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 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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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包人、监理、设计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相互保护措施

与发包人、监理、设计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相互保护措施

与发包人、监理、设计人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相互保护措施我公司将积极配合业主、监理和设计的管理与协调,并积极同各相关方进行配合和协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

并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各种施工许可办理或者备案,负责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一、与业主关系的协调1、作为总承包商,我们将按时向业主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和各种项目过程文件,以便于业主了解项目的进展。

2、按时参加业主代表召开的各种会议。

3、支持业主代表对项目执行做出的各种决定,严格执行业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各项指令,积极落实,及时反馈。

4、项目经理将代表我公司同业主代表进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和协调,并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向公司汇报。

5、项目部各岗位员工应该积极配合业主相关专业负责人的各项工作,并在业主代表管理下,严格遵守并执行本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项规范,以便顺利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指标。

6、树立“一荣共荣,一损俱损”的观念,项目的成功是我们最终的目标。

二、与监理关系的协调作为施工总承包方应正确理解监理的地位和作用,监理既是协助业主对工程实施监督,也是协助施工总承包单位搞好工程,有效的监督可减少施工总承包的失误,确保各项工程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为搞好与监理的关系,我们在处理有关问题时,将以“三让”为原则,在此基础上采取一系列的配合措施。

1、坚持“三让”原则(1)在监理要求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总承包单位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2)在监理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时,总承包单位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3)在监理要求与总承包单位要求效果一致但做法不同时,总承包单位意见让位于监理意见。

2、与监理的配合措施(1)积极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每周一次生产例会或随时召集的其他会议,并保证三位能代表施工总承包方当场做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同时督促有关分包单位负责人参加。

(2)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提交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

与设计人、发包人、监理人的协调、配合措施

与设计人、发包人、监理人的协调、配合措施

与设计人、发包人、监理人的协调、配合措施1.与设计的协调、配合措施为实现精品工程的质量目标,总承包人必须充分理解、掌握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

因此,做好设计配合工作至关重要。

1.1.与设计单位协调、配合的主要内容1.2.与设计单位配合的主要部门及部门职责1.3.深化设计与设计单位配合措施1.4.图纸会审与设计单位配合措施1.5.工程验收与设计单位配合措施2.与发包人的协调、配合措施2.1.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措施1)定期参与业主组织的例会,讨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及问题,理顺每一阶段的关系,使整个施工过程井然有序。

2)根据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对分包人的考察时间、进退场时间作出部署,制定分包人的招投标计划、进场计划。

业主需要时,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考察队伍,精心选择施工质量好、信誉高的分包人,以确保满足施工需要。

3)认真熟悉图纸、洽商管理,减少变更,从而达到降低造价、控制投资的目的。

4)指导和协助幕墙、钢结构、弱电、精装修等分包作好专业图纸深化设计,防止因图纸问题耽误施工。

5)在施工中时刻为项目管理人着想,从施工角度和以往的施工经验来向业主提出合理化建议,满足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

6)积极协助业主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处理和协调好与周围居民及相关部门的关系等。

7)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提前编制进场计划,必要时协助业主进行考察、订货,确保工程需要。

8)对于专业分包人和供应商,在施工的各阶段将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科学管理以及给予必要的支持。

2.2.竣工后的的服务措施我单位不仅重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而且也同样十分重视工程交工后的服务工作,我单位承诺以下服务措施:1)对于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坏,我方将一律主动地先维修,后分析原因;2)分专业向业主提供用户手册或保修卡;3)对业主相关工作人员或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4)为本工程建立由专人负责的保修队,并与业主建立稳定的工程维修联系制度;5)如业主有更进一步对工程保修或售后服务方面的要求,我公司将积极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与发包人的配合协调一、与发包人的配合措施1、项目经理首先理解总目标、理解发包人的意图、反复阅读合同或项目任务文件。

对于未能参加项目决策过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了解项目构思的基础、起因、出发点,了解目标设计和决策背景。

2、项目经理作出决策安排时要考虑到发包人的期望、习惯和价值观念,说出他想要说的话,经常了解发包人所面临的压力,以及发包人对项目关注的焦点。

3、尊重发包人,随时向发包人报告情况。

在发包人作决策时,提供充分的信息,让他了解项目的全貌、项目实施状况、方案的利弊得失及对目标的影响。

4、加强计划性和预见性,让发包人了解承包商、了解他自己非程序干预的后果。

发包人和项目管理者双方理解得越深,双方期望越清楚,则争执越少。

5、在项目运行过程中,项目管理者越早进入项目,项目实施越顺利。

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能让他参与目标设计和决策过程,在项目整个过程保持项目经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6、项目经理遇到发包人所属的其他部门或合资者各方同时来指导项目的情况,项目经理很好地倾听这些人的忠告,对他们作耐心的解释和说明。

