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法律法规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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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法律法规

兽医法律法规

兽医法律法规兽医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规定了兽医行业的法律法规基本框架和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兽医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动物及人类健康的维护。

第二条兽医法律法规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遵循兽医学的基本原理,保证兽医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条兽医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由兽医行业从业者、监管部门和相关利益攸关方共同负责。

第二章兽医从业资格管理第四条兽医从业资格认定的申请条件、程序和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兽医从业资格考试应确保考生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其在从事兽医工作时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第六条兽医从业资格的证书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应的信息系统,确保证书的真实和可靠,并及时更新和监管。

第三章兽医执业行为规范第七条兽医执业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保证患者(动物)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兽医执业行为中,禁止虐待、虐待和擅自施加痛苦或伤害于患者(动物)。

第九条兽医执业行为中,应注重与患者(动物)及其主人进行沟通和合作,提供相关科普知识和培训。

第四章兽药管理第十条兽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兽药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兽药的标识和说明书应清晰明了,提供兽药的用途、用量和使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兽药的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监测应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机制。

第五章兽医卫生监督第十三条兽医卫生监督应对兽医机构、兽医从业者和养殖场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

第十四条兽医卫生监督的重点内容包括疫病防控、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使用等方面。

第六章兽医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兽医事故的定义、报告和处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兽医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兽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秉持公正、公平和透明原则,追究事故责任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附件附件一:兽医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二:兽医执业资格考试大纲附件三:兽医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兽医从业资格:指兽医从业者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取得的合法从业资格。

2023年兽医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库(附含答案及解析)

2023年兽医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库(附含答案及解析)

2023年兽医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库(附含答案及解析)目录简介一、单选题:共120题二、简答题:共26题一、单选题1.兽医行业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哪几类法规构成?A、宪法和法律B、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C、政策性文件和行业标准D、全部都是以上三种类型的法规正确答案:D【解析】兽医行业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和行业标准等多种类型的法规。

2.兽药管理法是我国兽医行业的基础性法律,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A、兽药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制度B、兽医人员资格认定和注册管理制度C、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管理制度D、全部都是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正确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法》是我国兽医行业的基础性法律,其主要内容涵盖了兽药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兽药管理,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动物卫生安全。

3.我国兽医行业的执业资格认证主要由哪些机构负责?A、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B、中华兽医学会和各省级兽医协会C、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兽医主管部门D、全国兽医执业资格考试中心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正确答案:D【解析】我国兽医行业的执业资格认证主要由全国兽医执业资格考试中心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主要包括兽医师、兽药销售员等执业人员的资格认证。

4.《动物防疫法》是我国兽医行业的重要法律之一,其主要内容涵盖哪些方面?A、动物疫病的监测、报告、处置和防控B、动物的禁养限养和畜牧业生产和经营管理C、动物养殖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D、全部都是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正确答案:A【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是我国兽医行业的重要法律之一,其主要内容涵盖了动物疫病的监测、报告、处置和防控等方面,旨在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5.兽医师在兽医行业中的职责与作用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动物疫病预防、诊断和治疗B、兽药管理和使用指导C、畜牧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D、全部都是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正确答案:D【解析】兽医师在兽医行业中的职责与作用主要涵盖了动物疫病预防、诊断和治疗、兽药管理和使用指导、畜牧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多个方面。

《执业兽医(兽医全科类)》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执业兽医(兽医全科类)》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执业兽医(兽医全科类)》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第十五篇(江南博哥)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所指动物防疫不包括()。

A.动物的检疫B.动物疫病的控制C.动物疫病的研究D.动物疫病的预防E.动物产品的检疫答案:C解析:动物防疫法,是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本法所称的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2.承担动物疫病监测的官方机构为()。

A.卫生主管部门B.兽医主管部门C.动物卫生监督机构D.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E.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答案:D解析:①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当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并可能感染人群时,负责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②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③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⑤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业务计划制定、工作组织、检测结果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并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中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源性病原微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鉴定工作。

