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具及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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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物资收发与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物资收发与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物资收发与管理办法一、对即将到达施工现场的物资材料,材料业务员应及时根据物资的品种、大致体积等情况,提前通知施工现场的工区材料员准备好场地、验收用的计量器具、搬运设备、工具和必要的劳力。

二、对到达现场的物资材料,工区材料员应当对照运单与运输负责人认真验货,逐件检查物资及包装有无损坏,件数和数量是否相符.必要时当场开箱检验;整车到达的材料要对车体铅封和篷布搭盖、封车状况进行检查。

如有异常,应会同运输负责人共同检查,必要时进行拍照以分清责任。

对没有问题的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对已投保险的物资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时,材料业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承运部门出具的事故报告和记录,通知到站当地的保险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办理申请赔偿手续,必要时请发货人配合。

四、物资到达施工现场当日,由运输负责人交工区材料员,按照合同或进料通知单及进料凭证共同验收.数量和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时,工区材料员应在物资交接单上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如有问题,则应做出相应的记录.五、物资供应厂商委托运输的物资到达施工现场后,工区材料员应与承运方共同对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如发现问题,应由承运方确认,同时做出记录,以备妥善处理,并及时与物资供应厂商进行沟通.六、所运物资材料抵达施工现场后,其标识和质量记录应保持好,随货交给工区材料员,工区材料员应予以妥善保管。

七、从施工现场材料库发出的物资材料,领料人员按照发料单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发出的物资数量准确、质量良好、包装合理.合格证、技术证件等质量记录和备配件应随料同行,并在交接手续或发料单上有明确的记载。

八、加强物资搬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避免在作业中对人员和物资的伤害,避免对环境产生的污染.现场的物资储存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二次搬运,以降低搬运过程中物资的损耗,减少所发生的工费和机械使用费.九、施工现场存放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物资按平面布置分区分类堆码整齐,苫垫合理,妥善保管,标识清楚.十、加强施工现场在用低值易耗品、工具的定量管理。

工程部员工工具管理制度

工程部员工工具管理制度

工程部员工工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部员工工具的使用、保管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员工。

三、工具管理1. 工具分类根据不同的功能和用途,工具分为手动工具、电动工具和测量工具。

2. 工具使用(1)员工在使用工具前需了解该工具的使用说明书,并经相应培训后方可使用。

(2)使用工具时,需遵守使用规范,杜绝乱用、乱放、乱丢现象。

(3)使用完毕后,工具需清洁整理,并按规定放回指定位置。

(4)如有工具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并停止使用。

四、工具保管1. 责任制(1)各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禁止私自转借、挪用他人工具。

(2)珍惜工具,避免疏忽或故意损坏工具。

如有破损,需及时向主管反映。

2. 工具领用(1)工具领用需填写使用登记表格,标注领用时间、工具名称、工具数量等信息。

(2)领用后,需按照规定使用并及时归还。

3. 工具归还(1)工具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经过检查确保无遗失、损坏。

(2)逾期未归还的,将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工具管理1. 工具存储(1)各类工具需分门别类妥善存放,避免交叉混放。

(2)存放位置需干燥通风,避免受潮、受损。

2. 工具清点定期对各类工具进行清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相符。

3. 工具维护(1)工具需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使用状态良好。

(2)发现有损坏的工具,需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责任追究1. 对于因员工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导致的工具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追责处理。

2. 对于频繁违规或恶意损坏工具的员工,将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七、制度宣传公司将通过各种途径对员工进行工具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工具管理的重视和自觉性。

八、制度修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修订工具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

以上为工程部员工工具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公司工具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办法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我公司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在购置、使用及检验等各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生产)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正确与安全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同时充分发挥其效能,提高施工(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1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

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

第2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

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

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

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

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工程施工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材料的采购、调配、使用和管理,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

三、材料采购1.材料清单编制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和施工计划制定材料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采购。

2.供货商选择施工单位应在省内有良好信誉的材料供应商中选择,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

3.材料采购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需求,不得超量采购或混用材料,应遵守材料的规格、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应签订正规的采购合同,注明供货商、材料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确保双方权益。

5.验收环节施工单位应与供货商共同进行材料验收,确保材料完好无损并符合要求。

6.采购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材料采购档案,记录材料的来源、数量、价格等信息,确保采购透明化。

四、材料调配1.材料仓库管理施工单位应设立封闭管理的材料仓库,分类存放,定期清点盘点,确保存储的材料安全。

2.材料调配安排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计划和需要,合理安排材料的调配和运输,确保施工进度。

