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完整版)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验收规范

ICS备案号: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of EV charging stationsand charging points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名词术语...................................................................................................................................................... - 2 -4 总则.............................................................................................................................................................. - 3 -5 充电站验收.................................................................................................................................................. - 3 - 5.1验收内容及要求........................................................................................................................................ - 3 - 5.2验收合格标准............................................................................................................................................ - 4 - 5.3验收文档资料............................................................................................................................................ - 4 - 6充电桩验收................................................................................................................................................... - 5 - 6.1 验收内容及要求....................................................................................................................................... - 5 - 6.2 验收合格标准........................................................................................................................................... - 5 - 6.3 验收文档资料........................................................................................................................................... - 5 - 附录A 充电站(桩)验收流程(规范性附录) ........................................................................................ - 7 - 附录B 充电机验收大纲(规范性附录) .................................................................................................... - 8 - 附录C 充电站监控系统验收大纲(规范性附录) .................................................................................. - 10 - 附录D 充电站系统整体性能验收大纲(规范性附录) .......................................................................... - 15 - D.1 通信测试................................................................................................................................................ - 15 - D.2 变配电设备的可靠性测试 .................................................................................................................... - 17 - D.3 充电站对配电网的谐波影响测试 ........................................................................................................ - 18 - D.4 用户界面及程序入口............................................................................................................................ - 18 -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南方电网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桩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桩规范篇一:电动汽车充电桩LI前存在的五种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桩LI前存在的五种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补贴标准政府在慢慢的落实,所以大家对于充电桩设备也更多在关注,但是市面上面的还没有同意的充电设施通讯标准,不过在未来的话,中国电动汽车会采用相同的交流慢速充电和直流快速充电系统进行充电,不过对于高成本的直流快速充电发展会相对落后交流慢速充电。
那针对市面LI询存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标准,守源电动汽车充电桩为大家梳理下:1chademo快充插座支持是日本日产及三菱汽车等,之中直流快充插座可以提供最大50KW的快充电量。
2combo插座可以允许电动车慢充和快充,是LI前欧洲应用最广的插座类型,包括包括Audi、BMW、Chrysler、Daimler> Ford、GM、Porsche 以及 Volkswagen 都将来配置SAE所制定的充电界面。
而且此类插座还可以和Mennekes类型兼容。
SAE的这套标准来自很多家大汽车制造商,因此它们的U1标是希望这套快充装置的充电时间能够与加油时间不相上下,那就是在DC直流电下可以10分钟内完成充电。
这就需要充电站可以提供电压500V最高到200A 的电流。
3.Tesla 插座特斯拉公司号称是能在30分钟充满可跑300公里以上的电量,因此它的充电插座最高容量是可以达到120kw,最高电流可达80A。
4.Mennekes快充插座是交流快充插座,在欧盟是比较普遍,这种三相交流电的充电最高可支持44kw 的容量。
5.CEE标准充电"联合充电系统” (Combined Charging System),即"CCS”标准,儿乎是应用的最广泛的电气插座,由欧美汽车公司主导推出。
参加制定这一标准的汽车品牌包括大众、奥迪、宝马、戴姆勒、通用、福特、克莱斯勒和保时捷,7月9日活动当天,默克尔身后的奥迪A3 e-tron.宝马i3、大众e-up均属于“CCS”标准阵营。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QCSG 11516.2—201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 11516.2—2010)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含代管)各有关单位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建设与改造。
接入南方电网的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 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Z 17625.6-2003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谐波电流的限制GB/T 50063-2008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 50217-200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156-200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DL/T 5137-2008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监安全[2008]2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Q/CSG 10001-2004变电站安键环设施标准Q/CSG 11516.1-201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Q/CSG 11516.3-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技术规范Q/CSG 11516.4-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规范Q/CSG 11516.5-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接口规范Q/CSG 11516.7-2010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3名词术语3.1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EV)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
SZDBZ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充电设施应靠近充电区停车位设置,电动汽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站内其他车辆的充电与通行。
充电区应考虑安装防雨设施,以保护站内充电设施、方便进站充电的电动汽车驾乘人员。
充电站不应设在厕所、浴室等场所的正下方,安装电气设备的功能用房不应与上述场所贴邻。
充电站不应设在室外地势低洼易产生积水的场所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
充电站应预留一定的备用场地。
充电站布置
一般要求
充电站总体布置应满足便于电动汽车的出入和充电时停放,保障站内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充电区的入口和出口应至少有两条车道与站外道路连接,充电站应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便于电动汽车的停发和进出。
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的,将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的设施总称。
配电站DistributionStation
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将10(20)kV变换为380V电压的供电设施。
车载充电机?On-Board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
非车载充电机?Off,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参照GB50016-2006、GB50229-2006的要求。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应满足GB50058-1992的要求。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上述场所风向的下风侧。
