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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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国能安全[2016]102号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国能安全[2016]102号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家能源局发布第一部分2总目录前言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光伏发电单元组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光伏电池板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独立蓄能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蓄能电池组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蓄能设施投运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工作计划,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5部分:——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光伏发电单元组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光伏电池板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独立蓄能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蓄能电池组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蓄能设施投运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一、编制说明(一)主要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1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8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按照依法依规、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1.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强调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的原则。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系统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系统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编制说明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光伏发电得以快速发展。

为适应光伏并网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特点,考虑到其规模较小,且组件的安装、调试相对简单,监督检查拟按两个阶段进行。

为此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及与之配套的记录表式。

本大纲是在甘肃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写的初稿基础上,吸纳了江苏、云南、宁夏、青海等开展过光伏发电站建设监督中心站的反馈意见后,修改形成的。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11年4月22日,在兰州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对本大纲及记录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适用于10MWp及以上容量或出站电压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地面式和屋顶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低于上述等级的光伏发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大纲引入了光伏方阵的概念,第一阶段监检在首批光伏方阵基础完成后即可进行,后续完成其它光伏方阵基础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第二阶段“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首批和本期工程最后一批光伏方阵,经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并网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各中心站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各阶段监检的时间,保证检查工程质量有效性和实际效果。

关于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查步骤,由于光伏电站规模较小,建设周期短,现场可不设立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监检按自查和正式监督检查两个步骤进行。

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目录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的通知编制说明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检查典型大纲 (5)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12)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36)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59)附录光伏发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的主要技术文件 (86)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检查典型大纲1 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议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光伏发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简称本《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光伏发电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建设的工程,均应按本《大纲》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本《大纲》适用于对光伏发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0.3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大纲》要求进行监督检查项目;(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各阶段本《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见附录:光伏发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的主要技术文件。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能安全[2016]102号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能安全[2016]102号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国家能源局发布第一部分2总目录前言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光伏发电单元组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光伏电池板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独立蓄能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蓄能电池组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蓄能设施投运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能源局2015年工作计划,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本《大纲》共包括以下5部分:——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光伏发电单元组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光伏电池板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独立蓄能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蓄能电池组安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蓄能设施投运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第4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5部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一、编制说明(一)主要编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国务院《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1号令)《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改委2015年第28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6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二)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按照依法依规、精简程序、强化监管的指导思想,本《大纲》的编制遵循了以下原则:1.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强调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的原则。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

最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目录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的通知编制说明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检查典型大纲 (3)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19)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38)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58)附录光伏发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的主要技术文件.. 80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检查典型大纲1 总则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议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光伏发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简称本《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光伏发电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建设的工程,均应按本《大纲》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本《大纲》适用于对光伏发电工程正式开工后的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0.3首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大纲》要求进行监督检查项目;(2)宣布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3)布置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及其实施要求。

1.0.4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

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各阶段本《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

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见附录:光伏发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依据的主要技术文件。

附录所列技术文件,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二、检查范围1.设备安装质量检查:包括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电缆、接线盒、支架等设备的安装质量检查。

2.接地系统检查:包括接地系统的布线、接地电阻等检查。

3.施工质量检查: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土建、电气等施工质量检查。

4.运行监测系统检查:包括运行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等检查。

5.防雷装置检查:包括防雷装置的安装、接地等检查。

三、检查流程1.编制检查计划:根据工程规模、进度安排,编制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和检查时间。

2.实施现场检查:根据计划,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设备安装质量、接地系统、施工质量、运行监测系统和防雷装置等进行检查。

3.验收报告编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编制验收报告,包括问题清单、整改要求等内容。

4.整改措施落实:根据验收报告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5.现场复查: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现场复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6.形成总结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包括质量检查的总结和反馈意见。

四、检查方法1.文件查阅法:通过查阅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验收资料,核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2.现场勘查法: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对工程情况进行测量、检测等,验证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设备测试法:对设备进行测试,如电池板的转换效率、逆变器的输出功率等,以验证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问题反馈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五、检查要点1.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要点:包括设备的固定程度、电缆的安装质量、接线盒的布线等。

2.接地系统检查要点:包括接地电阻的测量、接地线的接头质量等。

3.施工质量检查要点:包括土建工程的强度、电气施工的质量、管道布线的合理性等。

4.运行监测系统检查要点:包括运行监测系统的数据准确性、设备的稳定性等。

5.防雷装置检查要点:包括防雷装置的接地情况、保护范围等。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系统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系统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光伏发电部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制编制说明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光伏发电得以快速发展。

为适应光伏并网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特点,考虑到其规模较小,且组件的安装、调试相对简单,监督检查拟按两个阶段进行。

为此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及与之配套的记录表式。

本大纲是在甘肃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写的初稿基础上,吸纳了江苏、云南、宁夏、青海等开展过光伏发电站建设监督中心站的反馈意见后,修改形成的。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11年4月22日,在兰州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对本大纲及记录表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光伏发电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适用于10MWp及以上容量或出站电压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地面式和屋顶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低于上述等级的光伏发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大纲引入了光伏方阵的概念,第一阶段监检在首批光伏方阵基础完成后即可进行,后续完成其它光伏方阵基础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第二阶段“光伏发电并网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首批和本期工程最后一批光伏方阵,经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并网前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各中心站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各阶段监检的时间,保证检查工程质量有效性和实际效果。

关于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检查步骤,由于光伏电站规模较小,建设周期短,现场可不设立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站,监检按自查和正式监督检查两个步骤进行。

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1 引言光伏发电工程是一种充满活力的新兴技术,其建设规模和应用范围迅速扩大,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光伏发电电站主要由太阳能电池板、变流器、倾斜架及相关构件组成,其复杂的设计、施工技术以及检测试验要求,让安全可靠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和维护都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了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确保质量安全,特定制定本检查大纲,以便对光伏发电工程之质量安全提出具体而有效的检查要求。

2 主要内容(1)设计阶段:(i)应遵守《安全技术规范》(GB50016-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50-2013)、《光伏发电装置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程》(DL/T 1954-2015)等标准要求;(ii)应考虑地面状况、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准确估算设计负荷;(iii)应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设计变更;(iv)应进行定期评估,完善工程设计,确保设计安全可靠;(v)应完成预装,把握预装质量,确保安装施工依据有效;(2)施工阶段:(i)安装构件、电器活动部件应符合设计要求,除非有可靠技术分析,切记不得非法变更技术指标;(ii)安装板材切断应按正确的方法,且配件、紧固件等的安装应符合要求;(iii)安装施工以及用电操作期间应使用正确的工具与设备,并确保安全条件达标;(iv)应严格按设计及施工文件要求完成施工,采用行业标准严格监控每安装完成一部分立即进行检查。

(3)验收阶段:(i)进行安装质量全检,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有效性,同时完成必要的试验;(ii)试验结果应符合施工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不得有设备存在安全隐患;(iii)检查手册应包含项目概况、各设备的检查项及要求、参考依据等内容;(iv)整个工程竣工须综合考虑质量安全因素完成验收,否则工程不得开工、竣工;(4)维保阶段:(i)应根据维保计划及要求,按质量安全要求完成维保工作;(ii)应定期开展安全监视,消除安全隐患;(iii)应采取科学有效的隐患预防措施,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iv)应定期检查及保养工程,确保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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