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并举例说明
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2019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19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该方法适用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2019/01/01后扣除)。
使用累计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上。
个税起征点2019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2018年6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5000元。
2018年8月底,调查显示,大部分网民希望提高个税起征点。
2018年8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过渡施行,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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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的说明

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方法说明1.累计预扣法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3.案例例1: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10000-5000-1500-1000)×3% =75元;2月份:(10000×2-5000×2-1500×2-1000×2)×3%-75 =75元;3月份:(10000×3-5000×3-1500×3-1000×3)×3%-75-75 =75元;进一步计算可知,该纳税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一直适用3%的税率,因此各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相同。
例2: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 = 555元;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 -2520 -555 =625元;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 -2520 -555-625 =1,850元;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加。
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案例讲解

8,360 5,640 2,720
5 200,000 -25,000 -24,000 -15,000 136,000 10% 2,520
11,080 8,360 2,720
6 240,000 -30,000 -28,800 -18,000 163,200 7 280,000 -35,000 -33,600 -21,000 190,400 8 320,000 -40,000 -38,400 -24,000 217,600 9 360,000 -45,000 -43,200 -27,000 244,800 10 400,000 -50,000 -48,000 -30,000 272,000 11 440,000 -55,000 -52,800 -33,000 299,200 12 480,000 -60,000 -57,600 -36,000 326,400
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法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案例讲解 个税案例: 2022 年,员工一每月的工资单如下,员工一的个税由 A 公司预扣预缴,按月进行累计预扣。 月度工资: 40,000 月度三险一金(个人部分): 4,800 月度子女教育费及赡养老人支出扣除: 3,000 解析如下: 1 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40000–5000-4800-3000=27200 元 2 月:40000×2–5000×2-4800×2-3000×2=27200×2=54400 元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27200 27200×2=54400 27200×3=81600 27200×4=108800 27200×5=136000 27200×6=163200
税率 3% 10% 10% 10% 10% 20%
月份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7 月 27200×7=190400 8 月 27200×8=217600 9 月 27200×9=244800 10 月 27200×10=272000 11 月 27200×11=299200 12 月 27200×12=326400
累计个税计算方式及案例

关于新个税实施后个税浮动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中指出,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2019年个税按年累计预扣预缴,计算方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因为是预缴,次年的3-6月,再进行“汇算清缴”,如果个税交多了,就退给纳税人;当然,如果纳税人交少了,还要补交的(多退少补)。
举例说明:小李月薪2万元,一个小孩满三周岁,扣除子女教育费1000元专项扣除,并且有住房贷款要还,还可以扣除1000元贷款利息,所以他每月的专项扣除费用为2000元。
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他每个月的应预扣预缴税额为:(假定按照上饶五险扣除318元/月计算)1月份:(20000-318-5000-2000)*3%=380.462月份:(20000*2-318*2-5000*2-2000*2)*3%-380.46=380.46 3月份:(20000*3-318*3-5000*3-2000*3)*10%-2520-380.46-380.46=523.68由于3月份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8046,已经适用于10%的税率,所以3月份的应预扣预缴的个税金额有所增加。
继续计算全年的,4-11月个税均为1268.2元。
小李在第12个月的时候的应纳税金额为152184元,将按照20%的税率计税,12月的个税为2086.6元。
按照这一计税方式,纳税人当年度初始月份的预扣税金额较少,越往后可能出现扣税的金额增加。
只要年收入出现跨税率的情况,就会面临年初时交税金额减少,但越往年末月交税金额会增加的情况。
而年收入在36000元以内的,由于税率始终保持在3%的水平,所以不会出现月交税金额增加的情况。
关于个人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说明

关于个人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说明全体员工:按照国家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计算采取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方式。
新计算方法会形成每年前几个月计算个人所得税适用低的预扣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同以前相比明显偏低,预扣率会随着当年个人累计收入的增加而上升,计算出的本期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也会随之增加。
请不要产生个人所得税大幅降低的错误理解,只是由于计算方法的变化造成个人所得税延后缴纳的情况。
一、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公式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式2:本期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二、举例说明:某员工2019年每月应发合计均为45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每月“养老,医疗,失业,企业年金,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每月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
以前五个月为例,应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2019年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45000–5000-4500-2000=33500元;本期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33500×3%=1005元;2019年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45000×2-5000×2-4500×2-2000×2=67000元;本期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67000×10%(预扣率)-2520(速算扣除数)-1005(1月个税金额)=3175元;2019年3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45000×3-5000×3-4500×3-2000×3=100500元;本期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100500×10%(预扣率)-2520(速算扣除数)-1005(1月个税金额)-3175(2月个税金额)=3350元;2019年4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45000×4-5000×4-4500×4-2000×4=134000元;本期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134000×10%-2520-1005-3175-3350=3350元;2019年5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45000×5-5000×5-4500×5-2000×5=167500元;本期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167500×20%-16920-1005-3175-3350-3350=5700元。
个税计算模板2024