二、对发包人的服务承诺1、坚决服从发包人的现场指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监督,并为发包人提供便利的检查条件。

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等一切费用。

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责任及经济处罚。

2、每月向发包人呈报下月施工计划与有关材料计划,以确保发包人有充足的时间对材料品种、质量等进行审定。

3、协助发包人主持施工图会审,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员、供应商(制造商)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物资选型。

4、负责提供发包人现场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用具。

5、凡涉及图纸设计内容不清者,首先报请建设监理审查、核实,经建设监理审查后,认为确需变更补充的,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变更指令以后,方可进行该部分内容的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

(2)与监理人的配合协调一、与监理人的配合措施1、与监理人处理关系的三让原则承包方与监理方案不一致,但效果相同时,承包方意见让位于监理;承包方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有利于使用功能时,承包方意见让位于监理;承包方与监理要求不一致,但监理要求高于标准或规范要求时,承包方意见让位于监理。

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以及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是一个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

只有各个单位之间合作紧密、协调一致,才能确保工程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下面将详细介绍施工单位与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配合方法和注意事项。

首先,施工单位与发包人之间的配合非常重要。

发包人是项目的委托方,负责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支持。

施工单位需要与发包人保持密切的沟通,在项目开始之前确定好双方的合同条款和合作方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验收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发包人则需要及时给予支持和解决问题的协助。

通过双方的紧密配合,能够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最小化,提高项目的成功率。

在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沟通和协商:各方需要积极参与项目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可以按计划进行。

2.信息共享:各方需要及时共享工程进展情况、质量验收情况和技术要求等信息,以便进行合理的决策。

3.协调和配合:各方需要灵活调整工程进度和施工计划,确保各部分工程可以有序进行。

4.监督和检查:各方需要对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总之,施工单位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需要各方密切合作、积极沟通和共享信息,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量要求顺利完成。

只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互信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提高工程的成功率和质量水平。

对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服务及与发包人、监理、设计方配合

对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服务及与发包人、监理、设计方配合

对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服务及与发包人、监理、设计方配合对分包工程的协调、管理、服务及与发包人、监理、设计方配合我公司将充分发挥总承包商作用,重视并强度总包管理的综合组织、协调和控制能力。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会十分珍惜总包管理的核心地位,充分体现和突出总包的管理和作用,综合协调处理好各方的相互关系,形成科学的管理程序。

在该工程上,我们会十分重视:图纸深化设计和加工、施工详图设计;项目技术管理协调能力;工程项目的策划、组织、管理、协调、实施和控制以及配套能力;对工程特殊情况和问题的决策和应变能力。

1工程项目的协调工作1.1 协调工作内容1.1.1与业主协调配合项目经理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确认“业主是顾客、是上帝”的观念,把业主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1.1.1.1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报告。

1.1.1.2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1.1.1.3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签定的标书与图纸一致。

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与监理核实和签证。

1.1.2与监理单位工作的协调1.1.2.1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发包方及监理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在自检、交接检、专检三级内部检验的基础,接受监理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1.1.2.2贯彻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进行检查,确保产品达到市优良样板。

1.1.2.3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和监理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使用前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使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

1.1.2.4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师能顺利开展工作。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11.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一)与设计单位的工作配合:我们与设计单位保持及时联系,了解设计意图和要求,并提供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

我们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包括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和建筑情况,并协助设计单位完善施工图设计。

我们要求设计单位督促施工质量和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因设计问题出现的施工矛盾和施工难题,并要求设计方、发包方、监理方进行验收工作。

我们进行图纸设计交底,介绍本工程的设计意图和要求,解决在图纸会审时提出的各项问题和矛盾,并逐步更改和完善施工图纸。

我们会同设计单位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列、交错等原则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设备安装的预埋、预留、结构调整等问题。

我们还会同设计单位、发包方进行结构主材料、内外装饰材料、机电设备等的选型、选材和定货,参加新型材料的看样定货。

二)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配合:在施工全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经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对施工工程的质量管理。

