故信息。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办公室,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二、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施工许可证制度、施工员上岗证制度、安全警示标识制度等。

三、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期刊或宣传栏,定期发布安全教育宣传资料,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五、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

六、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设立急救室,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药品。

七、施工单位应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管理,及时清理施工废弃物和危险品,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一、项目负责人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指导。

三、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确保工人的安全。

四、施工单位应制定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常态化和专项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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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用电是指各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现场用电。

第三条各单位和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制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职责:
(一)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部门;建立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班组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二)建立用电设备管理台帐
(二)设置供电设施设备警示标志。

(四)配备专职电气技术人员和专职电工。

(五)对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的培训
(六)负责施工现场配电箱以上的配电线路、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五条用电管理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用电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编制施工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组织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和整改并形成记录。

第六条电气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有以下职责: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三)负责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指导和管理。

(四)负责用电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测
(五)负责编制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第七条专职电工职责:
(一)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和落
实现场安全用电方案。

(二)定期对用电线路、电气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日常检查记录。

第三章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第八条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
上时,应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
有关图纸资料。

第九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一)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负荷计算。

(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的根据。

(五)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六)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条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 应制定
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
工。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用电组织设计或专项技术措施进行
线路架设、电气设备安装、使用和拆除。

第十三条现场施工生产用电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

危险环境或有特殊要求的地段应采用电缆或经防爆处理进行敷设。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开架设。

在施工现场中性
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的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
统。

第十五条配电屏应装设短路、过载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
场配电箱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
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
必须装隔离开关。

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

第十六条变压器周边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
壳应接零保护;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 米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十八条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第十九条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匹配,安装应牢固,符合要求。

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第二十条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
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

第二十一条移动用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检修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第二十二条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相应数量品质的电气灭火器具。

第二十三条进行线路、电气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等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

第二十四条对配电箱、开关箱的定期检查情况记录应一式二份。

一份由分管电工保管,一份张贴于相应的配电箱、开关箱门的背面,以便及时查看。

第五章安全检查及事故处置
第二十五条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内容与要求参照有关标准
执行,并根据季节变化对用电设备和线路、接地、防雷等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电气设备事故由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使触电人员最快脱离电源,就地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等方式进行临时救治,并立即通知工地医务室或送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第六章用电安全资料台帐
第二十八条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资料。

(三)电气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资料。

(四)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五)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单和测试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七)安全检查表。

八、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九、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演练、安全培训记录。

十、相关人员的作业资格证第二十九条有关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方面的资料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有关安全管理、检查整改方面的资料应由用电管理部门负责建立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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