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模板)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2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2篇)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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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一、目的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资料、原则、形式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三、定义1、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2、安全隐患:是指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隐患治理:指为纠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使之贴合安全要求。
四、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16号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五、工作程序1、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2、公司质安部应当建立对分包、分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3、各部门负责日常检查与周检查,质安部负责综合检查、节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
4、应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公司应对各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等级。
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企业应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评估方法,确定事故隐患等级;2)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台帐应反映隐患发现的时间、资料、存在的部位、等级、整改时限、职责人等相关资料。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板5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齐尊双凤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各车间主管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
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安监处(站)协助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
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
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精选6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精选6篇) 为使隐患发现及时,治理到位,确保隐患不发展成事故,应制定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下⾯店铺为⼤家整理了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范⽂,希望对⼤家有帮助。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篇1 1.⽬的 为了建⽴安全⽣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健康,根据新《安全⽣产法》、《安全⽣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范围 本制度适⽤于公司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义及隐患分级 3.1安全⽣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公司、员⼯个⼈违反安全⽣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的物的危险状态、⼈的不安全⾏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分为⼀般事故隐患和重⼤事故隐患。
⼀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发现后能够⽴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定时间整改治理⽅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全⾯负责公司安全⽣产隐患的排查治理⼯作。
4.2 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产隐患排查的组织⼯作,对各类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及时组织验收,并对落实本制度进⾏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制作报表;对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员提出奖励建议。
4.3各部门安全⽣产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产事故隐患的⽇常检查,按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整改。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产设备及⽣活设施的隐患检查及整改。
4.5公司员⼯均有义务对发现的安全⽣产隐患进⾏报告,积极参与相应的隐患整改⼯作。
5.资⾦保障 5.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列⼊财务预算,予以资⾦保障。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一、总体要求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是:遵守法律法规,预防事故,减少损失;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健全机制,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2.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隐患整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3.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4. 各级领导对属地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负有最终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周期和流程1. 周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等;2. 流程:(1)计划阶段:制定年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确定检查内容、时间、范围和责任部门;(2)组织阶段: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和任务分工;(3)检查阶段:按照计划和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和隐患;(4)整改阶段: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定期进行督导和复查;(5)总结阶段: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和方法1. 内容:(1)场所、设备的安全性检查;(2)操作和管理规范的检查;(3)人员培训教育的合规性检查;(4)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有效性检查;(5)生产工艺和物料的安全性检查;(6)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2. 方法:(1)实地走访检查;(2)审查相关文件和记录;(3)听取工作人员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4)查阅隐患整改情况等;(5)利用先进的安全检查工具和设备进行辅助检查。
五、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导和考核1. 督导:(1)各级领导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有督导责任,要定期督促和检查工作进展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进行督导和指导;(3)相关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和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整改管理,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做好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隐患治理整改的管理。
第三条相关文件无第二章隐患整改职责的规定第四条安全检查与整改实行区域责任制,谁的区域谁负责检查与整改。
第五条安全检查与整改实行领导负责制,谁主管的工作范围谁负责____检查整改。
第三章具体规定第六条日常检查出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认真____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后按计划按期整改,不得逾期。
第七条进行整改安排以书面、安全例会等形式下达,各级下达人员及接受人要签名确认,按期完成。
第八条整改期限的原则规定:一般隐患不超过一周,项目复杂或有客观原因,应先制定防范措施,然后按主管部门或领导规定期限整改。
第四章罚则第九条一般隐患不积极整改的,按微伤事故等级考核、处罚责任者,每次_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十条其它隐患不积极整改、推诿或措施不到位的按轻伤事故1等级追究责任者、岗位负责人,并每次分别扣罚____元、____元。