在施工班组自检和项目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予以及时、认真整改。

我们贯彻公司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按此对各分项分部工程及对业主指定分包单位予以控制,确保产品质量达到优良。

我们对整个产品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专业施工班组和有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工作失职、失误均视为工作失误,因此我们杜绝现场施工所有工种、指定分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监督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执行。

我们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保证书,并应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检测结果报告。

我们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查做好各分项分部、隐蔽、中间结构、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及时提交对各项工程验收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资料,做好各项验收记录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存档备案,并及时整改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和资料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和错误。

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10.1 协调方式为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我们将按总进度计划制定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情况,并制订、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同时,我们会同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计量状况、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及电器设备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制订必要的奖惩制度,以奖优罚劣的方式推动工程进展。

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并定期召开,一般情况下以周为单位进行协调。

我们以周为单位,提出工程简报,向建设单位及各有关单位反映,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有关方面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10.2 与设计单位间的工作协调我们将加强与设计院的联系工作,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提出我们的施工实施方案。

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实施方案中包括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构情况,以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

我们将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招标单位会同驻场建筑师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

对施工中出现的单位情况,除按驻场建筑师、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招标单位、建筑师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验收小样板间,进行部位验收,中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

我们将协调各施工分包单位在施工中需与驻场建筑师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诸如因多管道并列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协助驻场建筑师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裂缝等变化。

10.3 与建设单位的工作协调我们将定期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单位召开工程协调会,向建设单位详细汇报前一阶段的施工情况及下一阶段的施工计划,并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并按建设单位要求认真落实各改进意见,完成后以书面形式请建设单位认证。

根据建设单位指令,我们将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用料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定样采购。

工程项目与业主、设计、监理、总包单位及供应商和其他分包的配合措施

工程项目与业主、设计、监理、总包单位及供应商和其他分包的配合措施

工程项目与业主、设计、监理、总包单位及供应商和其他分包的配合措施如何有效地协调工程项目中各方的工作关系是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

以下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配合措施:1.积极配合建设单位1)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工作,尊重和执行建设单位的指示,特别是在与建设单位指定的分承包单位的施工配合中,要积极处理好总包与分包的工作关系。

2)在工程竣工阶段,加强对竣工资料的整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资料归档备案。

2.积极配合设计单位1)项目部各专业技术人员与设计单位及时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

根据施工图修正完善项目部的施工方案,并保持与设计单位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及时解决、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2)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施工图纸会审,各专业负责人积极参与设计交底会议,与各专业设计师一同探讨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办理技术洽商。

3)在竣工验收前,主动邀请设计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初验,征求设计单位意见,及时按设计意见修正和弥补施工中出现的错误和不足,为工程正式验收提供技术质量保证。

4)根据图纸要求和建设单位的意见,邀请设计单位参与装饰材料、卫生洁具等选型、选材和定货,参加新材料的选样采购工作。

5)配合设计单位水电等专业设计工程师,解决施工中管道并列或交叉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无法安装的问题,建立双方有效的技术沟通机制。

3.积极配合监理单位1)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按照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主动邀请、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对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建议及时整改。

2)贯彻落实项目部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项目部对整个工程产品质量负有最终责任,任何分包单位和工作失误均视为本项目部的失误,因此,必须杜绝现场施工分包单位有不服从监理工程师管理现象的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得到全面认真地执行。

3.在施工现场,所有进入的成品、半成品、设备和材料都需要主动向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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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在组织与协调工作上十分重要的。

组织,是指“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加以编制,安排事物,使有系统或构成整体”,协调,即协商与调解,指“为了取得一致意见而共同商量”和“斡旋于双方之间以便使双方和解”。

组织与协调的作用就是围绕实现项目的各项目标,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相邻单位、政府部门全力配合项目的实施,以形成高效的建设团队,共同努力去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过程。

从施工项目部的角度,如何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从而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四大大目标,本工程不进行专业分包,所有分项工程均由我公司自行完成。

1、发包方、设计及监理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主要的组织系统,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而整个建设项目又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即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之间的协调,也包括系统的外部协调,包括政府部门、金融组织、社会团体、服务单位、新闻媒体以及周边群众等的协调。

项目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人际关系的协调、组织关系的协调、供求关系的协调、配合关系的协调、约束关系的协调。

各种关系的协调均应遵守如下原则:
1.1.守法是组织与协调工作的第一原则。

必须在国家和贵州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去协调、去工作。

对于业主项目部,更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

1.2.组织协调要维护公正原则。

要站在项目的立场上,公平的处理每一个纠纷,一切以最大的项目利益为原则。

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就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这样,最终才能维护好业主的利益。