3.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的措施不包括()。

A.对疫点进行严格消毒B.扑杀疫区内所有动物C.销毁被扑杀的染疫动物D.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E.对受威胁区晚感染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答案:B解析:《动物防疫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时,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①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②发布封锁令;③控制、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灭疫病;④封锁措施:在封锁期间,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易感染动物进入疫区,并根据扑灭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出入疫区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复习资料-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1、法的分类(1)按法律创制和主体分国际法:由国家、国际组织或地区制定或认可,用来调整其相关系的法律国内法:由特定国家制定或认可,并适合于该国主权所及范围内的法律(2)按法律效力、内容、制定程序分根本法: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等重要问题的法律普通法:宪法一位的其他法律(3)按法律效力范围分:一般法:对一般人、一般事或在全国范围内,在其修改和废止前的任何时间内都有效的法律特殊法:对特定部分的人、特定事项或特定地区、在特定时间内有效的法律。

(4)按法律规定内容分:实体法: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或职权、责任的法律程序法: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程序的法律2、法律的效力时间效力:开始、终止、追溯空间效力:地点、范围对人的效力: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3、法的运行:司法: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3、执法行使主体人民政府(一类)相关部门(二类)授权组织(三类):动物防疫监督机构7、我国兽医法规的发展历史法规:我国兽医工作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1985年法律: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8、我国兽医行政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1)机构设置混乱,行政能力不足(2)条块分割,政令不一(3)基层队伍不稳,人员素质不高(4)公益经营不分,执法监督不力(5)动物疫病防治水平低,兽药残留监控力度小(6)国际开放度小,国际认可度低9、我国兽医行政体制面临的新形势(1)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2)政府职能的转变(3)兽医职能的转变(4)畜禽养殖和产品供需变化(5)群众生活质量提高10、我国兽医体制改革目标: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兽医管理体制和机构11、我国的兽医体制改革方向(1)建立国家统一的、垂直管理的官方兽医制度(2)官方兽医与职业兽医分离(3)建立国家统一的职业兽医师资格考试和认证制度12、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1)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2)建立健全兽医行政执法机构(3)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4)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13、建立完善兽医工作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1)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2)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官方兽医:具备有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过件兽医工作人员。

兽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兽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兽医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兽医法律法规是指对兽医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兽医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兽医专业人员合法行业权益,维护兽医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动物的福利和健康。

在兽医从业者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中,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十分重要的。

一、兽医执业许可证制度兽医执业许可证是兽医从业者合法开展兽医服务的基本证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兽医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技能和知识才能申请兽医执业许可证。

获得执业许可证后,兽医才能合法行使兽医职业权利和义务。

同时,兽医执业许可证也规范了兽医从业者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要求。

二、动物卫生和疫病防控动物卫生和疫病防控是兽医工作的重要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动物疫病的预防、检测、报告、隔离和治疗等方面的要求。

兽医在实施动物卫生和疫病防控工作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并及时报告疫情,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和治疗。

三、兽药管理兽药是指用于动物治疗、预防疾病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相关法律法规对兽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兽医在使用兽药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剂量进行使用,并遵守兽药的储存和处置要求,以确保兽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动物福利保护动物福利保护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兽医在工作中必须关注和尊重动物的权益和福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动物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救助。

相关法律法规对动物的饲养、运输、屠宰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兽医在实施这些工作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动物福利情况。

五、兽医纠纷解决机制兽医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对兽医纠纷进行调解、仲裁和诉讼的相关机构和程序。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兽医纠纷解决的途径和程序,以保障兽医从业者和兽医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兽医在解决纠纷时,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适当的解决机制,并协助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和调解。

兽医法律法规是保障兽医行业健康发展和动物福利的重要保障。

兽医法规

兽医法规

兽医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基本概念1.动物防疫法是调整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以及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3.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4.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5.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6.风险评估是对动物疫病未来形势可能发展的方向和程度所进行的判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概述动物防疫法概念、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动物防疫工作管理(政府机构,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3、动物疫病的预防法律规定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法律规定,动物防疫方针,动物疫病分3类(一类疫病概念及17个病种;二类疫病概念及77个病种;三类疫病概念及63个病种),动物、动物产品、动物疫病以及动物防疫的含义,风险评估,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应当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者,免疫档案建立、实施畜禽标识可追溯管理制度),动物疫情的监测,动物疫情的预警(动物疫情划分4个等级),动物疫病预防的重要措施(9条),动物疫情报告(义务主体,接受报告的主体,认定主体)。

4、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法律规定动物疫情通报(重大动物疫情、人畜共患病、国际义务的通报),动物疫情公布及禁止性规定。

5、动物疫情的控制和扑灭法律规定风险评估,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制定,强制免疫计划的制订,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动物疫情的监测,动物疫情的预警,动物疫病预防的重要措施。

