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作业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电气焊操作证书和培训,了解电气焊操作的安全规范和注意事项。
2. 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安全性,确保工作电压、电流和焊接材料符合要求,并保证地线的接地良好。
3. 确保电气焊作业区域内的通风良好,并避免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
作业前应清理工作区域,确保没有杂物阻碍焊接作业。
4. 作业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焊接面罩、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和耐火衣物等。
同时要确保焊接区域周围有适当的防护屏障,防止其他人员进入。
5.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焊接区域的温度、焊接弧的光线强度和电压,避免造成烫伤、眼部损伤和电击等意外事故。
6. 在电气焊作业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焊接设备,断开电源,并清理焊渣和废弃物。
确认作业区域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7. 定期对电气焊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检查电源线路和接地情况,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以上是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
在作业前,作业员必
须仔细阅读和遵守当地的安全规定,确保电气焊作业的安全进行。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井下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维修,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2.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作业,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3.井下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4.矿井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和总工程师、公司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有专职瓦检员、安检员及现场跟班负责人监督检查措施落实。
5.一个电气焊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或套用。
6.能够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作业。
7.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调度室要在作业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8.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9.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留查。
10.电气焊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到调度室登记,调度人员要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状态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11.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12.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和管理灭火器材。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3篇)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措施要明确写清电气焊的具体时间、地点,一式四份,施工单位自留一份,送通风工区、总调度室、安全监察科各一份。
2、通风工区接到电气焊措施后,按规定安排瓦斯检查员到电气焊地点检查瓦斯,实行挂牌管理,瓦斯检查员检查完后应及时填写牌板内容并向通风工区值班室和总调度室汇报,以备查实。
3、电气焊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
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4、工作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清扫工作地点前后各10m内的煤尘、油脂和其它易燃物。
必须对电气焊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完好。
电器接线必须规范,绝缘良好。
5、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放置在烧焊地点风流的上方。
氧气瓶和乙炔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6、电气焊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
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
7、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气焊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工作完毕,检查清理其下方残留火种。
8、电气焊工作完毕后,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____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9、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进行电气焊等工作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10、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回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气焊等工作。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2)包括以下几点:1.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接设备和工具,保证其品质和安全性能。
2. 在井下进行电气焊接前,必须进行相关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焊接设备、电源线路和接地线路是否完好,确认焊接区域没有明显的安全隐患。
3. 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按照合理的焊接工艺进行操作,确保焊接过程中的安全。
4. 井下焊接区域必须保持干燥,必要时应采取防水措施,禁止在水中进行焊接。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是为了保护焊工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 电气设备安全要求:井下电气焊接作业中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安全标准,并经过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2. 充分通风:井下作业空间中应有充分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防止烟雾、有害气体积聚,保障焊工的呼吸安全。
3. 个人防护装备:焊工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保护眼睛、皮肤等不受电弧辐射和火花的损伤。
4. 防止触电:焊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姿势,避免触碰电源线或容易导电的设备,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 火灾防护:井下电气焊接作业应有明确的火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焊工应使用防火毯、防火垫等物品保护周围易燃物质,提高工作区域的安全性。
6. 紧急应急措施:在井下电气焊接作业中,应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并配备紧急照明装置和应急停电装置,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紧急情况。
7. 安全培训和监督:对参与井下电气焊接作业的焊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建立监
督机制,对焊接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

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制度
1、井下使用火电焊只准在进风岩石巷道中,回风岩巷原则不准烧焊。
严禁在煤巷、有瓦斯岩巷、未采纳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峒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使用火电焊。
2、井口房、皮带走廊(距井口30m以内)、地面距井口门10m范围内实施火电焊、井下升火灌勾头均按井下使用火电焊管理。
3、井下使用火、电焊必需有平安措施。
不准一个措施长期使用,更不准一个措施多地点使用。
4、火电焊地点必需有井(区)以上干部现场指挥、专职瓦检员检查有害气体状况。
5、烧焊地点必需有水管,并有足够长水绳,烧焊前后必需对烧焊地点洒水,并备有足够灭火砂和灭火器。
6、烧焊地点与易燃物之间用不燃材料隔开,烧焊地点下方有接火星设施。
7、烧焊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准超过0.5%,烧焊作业地点四周20m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准作业。
8、烧焊完工后彻底熄灭全部火源,对烧焊物体降温,并在现场观看1小时以上,确认无残留火源后方准离开。
9、烧焊作业前、完工后必需向井调度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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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范文(三篇)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井下电气设施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井下电气焊作业,并适用于所有参与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包括在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承担领导、管理、技术、作业等职责的人员。
第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四条电气焊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和企业的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本规定的安全规定。
第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证书和资质,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第六条井下电气焊设备必须定期检修、维护,并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七条井下电气焊应进行事前的安全检查,保证作业地点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要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在身体状况不佳或患有特殊疾病时,不得参与井下电气焊作业。
第九条在井下电气焊作业中,严禁酒后作业,禁止吸烟、乱丢杂物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井下电气焊作业期间,必须保持清醒、集中注意力,不得玩闹、讲话声音过大或分心他事。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十一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各项作业内容、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人员明白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完好、无故障。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应检查焊接区域的环境条件,包括空气质量、温度、湿度等,确保环境适宜进行焊接工作。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应检查焊接区域的防护措施,确保焊接区域内的人员和设备免受辐射和飞溅物的伤害。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应明确焊接的具体位置和方式,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焊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并将之告知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前,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焊接面具、焊接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等,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2023年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2023年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电气焊的安全操作,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电气焊工作场所和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
