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考试考场规则

合集下载

考试组织及考场规范相关要求

考试组织及考场规范相关要求

考试组织及考场规范相关要求
一、考试组织具体要求
1.将考试整体安排(考试时间、考场、监考教师、流动监考等)下达给每位教师和学生。

统一制作教师监考牌,监考牌上须标注教师姓名。

2.提供各考场考务用品。

考试期间,要求考场设施配备齐全,考场活动桌椅桌口统一朝前摆放,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3.要求两名监考教师于考前15分钟同时到办公室签字领取课程试卷(签字单存档),试卷不得提前发放。

4.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须准确填写《考场记录单》,并由教学单位存档。

5.考试结束,检查、回收试卷并进行密封装订(不得按学生学号顺序排列),严格做好各环节的记录。

6.安排无人监考等考试形式的学院须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考场规范
1.考生入场时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不携带证件者严禁参加考试。

2.考生除携带考试文具和相关证件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携带的,须放在监考统一指定的地占
√7Γ∖o
3.每场考试考生座次安排须按学号随机排列,不规则考场安排座次时应按列对齐,每两名考生行间距至少为两个座位。

4.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以30-40人为宜(第十教学楼每个小教室考生人数不得超过32人),安排2人监考。

如有个别考场超过40人,则40—70人安排3人监考,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不得超过70人。

6.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场所属单位必须派人及时打扫,保持考场清洁,桌面、桌内无杂物,地面整洁干净,无垃圾。

7.严禁考生在走廊、楼梯、道路上扔弃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党校考试制度

党校考试制度

机电工程学院党校考试细则
院党校是培养积极分子的重要基地,院党校考试是为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的重要环节,我院院党校是在院党委指导下,院团委推优部具体组织实施的。

参加院党校的学员必须参加院党校入学考试。

为体现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考试细则:
一、考生考场纪律及处分规定:
1、考生必须提前十分钟入场,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违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入场,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并上交由监考人员暂时保管。

3、考试期间必须保证考场肃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东张西望。

如有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党资格。

二、监考人员行为准则:
1、团委老师担任流动总监考,其它监考人员由院团委各部部长及部员担任。

2、监考人员有对违纪的考生提出警告并报团委老师的义务和权利。

3、凡在考场内循私舞弊并对违纪考生包弊纵容的监考人员给予撤消一切团内职务的处分。

情节严重者上报学院并由学院给予严重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考场规则模版

考场规则模版

考场规则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凭课程考试资格证、有效身份证、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

入场后应在监考员指定座位就坐,并将资格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外侧,以便监考员查验。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得上厕所。

2.考生入场后须立即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到监考员指定的位置,座位周围除考试必需的文具和证件外,不得留有其它任何物品。

考试开始后,发现座位周围有文字资料等其它物品的,手上、身上写有文字的,无论是否抄看,一律按违纪处理;发现座位周围、身上有手机、智能手表或其它带有存储或通信功能电子产品的,无论是否开机、是否使用,一律按违纪处理。

3.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未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

4.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情况,可举手询问。

5.考生答题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中途不要换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答题纸上应填写顺序页码和总页码。

6.考生应在答题纸规定位置正确填写相关项目,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题作废。

7.本次考试无草稿纸,请在试题纸空白处打草稿,并在试题纸正面上方标注资格证号及姓名。

8.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纸,不准将试题、答题纸带出考场。

9.每科考试时间为两小时,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放在桌面上,经监考员逐个收齐并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0.考生不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即为违反考场纪律。

监考员有权依据违纪考生的情节轻重和态度,分别予以警告或停止考试等现场处理。

考生有第2条和第8条等违规行为的,研究生院将依据《研究生院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题库课程考试违规处理工作细则》及违纪考生的情节轻重和态度,给予取消当门考试成绩或暂停课程考试资格一学期及以上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资格。

党课考试

党课考试

关于进行第二期党课考试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经过前期的党课理论培训,院团委现讨论决定,将于12月14日晚进行2011年第二期党课考试。

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考试时间:12月14日19:30——21:00
考试地点:教学楼320 321 323 224阶梯教室(具体座位表请见各宣传栏)
考试要求:
1、考生提前15分钟入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后不得再入场。

2、参加考试人员除携带必要的文具以外,不准携带其他物品(如与考试相关的
书籍、资料、笔记和自备草稿纸等,以及具有收录、存储、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如有携带请放置考场前方讲台保管。

3、禁止携带无线耳机等微型通讯工具入场。

考试过程中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
音状态,不得使用。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参考人员才可交卷离场。

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
停留。

5、应考人员在答卷前,请在试卷上填写指定内容(如姓名、班级等)。

请使用
黑色水性笔或钢笔作答,注意答题不要超出指定范围。

6、拿到考卷注意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损坏,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考试时
开始后若发现试题有误字迹模糊,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不得询问题意,不得与他人交头接耳。

7、考生需带上学生证并按考试座位表就坐,严禁冒名、替考行为。

(注:在考试期间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共青团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1年12月6日。

党校考试主要内容

党校考试主要内容

仅供参考。 预祝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部门工 作的支持和配合。
步骤: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填写入 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 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111教室面向讲台从左至右一选择题二填空题三判断题四简答题五论述题考试重点一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动物科学系第十一期党校学员 考试安排
十四、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 个别吸收的原则。 十五、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 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 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 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十六、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誓词如下: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 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 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 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三十一、五个重庆建设及其含义 "森林重庆"是要改善坏境,让老百姓多吸氧 "畅通重庆"是要改善交通条件,主城不塞车,乡 村有油路 "平安重庆"是要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感 "健康重庆"是要让孩子长得壮,老人寿命更长, 全民生活得更健康 "宜居重庆"则要着力改善百姓的居住条件和环 境