6、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法律规定检疫机构和官方兽医,检疫管理(检疫申报,检疫审批,流通环节检疫管理,运输检疫管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检疫管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管理,野生动物检疫),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处理。

兽医法律法规培训资料

兽医法律法规培训资料
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增加实施强制免疫 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四)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
1.强制免疫的组织实施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 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政
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 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 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5.相关物品动物防疫要求和处 理规定
(1)防疫要求 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 包装物、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 定的动物防疫要求。 (2)处理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 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 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 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 处置。
④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⑤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⑥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需要取得《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但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
督检查。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需要取得《动物防 疫条件合格证》,但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 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 检查。

(五)动物防疫工作的方针
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六)动物疫病的分类
根据动物疫病 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 ,
《动物防疫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1 .一类疫病一类动物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 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动物疫病。 2 .二类疫病二类动物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动物疫病。 3 .三类疫病三类动物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动物疫病。

兽医法规导论复习资料

兽医法规导论复习资料

兽医法规导论复习资料名词解释兽医法规:指除了宪法之外的所有有关兽医地位及相关工作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动物防疫监督:指在动物防疫过程中,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与动物防疫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防疫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促使其依法履行义务的活动,是一种政府监督管理职能,目的在于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

行政执法: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程序适用法律、法规,对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即行政机关办法许可证的行为。

行政确认: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特定的事实是否存在的认定。

与行政许可不同,行政确认是认定行为。

行政处罚:指主管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予以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复议:是行政主体内部进行救助的途径,是由上一级机构,据管理相对人的要求,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待定行政争议审核,处理,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履行义务形同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为了顺利实施某种管理职能,依法采取强制手段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强制处置的一种具体行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指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人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提供证据并证明其正确合法的义务。

预检:动物或动物产品在出入境之前,由检疫人员在其生长或生产期间于原产地进行检验、检测,以防止危险性动物疫病在国际间传播或扩散的一项针对性措施。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的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物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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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动物防疫
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执业兽医的监督执法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检测;
@ 一类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措施,应当采取下列控制和扑灭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发布封锁令;
3,控制、扑灭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4,封锁措施;
对流行性强大重要传染病,如:禽流感和口蹄疫等,其疫点周围5~10km以上为受威胁区,必须进行紧急接种,其目的是建立“免疫带”。

@ 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包括: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
@ 执业兽医的执业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2,按照技术操作规范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
3,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
4,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和动物福利;
@ 一类动物疫病
包括: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
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
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阳痘和山羊痘、
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
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二类动物疫病: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动物疫病;
三类动物疫病: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动物疫病;
@ 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法律规定
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重大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条件如下: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500米以上。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动物检疫管理》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达到输入地后,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应当在隔离场或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
@ 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30天;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 调整的对象:执业兽医(在我国境内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保健活动的执业兽医,但外国人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我国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注册和备案的除外);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动物诊疗是指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经营性活动;不包括动物人工授精;
@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 出入口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
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24字方针: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
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

《兽药管理条例》
@ 劣兽药: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
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
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
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的;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兽药质量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档案、培训档案、设备设施档案、供应商质量评估档案、产品质量档案;
2,开具的处方、进货及销售凭证;
3,购销记录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记录;
不包括动物诊疗病历档案。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 兽用生物制品是指以天然或者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等为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者生物化学、生物工程等相应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疫病或者改变动物生产性能的兽药。

分: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和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2类。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类: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一类: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包括:口蹄疫病毒、猪水疱病病毒、非洲猪瘟病毒、
非洲马瘟病毒、
牛瘟病毒、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丝状支原体、牛海绵状脑病病原、
痒病病原、小反刍兽疫病毒;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第二类: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的微生物,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和人、动物和人、动物和动物之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第四类: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 《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毒)种或者样本运输包装规范》规定:
冻干样本主容器鼻血是火焰封口的玻璃瓶或者是金属封口的胶塞玻璃瓶。

《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 兽药内包装标签必须注明:兽用标识、兽药名称、适应征(或功能和主治)、含量/包装规格、批准文号或《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证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
不包括销售企业信息。

@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布(农业部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5类40种,包括: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如: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以及性激素、蛋白同化激素以及精神药品等;
性激素:乙烯雌酚、雌二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
精神药品:盐酸异丙嗪、苯巴比妥、巴比妥、安定、利血平等;
禁止在蛋鸡产蛋期使用的兽药不包括维生素B1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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