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邓恩诗歌的玄妙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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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约翰·邓恩《别离辞·节哀》中的奇喻

浅析约翰·邓恩《别离辞·节哀》中的奇喻

浅析约翰·邓恩《别离辞·节哀》中的奇喻关键词:约翰· ( John Donne, 1572-1631)是17 世纪英国玄学派诗歌创始人, 玄学派诗歌以晦涩难懂的比喻见长。

邓恩的诗歌特点在于意象奇特,他运用口语化的语言,多变的韵律和节奏来表达他新颖,深刻的思想感情。

运用大量的"奇喻"使他的诗歌别具一格,充满了哲学辩论与说理。

约翰·邓恩的意象新颖别致,从不使用陈旧过时的意象来构思他的诗句。

《别离辞:节哀》中,他用"圆规"的意象来表达恋人之间坚贞的爱情,从而使该意象成为他最著名的"奇喻"。

一、《别离辞·节哀》的隐喻对隐喻有三重理解,它的实质是替代,以同义域里的一个词语替代另一个词语;隐喻的实质是比较,对来自两个义域的词语经过比较建立联系;隐喻的实质是互动,两个分属不同义域的词语在语义上互相作用,最后产生新的语义。

在这首诗中,邓恩用圆规的两只脚比为夫妻关系。

妻子是定脚,永远在中心,当丈夫离别时候,妻子也随之旋转,比喻夫妻虽然分离,却彼此相连、互相支撑。

只有妻子坐在中心,坚定不动时"我的圆圈才会准",暗示爱人的忠贞不渝使他能将此生画一个圆。

隐喻常被界定为"隐含的比较",实际上,语言的本质就是隐喻性的。

邓恩在《别离辞·节哀》中采用圆规的两只脚来隐喻一对情侣的灵魂,表现了他们不可分割的完美的精神之爱。

隐喻的力量来自两个被比较的事物之间的对照,两者越不相似越好,这就意味喻体和喻指之间的距离越大越好。

或者说,隐喻是"语境之间的交易",隐喻的力量就在于把极为不同的语境联在一起。

邓恩的圆规隐喻似乎不合逻辑,然而由于这个隐喻中的喻体 (圆规的两只脚) 和喻指(两个灵魂) 之间的距离很远,或由于两种极为不同的语境(几何学与爱情) 被联在一起,它反而显得更奇特,内涵更丰富。

约翰邓恩诗歌中的三大特点

约翰邓恩诗歌中的三大特点

约翰邓恩诗歌中的三大特点提起17世纪的伟大诗人约翰·邓恩,人们自然而然就会联想到玄学诗、陌生化之词。

当然,邓恩是英国17世纪玄学派诗歌的开创者,也是玄学诗歌的代表人物。

他的诗歌充满了奇思妙想、诙谐机智并富有创造力。

尤其是他运用大量的“奇喻”使得他的诗歌与众不同, 虽然晦涩难懂,却新颖独特而且富有哲理。

因而,邓恩诗中的巧妙的表达形式与深刻的心理剖析对后期作家产生了深远影响。

细读邓恩的诗歌,我们不难发现,在某种程度上,他的诗歌的确带有现代文学的某些特征,可以说他的诗歌为以后的现代诗歌埋下了伏笔。

现代文学的形成与发展是在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早期。

作家们主要从外在客观世界的描写转向人物内心世界的探索,追求神秘的梦境世界,他们运用暗示、象征、意象、意识流等手法去探索人的心理活动,在结构上让时空任意颠倒。

我们阅读约翰·邓恩的诗歌,发现其某些诗歌的特点与现代诗歌的特点不谋而合。

一、从苦闷到怀疑的消极悲观思想邓恩是玄学诗歌的创始人,这一派别的诗歌主要描写信仰上的苦闷、疑虑、探索与拯救,常常带有怀疑主义的色彩,反映出科学进步对传统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巨大冲击,揭露了社会中的矛盾。

邓恩生活在16 世纪末英国社会政治动荡时期,当时的英国反对天主教,具有天主教家庭背景的邓恩感到前途黯淡,一直挣扎在希望和痛苦的矛盾之中,生活中充满了悲观情绪。

“他要在社会上取得地位,不得不依附国教权贵,这使他内心极度苦闷,产生了悲观主义情绪。

”这与波德莱尔的现代诗歌《恶之花》中精神家园的失落与寻找、人的惶恐和在陌生世界的绝对孤独,以及艾略特《荒原》中的人们一度精神空虚并对生活与现实产生了迷惘与失望的消极悲观思想是一致的。