党校培训班考核考试制度

党校培训班考核考试制度

党校培训班考核考试制度第一条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并参加由党校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

考试成绩载入学员培训档案。

第二条考试将根据学员的特点,采用开卷笔试、闭卷笔试、开闭卷兼用、专题论文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三条考试命题坚持按教学计划的要求,既要反映学员对知识理解程度,也要反映学员对所学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第四条结业成绩由考试成绩和日常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采用以考试成绩为主,日常考核为辅的方法。

日常考核的内容包括考勤、讨论课堂笔记、参加活动等情况。

第五条考试的有关规定:1、凡因公、因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必须事先书面申请缓考。

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普通党员培训的学员,须经所在党总支签署意见后,报党校审批;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学员,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报组织部备案。

2、凡事先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记。

3、学员无故旷课两次 (或不参加讨论、活动等) 不得参加考试取消结业资格。

4、学员参加考试要提前 10 分钟入场,按规定座位就坐,迟到 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5、学员参加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本期学员资格,考试成绩以“零分”记。

6、考试不及格者,如本人有补考的迫切要求,须写出书面申请。

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培训的学员,补考申请须报所在单位党总支,并经党校审核同意后,方可补考;领导干部培训班学员补考申请,须报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补考。

凡因违纪而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一般不得参加以后的党校培训。

7、综合考核成绩满 60 分者,可获准结业,发给结业证书,未及格者不予结业。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考场守则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考场守则

~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考生守则
(开考前5分钟由主考老师宣读)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校园卡或身份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开
考后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原则上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只准携带笔、钟表等考试必需用品参加考试。

进入考场后,
须将携带的书包、书籍、草稿纸、手机等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区域,并且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模式,否则视为违纪处理。

3.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考生不论何种
原因交卷离场后均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终止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
题。

交卷时,须将答题纸和试卷分开交给监考老师。

考生不准将试卷或答题纸带离考场。

交卷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写试卷中的任何项目,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5.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尊重考场工
作人员。

考试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及使用企图作弊的其他手段,否则取消该生本期党校的所有成绩,并在浙江大学党校备案,通报批评。

6.考生以他人代考的,一经发现,取消该生本期党校的所有成绩,
并在浙江大学党校备案及通报批评。

7.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作弊现象或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现场认
定,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姓名、学号、所在院系、具体违纪情况等),以便事后处理。

初级党校考试流程以及规则

初级党校考试流程以及规则

各位2014届大一的团支书,请让你们班的所有同学根据以下流程登陆进行“初级党校考试”。

(该考试有0.6个第二课堂学分)
(一)进入五邑大学的网站后,按“网上党校”
(二)按“党校初级培训”
查看相关内容,特别要注意
“测试成绩为80分及格”
(三)返回首页
按“学员/新生党员登陆”
(四)登陆后输入自己的学号和密码,密码为子系统密码,向班长查询,班长对子系统密码有疑问请询问你们的学长。

大一新生统一在本科生处登陆。

注意事项:
(1)“测试成绩为80分及格”(2)只有两次机会考试,如果两次都不及格就不能拿到党课结业证书,也不能参加大一第二学期的推优和大二整一年的推优,请同学们重视。

(3)考试时间为11月1号至11月9日,但是为了防止出现考试后期出现“网络塞车”以至于某些同学无法交卷,所以我们学院要求同学们尽快考完试。

(4)登陆到个人页面之后有相关的考试资料参考,在考试之前请认真阅读,网上也有相关题库可供参考。

(5)如果同学们出现“无法交卷”或填
完试卷但显示的是零分等异常,但两次考试机会已经用完的情况,请上报各班的团支书,团支书统计好他们的班级、学号和性命,在11月12号之前以excel 表格的方式发给1575265982@ 可以为你们申请重考。

(但如果考试正常但两次都不及格只能在下一年重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建筑大学
党校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一、学员应准时进入考场,按规定位置就座,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不得再进入考场,考
试进行三十分钟后,学员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二、学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阅览证)及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时,将两证放在课桌左上角,由监考人员查对。

三、学员不得携带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如书籍、计算器等)进入考场,考试时关闭所有
移动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否则以作弊论处。

四、学员在考试中不得擅自变动座位,不得离开考场,凡不听监考人员指挥员,取消其
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学员间不得借用考试用具等,确需借用时,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学员不
得擅自拆开装订成册的试卷。

六、学员对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如印刷字迹模糊或分发错误等,可以举手询问。


考人员不回答与试题内容有关的询问。

七、学员答题,一律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进行填涂,答案书写在草纸上的一律无效。

八、考场内要保持安静,学员要服从监考人员指挥,有事要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
后可提问或行动。

提前交卷者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地考场内逗留或在走廊喧哗。

九、学员在考试中,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如有作弊现象,一经发现,马上取消考
试资格,并在试卷上标注“作弊卷”。

学员如有违规违纪现象,应服从监考人的处理,并在《党校理论考试考场记录表》上签字,有不同意见时,不得与监考人当场争执,可在考试后将意见反映到组织部。

十、考试时间结束后,应立即交卷,学员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以旷考处理。

十一、监考员、巡视员一律挂牌上岗,严格履行职责并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和巡视记录。

十二、监考员、巡视员一律关闭通讯工具,并接受学员监督。

注:1、监考人员必须当场宣读本规则,并任意指定两名学员签字;
2、若有考试作弊者,需将本规则和考场记录单、违纪证据(包括小抄、电子存储器、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同交本学院党总支。

学员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