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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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三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三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一、概述在医院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各种潜在的风险和突发事件,例如医疗事故、突发疾病暴发、自然灾害等等。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医院需要制定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

本文将针对医疗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医疗风险防范1.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医院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工作。

该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应具备相关的医学、法律等知识和经验。

2.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医院应定期组织各类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同时,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于不合格的医务人员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强化医疗设施和设备管理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保持其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同时,医院应建立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医院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4.建立医疗过程的标准操作规程医院应建立医疗过程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并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5.加强医疗数据管理和隐私保护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数据管理体系,包括规范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共享等环节。

同时,医院应采取措施对医疗数据进行保密和隐私保护,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三、应急处理预案1.建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医院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提高。

2.建立灾害事件的应急预警体系医院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建立灾害事件的应急预警体系。

医院应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确保及时获取灾害事件的最新资讯,并根据情况调整应急处理方案。

3.建立医疗物资和供应链管理系统医院应建立医疗物资和供应链管理系统,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和提供所需的医疗物资和设备。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一、防范措施
1.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执行医疗护理行为,质量监控;
2.责任到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规范医疗行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常规,操作常规;
5.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向患者本人或家属说明患者诊疗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结果,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
6.病重、病危患者应由科主任主持诊疗工作,并向医务科报告,必要时有医务科负责协调工作,包括外请会诊或转院;
7.发现医疗差错或事故倾向,应及时有效地制止事态的扩展,做好善后补救工作,并向医务科书面报告,必要时由医务科会同科主任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8.对医疗纠纷,先由主治医师负责接待,及时化解矛盾,并向科主任书面报告;如协调有难度,应逐级调查处理,程序为主治医师→科主任→医务科→院务委员会;
9.院办室或医务科接待投诉、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调查、协调、处理、解释、咨询工作;
二、处理预案
1.执行部门:医务科或院务委员会;
2.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3.事件发生接报告后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损害后果扩大,协助接待家属,妥善做好处理工作;
4.进行调查、核实,召集相关人员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整改措施;
5.指导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鉴定、调解、法院,参与调查工作;
6.制定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7.在医务人员中举一反三,展开讨论,吸取教训,强化环节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8.根据医疗事故事件的性质、轻重,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
9.对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或补救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负责人,责任人提出加重处罚意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

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内容如下:
一、医院医疗事故防范部分:
医院医疗事故是造成医院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受到威胁的重要问题。

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医院医疗事故的发生率,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医疗技术和操作规范化。

同时,医院应完善医疗设备的维护检修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安全隐患。

此外,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反馈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医院医疗事故处理部分:
一旦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对于事故责任人员,医院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处理过程中保障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对于受害患者和医护人员,医院应积极与他们沟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尽最大努力减轻其心理和经济负担。

同时,医院应对医疗事故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以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以上是关于2024年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医院相关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提升预案的有效性。

愿医院的医疗事故处理水平不断提升,为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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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修订和完善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2)对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4)对违反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 医疗事故防范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医疗事故的登记、报告、调查、处理和总结;(2)组织对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3)协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医疗事故调查和处理;(4)收集、整理和归档医疗事故相关资料。

三、医疗事故防范措施1.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2. 完善医疗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3. 加强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管理,确保医疗安全;4.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减少医疗差错;5. 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问题;6. 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

四、医疗事故处理程序1. 医疗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2. 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组织开展调查;3. 调查组应全面了解事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形成调查报告;4. 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5. 对医疗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6. 对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本预案将相应修订;2. 本预案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5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5篇)

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一、引言医疗风险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中,由于疏漏、失误或其他因素导致的患者健康受到损害或致命风险的可能性。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保障医疗机构的声誉,医疗风险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风险的防范策略和应急处理预案。

二、医疗风险的防范策略1. 人员培训与管理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和定期的进修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如规定医务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患者安全相关的规范。

2. 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保障医疗机构应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门、监控设备、应急照明等,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更换老化设备。

3. 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的体系,对每个环节进行系统性的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例如,在手术室,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消毒和无菌操作的规定,以减少术后感染的风险。

4. 患者参与和知情权的保障医疗机构应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供清晰明了的医疗信息,确保患者能够理解医疗过程和可能的风险。