这种怀疑悲观是现代派诗歌的一个重要标志,西方人精神危机的表现。

邓恩的诗歌运用了许多隐晦难懂的奇喻,其实隐藏着诗人的苦闷及内心的挣扎。

在《圣露西节之夜》中,强烈的怀疑与悲观主义气息贯穿于全诗。

“世界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饥渴的大地疯狂吞噬生命的精灵,它们已慢慢枯萎,渐渐干涸如将死之人,步步走向冥冥;滋润生命的养分所剩无几,坟墓将是它们的唯一归宿,一种死寂般的虚无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song john donne 赏析

song john donne 赏析

song john donne 赏析
约翰·邓恩(John Donne)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著名的诗人之一,也是一位聪明才华横溢的神职人员。

他的作品横跨爱情诗、宗教诗和抒情诗等多个领域,以其独特的表现手法和深刻的主题而闻名于世。

在约翰·邓恩的诗集中,有一首著名的作品,名为《歌》(The Song)。

这首诗以传统的抒情诗形式展现了诗人对于爱情的思索和感悟。

首先,诗人以细腻而豪情澎湃的笔触描绘了一幅美丽动人的爱情画卷。

他运用
生动的比喻和意象,将爱情表达得鲜活而深刻。

诗中的爱人被描绘为一位完美而神圣的存在,引发了诗人内心深处对于她的无尽赞美之情。

接着,诗人表达了自己对于爱情的矛盾情感。

他既渴望爱情的滋养和美好,又
对其所带来的痛苦和离别感到忧虑。

邓恩用充满张力的语言和旋律感的抒情节奏,生动地表达了爱情的复杂性和不可抵挡的魅力。

最后,诗人通过对死亡的思考,对爱情的价值进行了深刻探讨。

他认为只有通
过爱情,人们才能战胜时间的流逝,超越肉体和生命的限制。

诗中透露出对永恒与不朽的向往,以及对爱情力量的坚定信仰。

邓恩的《歌》展现了他独特的诗歌天赋和对于爱情的深刻理解。

他的诗作将官
方与私人、灵魂与身体的关系融为一体,为后世传统爱情诗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他以独有的才华和深情感悟,将爱情的理性和情感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使其作品成为时间长河中的经典之作。

论约翰·邓恩的创作风格 ——《跳蚤》创作的玄思妙想

论约翰·邓恩的创作风格 	——《跳蚤》创作的玄思妙想

论约翰·邓恩的创作风格——《跳蚤》创作的玄思妙想17世纪初,英国出现了一批诗作风格与前人迥异,且对后辈诗坛产生极大影响的诗人。

其中最重要的代表有约翰·邓恩、安德鲁·马维尔等,这批诗人组成了在英国乃至世界文坛上都享有盛誉的创作流派——英国玄学派。

玄学派诗歌从1610年至1680年的70年时间里,流传广泛,风靡一时,对20世纪的英美文学产生巨大影响。

约翰·邓恩(John Donne,1572—1613),17世纪玄学派诗人,他的诗歌以爱情、讽刺、宗教等为题材,在语言、描述、情景、想象等方面独具特色,在诗歌中精妙地运用“奇喻”的比喻手法且诗歌中具有意想奇异、结构严谨、内容新颖深刻,特别是他的出人意料的比喻、多变的格律以及口语话的诗体更加使人耳目一新,开创了玄学派的一代诗风。

约翰·邓恩的诗歌最显著的一个特点是他的玄思妙想(Conceit),他追求新奇的思想,喜欢云前所未云,经常从各种“新哲学”和日常生活中捕捉新奇的事例,再把两个截然不同的物体安置在一个语境中,使二者的关系既贴切又隐秘,还能在内容上彼此阐发,这些比喻既让人初读觉得不可思议,掩卷细想又觉得颇有道理,这些都反映了邓恩式的玄思妙想。

下面通过约翰·邓恩《跳蚤》来进一步论述约翰·邓恩的玄思妙想的创作风格。

《跳蚤》一诗的新奇之处表现在邓恩的玄思妙想(Conceit),“玄思妙想”是因为诗中的比喻既玄又妙的思想,或者说虽然玄但非常妙的思维和想法,玄思妙想的最大特点是把最不伦不类或不相关的东西勉强地或生拉硬扯地结合在一起。