办公、生产等场所的停车场宜根据深圳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停车位数量设置一定比例的充电桩。
电动汽车专用停车区应设置靠近临近的配电站。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范 第2部分:设计与施工-2023最新

目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 总体要求 (3)5 设计 (3)6 施工 (7)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范第2部分:设计与施工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8702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20052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 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2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 20234.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 29316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26 工程测量标准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9 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4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575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 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61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755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6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1249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T 51313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NB/T 3300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 33002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NB/T 33007 电动汽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与充换电设备通信协议DB52/T 1715.1—2023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范第1部分:规划3 术语和定义DB52/T 1715.1—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
设计规范》
首先,规范明确了充电站的基本要求。
充电站应具备一定的空间布局
和停车位设计,以满足多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的需求。
充电站的建筑和周
边环境应符合相应的法规和规范,保证充电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此外,
规范还对充电站的供电、接地、保护装置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
充电站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其次,规范对充电桩的设计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充电桩应具备一
定的外观设计和显示屏、按钮、插座等设备,以便用户能够方便地操作和
使用。
充电桩的电气性能、通信接口、充电速度等方面也有详细的规定,
保证充电桩能够按照电动汽车的要求进行充电。
此外,规范还对充电桩的
安装、维护和检测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充电桩的质量和可靠性。
最后,规范还对充电站的运营管理提出了一些规定。
充电站应有完善
的设备监控和故障报警系统,保证充电站的运行状态能够及时监测和处理。
充电站的运营管理应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保证充电服务的公平、安全和
高效。
规范还对充电站的用户服务和收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使
充电站能够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
总之,《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
计规范》是一份关于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的规范文件,对充电站及充电
桩的设计、安装和运营管理提出了详细的要求,旨在促进电动汽车充电设
施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推动电动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基本知识及安全管理[1]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基本知识及安全管理[1]](https://img.taocdn.com/s3/m/f7bfb0bc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bd.png)
会商联络机制
警示约谈机制
公众举报机制
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住房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城市管理、公安消防、市场和质量监管、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成立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小组,建立工作会商和日常联络机制,共同推动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04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充电设施建设相关标准进行自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竣工标准。
01
使用的充电设备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获得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性检测报告。
03
建设施工过程现场需有工程监理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做好施工记录。
质量保证
竣工验收
验收要求
充电设施验收工作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NB/T 3300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的进行,确保充电设施设计建设满足第二章、第三章的要求。充电设施电气安全、计量系统、防雷安全、消防配置、监控系统等指标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充电站类型
集中式大巴充电站
集中式乘用车充电站
分散式露天充电站
分散式建筑内充电站
充电站构成
供配电设备
充电设备
监控设备
充电设施标准依据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层级
状态
一、基础类标准
1
GB/T 31525-2015
图形标志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准
GB
已发布
2
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依据安全检查结果,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会同市安全监管部门对充电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存在的问题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责令关闭等处置措施。
《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引导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合理布局和安装,保障充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充电设备的利用率和服务质量,促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制订本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的设计,包括充电设备的选址和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电源配电系统、通信系统、安全设施等内容。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3条本规范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应符合以下规定:1.民用建筑:指供人员居住或进行非生产性活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宾馆、商场、办公楼等。
2.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指为电动汽车充电而设计的设备,包括充电桩、充电站、充电框等。
3.基础设施:指为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提供供电、供水、供排水等基本设施的设备和设施。
4.电源配电系统:指将供电电源分配给充电设备的电气系统,包括配电箱、电缆、保护装置等。
5.通信系统:指充电设备与管理中心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和监控的设备和系统。
第三章充电设备选址与布局第4条充电设备应选址于民用建筑的便利地段,满足用户充电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5条充电设备的布局应合理,避免充电点之间的交叉干扰和拥堵现象。
第6条充电设备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和导向指示,方便用户找到充电点。
第四章基础设施建设第7条充电设备的基础设施应满足供电、供水、供排水等基本需求。
第8条供电系统应具备可靠供电和过载保护功能,建议使用独立回路供电。
第9条供水系统应满足充电设备冷却和清洗的需求。
第五章电源配电系统第10条电源配电系统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规范,确保供电的安全和稳定。
第11条电源配电系统应合理设计,并设有过流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设备。
第六章通信系统第12条通信系统应具备远程监控和数据采集功能,便于管理中心对充电设备的监控和管理。
第13条通信系统应支持多种通信方式,如无线通信、有线通信等,并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保障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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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137-2008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23号)
3
SZDB/Z29.1-201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SZDB/Z29.1-2010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5
