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措施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措施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与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从施工项目部的角度而言,如何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从而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四大大目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实践证明,在工作出现矛盾常常是由于信息不畅通,在建设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自行其是造成的。
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体系,使信息在整个工程建设的系统中得到良好的传递。
尤其要做好与发包人、监理、施工、设计的沟通管理。
一、与发包人的配合、协调措施(1)过程中的服务1、加强与发包人的沟通、了解,根据发包人的建设意图,征求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的意见,对发包人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2、当好发包人的助手发挥本企业的技术优势,站在发包人的角度从工程的使用功能、设计的合理性等方面考虑,提合理化建议。
根据合同要求,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统一协调、管理、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让发包人放心。
建立与发包人、监理参加的工程例会制度,加强与当地部门的联系,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扰民、民扰等现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坚持三个服从原则发包人要求与项目部要求不一致,但发包人要求不低于或高于国家规范要求时服从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与项目部要求不一致,但发包人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性时,服从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超出合同范围,但项目部能够做到时,服从发包人要去。
三、三个制度定期例会制:定期召开与发包人的碰头会,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理顺每一阶段的关系;预先汇报制:每周五将下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及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安排,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安排都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汇报,便于发包人监督,如有异议,项目部将根据合同要求和三个服从原则及时予以修正。
合理化建议制:从施工角度及以往的施工经验来为发包人当一个好的参谋,及时为发包人提供各种提高质量,改善功能及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积极为发包人着想,争取使工程以最少的投资产生最好的效果。
15承包人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1、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1.1与发包人的配合(1)项目经理部积极做好与业主沟通和联系,坚决服从业主的有关协调。
(2)在施工过程中,积极与业主配合,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2与监理工程师的配合(1)尊重监理工作。
(2)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密切配合。
(3)给监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服从监理的指令。
(5)按时参加监理召开的工程例会。
(6)充分配合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职能。
(7)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质量管理。
在班组自检和安质部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和检查验收,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8)贯彻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
所有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等均按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质保书及进场报验单。
(9)隐蔽工程检查等质量检查,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
(10)积极配合试验监理工程师完成对各试验项目的见证送检。
1.3与设计单位的配合随着施工环境的变化和在施工中遇到新的问题,优化设计伴随着施工,贯穿于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直到竣工定型。
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设计单位反映现场信息,为设计变更提供条件和依据。
(1)进场后及时同设计单位联系,跟踪施工图出图进度。
(2)审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和设计代表汇报,经办理设计变更后方可进行施工,(3)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设计。
(4)邀请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关键部位的技术方案讨论会,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把设计思想贯穿进实际施工过程中。
(6)认真审图、解读设计意图。
(7)参加设计交底,提出相关的设计问题。
(8)及时反馈施工信息,优化设计。
1.4与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一系统的群体工程,按照业主、设计、监理的要求,熟悉掌握各专业接口界面及相邻标段接口界面的内容,确保本合同土建施工为其它专业或承包商提供合格的工程,减少相邻标段施工的相互干扰,为相邻接口及后续专业工序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第一节与发包人的配合(1)配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会同监理做好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工作,编制好设计图纸交底会议纪要。
(2)迅速传递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发给各专业的工程指令、通知、联系单,并落实该指令、通知、联系单意见,迅速得到执行。
(3)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做好施工选材和定货,新材料的定样选购工作,对进入现场的机电材料、设备、器具,必须事先提交样品,供建设单位、监理审核、认可,未经认可的材料、设备、器具,不得擅自进入现场。
(4)配合建设单位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及时清退现场。
(5)在施工过程中,配合建设单位、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分项工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6)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修改、变更工作,及时办理好有关修改、变更手续。
(7)配合并独立完成单位竣工资料档案文件的整理、移交工作。
第二节与监理、设计人的配合(1)施工准备期主动与监理建立沟通联系,提前了解监理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各方面的要求,制定项目部与现场监理对接制度。
施工前按照监理的要求,提供全面的进场前资料,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进行批审,并与监理沟通落实工程实施中的施工检查记录、验收等技术资料文件管理方式与内容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控,在各分部、分项工程中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的检查和验收,并按照监理的要求予以整改。
(3)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的质量问题予以检验自控,杜绝现场不服从监理工作的现象发生,使建立的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4)在施工过程中,会同监理对各分项工程进行部位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5)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的向监理汇报阶段性的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等各项实施情况,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项目部内部的管理例会,听取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的建议,加强和完善施工中的各项内部管理,提升项目管理的综合素质,为甲方提供更优质的工程和服务。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方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方案一、建立联系的长效机制:项目部进场后,应立即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其它施工单位等部门建立通畅的联系通讯渠道。
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牵头设立工程例会制度,把要讨论、协调、处理的问题做统一安排、协调。
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地段设立施工告示牌,标注有工程的建设项目,建设工期,施工地段等各项告知项目,并附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联系电话,项目部的值班办公电话等,方便其他单位、群众的联系、监督。
同时整理出详尽的其它有关单位负责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需要时,及时沟通联系。
二、现场施工时与其他单位现场组织协调措施项目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和指挥,能替建设单位着想,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采用建设单位指定的建设材料,制定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积极配合其他管线建设单位的施工等措施,帮助建设单位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
对于设计方面的问题,项目部施工前认准组织图纸会审,做好图纸答疑。
对可能影响工程问题,拿出可行性方案,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在不影响造价的前提下解决问题。
对监理单位和监督单位(市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积极配合他们对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认真听取他们对工程的指导,做好工程质量的保障工作。
项目部在施工前,除仔细研究中标地段的道路、雨水、污水部分的施工图纸外,还应熟悉其它工程(如给水、消防、供热、电力等)管线的过路位置,并在道路图纸上详细标注出它们的过路位置,当施工到相应部位时,及时通过监理通知其它管线建设单位,做好过路管的埋设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工期延误或二次开挖。
在各种管线交叉位置,做好已成管线的防护,当管线位置发生冲突时,及时请设计单位协调处理。