这种比喻听起来怪诞不经,但细想一想却雅致入理。

《跳蚤》一诗中的玄思妙想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标题的玄思妙想跳蚤是小型、无翅、善跳跃的寄生性昆虫,成虫通常生活在哺乳动物身上,少数在鸟类。

原本只是一只普通的昆虫,因叮咬、吸血寄生直接危害人畜,传播多种疾病,因此,人们对于它虽没有群起诛之、大卸八块之意,但往往对之生之厌恶,恐惧,见之唯有躲其意。

论约翰

论约翰

夂学教育论约翰•邓恩诗歌邛百生化5技巧的妙用O張赫桐内容摘要%约翰#邓恩,17世纪英国玄学诗人,人们对他评价褒贬不一,很有争议。

独特新颖的意象和奇喻的大量使用使得他的作品有时晦涩难懂,但仔细分析Y就会理解其中深刻的内涵。

本文试用陌生化理论,以《跳蚤》、《别离辞:莫伤悲》为例,领略邓恩诗歌中陌生化技巧的妙用。

关键词%约翰•邓恩意象陌生化约翰•邓恩是十六世纪末到十七世纪初英国最著名的诗人之一9他的诗歌题材丰富多样,其中最为有名的是他的爱情诗。

他的爱情诗的主题与他自身的经历有关Q同时,他对女性的态度是矛盾的9一方面,他对女性持嘲讽的态度,认为忠贞又美丽的女性是不存在的Q邓恩年轻时家境优越,放荡不羁,十分风流,经常关顾妓院等娱乐场所,所对女性是持有一的态度,不世有爱情的在9在中,通过“跳蚤”这个意象,奉劝女子放下贞操及时行乐,这既体现诗人个时对女轻的态度,时乐主的社会状况。

另一方面,在与爱人同经历了一T 彼此仍不离不弃之后,诗人又对爱情有的认识,世美好忠贞的爱情,对女性的态度也发生性的T女性。

他认为的爱情是之爱精神之爱的和谐统一Q在《别离辞:莫伤悲》中,他”这一意象,的圆满爱情20世纪俄国形式主义评论家在为的术》中提到:'的技巧就是使对象T T 加感受的难度和时间长度,因为过程身就是审美目的,它必须延Q”事实上T的艺术手法强调一个“反”字T其道而行。

通过把人们熟悉的事物进工,使读者产,从而打破读者传的思维定势T延长了读者的审美时间T激读者的探索精神,给读者带去新鲜感和刺激Q国内外学者们有从女性主岀发,探寻邓恩女性观的T有对邓恩与其他家进行比较研究的T还有研究邓恩诗歌中玄学奇喻的。

本文将运用陌生化理论T邓恩的诗歌、为例T从意象、语言、主题这三个方面入手,研究其.化技巧的妙用Q!•《跳蚤?陌生化''技巧的妙用1.1意象的陌生化妙用诗人们常以“蝴蝶”、“鸳鸯”、“玫瑰”来象征爱情,而邓恩选择了'”这一岀人意料的意象T使其成为这首诗歌的主角之一QTT是个无法使人对其产生的生物T它所邓恩所处年代卫生糟糕的T怎能与美的爱情并呢?然,读诗T诗人对这一意象的选择是独具匠心的Q的是男主人公向女主人公求爱时的场景。