因其影响造成事故时,对各级责任者加倍处罚。
第十一条单位自查隐患要立即整改,同时报设备科、安全科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主管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逾期每项罚____元,并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公司对安全防患整改实行检查监督制,由主管经理、安全科、作业区负责,监督失察而未按期完成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大公司安安全科____制定,经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员工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涉及所有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的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5篇)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为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不受到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有序进行,将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结合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现场的管理,班组长必须坚持每班开班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并加强现场监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班组班班开展班级隐患排查。
三、班组每天查出的隐患必须向队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负责落实整改,对于处理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回复的,罚款由回复人承担,值班人员安排处理隐患,并落实整改人员,跟踪反馈整改情况。
四、对于矿、队反映的当班安全隐患,由班组长安排落实整改,未整改落实处罚班组长____元/次。
五、对于重大的安全隐患,现场的班组长必须及时给队值班人员汇报,获得处理意见后进行处理。
六、当班的班组长,必须真实反映工作地点存在的隐患和质量情况,及时安排落实人员进行处理隐患,同时也必须反映在队的隐患排查记录本上。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2)一、前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报告制度是对该项工作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与监督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将从制度制定的目的与意义、制度内容与要求、制度执行与监督等方面详细介绍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二、目的与意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全面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2.加强风险管控:通过集中收集和分析企业内部的隐患信息,及时找出并控制各类风险,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影响;3.明确责任分工:制度规定了各层级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每个岗位的任务与职责,有效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问题;4.加强安全管理:通过周期性的报告与检查,能及时发现管理缺陷,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促进企业的持续改进。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5篇)

隐患排查及治理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职责:____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____公司安委会下属各成员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技术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内容4.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排除。
4.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环保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4.4事故隐患的范围4.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4.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篇)精选范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篇)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1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 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 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 排查液氯汽化、甲苯氯化、邻氯甲苯氯化、水解、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入罐作业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一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 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自查分析, 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 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丹阳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
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 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资料及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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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登记、治理、变更等管理过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管理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逐步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公司各部门长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分管区域等,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相关的工作记录,并定期向(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各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对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并监督隐患治理的实施过程。
公司工会主席应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工会的重要工作项目之一。
公司安委会应定期组织全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监督检查公司各级、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验收事故隐患治理的成果。
第六条公司安委会、(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应根据以下内容组织开展或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②设计规范、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③安全生产标准化;④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⑤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失的情况。
第七条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应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具体应包括以下四大类:①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②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业行为,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③材料、设备设施在储存、运输、使用、回收等方面的状态;④作业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的处理。
第八条隐患排查工作应按照“部门自查、(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安委会监督”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各级、各层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规定的隐患排查方法、职责、范围、时间以及记录执行。
(一)定期综合检查定期综合检查是指安委会领导组织的,根据固定的时间安排,对公司开展的全面的检查。
①组织部门:安委会②参加部门:安委会成员、(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全职或兼职)安全员③职责:(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起该项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发布检查命令,安委会成员必须参加该项检查工作。