同时,医疗机构应倡导患者主动参与和共同决策,提高医疗过程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5. 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医疗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监测医疗过程和结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同时,医疗机构应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技术能力。

三、医疗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1. 应急处理组织与领导医疗机构应建立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应急处理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2. 应急预案的制定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不同类型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相应的资源调用计划。

预案应包括预警、报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事后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第一篇: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一、目的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l.各临床、医技及其它相关科室必须遵照“质量第一、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工作。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统一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学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4)预计治疗效果不佳者;(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医院感染者;(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0)已经拖欠医疗费用者;(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3)患者自选医师诊疗者;(6)患者入院72小时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1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之内完成,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预案及措施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预案及措施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预案及措施一、总则为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事故及纠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及措施。

二、医疗事故及纠纷预防措施1.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 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知情权、同意权。

3. 加强医疗文书管理,确保医疗文书的真实、完整、准确。

4. 加强医疗风险评估,对高风险医疗活动进行严格控制。

5.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6. 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三、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流程1. 医疗事故及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3. 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人调查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 医务科组织相关部门对医疗事故及纠纷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5. 根据调查结果,医务科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6. 对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处理结果,医务科应向当事人及相关部门反馈。

四、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措施1. 对医疗事故及纠纷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相应处分。

2. 对医疗事故及纠纷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3. 对医疗事故及纠纷中的受害者,根据损害程度给予经济补偿。

4. 对医疗事故及纠纷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五、医疗事故及纠纷的鉴定与诉讼1. 医疗事故及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2. 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3. 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承担。

5. 当事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本预案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预案及措施不一致的,以本预案及措施为准。

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3篇)

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3篇)

医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___《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___市卫生局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医院医疗行政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避免发生医疗事故。

第三条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为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时,应当按本预案的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第四条本预案由院部及医疗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第五条各医疗职能部门负责相应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及处理。

第六条医院新设医疗事务接待办公室。

接待办公室的职责。

(一)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二)协助医院及相关科室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三)负责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四)配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五)负责处理由本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事宜,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六)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七)及时总结医疗争议的情况,向医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提出有关的合理化建议。

(八)院领导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三章患者知情权的告知第一节告知原则第七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直接告知患者的,应当请患者签署《病员告知委托书》。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对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告知应当力求全面而准确,避免因严重告知不法而导致医疗纠纷。

第二节被告知对象第九条___周岁以下的未成年患者,应当直接告知患者的监护人。

第十条神志清楚的___周岁及以上患者,可以直接告知患者本人;也可以告知患者委托的被告知人,但必须有患者本人签署的《病员告知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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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妇幼保健院
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办法
2002年9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施行。

为了深入贯彻《条例》的有关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院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我院特制定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委员会”
主任:暴福生薛贵臣
副主任:郑艳鑫王艳华李晓华
委员:卢文峰马秋波刘丽华刘霞赵国栋
办公室下设在医务科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与完善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办法,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
2、具体负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有重特大医疗事故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接待患者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医疗纠纷;
4、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
定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协助完成调查取证、陈述及答辩等程序;
5、负责处理应由医院承担的医疗事故经济赔偿事宜;
6、对发生医疗事故的科室和违反《条例》规定的责任人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
7、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有效防范医疗事故的教育,每季度召集各科室主任召开防范医疗事故工作会议,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事故苗头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将分析结果及时通报有关科室,指导其改进工作。

三、医疗事故具体防范措施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敬业精神。

(2)切实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在言语、行为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对待病员一视同仁,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观念。

(3)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医疗中应以病人为中心,注重人性化服务,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医患沟通,营造正常良好的医疗氛围。

(4)严禁个别医务人员利用医患纠纷,挑拨离间,激化矛盾。

(5)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各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

(6)各科室要制定出适合本科室工作性质的医疗事故防范具体措施,并严格按照该措施进行日常工作。

(7)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于急、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患者利益和医疗安全为重,不得以种种借口互相推诿拒收患者。

以免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导致医疗纠纷发生。

(8)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重点病人,上级医师及经治医师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对于病情危重、复杂、疑难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加强科间协作,尽快组织会诊,必要时可请院外专家会诊,如条件允许应建议患者转院治疗。

(9)临床科室在新病人接诊、疑难病人诊治、危重病人抢救、手术病人围手术期等重点病人的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对各项诊疗常规、制度、标准的落实。