从约翰·多恩诗歌《跳蚤》看玄学派诗歌

从约翰·多恩诗歌《跳蚤》看玄学派诗歌

从约翰.多恩诗歌《跳蚤》看玄学派诗歌
约翰·多恩的诗歌《跳蚤》是一首充满玄学色彩的诗歌,从中
可以看出玄学派诗歌的特点。

首先,玄学派诗歌重视诗歌的神秘性。

《跳蚤》中的诗句“深
深的暗夜里,跳蚤发出灵动的声音”,表达了诗人对跳蚤发出
的神秘声音的美好感受,营造了一种神秘的氛围。

其次,玄学派诗歌重视诗歌的抽象性。

《跳蚤》中的诗句“夜
空中闪烁着璀璨的星光,把宇宙的秘密灌溉到大地”,把宇宙
的秘密比喻成星光,表达了诗人对宇宙的深刻理解,体现了诗歌的抽象性。

最后,玄学派诗歌重视诗歌的传神性。

《跳蚤》中的诗句“深
夜里,跳蚤在草地上游荡,就像一只梦中的小飞鸟”,将跳蚤
比喻成一只梦中的小飞鸟,表达了诗人对跳蚤的传神感受,体现了诗歌的传神性。

总之,约翰·多恩诗歌《跳蚤》充分体现了玄学派诗歌的特点,即重视诗歌的神秘性、抽象性和传神性。

跳蚤

跳蚤

诗歌《跳蚤》之分析诗歌《跳蚤》是约翰.邓恩最负盛名的一首诗之一,也是“玄学派”的代表诗作之一。

读了这首诗之后,我感触颇深。

首先要说的是这首诗所用的奇思妙想,在这首诗中,诗人说被跳蚤叮过的两个人的血混合在跳蚤体内,那么就意味着这两个人结婚了。

跳蚤本来是最恶心的动物之一,现在邓恩竟然把跳蚤比喻为婚床,是婚姻的象征。

这种将两种反差巨大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的方法,正是奇思妙想的写诗方法的一大特色。

同时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作者此时的心情,也许他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

而由于自身的居住条件,他也许也刚好看到了一只跳蚤,于是他把自己这种失落的心情赋予在了跳蚤身上。

但由于他深爱着对方,看到跳蚤,他幻想着被跳蚤叮过的他和对方在跳蚤的体内结婚。

这种幻想,是作者在极度绝望的情况下的一种奢望。

然后是这首诗的逻辑,这首诗的逻辑非同一般的绕。

作者首先运用了想象,说跳蚤叮了你,又叮了我,那么我们就算结婚了。

然后又说对方不能杀死那只跳蚤,否则,对方会犯三宗罪。

这三宗罪我认为是杀人、自杀和渎神。

这说明作者想向对方传达一个信息:婚姻是如此重要的一件事,,你我都应该认真地对待,千万不要轻易地扼杀婚姻。

同时作者也在暗示对方:如果你深爱着我,那就和我结婚吧。

如果爱我却拒绝我,那就相当于犯罪了。

接着作者又回到了现实,他写道,即使对方杀了那只跳蚤,那也不会对他们的爱情造成丝毫的影响。

因为跳蚤就是跳蚤,与他们的爱情、婚姻没有丝毫的关系,所以杀了那只跳蚤又会有什么影响呢?作者借此比喻即使你不同意和我结婚,那又有什么影响呢?那没有一点的影响。

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作者像一个情场失意者,像在自我安慰一样。

论约翰·邓恩的诗歌写作特点

论约翰·邓恩的诗歌写作特点

论约翰·邓恩的诗歌写作特点约翰.邓恩(John Donne 1572-1631)被公认为是伊丽莎白一世和詹姆斯一世统治时期英国最著名的诗人。

他是玄学派诗歌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是现代派诗歌的先驱。

他打破了传统诗歌所采用的彼待拉克式的甜美、娇柔的诗风,对诗歌进行了大胆的变革,“通过逻辑、类比、科学参照的暗示,运用独创性的比喻复杂事物意象的手法,展现了沉博绝丽的诗歌形式和起伏跌宕的节奏”。

他的诗歌凝聚着智慧、幽默、激情、哲理;语言生动、格律多变、意象夸张,具有浓厚的思辨特征。

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认为邓恩“以极富热情的庄严感融合了别人不曾做到过的------辩证之精妙和谈吐的最高升华。

”玄学奇喻(metaphysical conceit)是邓恩的诗歌最显著和最出名的特征。

所谓玄学奇喻,也就是“将很明显的两个毫不相关的主题以一种奇妙的、匪夷所思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比喻”,即“a combination of dissimilar images,or discovery of occult resemblances in things apparently unlike.”(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如他将夫妻比喻为圆规的两个腿;将死亡和拯救比喻为地图上的东方和西方,甚至将跳蚤比喻为恋人的婚床、婚姻的殿堂等。

邓恩的诗歌类比独特,诡异新颖。

不同的思想、情感、意象的交织,赋予了他的诗歌一种清新、独特、奇异的美。

本文拟以邓恩在诗歌中的戏剧性独白的元素及口语体为视角,探讨邓恩的玄学奇喻所带来的戏剧性对比及语言口语化的效果。

一、新颖的比喻、奇特的意象约翰·邓恩的诗歌以想象大胆、独特,比喻新颖、别致而著称。

奇思妙喻(metaphysical conceit)是其诗歌最显著的特征。

诗人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个领域中可知可感的具体事物中获取意象,并借助于它们来表达抽象的思想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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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邓恩诗歌的玄妙之处作者:吴春香来源:《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6年第02期摘要:约翰·邓恩是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歌鼻祖与集大成者,玄学派诗歌以玄妙著称。

