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违约行为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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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范文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范文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范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是一个项目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必须对违约行为进行明确的处理。

以下是一份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达到预期目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项目,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各方参与方。

第三条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是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导致相应的违约处理。

第四条违约处理应坚持依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违约责任的明确和实施。

第二章工程质量违约处理第五条工程质量违约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行为。

第六条对工程质量违约的处理包括以下情况:(一)违反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的,应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应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违约的处理程序如下:(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应立即通知违约方进行整改,并在一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二)整改期限内,监督机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将予以纠正。

(三)如经监督检查,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违约处理。

(四)受损害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程安全违约处理第八条工程安全违约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管理,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行为。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三篇)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三篇)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过程控制,减少不规范的施工作业行为给工程建设导致的损失或不良影响,避免隐患、事故的发生或扩大,确保工程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处理对象为因相关单位责任过失而使工程产生潜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已产生质量、安全隐患及相关缺陷行为的当事方,处理的目的旨在督促、警告、监管当事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整改、排查相关隐患环节,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本办法是发包人与其存在合同履约关系的相关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发生违约行为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的合同约定,不能免除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触犯有关法规所进行的相应行政处罚。

第四条按本办法约定进行过违约处理的相关单位,不免除其后续整改至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

第五条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违约处理条款。

第六条设立专项帐户,帐户归业主所有,工程建设期间由监理部负责掌管。

因处罚获得资金须专款专用,只可做奖励用,监理单位若挪作他用,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将双倍赔偿。

工程完工后14天内监理将帐户移交给业主,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均毫无保留的全部移交。

第七条本条例对总包及指定分包均有效,本条例之规定并不取代合同之约定的相关条款。

第二章施工过程违约处理一、质保资料违反本条规定,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5000元。

(一)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时间滞后;(二)质保资料伪造、涂改、抽换;二、验收单元未按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规范、规定或(代)建设单位有关验收要求和程序进行验收,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xx0元。

三、违反原材料、构配件有关规定,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50000元。

(一)原材料、构配件不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等要求进行检验或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已用到工程上;(二)检测样品弄虚作假,样品缺乏代表性;(注:白试块、委托混凝土生产商制作试块、提前制作试块、提高标号制作试块、未按标准条件养护试块、钢筋试件不能代表实际使用材料、土工试件造假等)(三)取样员、见证员无证上岗;(四)监理人未履行见证人职责,对检测样品未有效见证;(五)产品合格证与产品不一致;(六)不符合设计要求;(七)监理人将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按照合格签字盖章确认;(八)有关原材料、构配件管理的其他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

在本工程总包范围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按照该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严格实施。

安全违约处罚规定一般规定( 1 )乙方对甲方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发放的局部停工令、隐患整改通知、违约金处罚单。

对拒收或对安全隐患不采取处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时的,将对其处以 100 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 2 )乙方在进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对班组及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严禁代签名现象,否则,每次对乙方处以 100 元/份的违约金处罚,甲方安全部门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资料。

( 3 )乙方配备的专兼职安全员,需应定时地对本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作好巡视记录。

对本范围内施工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复查人进行监督整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 100 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或其它形式的处罚。

( 4 ) 对新进场施工从业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违者,对乙方按照 50 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对无操作证的人员,对乙方处以 100 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勒令其换岗。

( 6)现场施工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不清楚操作规程上岗的,对分包处以50 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 7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员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标识、编号、着装)、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及穿硬底鞋、电工作业、电焊动火作业不按照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对乙方每人次 100 元违约金处罚,若超过 3 人以上 5 人以下对分包处以 200 元/人次违约金处罚,若超过 6 人以上对分包处以 400 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 8 )乙方不遵守施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及在明显挂有禁止、严禁等警示标志区域内违章者违约金处罚200 元/次;文明施工处罚规定( 1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将处以 50-100 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承包商EHS违约处理办法

承包商EHS违约处理办法

承包商EHS违约处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园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承包商施工安全行为,杜绝“三违”现象发生,确保园区施工各项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入园区施工作业的所有承包商及其分包商,以及进入园区的供应商及其他临时外来人员。

第三条承包商在拿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必须交纳一定金额的安全风险保证金。

安全风险保证金金额为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的5%,但最多不超过10万元。

安全风险保证金由承包商直接交至业主财务部门,并将交款收据复印件交业主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第四条对施工现场承包商的一般违章行为,第一次发现时,现场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时,由业主安全部门出具EHS违约处理通知单,并在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足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对承包商的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财产安全的严重违章行为时,业主安全部门直接出具EHS违约处理通知单进行相应的违约扣款。

第五条对不按要求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的承包商,需要进行违约扣款时,按照相应的违约扣款条款双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工程结束进行结算时,承包商凭安全风险保证金交款收据,经业主安全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后,到业主财务部门领取违约扣除后的风险保证金余额。

