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规则及考试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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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试纪律制度

学校考试纪律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考试工作,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纪律1.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指定位置,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

4. 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案、交换试卷、传递纸条等作弊行为。

5.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侮辱监考老师。

6.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老师报告,但不得擅自更改试卷内容。

7.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讨论试题或交换答案。

三、监考老师职责1. 监考老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场布置、考试用品等是否符合要求。

2. 监考老师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确保考生持证入场。

3. 监考老师应严格按照考试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4. 监考老师应负责维护考场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进行制止和纠正。

5. 监考老师应妥善保管试卷、答题卡等考试用品,确保考试资料的安全。

四、考试违规处理1.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监考老师应立即制止,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警告:对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

(2)取消考试资格: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通报批评:对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通报批评。

2. 对监考老师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其监考资格。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第二条学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巡视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第三条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人员排定的座位就坐。

考试进行3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第四条凡进入考场不听从监考人员管理者、无证件者,或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该课程作缺考论处。

第五条闭卷考试只准携带规定的文具用品入座,开卷考试只准携带规定的书籍、资料和文具用品入座,其它任何物品均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集中放置。

第六条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七条学生应按要求填写姓名、学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答卷。

除试卷缺失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形可以举手询问外,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作解释或提示。

第八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
左顾右盼、打手势或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或要求他人为其抄袭提供方便,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

第九条学生答卷完毕,必须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用纸全部交出,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和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交谈。

第十条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卷后方能离开考场。

中考考场规章制度

中考考场规章制度

中考考场规章制度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加强对考生的管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中考考场规章制度,希望广大考生严格遵守,不得违规。

一、考场准备1. 考生应提前到考场,按规定时间入座。

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必备的考试用具入场,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3. 所有电子设备如手机、电子表等需关机存放在指定地点。

4. 考生应穿着整洁,不得穿着带有标语、口号等文字的服装进入考场。

二、考场纪律1. 考生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擅自调换座位。

2. 考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交头接耳。

3. 考生不得在答题卷、准考证、考场墙壁等上涂写、乱画,否则按作弊处理。

4. 考生应认真答题,不得相互交流,如有疑问应向监考人员提问。

5. 考生应保持考场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三、考试规则1. 考生应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填写说明,填写规定位置的考号、姓名等信息。

2. 答题时应在规定的答题卡上作答,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写。

3. 禁止在考试中使用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否则按作弊处理。

4. 考试结束后,不得擅自离开座位,等待监考人员指示离开考场。

四、违规处理1. 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根据严重性情节轻重,可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或取消其中考资格。

2. 考生因故需暂时离开考场,应向监考人员提出请假,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3. 如发现有考生作弊,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列入考试作弊名单,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规定1. 考生需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考试失误,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考或修改成绩。

2. 考生不得在考试结束后传播考题内容,否则将被取消考试成绩。

3. 考生如有不满,可向主考官提出申诉,申诉期限为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以上规章制度为中考考场的基本准则,希望广大考生认真遵守,以确保中考考试的顺利进行以及评价的公正性。

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优异的成绩,顺利升入理想的学府。

考试请假奖罚制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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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员工在面对考试期间的请假管理有序,同时激励员工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时间,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请假规定
1. 员工因参加考试需请假,应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考试通知书等相关证明。

2. 请假申请需经直接上级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 请假期间,员工应保证工作交接清楚,不影响团队工作进度。

四、奖励措施
1. 员工在请假期间,若能保持工作交接无误,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可获一次性奖励。

2. 员工请假期间若能取得优异成绩,可额外获得奖励。

五、惩罚措施
1.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者,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 请假期间未能妥善交接工作,造成团队工作延误,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请假后未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六、请假审批流程
1.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

2. 直接上级审批。

3. 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 请假结束后,员工需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告返岗情况。

七、其他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附件:考试请假申请表(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计)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调整以上内容以符合公司的具体要求。

考试规章制度

考试规章制度

考试规章制度考试规章制度是指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考试规章制度的内容:一、考试时间规定:1.考试时间一般为规定的时间段内,考生必须准时进入考场。

2.迟到的考生可以进入考场,但考试时间将不会延长。

3.迟到超过规定时间的考生将不允许进入考场。

二、考试纪律规定:1.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准备好考试所需的证件和文具。

2.考生必须按照座位号就座,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场的纪律要求,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答案等作弊行为。

4.禁止临时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需事先经过监考人员批准。

三、考试作答规定:1.考生必须使用规定的文具,不得使用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2.答题卷需按照考试规定填写,必须填写姓名和考号,并保证清晰、准确。

3.考生必须按照考试题目的要求进行作答,不得抄袭、涂改他人答案。

4.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必须完成答题,不得超时。

四、考试成绩处理规定:1.考试成绩以考试结束后的成绩为准,任何情况下不得更改。

2.考生可以申请查看自己的试卷和成绩,但需遵守考试部门的规定,不得损毁试卷。

3.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但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五、考试违纪处理规定:1.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考试成绩、禁止考试、记入违纪记录等。