1.3.协调与控制目标一致的原则。

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

协调与控制的目标是一致的,不能脱离建设目标去协调,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不能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

2、与发包方、设计及监理组织协调工作的内容在项目工程建设中,主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有:
2.1、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
根据我国行业管理的规定、法规、法律,政府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如规划、建设、质量监督、城市管理、供电局、人防办、节水办、街道等),均会对项目的实施行使不同的审批权或管理权,如何能与政府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有效的组织协调,将直接影响项目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

根据以往与政府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工作的经验,应重点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充分了解、掌握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相应办事程序,在沟通前应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文件、资料和需要回答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2)、充分尊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先进行事先沟通,决不能“顶撞”和敷衍。

3)、发挥不同人员的相应业绩关系和特长,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由不同的专人负责协调,以保持稳定的沟通渠道和良好的协调效果。

2.2、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的组织与协调
项目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制订本项目的合同网络图,该合同网络图标明了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规定了各参建单位的协调沟通渠道,并据此组织制订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

其中,进度总控计划要由业主、监理、设计各方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签认后发布。

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需经业主审核,由业主同意后发布执行。

合同网络图、进度总控计划、成本总控计划、质量管理计划既成为项目部与各参建单位组织协调工作的基础。

在设计阶段,项目部应重点做好方案设计单位与初步、施工图设计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设计单位协调工作的重点在于制订涵盖双方工作的设计进度计划,及时组织专项方案的论证会,以确保各阶段设计思路、原则的一致性。

对于监理单位,应注意树立监理对现场管理问题上的权威,尊重监理对于施工质量的否决权、施工调度权等国家、贵州省法律、法规赋予监理的合法权益。

发现现场的施工质量、进度问题,要及时地与监理进行沟通协商,坚持通过监理给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工作指令,同时,充分发挥监理在现场施工质量、工期和工程量计量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应该与总监理工程师加强沟通与协调,尤其是现场施工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事先双方要力争能协商一致。

要做好上述工作,就要全面掌握设计内容,了解业主意图,对工程管理做到心中有数。

要掌握各承包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内容、
大小、难易程度、采用的主要施工工艺、机具以及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

此外要重视开好工程例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中有重点、会后有检查,确保组织协调工作的效果。

3、做好与发包方、设计及监理的信息沟通管理
实践证明,在工作中出现矛盾常常是由于信息不畅通,在建设的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自行其事造成的。

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体系,使信息在整个工程建设的系统中得到良好的传递。

尤其要做好与业主、监理、施工、设计的沟通管理。

与相关方的沟通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3.1、与发包人的沟通管理
(1)与发包方的请示、报告一般应通过项目部经理进行,以保证传递信息的完整、统一。

(2)项目部经理应直接向发包方代表请示、汇报工作。

(3)向发包方提交的报告、发文等均应经项目部经理审核批准并加盖项目部公章后才能发出,发文应有专门立档的签收记录表和有关人员签字。

(4)发包方给项目部的批示、发文等应单独立档保存。

(5)指导日常工作的月、周工作计划,管理月报由信息工程师准时报送发包方。

(6)及时收集发包方的反馈意见,对发包方的投诉和不满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并做出相应处理。

(7)与发包方领导的不定期沟通,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3.2、与监理单位的沟通管理
(1)与监理的沟通一般通过会议、发文及口头等方式,按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

(2)应尊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现场质量、进度的问题处理,必要时可组织有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专题会。

(3)准时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方的监理交底会、工程例会,在施工现场应注意维护监理工程师的权威和尊严。

(4)接受由监理单位发布和安排对施工单位的指示和安排。

(5)接受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资料的审批。

(6)项目部经理应加强与总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总包项目经理的沟通与协调,尤其是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

(7)项目部应注意收集监理、建设单位的反馈意见。

(8)与各方的收、发文件均应单独立档保存。

3.3、与设计单位的沟通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由工程部经理牵头负责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

(2)对设计图纸等文件的管理信息应由信息工程师统一登记、保存,使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3)项目部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会、工程例会及其他专题会。

(4)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与设计专业负责人协调沟通对设计变更、洽商的确认。

(5)项目部经理应重视与总设计师的沟通、协调。

(6)凡涉及设计单位的工作计划应抄报设计单位。

(7)与设计单位的收、发文件应单独立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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