所扣款项作为安全奖励和安全活动基金,用于现场安全管理奖励及支出。

第七条有下列(但不限于)行为之一的,扣违约单位200-500元。

1、现场施工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1)未按要求统一着装的;(2)土建、安装、检修作业不穿防砸防扎劳保鞋的;(3)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破损、过期失效、不系帽带的;(4)现场有赤脚、赤膊或穿短裤、拖鞋等不安全、不文明着装的;(5)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悬挂位置不当的;(6)女同志长发未盘入安全帽内的;(7)焊接、切割、钻、凿、刨、铣、磨等有可能伤害眼睛的作业不戴防护眼镜的;(8)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不戴防毒、防尘面具的;(9)噪声超标场所不戴护耳器的;(10)在酸、碱等强腐蚀场所作业未按规定采取防酸碱措施的;(11)戴手套操作运转设备的。

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

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

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凡违反协议书和以下考核内容的,按如下金额交纳违约金。

1、不具备安全条件进行施工作业的,承担违约金100元—500元。

2、未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承担违约金100元—300元,虽建立但不健全的承担违约金100元。

3、对所有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承担违约金100—300元(以教育培训记录或其他证书为准)。

4、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承担违约金100—300元,安全人员不在岗或不带标志的承担违约金100—200元.5、工程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与所从事工作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必须调离岗位并承担违约金100元—500元。

6、对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承担违约金100元—300元。

7、从http://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承担违约金50元—100元。

8、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承担违约金100元—200元。

9、没有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标语的承担违约金100元—200元。

10、应设而未设安全警示标志的承担违约金100元—200元。

11、应设而未设安全防护的承担违约金100元—300元。

12、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每人次承担违约金50元—100元。

1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承担违约金50元—100元。

14、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的,由职能部门处理,另承担违约金100元—500元。

15、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承担违约金50元—100元。

16、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物资、物品的承担违约金100元—200元,因此而造成损害后果的除承担全部责任由职能部门处理外,另承担违约金100元—500元。

17、不符http://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承担违约金100元—300元。

18、隐瞒事故不及时向职能部门和经理部报告的承担违约金100元—500元(轻伤以上事故报告)。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施工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处罚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等。

三、违约行为和处罚措施1.违规施工行为:(1)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处罚款500元;(2)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的,处罚款1000元;(3)未按照规定采取遏制措施或未及时清理施工垃圾的,处罚款2000元;(4)未按照规定设置防护栏杆、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的,处罚款3000元;(5)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巡视的,处罚款5000元;(6)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的,处罚款10000元;(7)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论证和审核的,处罚款20000元;(8)其他违规施工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款5000元至50000元。

2.事故责任追究:(1)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罚款10000元;(2)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罚款20000元,并吊销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证书;(3)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处罚款50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其他事故责任追究的,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情节处罚款10000元至100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违约处罚执行办法:(1)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和处罚;(2)对违规施工行为进行现场记录,并要求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3)处罚款项应在接到处罚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4)对拒不缴纳罚款的单位,可以采取停工整顿、暂扣许可证等措施,直到罚款缴纳完毕为止;(5)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应当依法及时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监督和管理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2.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3.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4.媒体和社会公众对违规违约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并处理。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4篇)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建设工程的成果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很可能会出现质量不合格、安全事故和施工不文明等问题。

为了维护工程质量、保障安全和促进文明施工,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违约处理办法。

下面将从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三个方面分别探讨违约处理的具体办法。

一、工程质量违约处理办法工程质量是衡量建设工程成果的重要指标,如果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必须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办法,以确保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

具体办法如下:1. 质量问题发现阶段的处理:当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鉴定。

如果质量问题属于工程施工方责任范畴,应对施工方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2. 质量问题责任追究的办法: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可以采取经济处罚、工程停工整改、违规人员处罚等多种形式。

具体的违约处理办法应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约行为,应给予相应的重罚。

二、安全违约处理办法工程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之一,一旦发生安全问题,将给工程的顺利进行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合理的安全违约处理办法至关重要。

具体办法如下:1. 安全责任的明确和追溯: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安全责任,并明确责任追溯的制度。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根据责任的层级和严重程度进行追溯,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安全违约处理方式的选择:对于安全违约行为,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工程停工整改、责任人员停职、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具体的处理方式应根据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选择合适的方式。

三、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文明施工是现代建设工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通过文明施工可以提高工程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建立科学合理的文明施工监管和违约处理办法是保障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范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确保施工工程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维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违约处罚规定。

以下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的范文,具体内容如下: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1. 施工人员未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一经发现,立即扣发违规人员500元罚款,并在一周内完成安全教育培训。