要注重个人技术水平的发挥,要求对每个病例的诊断分析思路清楚、病程记录规范及时、抢救处理措施得当、对各种预后估计充分。

应坚持三级医师检诊、把关制度,尤其要把好重点病人诊治过程的环节质量关。

(10)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范病历资料管理,严禁任何人对病历进行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

严禁院内外任何人违规查阅、借阅、复制本院住院病历资料。

死亡讨论和学术讨论情况不得对外散布,否则引发不良后果,由散布者承担一切责任。

(11)医技科室应完善适应科室特点的三级检诊制度。

放射科实行三级阅片、审核报告制度;急诊X线、B超、心电图等检查必须及时完成;检验科室当日报告需由科主任技术把关,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

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抢救设施,并保证随时可用;药剂科应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严格执行新业务、新技术审批制度。

在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科室在实施新业务、新技术前必须进行充分论证后上报医务部,同时做好新业务开展前的准备工作,最后医务部组织相关专家及职能科室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

(13)建立医疗差错上报制度。

无论是个人或科室,一旦发生医疗差错都应上报,一般差错要求每月初上报,严重差错要求当日上报。

由当事人写出发生差错的全部经过,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写出调查报告,组织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定性和提出处理意见、根据造成差错的环节提出防范措施,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不允许瞒报、漏报或迟报情况的发生。

四、发生医疗事故后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经治或当班医师应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不得隐瞒。

并迅速采取积极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2)科主任应立即组织调查,实事求是的写出调查报告并在24小时内上报医务科。

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科室初步处理意见、根据造成差错的环节今后需加强的防范措施等。

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经由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定性后,得出最终处理意见,上报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备案。

(3)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4)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需在医院职能部门人员、当事科室人员及患者或患者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交由医院保管。

(5)如患者已经死亡,为明确死因,正确处理善后工作,经治医师应及时征询患方直系亲属是否同意尸检,患方无论同意与否,均应书面签署意见及时交回,并在病历中认真规范记录。

如患方拒收、拒签、拒绝答复,应当如实记载,并由在场人员签名作证。

(6)规定由科主任与医务科共同接待前来投诉的患者及患者家属,指定专人进行沟通解释。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表态答复患方要求或同意减免患者医疗费用。

(7)接待投诉工作人员应本着“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坦诚沟通、谨慎答复、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应对患方聚众过激行为,并做到“言行有理、有利、有节”,依法维护医院、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应及时通知医院保卫科或医院总值班,必要时报告院领导。

(8)经沟通无效者,一旦进入司法渠道,当事人、当事科室应实事求是完善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医院充分进行应诉准备。

五、处罚办法
(1)因玩忽职守、严重渎职、严重违反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而造成重特大医疗事故者,由直接责任者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给予直接责任者开除,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一级医疗事故:赔偿在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给予直接责任者开除或留用一年、记大过处分一次,降职低聘一年,停发一年效益工资。

直接责任者承担赔偿额的10%,科室承担赔偿额的10%,科室主要业务领导承担赔偿额的5%。

(3)二级医疗事故:出现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在5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者,给予直接责任者记大过处分一次,停发半年效益工资。

直接责任者承担赔偿额的8%,科室承担赔偿额的8%,科室主要领导承担赔偿额的4%。

(4)三级医疗事故:发生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额在五万元以下的,给予直接责任者严重警告一次,停发3个月效益工资。

直接
责任者承担赔偿额的6%,科室承担赔偿额的6%,科室主要领导承担赔偿额的3%。

(5)凡是因差错、误诊、过失发生医疗纠纷未构成医疗事故的,给医院造成一定经济赔偿的,给予直接责任者严重警告一次。

直接责任者承担赔偿额的4%,所在科室承担赔偿额的4%,科室主要领导承担赔偿额的2%。

(6)凡遭到病人的投诉,虽没有发生经济赔偿,但经核查确系因医务人员在诊疗服务中有违规行为的,每起投诉扣直接责任者70元,科室主要领导30元。

(7)如当年科室发生医疗事故,科主任、护士长、当事责任人不能作为院级以上各种先、优、模的候选人,其他院内规定项目的评比均实行一票否决制。

本办法自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之前医院有关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规定一律作废。

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在医务科。

有相抵促的条款与办法应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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