检查各部门或各区域时,要求该部门或区域的安全员参加,并记录隐患排查结果。
④范围:定期综合检查要求覆盖全公司,包括各部门的管理制度记录,人员作业、设备运行和厂区环境卫生。
⑤时间要求:每月一次⑥检查记录:制定固定的检查表格;(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记录全部的检查项目和结果;各部门安全员负责记录本部门的检查结果。
(二)季节性检查①组织部门: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②参加部门:(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③职责:各部门应针对人员、工作地点、设备情况等,组织本部门的季节性检查工作;(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参加季节性检查工作。
④范围季节性包括:季节气候交替、雨季、雨雪雾风等恶劣天气预警检查范围:与气候相关的人员作业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应急措施等。
⑤时间要求:时间不定,根据天气预报情况立即开展⑥检查表格:制定固定形式的检查表格,至少包括:检查种类、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三)节假日检查①组织部门:(专职安全管理部门)②参加部门:安委会、各部门(全职或兼职)安全员③职责:(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起该项检查工作,并组织安委会成员完成该项检查工作。
检查各部门或各区域时,要求该部门或区域的安全员参加,并记录隐患排查结果。
④范围节假日特指国家法定的节日。
检查范围:各部门管理执行情况,值班安排;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应急措施;分管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等。
⑤时间要求:时间为国家法定节日的前一个工作日⑥检查表格:制定固定形式的检查表格,至少包括:检查种类、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四)专业专项检查专业专项检查特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针对一个类别的作业人员、一个类别危险作业、一个类别的设备开展的,有较强针对性和专业性的检查。
①组织部门:(专职安全管理部门)②参加部门:与专业专项检查相关的部门、人员,或相关方技术人员等。
③职责:(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专业专项安全检查;与专业专项检查相关的部门应派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参加该项检查,并记录隐患排查结果。
④范围一个类别的作业人员(如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机加工人员)、一个类别的设备(起重机、锅炉)、危险作业(带点作业、动火作业、起重作业)、一个类别的作业环境(喷漆车间、机加工区、配电室)都应当开展专业专项检查。
⑤时间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各专业专项检查;当接到事故通报后或上级部门要求时,立即开展一次相关的专业专项检查;⑥检查表格:制定固定形式的检查表格,至少包括:检查种类、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五)事故后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人员伤亡、设备损失、环境污染的事故后,应针对事故可能的原因,对类似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①组织部门:安委会②参加部门:各部门长、安全员③职责:安委会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后检查工作;各部门应积极参加事故后检查工作。
④范围:检查范围应包括与事故原因有关的人员、作业、设备、环境等。
⑤时间:事故发生并且确定事故原因后应立即开展事故后检查工作。
⑥检查表格:制定固定形式的检查表格,至少包括:检查种类、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六)日常检查①组织部门:各部门自查、(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②参加部门:无③职责:各部门长、安全员应每日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控制人员作业、设备运转以及环境卫生等情况。
(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应每日对公司区域或公司一个厂区进行安全检查。
④范围:各部门自查应覆盖分管区域的作业人员、设备和环境等。
(专职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应覆盖公司整个区域、整个作业场所。
⑤时间要求:至少每天一次⑥检查表格:制定固定形式的检查表格,至少包括:检查种类、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第十条各项隐患排查应制定书面的隐患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第十一条(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
第十二条事故隐患的分级应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事故分类为依据,根据整改时间和整改难度分为四个等级,具体的分级标准如下表: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隐患无论整改时间、整改难度和危害大小,直接评定为四级。
第十四条(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事故隐患进行汇总登记,建立隐患台账。
台账应写明隐患排查的日期、排查方式等基本信息和事故隐患的情况,原则上应有照片等形式的证据。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级别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应建立《事故隐患档案》。
事故隐患档案应至少包括:隐患名称、隐患产生原因、事故后果、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程、防护、教育等)以及应急措施等。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层级人员应按照职责要求,相互配合逐项逐步完成隐患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一般事故隐患中等级为一级的,作业人员应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一般事故隐患中等级为二级的,按以下程序处理:①(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对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说明事故隐患发现的时间、地点、隐患情况、整改建议以及整改期限。
②责任部门签收《隐患整改通知书》。
③责任部门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事故隐患整改应在整改期限内完成。
整改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延期的应同(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协商或调整。
④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责任部门向(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回交《隐患整改回复》。
⑤(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做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应制定书面的《隐患治理方案》。
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等。
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合理有效的、临时的应急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应由责任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完成,责任部门负责隐患治理的实施、进度以及质量等,(专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并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完毕,安委会应对隐患治理的情况进行验证,对隐患治理的效果进行评估。
隐患治理效果评估需要试运行的,应由责任部门组织进行,并如实记录。
第二十二条隐患治理验收和效果评估应结合以下几个方面:①隐患治理后的合规性;②隐患治理后的管理文件以及记录表格全面性和有效性;③隐患治理后运行程序、运行流程的可操作性;④生产现场实际情况。
第二十三条隐患治理工作应做好书面记录和总结,永久存档于(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统计、分析和治理情况以固定格式的书面文件上报。
上报文件应一式两份,一份永久存档于(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重大事故隐患需要向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或备案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汇总资料,及时如实的上报。
第二十六条当有以下变更时,应重新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工作:⑴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更,或者有新的公布;⑵公司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发生变更;⑶公司工艺流程、原材料、中间材料、操作条件等发生变更,或者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⑷新、改、扩建设项目建设;⑸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⑹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2012年月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