第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井下电气焊工作。
第四条:井下电气焊工作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第二章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第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防护装备,包括焊接面罩、焊接手套、防护鞋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六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如发生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七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工作场所的电气设备、布线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碰撞和触及巡检设备、导线等。
第三章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防范第九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和他人注意安全。
第十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作业,禁止擅自靠近高压设备和带电导线。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配备急救设施和急救人员,及时处理作业人员受伤事故。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从事井下电气焊工作。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监管和执法第十六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建立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井下电气焊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井下电气焊作业行为,相关监管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焊作业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一、前言为保障井下电气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安全规定,明确井下电气焊的安全要求与操作规程。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包括电气专业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岗位与职责1. 电气专业人员:电气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气技术知识,对井下电气焊的设备、安全操作流程等方面有足够的了解和专业知识,能够识别、排除和解决各种电气故障。
主要职责如下:•确保电气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在正常使用和运行状态下;•对电气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制定和实施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配合安全监督人员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解决电气焊的相关问题。
2. 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职业安全知识,严格按照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要求,对电气焊作业进行全面、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熟知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操作流程。
主要职责如下:•制定井下电气焊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对电气焊作业场地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对井下电气焊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故障,做好安全管理与应急队伍的组织和处置。
3.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了解电气焊的安全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并根据作业实际情况和安全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整、完善和优化。
主要职责如下:•负责井下电气焊的工作计划、组织和调度,确保工作进度和安全质量;•负责确定井下电气焊的优化方案和改进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能够长期稳定、安全运行。
三、安全操作流程1. 准备前:•工作人员应通过安全培训,了解井下电气焊作业的相关安全规定,充分了解焊接设备、相关电气设备、仪器设备以及用电知识;•安全监督人员应对参与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安全监督人员配合操作人员对焊接设备、仪器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井下电气焊是指在地下或地下施工环境中进行的电气焊接工作。
由于井下环境的特殊性,对于井下电气焊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井下电气焊的安全规定进行详细阐述,以保障工人的安全。
一、井下电气焊的基本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指派专门负责井下电气焊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2. 井下电气焊工作应在规定的工作区域进行,严禁在未经安全检查的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
3. 井下电气焊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焊接质量和安全。
4. 井下电气焊作业应在充足的照明环境下进行,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焊接的质量。
5. 所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具备相应的防爆性能。
二、井下电气焊的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前的准备(1)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查,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2)施工前需要清理工作区域,确保没有杂物和障碍物。
(3)检查焊接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如电缆、焊枪等。
2. 焊接操作时的安全措施(1)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如防火服、防护眼镜、防尘面具等。
(3)焊接时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环境中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
(5)禁止在井下进行舞弊作业,保持作业区域的通风畅通。
(6)严禁在井下电气焊施工区域吸烟或使用明火。
(7)焊接设备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 紧急情况的处理(1)如遇到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焊接作业,并迅速转移工人,疏散现场。
(2)紧急情况应及时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在紧急情况下,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止电击和火灾的发生。
(4)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必要时可以采用逃生装置进行紧急救援。
三、井下电气焊的工作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应对井下电气焊的所有作业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通用管理规定1、井下电焊、气焊、喷灯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电焊、气焊的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m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如现场作业地点不符合此项要求,由现场负责人和瓦检员确定符合条件的作业地点,方可作业。
施焊地点应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在附图中明确标注作业地点风量、风速。
2、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焊机、气焊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以及触电的急救方法。
作业前,由作业现场安检员确认措施已会签完毕,作业人员已认真学习本措施,并在措施学习记录上签字,如果会签科室对此次焊接作业另有要求,作业前由现场安检员、监督作业单位执行。
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
3、作业地点必须配备2台完好的干粉灭火器(不小于2㎏)和一把铁锹,施工人员需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在工作地点放置沙子备用,体积不小于0.2m3。
作业前必须清理附近周围20m范围之内浮煤、杂物、底板积煤、顶帮积岩,必须确认20m范围内无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作业前必须在作业地点前后20m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作业时必须使用;作业前必须在作业地点前后10m处各悬挂一组瓦斯-氧气便携式报警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做到连续监测;作业前必须接一趟水管至施工地点,并正常供水;由洒水负责人在作业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使施焊地点周围环境潮湿,如果作业地点为煤巷,必须使用黄沙将作业范围煤层全部覆盖(以煤层不裸露为准)。
4、使用电焊、气焊前,瓦检员对施工地点前后及开关附近20m 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作业地点及附近20m内空气中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方允许开始焊接作业。
由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隐患,并且作业地点环境和操作人员状态符合作业条件,经安检员同意后,现场负责人发布开始作业命令,瓦检员、安检员、现场负责人共同监督严格执行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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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措施要明确写清电气焊的具体时间、地点,一式四份,施工单位自留一份,送通风工区、总调度室、安全监察科各一份。
2、通风工区接到电气焊措施后,按规定安排瓦斯检查员到电气焊地点检查瓦斯,实行挂牌管理,瓦斯检查员检查完后应及时填写牌板内容并向通风工区值班室和总调度室汇报,以备查实。
3、电气焊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4、工作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清扫工作地点前后各10m内的煤尘、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必须对电气焊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完好。电器接线必须规范,绝缘良好。
5、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放置在烧焊地点风流的上方。氧气瓶和乙炔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6、电气焊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
7、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气焊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工作完毕,检查清理其下方残留火种。
8、电气焊工作完毕后,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9、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进行电气焊等工作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10、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回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气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