3.材料的运输施工单位应选择正规的运输公司,确保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按时送达施工现场。

五、材料使用1.材料查验施工单位应对接收的材料进行查验,确保材料的完好性和符合要求。

2.材料登记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材料进行登记,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以便日后管理。

3.材料保管施工单位应建立合理的材料保管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堆放,确保材料不受损坏。

4.材料使用率施工单位应合理控制材料的使用率,避免浪费和损耗,提高施工效率。

六、材料管理1.材料统计施工单位应每月对使用的材料进行统计分析,掌握材料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2.材料返库施工单位应对未使用完的材料进行返库管理,确保材料的再次使用。

3.材料报废施工单位应对损坏或过期的材料进行报废处理,及时清理清点,确保工地环境整洁。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物资管理办法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物资管理办法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物资管理办法1. 材料管理为了保证本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材料设备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满足安装工程的需要,我公司对材料设备的采购、进货检验和试验以及材料设备的储存、搬运、统计核销等主要环节,进行如下控制。

2. 材料、设备组织供应措施2.1采购控制程序流程图2.2具体控制措施2.2.1 采购的乙供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院提出的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图纸、标书,专业对口与设计联络,进行技术交底。

图纸消化后,列出材料设备订购清单和制造加工的技术要求及应采用的技术、试验、验收标准。

2.2.2 选择和评定合格的分供方。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我公司将按下列程序操作:(1) 初审:对厂商的资质、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初审,选出3家以上的入围优佳产品或厂商。

(2) 考察:对入选厂商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质保体系、技术装备、生产能力、检测手段等情况,对用户了解产品质量及运行、售后服务情况。

(3) 评价:评价内容为分供方的资质、信誉、技术装备、生产、加工能力、检验、化验能力、样品评价、对比类似产品的历史情况,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对比其它用户的使用情况等。

(4) 选定:经初审、考察、评价后提出推选意见,或经内部询价,或招标,确定供货厂商,报建设单位筹建办批准。

2.2.3 编制采购计划。

根据设计院对工程项目所提供的图纸及设备清单,汇编工程项目材料设备订购清单(包括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参数、品牌、等级及随机附件)。

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型号、材质、技术要求、数量、制造厂商等。

2.2.4 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或“加工承揽合同”。

(1) 专业技术商务人员汇同业主、监理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2) 专业技术商务人员填写技术价格核定单报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核批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起草合同技术文本,由专业商务人员起草商务合同文本,经业主、总承包、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经理及供应商共同讨论修改后拟定正式合同文本。

工程部维修工具制度

工程部维修工具制度

工程部维修工具制度为了规范工程部维修工具的使用管理,保障工程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的所有维修人员,在维修设备过程中的工具使用及管理。

二、工具采购1. 工程部将制定专门的工具采购计划,根据维修需求合理采购工具,并于每年底进行总结与调整。

2. 工具的采购应考虑到质量和价格,并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保证工具的质量和品质。

3. 工具采购后,应进行验收验证,确保工具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三、工具管理1. 工具应按照种类和用途进行分类存放,设定专门的工具存放区域,并设置专人进行管理,保证工具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 每一把工具都应有专门的编号,建立工具台账,记录每个工具的领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3. 工程部应每月进行一次工具清点,核实工具的存放情况和数量,确保没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发生。

四、工具使用1. 在使用工具时,维修人员应根据使用手册正确操作工具,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工具破损或者人员受伤。

2. 在操作工具时,应注意安全检查,确保工具没有损坏或者积聚杂物,影响使用效果。

3. 在使用完工具后,应尽快清洁和归还工具到指定的存放位置,确保工具的整洁和完好,以备下次使用。

五、工具维护1. 工程部应设立专门的工具维护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工具,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状态。

2. 工具维护主要包括清洁、润滑和定期检测保养三个方面,确保工具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故障。

3. 如有损坏或者失效的工具,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复或更换,同时报告工程主管进行记录和处置。

六、工具使用纪律1. 维修人员在使用工具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不能擅自改变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工具。

2. 不得私自借用工具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做出相应处罚。

3. 维修人员在工作中如有不慎造成工具的损坏或者丢失,应当按照公司相应规定进行赔偿或者补偿。

七、工具意外处理1. 若在使用工具时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处理好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汇报。