2. 施工人员疲劳作业或工作时吸食毒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其劳动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3. 临时用电线路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一经发现,责令停止使用,并罚款1000元,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4.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标明禁止通行区域,一经发现,立即扣发违规人员500元罚款,并在一周内完成安全教育培训。

5. 施工人员擅自更改安全设施或将设施转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立即扣发违规人员1000元罚款,并在一周内完成安全教育培训。

二、影响工程施工质量1. 施工人员未经批准私自调整施工方案或使用不合格材料,一经发现,立即扣发违规人员1000元罚款,并责令整改,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 未按照规定进行工程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一经发现,责令停工,并罚款2000元,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3. 施工人员未被授权使用施工机械设备,占用、损坏他人工程设备,一经发现,立即扣发违规人员1000元罚款,并赔偿损失。

4. 擅自停工或无故推迟工期,一经发现,根据工程影响程度,罚款3000元至5000元,并责令加班赶工。

三、违反文明施工规定1. 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一经发现,立即罚款500元,并责令清理。

2. 施工现场噪音超过规定标准,一经发现,立即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 施工现场未妥善管理施工废弃物,一经发现,立即罚款500元,并责令清理。

4. 临时施工场所秩序混乱,一经发现,立即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

总结:以上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的范文,通过对施工过程中常见违约行为的明确规定和相应的违约处罚措施,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和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违规违约行为处罚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违规违约行为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塑造集团公司建设新形象,为企业做实做优奠定坚实基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逐级负责、分层管理的原则,集团公司对各参建单位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违约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运营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行为罚则第三条安全质量管理行为处罚(一)人员管理1.监理单位人员管理(1)总监、总监代表、驻地高监、安全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投标承诺进场,在本工程担任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不能兼职其他工程的监理工作,并不得自行更换,如不遵守投标承诺擅自更换,则根据监理约定条款或违约金5~50万元不等处罚。

更换人员需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2)总监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处罚违约金1万元;总监代表、驻地高监每次处罚违约金5千元/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次处罚违约金2千元/人;其他监理工程人员每次处罚违约金1千元/人;累计有3次以上(含3次)被建设单位点名不到,视作不到岗,为不履行监理合同约定,个人予以清退处理。

(3)监理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一经查实,对监理单位处罚违约金10万元,个人则予以清退,并在信用评价中做不良记录。

(4)项目监理人员与施工方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一经发现处罚违约金10万元,并更换相关监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在信用评价中做不良记录。

(5)应在关键工序或部位需旁站的,但监理人员不到位,未实施有效监理,发现每次处罚违约金2千元。

(6)监理人员未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一经发现每次处罚违约金2千元。

(7)监理单位人员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离开现场或未参加有关会议活动的,总监理工程师处罚违约金1万元/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罚违约金5千元/天,其他监理工程人员处罚违约金2千元/天。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

编号:SY-AQ-07768(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Regulations on penal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n safe and civilize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nconstruction site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在本工程总包范围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按照该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严格实施。

安全违约处罚规定一般规定(1)乙方对甲方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发放的局部停工令、隐患整改通知、违约金处罚单。

对拒收或对安全隐患不采取处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时的,将对其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乙方在进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对班组及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严禁代签名现象,否则,每次对乙方处以100元/份的违约金处罚,甲方安全部门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资料。

(3)乙方配备的专兼职安全员,需应定时地对本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作好巡视记录。

对本范围内施工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复查人进行监督整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或其它形式的处罚。

(4)对新进场施工从业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违者,对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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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违约行为处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所有进入工厂行为人违反厂区内安全规定的处理措施。

2 范围
宝都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工厂内。

3 定义
工厂安全违约:视公司个人及外来个人或单位违反工厂安全规定的行为都是安全违约行为,工厂负有对安全违约行为追缴安全责任的权利;如因此给工厂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工厂不仅保留追缴安全违约责任的权利,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处置流程
4.1报告
4.1.1报告人:发生违约事件时在场人员。

4.1.2报告时限:发生违约事件1小时内报告。

4.1.3报告内容:当事人或单位/地点/时间/事件状况。

4.1.4其它要求:如报告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分机8042/8050),必要时保护现场。

4.2接受报告
4.2.1厂区接受报告人:
a)QHSE部人员:QHSE主管
b)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经理
c)其他部门:第一负责人/代理人
4.2.2现场处理
a)QHSE部及相关人员要在事发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b)视现场情况,按4.3 表中对应内容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3 违约处理条款:
5. 收缴安全违约金的流程:
工厂安全管理的有关人员(QHSE部、各部门安全责任人)确定收缴安全违约金的金额数量,到工厂计划财务部缴纳安全违约金;财务部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安全违约金收讫票据。

6. 相关记录
工厂对处理的违约事件全部资料,记录进行有效留存。

外来人员或施工单位的违约记录由QHSE部保存,内部人员的处理记录由人事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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