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农商行或有管理分部的村镇银行类)
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形式
注册地点
单位基本 情况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年末资产总额
2018年度 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金
担保总额
年末在保余额
2018年度 主要业务
指标
年化担保费率 新增担保企业户数
单笔业务在1000万元(含) 以下的融资担保责任总额
年末在保企业户数
单笔业务1000万元(含)以下 的笔数
新增小微企业担保户数
县市区财政局 审核意见
市州财政局审核意 见
新增小微企业担保 业务额
县市区工信部门 审核从业人数
单位:万元、户、人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其中政府出
资 信用等级
联系人固定 电话
联系人手机
平均净资产(年初与年末净资产 的平均值)
担保费收入
上缴税金
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新增担保总额
本年度解除担保额
本年度新增代偿额
顺德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项目申报及申请表格

顺德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项目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金融和产业融合,根据《顺德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顺经发〔2017〕245号)的规定,现就申报顺德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项目事宜说明如下:管理办法的扶持对象为在顺德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管理办法下制定了六个细则,对应的扶持类型为科技信贷、股改信贷、技改信贷、中小微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质押信贷、融资租赁企业。
申请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其中一项类型。
每家企业当期只有一个项目享受区级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扶持,在该项目贷款未全额清偿前,不得再申请区级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
一、科技信贷(一)扶持对象1、贷款对象为在顺德区内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纳入培育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3)获得“创新型试点企业”或“创新型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4)获得“软件企业"或“电子商务”认定资格的企业;(5)近5年内获得国家、省、市或区科技项目立项,且没有项目到期未验收、项目被动结题的企业;(6)近5年内,拥有1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3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7)近3年内获国家、省、市或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金)扶持的企业;(8)国家、省、市或区级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9)符合《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试行细则》要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优先扶持对象(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具备产业化条件,具有组织一定研发能力、创新管理人才团队和经济规模的企业.(2)项目技术领域属于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基因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的企业.(3)在银行首次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福建省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申请表

福建省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申请表
2、累计融资性担保总额指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担保机构所发生各类担保责任总额。
3、累计为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额:指项目申报期内为农户(主要包括一般农户、专业大户、农场职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的生产性贷款(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经营和农村二、三产业等其他生产经营贷款)提供担保的各类担保责任总额。
4、折算到项目申报期内为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总额=Σ[项目申报期内为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额义落到项目申报期内担保期限(天数)÷365]o
5、累计担保农户数指项目申报期内担保的不同农户数之和。
6、代偿率二项目申报期内累计担保代偿额/项目申报期内累计解除
担保额X1o0%。
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个体经营用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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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用)
2、担保栏,由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具体载明所从事的微利项目内容的贴息借款人的信用
担保人签署。
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体载明所从事微利项目内容的不填。
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
(个体经营用)
编号:
2、担保栏,由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具体载明所从事的微利项目内容的贴息借款人的信用担保人签署。
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体载明所从事微利项目内容的不填。
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
(个体经营用)
编号:
2、担保栏,由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具体载明所从事的微利项目内容的贴息借款人的信用担保人签署。
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体载明所从事微利项目内容的不填。
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日期:2013-08-06 来源:本站各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银监局、各有关银行、省直有关企业:为规范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2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2013年3月26日附件: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西省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是省级财政安排用于鼓励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贷款投放的引导性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企业分类标准确定;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数据根据中国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S63《大中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情况表》的统计口径确定。
第四条风险补偿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风险补偿资金应专款专用、注重效益,贷款对象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暂不含大中型企业及房地产、金融企业)。
第五条省财政厅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3.28•【字号】苏财金〔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金〔2018〕30号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国发〔2015〕74号)和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经济发展薄弱领域和重点环节,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7〕33号),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贷款风险补偿(一)对省内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的贷款风险补偿。
1.补偿对象:省内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
2.申报条件:按照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2017年度在省内投放的小微企业、涉农、科技三类贷款分别计算,凡年度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全部贷款平均增速(11.89%)的,可申报风险补偿资金。
农村商业银行当年申报中央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的,不得重复申报本政策。
3.补偿标准:对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涉农、科技贷款,按不高于年度增量的3‰给予风险补偿(对小微企业、涉农、科技贷款分别计算)。
4.申报材料:(1)资金申请报告;(2)金融业务许可证或批复文件、营业执照;(3)《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银行类,附件2-1,银行类报表请同级金融监管部门审核盖章);(4)银行提供2016、2017年末银监局《S63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情况表》(按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等3项汇总),2016、2017年末人民银行《涉农贷款月报简报》(按12P04农户贷款、12P09农村企业农林牧渔业贷款、12P0H农村企业支农贷款、12P0B农村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12P0Q农村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5项汇总),2016、2017年末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参见银监局S70科技金融基本情况表);(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11•【文号】银监办发〔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29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缓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不充分、结构不均衡的问题,引导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现就2018年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相对薄弱群体。
自2018年起,在银行业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以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下同)为考核重点,努力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23号)“确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维持在合理区间”的要求,2018年将继续统计、监测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即国标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下同)数据,但不再作为考核要求。
二、分类实施考核,兼顾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一)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邮储银行1.考核指标:努力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

(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用)
1、本表共五联,区县人力社会保障局、区县财政局、区县妇联、担保机构、经办行各存一联。
2、第一联,由经办银行留存。
(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用)
1、本表共五联,区县人力社会保障局、区县财政局、区县妇联、担保机构、经办行各存一联
2、第二联,由担保机构留存。
(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用)
本表共五联,区县人力社会保障局、区县财政局、区县妇联、担保机构、经办行各存一联2、第三联,由区县财政局留存。
(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用)
本表共五联,区县人力社会保障局、区县财政局、区县妇联、担保机构、经办行各存一联2、第四联,由区县人力社会保障局留存。
(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用)
本表共五联,区县人力社会保障局、区县财政局、区县妇联、担保机构、经办行各存一联2、第五联,由区县妇联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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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金融办意见
年 月 日
县(市、区)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市州金融办意见
年 月 日
市州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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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省政府金融办意见
年 月 日
省财政厅意见
年 月 日
2018年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农商行或有管理分部的村镇银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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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增小微贷款
2017年末小微贷款不良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