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平时作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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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建设法规?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哪些?

答: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2.建设法规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答:

(1)主体——参与建设方面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2)内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3)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等。

3.何谓建设法规体系?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答: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构成:1.建设法律 2.建设行政法规 3.建设部门规章 4. 地方性建设法规 5.地方建设规章。

4.何谓工程建设程序?规定工程建设程序的意义何在?

答: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五个阶段: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投资意向→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分析→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工程建设准备阶段(规划→征地→拆迁→报建→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勘察设计→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终结阶段(运营→投资后评价)。

5.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包含哪几个环节?各环节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答:(1)投资意向:投资意向是投资主体发现社会存在合适的投资机会所产生的投资愿望。它是工程建设活动的起点,也是工程建设得以进行的必备条件。

(2)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投资机会分析结果文字化后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以方便投资决策者分析、抉择。

(3)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室指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对拟建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等内容所进行的分析论证。

(4)审批立项:审批立项时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批准程序,审查通过后即予以立项,正式进入工程项目的建设准备阶段。

6.我国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如何规定的?

答:(1)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土地位、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7.什么是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一书三证”制度?什么建设项目必须申请选址意见书?

答:一书三证”:一书是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向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8.什么是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我国建设执业资格制度包括哪几方

面?

答:(1)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就是国家通过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建设活动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和批准,赋予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的建设活动的制度。

(2)从业单位资质制度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两个方面。

9.根据《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有与从事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0.注册建造师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答:权利: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5、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6、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7、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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