其他管线施工单位由于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时,项目部应报请监理及甲方同意,预埋过路套管,以免影响道路施工,造成工期延误。
也可在不影响工期、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项目部在道路施工缝处预留一定板幅,跳过其他管线的埋设位置,并积极配合其他管线施工单位的施工,共同加快工程的建设步伐。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实施者,工程目标的实现是工程涉及到所有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协作、努力的结果。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和设计人的配合尤为重要。
只有在充分认识与发包人、监理和设计人之间的关系,建立长效的联系机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制度后,才能与发包人、监理和设计人配合更好。
一、对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认识1、发包人1.1发包人的定义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发包人在项目实施中的职责和权利2.2.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要求停工、窝工损失赔偿L2.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L2.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行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L2.4组织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
《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L2.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L2.6交付使用。
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2、监理人3.1监理人的定义监理人是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起到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2监理人在项目实施中的职责和权利2.2.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2.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2.2.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以及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是一个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
只有各个单位之间合作紧密、协调一致,才能确保工程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下面将详细介绍施工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配合方法和注意事项。
首先,施工单位与发包人之间的配合非常重要。
发包人是项目的委托方,负责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支持。
施工单位需要与发包人保持密切的沟通,在项目开始之前确定好双方的合同条款和合作方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验收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发包人则需要及时给予支持和解决问题的协助。
通过双方的紧密配合,能够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最小化,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在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沟通和协商:各方需要积极参与项目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可以按计划进行。
2.信息共享:各方需要及时共享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验收情况和技术要求等信息,以便进行合理的决策。
3.协调和配合:各方需要灵活调整工程进度和施工计划,确保各部分工程可以有序进行。
4.监督和检查:各方需要对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总之,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需要各方密切合作、积极沟通和共享信息,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量要求顺利完成。
只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互信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工程的成功率和质量水平。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11.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一)与设计单位的工作配合:我们与设计单位保持及时联系,了解设计意图和要求,并提供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
我们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包括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和建筑情况,并协助设计单位完善施工图设计。
我们要求设计单位督促施工质量和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因设计问题出现的施工矛盾和施工难题,并要求设计方、发包方、监理方进行验收工作。
我们进行图纸设计交底,介绍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和要求,解决在图纸会审时提出的各项问题和矛盾,并逐步更改和完善施工图纸。
我们会同设计单位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列、交错等原则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设备安装的预埋、预留、结构调整等问题。
我们还会同设计单位、发包方进行结构主材料、内外装饰材料、机电设备等的选型、选材和定货,参加新型材料的看样定货。
二)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配合:在施工全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经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工程的质量管理。
在施工班组自检和项目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予以及时、认真整改。
我们贯彻公司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按此对各分项分部工程及对业主指定分包单位予以控制,确保产品质量达到优良。
我们对整个产品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专业施工班组和有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工作失职、失误均视为工作失误,因此我们杜绝现场施工所有工种、指定分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监督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我们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并应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
我们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查做好各分项分部、隐蔽、中间结构、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及时提交对各项工程验收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资料,做好各项验收记录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存档备案,并及时整改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和资料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和错误。
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10.1 协调方式为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我们将按总进度计划制定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情况,并制订、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同时,我们会同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计量状况、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及电器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制订必要的奖惩制度,以奖优罚劣的方式推动工程进展。
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并定期召开,一般情况下以周为单位进行协调。
我们以周为单位,提出工程简报,向建设单位及各有关单位反映,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有关方面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10.2 与设计单位间的工作协调我们将加强与设计院的联系工作,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
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实施方案中包括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情况,以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
我们将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招标单位会同驻场建筑师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
对施工中出现的单位情况,除按驻场建筑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招标单位、建筑师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小样板间,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
我们将协调各施工分包单位在施工中需与驻场建筑师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列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裂缝等变化。
10.3 与建设单位的工作协调我们将定期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召开工程协调会,向建设单位详细汇报前一阶段的施工情况及下一阶段的施工计划,并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并按建设单位要求认真落实各改进意见,完成后以书面形式请建设单位认证。
根据建设单位指令,我们将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用料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定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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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工程施工过程是通过甲方、设计、监理、审计等多家合作完成的,如何协调组织各方的工作和管理,是能否实现工期、质量、安全、降低成本的关键之一。
1.与甲方的工作协调
1.1.三个服从
1.1.1. 甲方要求与项目部要求不一致,但甲方要求不低于或高于国家规范要求时服从甲方要求;
1.1.