2.考生有伪造证件、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行为,将给予停考、取消报名资格、记入违纪记录等处罚。

以上就是考试规章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

考试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证每个考生都能在公正和公平的环境下进行考试,促进学习成果的真实反映和个人能力的公正评价。

考试请假奖罚制度

考试请假奖罚制度

考试请假奖罚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员工在面对重要考试时能够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同时保证公司运营效率和工作连续性,特制定本考试请假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请假规定1. 员工需提前至少30天向直属上级提交书面考试请假申请,并附上考试通知书复印件。

2. 请假申请需详细说明考试时间、地点及请假天数。

3. 请假期间,员工应确保其负责的工作有妥善的交接或替代安排。

四、奖罚措施1. 奖励:- 员工在请假期间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

- 对于考试成绩优异,对公司业务有显著帮助的员工,公司将考虑提供额外的职业发展机会。

2. 惩罚:- 未按规定提前申请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员工,将视为旷工处理,并根据公司旷工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请假期间未能完成工作交接,导致公司运营受到影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至50%。

- 提供虚假考试通知书或伪造请假理由的,一经查实,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请假审批1. 直属上级负责审核员工的请假申请,并根据工作安排和员工表现决定是否批准。

2. 请假申请需经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并在批准后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工作交接。

六、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2.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学校考情制度请消假制度

学校考情制度请消假制度

一、考情制度为了规范学校考试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考试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以下考情制度:1. 考试安排(1)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考试时间,确保考试与教学进度相协调。

(2)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

(3)考试前,任课教师应提前告知学生考试范围、题型、分值等,确保学生充分准备。

2. 考试纪律(1)学生参加考试时,应提前到达考场,并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打闹。

(2)学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指定位置,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3)考试过程中,学生应独立完成试题,不得抄袭、交换试卷、传递答案。

(4)考试结束后,学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讨论试题。

3. 成绩评定(1)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认真批改试卷,确保成绩真实、准确。

(2)成绩评定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将成绩公布在班级群或教室公告栏。

(3)学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任课教师或教务处提出申请,进行成绩复核。

二、请假制度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请假制度:1. 请假类型(1)病假:学生因疾病需要休息,需向班主任提交病历或医院证明。

(2)事假:学生因家庭、个人原因需要请假,需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

(3)公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比赛等,需向班主任提交相关证明。

2. 请假流程(1)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

(2)班主任审核后,将请假申请报教务处备案。

(3)请假期间,学生需自觉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3. 请假时间(1)病假:学生需在病愈后及时向班主任提交复学证明。

(2)事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需向班主任说明。

(3)公假:请假时间根据活动安排确定。

4. 请假纪律(1)学生请假需诚实守信,不得隐瞒事实、虚报病情。

(2)请假期间,学生应关注班级动态,确保不影响班级正常活动。

(3)班主任和教务处应加强对学生请假的监督管理,确保请假制度的执行。

考场考勤管理制度

考场考勤管理制度

考场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考场秩序,加强考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考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场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考场工作人员的出勤要求,规范考勤管理,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考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监考人员、巡考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

三、工作时间1. 考场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和考试安排执行。

2. 工作时间分为正常工作时间和特殊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特殊工作时间根据考试安排和实际情况调整。

3. 考场工作人员应按照考试日程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 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需完成试卷回收、考场清理等工作,确保考场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所有考场工作人员必须每日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考场管理部门确定,如电子打卡、纸质签到表等。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考核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为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下午签到时间为14:00。

(3)如有特殊工作安排,签到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由考场管理部门提前通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工作人员,需在返回考场后立即进行补签,并说明外出原因。

(2)补签需由直接上级领导审批,并在签到记录上注明外出原因和补签时间。

4、忘记签到处理(1)工作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30分钟内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说明情况。

(2)经上级领导核实情况后,可予以补签,但每季度忘记签到次数不得超过2次。

(3)连续两次忘记签到或每季度超过2次忘记签到,将在考勤考核中予以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考勤管理由考场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工作由考勤管理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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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规则及考试请假制度
1、学生应在开考前15分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没有学生证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按规定座次,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

迟到30分钟者,不准参加本场考试,以旷考论处。

2、学生参加考试,除可带直尺、圆规、钢笔、铅笔、计算器等必备工具外,其它书籍、笔记、草稿纸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答卷一律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蓝或黑色)书写,不得用铅笔(画图除外)答卷。

答卷前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好本人的班级、姓名、学号等信息。

4、考试中考生不得相互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

不准冒名顶替,不准使用夹带、传递夹带、交换试卷。

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

考场内不得吸烟或随意走动。

考试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能离开考场(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离开考场者,应征得监考教师同意)。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同学掌握时间。

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全体起立,并尽快离开考场。

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6、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7、考试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无法参加考试者,按《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缓考申请要从严掌握。

2)凡不请假又不参加考试或经审查认定不符合缓考条件而未参加考试者,一律按旷考论处。

3)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后续考试,必须严格办理缓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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