邓恩的作品是诗人坎坷命运的映像。

研究邓恩诗歌的写作内容和写作手法,可以体味到玄学派诗歌的玄妙之处。

关键词:约翰·邓恩;玄学派诗歌;玄妙;文艺复兴时期;骑士派诗歌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6)02-0041-05约翰·邓恩(1572-1631)是英国玄学派诗歌的开创者与集大成者,活跃在十六、十七世纪英国文坛,他未像同时代作者一样深受意大利文艺复兴诗歌影响,是当时最为独立的韵文作者。

他一改伊丽莎白时期辞藻华丽、句式复杂诗风,创作了兼具口语体风格、哲学思辨内涵的玄学诗歌,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坛独树一帜。

一、创作背景(一)社会动荡在英国历史上,16世纪末17世纪初是一个动荡不安,风云际会的时代。

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晚期,诸多社会矛盾开始显露。

呼吁宗教改革的清教与腐败的国教的矛盾,资产阶级掌控的议会与封建王权的矛盾,无能政府与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人民的矛盾,各种矛盾最终引起了1642年内战爆发。

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后,克伦威尔开始军事独裁政府,又引起人民不满,继而斯图亚特王朝复辟。

这一系列变革的结局看似回到原点,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革命过程中受到强烈冲击,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已成历史,一个新兴自由社会开始形成。

新兴的社会总是有各种思想涌现,各种价值观交锋。

社会动荡在戏剧、散文等各种文学形式上都有反映,其在诗歌上的反映尤为鲜明。

人类最早的文学创作形式便是诗歌,从《贝奥武夫》到但丁的《神曲》,诗歌都是历史的载体。

十六世纪异军突起的玄学派诗歌和骑士派诗歌就是时代最典型的代表。

玄学派诗歌少有阳春白雪气质,时常前言不搭后语,融入的思想也是杂七杂八;骑士派诗歌则严格遵循古典主义原则,音调优美,行文晓畅。

两种流派的诗人都以贵族青年居多,但所著诗歌风格迥异,说明当时人们解放思想,观念多元。

如果说骑士派诗歌是怀旧经典,玄学派诗歌则是时代潮流。

首先,玄学诗歌虽然仍以精妙语言闻名,但又兼具口语体风格。

日常生活语言出现在文学诗歌中,这说明文学正走向市民阶级,普通人的思想也得以被记录。

其次,玄学诗歌最大的特点在于玄妙。

玄妙的意象和玄妙的语言让读者或莫名其妙或恍然大悟。

玄妙特性反映出的是社会转型时期文人才具有的复杂世界观。

玄学诗歌另一特征是融自然科学元素于文学诗歌中,这是自然科学发展对文学的影响。

天文、物理、化学等各个领域的科学家们有了新的发现。

其中影响最深刻的有哥白尼的日心说,推翻地球中心论;哈维的血液体内循环说。

宗教学说中的荒谬理论被击碎,人们开始相信科学,诗人们更是大胆地借助科学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虽然这样的推理方式稍许牵强,更少了几分浪漫色彩,但无疑是新颖有趣的。

因此,邓恩的诗歌绝不是凭空之作,邓恩及邓恩的诗都是时代的产物,玄妙的特性看似是邓恩非主流思想的外显,但终究有其客观依据和历史背景。

(二)命运坎坷汤姆斯·坎贝尔还这样说道:“邓恩的人生远比他的诗歌有趣。

”事实正如此,邓恩的一生几起几落,既享受了高权重位,荣华富贵,也体味了潦倒落魄,委曲求全。

他的诗歌以爱情、宗教、死亡为主题,他的人生何尝不是如此?从邓恩年轻时期的经历,就能断定这将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物。