个税计算模板2024
个税计算模板2024
1.累计预扣所得额计算
累计预扣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
-累计收入是指从1月1日至当前月末的薪资收入总额。
-累计减除费用是指从1月1日至当前月末的各项减除费用总额(例如社保、公积金等)。
-累计专项扣除是指从1月1日至当前月末的各项专项扣除总额(例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从1月1日至当前月末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总额(例如租房、房贷利息等)。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累计预扣所得额-累计起征点
其中
-累计起征点是根据国家有关税法法规规定的个人起征点数额。
2024年的个人起征点是5000元。
3.年度应纳税额计算
年度应纳税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适用税率是指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国家有关税法法规规定的税率表中找到相应的税率。
-速算扣除数是根据国家有关税法法规规定的扣除数额,根据适用税率表中找到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4.月度应扣缴税额计算
月度应扣缴税额=年度应纳税额/12
5.月度应享受税延政策的减免金额计算
月度应享受税延政策的减免金额=月度专项附加扣除+月度专项扣除其中
-月度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当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总额。
-月度专项扣除是指当月享受的专项扣除总额。
6.月度应实际扣缴税额计算
月度应实际扣缴税额=月度应扣缴税额-月度应享受税延政策的减免金额。
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并举例说明

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并举例说明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该方法适用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计算公式如下: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1、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2、累计专项扣除,缴纳五险一金金额;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2019/01/01后扣除);4、累计减免税额,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5、速算扣除数,见下个税税率表。
个税税率表说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案例说明某公司员工李某:2019年1月工资15000元;2019年2月工资45000元;2019年3月工资15000元。
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儿子,子女教育每月扣除1000元;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1000元;父母健在,且是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支出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
五险一金每月缴纳3000元。
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每月200元。
2019年1月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累计减除费用)-3000(累计专项扣除)-4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200(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800元应纳税额=2800*3%=84元2019年2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0(累计1月和2月收入)-10000(累计减除费用)-6000(累计专项扣除)-8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400(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5600元应纳税额=(35600*3%=1068)-84(已预缴预扣税额)=984元2019年3月应纳税所得额=75000(累计1月、2月和3月收入)-15000(累计基本减除费用)-9000(累计专项扣除)-12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600(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8400元应纳税额=38400*10%-2520-1068(已预缴预扣税额)=252元。
个人所得税预缴如何正确计算与缴纳

个人所得税预缴如何正确计算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根据法定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按照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款。
作为一种常见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预缴对于维护税收平衡、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正确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预缴是每个纳税人应履行的责任。
本文将介绍个人所得税预缴的计算方法及缴纳流程。
一、个人所得税预缴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预缴金额的计算,需要根据个人的收入状况、适用税率以及个人所在地的不同税收政策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而言,个人所得税的预缴计算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是指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础,通常为个人的收入扣除允许的费用后的金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支出等。
2. 确定税率适用档次:根据个人所在地的税收政策以及个人收入状况,确定适用的税率档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多个税率档次,根据不同收入水平适用不同的税率。
3. 计算应预缴税款:根据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预缴的金额。
计算公式如下:应预缴税款 =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速算扣除数是指根据税率和档次确定的固定金额,用于简化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
二、个人所得税预缴缴纳流程个人所得税预缴的缴纳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收入实现前按期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应预缴的税款。
下面是个人所得税预缴的一般缴纳流程:1. 登录税务局网站: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进入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系统。
2. 填写预缴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所得税预缴的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的个人身份信息、预缴金额等。
3. 选择缴款方式:根据个人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支付宝缴纳等。
4. 缴纳预缴税款:按照系统指引,完成预缴税款的缴纳流程。
如选择银行转账,需前往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缴款手续。
5. 获取缴款凭证:缴纳完毕后,系统将生成缴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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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
并举例说明
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该方法适用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计算公式如下: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
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
1、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累计专项扣除,缴纳五险一金金额;
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2019/01/01后扣除);
4、累计减免税额,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
5、速算扣除数,见下个税税率表。
个税税率表
说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案例说明
某公司员工李某:2019年1月工资15000元;2019年2月工资45000元;2019年3月工资15000元。
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儿子,子女教育每月扣除1000元;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1000元;父母健在,且是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支出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
五险一金每月缴纳3000元。
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每月200元。
2019年1月
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累计减除费用)-3000(累计专项扣除)-4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200(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800元应纳税额=2800*3%=84元
2019年2月
应纳税所得额=60000(累计1月和2月收入)-10000(累计减除费用)-6000(累计专项扣除)-8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400(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5600元
应纳税额=(35600*3%=1068)-84(已预缴预扣税额)=984元
2019年3月
应纳税所得额=75000(累计1月、2月和3月收入)-15000(累计基本减除费用)-9000(累计专项扣除)-12000(累计专项附加扣除)-600(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8400元
应纳税额=38400*10%-2520-1068(已预缴预扣税额)=252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
2018年6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5000元。
2018年8月底,调查显示,大部分网民希望提高个税起征点。
2018年8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过渡施行,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