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部分组成。
充电桩包括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充电桩通常以成组的型式进行设置,以提高其利用率。
充电桩基本功能为供电或充电、计量和通信,扩展功能为计费。
5
充电站类型
充电站类型如下:
a)公共充电站:为社会电动汽车服务的充电站;
b)专用充电站:为特定范围的专用电动汽车设置的充电站。
4
充电站和充电桩设计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节能环保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便利。
充电站和充电桩设计应立足电动汽车产业的技术现状,同时兼顾未来发展,做到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并留有发展余地。
充电站和充电桩设计应积极采用节能、环保、免维护或少维护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严禁采用国家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和材料。
ICS43.080
T 47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29.2—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 ofelectricvehiclechargingsystem
Part 2: Code for design of EV charging station and charging point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应满足GB 50058-1992的要求。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上述场所风向的下风侧。
充电站不应设在厕所、浴室等场所的正下方,安装电气设备的功能用房不应与上述场所贴邻。
充电机、监控室、营业厅应布置在建筑物首层,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等宜布置在建筑物首层。
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充电机及监控装置宜安装在各自的功能房间,以利于电气设备的运行、便于维护管理。
当成排布置的低压开关柜长度大于6 m时,柜后应有两个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大15m时,其间应增加出口。
3
电动汽车 Electric Vehicle(EV)
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不包括室内电动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电动车等车辆。
3
充电
从外部电源供给蓄电池直流电,将电能以化学能的方式贮存的过程。
3
充电站
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的,将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的设施总称。
充电站选址应符合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圳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逐步实施。
充电站和充电桩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负荷等级、设备容量、站址环境和节能环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编制电动汽车充电站规划时,应开展对充电站电能充储一体化的可行性研究,并适时对V2G的可行性进行技术论证。
GB 50057-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 50063-2008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89-1998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2010-05-18发布
2010-06-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
前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29-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九个部分 :
1——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工作。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办公、生产等场所的停车场宜根据深圳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停车位数量设置一定比例的充电桩。
电动汽车专用停车区应设置靠近临近的配电站。
充电桩宜实行“一位一桩”, 即一个电动汽车停车位设置一个充电桩,以便于使用和管理。
室外充电桩应安装在距地面至少200 mm以上的基础上,其基础底座四周应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小动物从底部进入箱体,以满足防雨、防积水要求。
GB/Z 17625.6-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谐波电流的限制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19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充电站不应设在室外地势低洼易产生积水的场所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
充电站应预留一定的备用场地。
5
一般要求
充电站总体布置应满足便于电动汽车的出入和充电时停放,保障站内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充电区的入口和出口应至少有两条车道与站外道路连接,充电站应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便于电动汽车的停发和进出。
充电区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 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 m。转弯半径按照电动汽车类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 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坡向站外。
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充电机、监控装置宜安装在各自的功能房间内。
5
交流充电桩为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能,直流充电桩为电动汽车电池组提供小容量直流电能。
新建建筑物、居住小区等场所的配建停车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供电动汽车停放的专用停车区;已建建筑物、居住小区等场所的配建停车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宜通过技术改造措施,设置供电动汽车停放的专用停车区。
f)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或中断供电将对社会公共交通产生较大影响,在一定范围内造成社会公共次序严重混乱、造成企事业单位较大经济损失的充电站属二级电力用户;
3
脉波数 Pulse Number
在一个基波周期内,换流器的换相次数。
3
谐波含有率 Harmonic Ratio (HR)
周期性交流量中含有的第h次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
总谐波畸变率 Total Harmonic Ratio(THD)
周期性交流量中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其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德林、蔡羽、文新民、陆象桢、徐涛、高声敢、余建国、黄志伟、李飞、余南华、蒋浩、王晓毛、孙卫明、柯丽、李涛、邓伟光、张建华、郭彬、邓先泉、傅毅、邵浙海、赵宇、刘金玉、吴志强、王凤仁、李志刚、徐跃飞、雷惠博。
电
1
SZDB/Z29-2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本部分为SZDB/Z29-20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科陆电子有限公司。
充电机配置
充电机配置如下:
c)公共充电站:宜按照社会使用的电动汽车类型进行配置;
d)专用充电站:宜按照相应使用的电动汽车类型进行配置;
e)站内充电区停车位占地面积宜按电动汽车类型进行布置。
5
充电站选址应符合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圳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
充电站是中低压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站址选择应兼顾电网规划的要求,并与电网规划、建设与改造密切结合,以满足电力系统对电力平衡、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自动化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变电站的建设、改造进行科学、合理的选址。
3
直流充电桩 D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小功率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
交流充电桩 A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
充电
直流充电桩与交流充电桩的统称。
3
充电
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
3
充电
在充电站内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停车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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谐波 Harmonic
电力系统的电流和电压中非正弦周期分量所含的频率为基波频率整数倍的正弦周期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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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电源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负载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通过保护导体连接到此接地点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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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电源系统的带电部分不接地或通过阻抗接地,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接地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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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站 Distribution Station
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将10(20)kV变换为380V电压的供电设施。
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车载充电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