据不完全考证邓恩于1572年出生于伦敦富商家庭。

邓恩自幼便显示出非凡的智力,他先后在哈佛大学、剑桥大学和林肯法学院学习,游历意大利和西班牙,跟随英国舰队远征卡地兹城。

这些经历开阔了邓恩的眼界,为诗歌创作提供丰富的素材。

邓恩的爱情诗也大都写于二十岁左右。

本·琼生说“邓恩最好的诗歌创作于二十五岁之前。

”理查德·贝克是英国十六世纪著名作家和国会议员,他的著作《英格兰国王编年史》中这样描写约翰·邓恩,“约翰·邓恩先生离开牛津大学,居住在英尼斯法院,并不风流放荡,实际上非常洁身自好。

他时常拜访名媛、演奏家,并写些自己欣赏的诗歌。

后来他的才智得到詹姆斯国王的赏识,由此他开始致力于神学研究,继而成为神学家,被任命为主持牧师,最终成为一名不仅受到称赞,更受听众钦佩的传道者。

”邓恩的母亲伊丽莎白来自插曲词作家世家,信奉天主教。

正值宗教改革之际,天主教神权受到号召自由的新教的冲击,不少天主教家庭受到迫害和流放。

邓恩的舅父是传教团的首领,在邓恩幼年时被捕入狱,然后被放逐法国。

邓恩在早年也因为信仰天主教遭到极多不利。

在林肯法学院学习期间,邓恩被选为圣诞节司仪,但他拒绝扮演。

由于信仰问题,邓恩数次求任职位都不能成功,期间他拒绝了出任郊区主教的圣职。

直到不惑之年,邓恩不得不屈服于现实,改变信仰,拥护新教。

事实证明邓恩这一背叛开启了他在事业上的一帆风顺,他被授予多地教区长头衔,出入白厅给皇室贵族宫廷朝臣布道,作为随团教士随子爵赴德国。

邓恩在诗中直言不讳揭露人性的黑暗面,大概也是对自身经历的感触。

自己未能坚守信仰原则,又饱尝背叛带来的利益,他对世人的嘲讽更像是自嘲与无奈。

但邓恩无疑是一名优秀的牧师。

同为牧师,并经常在爱德华七世的常规弥撒中步道的考古学家奥古斯特·谢索婆是这样评价他的同行的:“他仪表优美,谈吐活泼,卓有成就,这使得他能出入贵族的社交圈,并在伊丽莎白女王法庭得到名流们的认可。

他无疑是一个幸运的年轻人,因为他可以自由地花费金钱,和侍臣们享有同样的地位,并极可能变得更富有。

在他所有的天赋中,他最大的长处就是可以极少睡眠。

他能通宵达旦地读书后依然保持活力和清醒。

他和年轻人们一起娱乐,但从未渎职。

他的人格魅力令人无法阻挡。

”文学史学家、女权主义先锋安娜·詹姆斯认为“约翰·邓恩的学识和玄学作品远不及他的婚史有趣”。

相传邓恩在青年时放荡不羁,他创作的大量艳情诗便是最好的证明。

但二十五岁是邓恩的人生转折点,在这一年他就任英国掌玺大臣伊戈顿爵士的秘书,结识了一生挚爱安·莫尔,伊戈顿夫人的侄女。

爵士极力反对邓恩与侄女的交往,但二人还是在相识四年后秘密结婚。

这一大胆的举动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邓恩被免去职位,投入监狱。

虽然法院确认了婚姻的有效性,但经济拮据的邓恩开始了长达十四年的人生低谷期,直到皈依新教才获得职位。

但安·邓恩在邓恩事业有转机不久后离世,带给邓恩无尽的伤痛。

邓恩的女性观是纠结矛盾的,一方面他固守宗教中的男权思想,毫不掩饰对女性的歧视;另一方面他受到人文主义冲击,渴望坚贞的爱情和情感的解放。

这是邓恩个人经历与文艺复兴思想共同影响带来的产出,矛盾的语言配合矛盾的情感,造就玄妙的邓恩诗歌。

二、复杂的情感考虑当时社会动荡的大背景,结合邓恩的坎坷经历,也就不奇怪邓恩诗歌常常表达出复杂的情感。

宗教改革带来的巨大社会变革冲击了几千年来固有的信仰,使得人们不得不对一切开始怀疑,在没有得到定论之前,个体的思想犹如黑暗中摸索前进的孤帆,总是随着波浪漂流。

邓恩在《世界的剖析——一周年》中表达了新旧交替之际的混乱不安:新哲学怀疑一切,火的元素已被扑灭,太阳消失,地球也不见了,非人类的智慧所能寻到。

人们直爽地承认世界已经衰亡,而在星球和天体上找到了多种信物,他们看这里已被压碎成原子一般一切破裂,全无联系,失去了一切源流,一切关系:君臣、父子,都已不存在……(傅浩,译。