2.甲方要求与项目部要求不一致但甲方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性时,服从甲方要求;
1.1.3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范围但项目部能够做到时,服从甲方要求。
1.2.三制
1.2.1.定期例会制:定期召开与甲方的碰头会,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理顺每一阶段的关系;
1.2.2.预先汇报制:每周五将下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及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安排,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安排都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便于甲方监督,如有异议,项目部将根据合同要求和“三个服从”原则及时予以修正。
1.2.3.合理化建议制:从施工角度及以往的施工经验来为甲方当一个好的参谋,及时为甲方提供各种提高质量,改善功能及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积极为甲方着想,争取使工程以最少的投资产生最好的效果。
1.3.项目部与甲方配合措施
1.3.1.认真遵守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各项约定;
1.3.
2.协助甲方选择优秀的分包商和供应商;
1.3.3.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现场检查,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1.3.4.积极为本工程出谋划策,做好甲方的参谋;
1.3.6.认真核定工程进度,为甲方工程款的拨付提供准确依据。
2.与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协调
2.1.“三让”原则:
2.1.1.在监理要求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项目部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2.1.2.在监理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时,项目部意见让位监理意见;
2.1.3在监理要求与项目部要求效果一致但做法不同时,项目部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2.2.与监理的配合措施
2.2.1. 积极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每周一次生产例会或随时召集的其他会议,并保证三位能代表总承包方当场做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同时确保有关分包负责人参加。
2.2.2.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提交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
2.2.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向监理工程师及时提交完整的进度计划,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无论监理工程师何时需要,保证随时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为保证该进度计划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说明,以供监理工程师参考。
2.2.4.严格使用按设计要求的品牌、质量、规格的材料,并上报监理公司及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投入施工。
2.2.6在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区段的施工进度不符合批准的进度计划或不符合竣工期限的要求,则保证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立即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的要求。
2.2.6.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过程和施工材料、设备,接受监理工程师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进行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检查,并提供一切便利。
2.2.7.当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计量时,我们保证立即派出一名合格的代表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上述审核或计量,并及时提供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
2.2.8.确保在总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在现场绝对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挥,
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并及时答复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关于施工的任何问题。
3.与设计单位协作与沟通
3.1.在工作中加强与设计单位问题,沟通是协调的杠杆,信息沟通越有效,彼此间的理解、支持就越容易建立,发生误会、摩擦、扯皮的可能性就越小,而组织的协调性就越强。
反之,沟通效果越差,组织协调性也越低。
所以,在管理工作中,要加强有效的沟通技能,合理选择信息沟通渠道,积极排除沟通障碍,充分发挥信息沟通在协调中的积极作用。
3.2.在施工中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协作,了解设计图,做好工程中各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的验收等工作。
3.3.在施工中发现图纸不足或不明确,要及时向监理人员及甲方反映,即时与设计人员沟通,把问题处理在施工前,已避免给工程造成损失。
4.与审计单位协作与沟通
4.1.报送全套合同、结算、验收、以及变更签证资料,避免遗漏后补,报之前,应该自己先捋顺(包括价格构成及应对思路);
4.2.配合现场实测并对结果签字(之前自己想好如何实测),避免自己都说不清楚
4.3.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解释,有理则据理力争,无理则签字认可,避免说不出道理却态度蛮横造成情绪对立;
4.4.事先和事中自检有哪些结算价格不足情况,以便有可能与审计出来的问题金额抵消一部分;
5.协调方式
5.1.按总进度计划制定的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的情况,制定、修订、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5.2.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协调会,每周进行一次进度协调。
5.3.为了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制定以下制度,确保将各方的工作组织协调好。
5.3.1制定图纸会审、图纸交底制度
5.3.1.1. 在正式施工之前,工程部人员核对图纸,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图纸交底会,会中确定的内容形成第一份施工文件。
确保工程顺利开始。
5.3.1.2.由项目部及时组织二次设计方对施工方的设计和图纸交底。
5.3.2.建立周例会制度
5.3.2.1.在每周的固定时间召开由监理主持,甲方、设计、项目部、各分包方、各标段参与的周例会,会中商讨一周的工程施工和配合情况,解决问题。
由设计参加,可以将一周内的问题在召开周例会时,统一办理洽商。
5.3.2.2.若遇到急需解决的事情,可以立即找甲方、设计、监理商讨解决。
5.3.制定专题讨论会议制度
5.4.1.遇到较大问题时,甲方、设计、监理、项目部、各标段、有关分包方聚到一起,商讨解决。
此专题讨论会不定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