下同)如果说化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的新发现带给人们的只是认识自然方面的冲击,那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提倡的自由平等权利完全颠覆了旧时代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森严等级,来不及适应这突如其来的改变,邓恩希望能从上帝那找到精神的依靠:击碎我的心,三位一体的上帝,现在你只轻叩,呼吸,照耀,治疗;为了重新起立,请你把我打倒,用大力砍,卷,烧,给我新体……邓恩在世界观遭到现实的撞击后,这使得他苦恼不已,他请求三位一体的上体用最残酷的方式分解现在的自己,然后塑造一个全新的,适合新社会的自己。

可是,他依靠的上帝真的值得深信吗?作为一个曾经信仰天主教,后皈依基督教的神学家,很难猜测邓恩究竟有多虔诚,只不过他太需要一个精神支柱,上帝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既然世间的一切都不再可信,不如相信自己的上帝,布道的过程是劝服听众的过程,更是劝服自己的过程。

邓恩的宗教诗大多都呼唤主的解救,解救他逃离这混乱的世间。

但世间还是存有能留住邓恩的事物,比如爱情。

早年的邓恩是“不相信爱情的青年”。

他一反比特拉克时期将女性奉为神明的风格,将女性的伪善和虚假描绘的淋漓尽致。

《歌》中,可以告诉他“你所遇到的一切奇闻异事,赌咒过,没见过,一个既忠实又美丽的女人活着。

”即使找到这样的女人,邓恩也不愿意去追求,因为她“将会把——在我到来之前——两三位欺诈。

”可见邓恩对女性深深的不信任,他宁可相信旅途归来者诉说的奇闻轶事,也不相信有既忠实又美丽的女人。

《爱的遗嘱》可能是邓恩表达的情感最为苦涩的一首,诗人将智慧融入绝望,悲吟了一首欲爱不能的叹歌:在我叹出最后一口气之前,伟大的爱神,请让我数说一些遗赠;在此我奉赠我的眼睛给阿尔戈斯,假如我的眼睛还能看清,假如它们失明了,那么爱神,我把它们献给您;我的舌头给流言;我的耳朵给信使;……由此我将不再给予;而我将以死来毁灭这世界;因为爱情也会死。

那时你的千娇百媚都将一钱不值,就像金子埋在矿里,而无人开采;你的万方仪态也将无用武之地,仿佛墓穴中的日鬼。

爱神您,通过使我爱上她——她既忽视我也忽视您——教导我发明,且实践这唯一方法,以消灭我们三个。

诗歌极力表达一种荒诞的逻辑:“我”死了,那么“我”的爱也会死去,“我”所爱的“她”也就死了。

“我”立下遗嘱,要将自己的所有的器官、品行、财产,直到“我”发现“我爱的姑娘将她的情谊赠给了别人,”这使得“我的赠礼显得如此不相称”。

“我”愤愤决定不再给予,“我”要通过自己的死将世界毁灭,因为“我”拥有的足够多,多到世界会因我的死亡而毁灭;既然世界被毁灭,姑娘的千娇百媚万方仪态也将一文不值;既然是爱神使我爱上姑娘,也就是爱神教我这个足以毁灭世界的办法,这一办法一旦实践,爱神也被消灭;“我”、姑娘、爱神都不再存在。

只因爱不到想爱的人,“我”从一个慷慨大方的人变成了仇世者。

这种“同归于尽”式的极端情感在《幽魂》这首表达方式血腥残忍的诗中一览无遗:我因你的轻蔑而死,呵,女凶手,你以为从此便脱离我不休的纠缠之时,我的鬼魂将来到你的床头,将看见你,伪装的处女,躺在更差的怀抱里;那时你微弱的烛火摇曳将熄,而他,当时你所委身者,早已倦卧,假如被你又摇又掐弄醒,会以为你要求更多,于是假装熟睡而把你躲避,那时,簌簌发抖的可怜东西,受了冷落,你将僵卧,浸浴在一滩水银似的冷汗里——比我更像鬼;到时我要说的话,现在不告诉你,以免保护了你;既然我的爱情已耗尽,我就宁愿你在痛苦之中悔恨,也不愿你由于我的恫吓而永葆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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