工器具管理办法

工器具管理办法

工器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工程施工安全,确保工器具的正确选择、检查和使用,规范对工器具的管理,依据有关行业标准和日照供电公司工器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器具”系指各种专用工具和常用工具以及安全工器具;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工器具的购置、验收、配备、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第四条各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购置、验收、试验、配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贯彻执行;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输变电工程公司仓库工器具管理;第二章购置及验收第六条列入公司计划的工器具由生产技术部、工程部组织,由材料供应部统一购置,所购置的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选择业绩优秀、质量优良、服务优质且在本公司系统内具有一定使用经验、使用情况良好的产品,采取招标的方式购置所需的工器具;第七条采购工器具必须签定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一必须对制造的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二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使用、维护的培训工作;三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四根据用户需要,向用户提供工器具的备品、备件;五新购产品必须提供以下证件:①出厂试验合格证;②产品鉴定合格证书;③使用说明书;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产品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工器具必须严格履行验收手续,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验收,技术部、工程部派人参加安全工器具由安监部负责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合格者方可入库或交使用单位,不合格者坚决予以退货;第九条各部室、施工队、车间、班组对所购置、使用的工器具,若发现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应及时向材料供应部反映,查实后,将不再采购该产品;材料供应部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建议取消该产品准入资格;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必须购买有制造和试验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2所购置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使用证明书标明制造厂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和产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项等;3自制或改装的机具,必须按SD165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4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质保资料包括有关检测记录,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妥善保管;第三章入库第十条新购置工器具必须履行入库手续后方可借出使用;第十一条工器具入库须依据“工器具入库通知单”“随货同行单”等凭证;第十二条工器具进库后及时准确的核对相关信息,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生产厂家等等,按照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若有误差应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处理;第十三条库存工器具到货验收无误后,应及时登记入账,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名称、规格、生产供货厂家、接收日期等;第十四条库存工器具应按照分类进行分区储存,同一名称的物资按照规格大小顺序排列,做到标记明显,存放合理,整齐整洁,过目成数;第四章出借与归还第十五条工器具的借用应以“工器具借用单”或“外借工器具审批单”为出库依据;一内部输变电工程公司范围借用应由工程负责人正式职工签字认可,并注明借用工具名称、借用人、工程名称、工程负责人等信息,经工程部或市场部同意方可出借详见附表1;二供电公司系统范围借用工器具使用外借工器具审批手续,经工程部或市场部同意,并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发放详见附表2;三外单位借用工器具执行租赁制和押金制租费及押金详见附表3,由工程部/市场部统一负责,使用外借工器具审批手续,经公司分管经理和经理签批后方可发放;工器具丢失或损坏照原价赔偿;四分管经理外出时,可以由公司其他领导代签;五借用工器具必须在工程结束日起3日内归还;第五章报废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予以报废;一工器具经试验或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二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达到有效功能指标;第十七条对不合格的工器具,经生产部、工程部检验开据证明,并及时报公司领导批准;直接进行报废,不得再发放;报废的工器具应及时清理,不得与合格的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报废的工器具;第十八条报废的工器具应及时统计上报到生产部、工程部备案;第六章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使用与管理1各使用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维护和试验等管理细则以及有关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报公司安全监督部备案;仓库及有关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进出库制度和相应的台帐;2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特种作业所涉及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不懂操作规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员操作;3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单位,应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外观检查、电气部分绝缘检查、传动部分和机械设备性能检查等、维护保养指清洗、除锈、涂润滑油、刷漆等以及专人保管;4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须按产品出厂使用说明书或产品铭牌上规定的额定荷载使用;铭牌脱落的机械设备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应由有关部门重新做好永久性标识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外观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5机具外露的传动装置轴、齿轮及皮带等、转动部分及牙口,必须装设保护装置,转动部位应保持润滑;6机具各种仪表包括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刹车、限位、安全阀、闭锁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7固定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应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并设立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移动式施工生产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平稳;8电动机具外壳接地必须良好,绝缘必须可靠;所有电动机具的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电缆或动力电缆,电动机具使用时其电源侧指电源箱内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触电保安器装置;9电动、风动机具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能源断开;不得将机具、附件放在机器和设备上;不得站在移动式梯子或其它不稳固的地方使用电动、风动机具;10电动机械设备工作前应先空转1—2分钟,待运转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11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以手触摸其转动和传动部分或直接调整皮带或进行润滑等工作;12机械设备除规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第七章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对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成立机械安全保证体系机构,项目经理总负责,各队队长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材料站站长负责保管和组织机修工维修保养;一.工器具安全使用的一般规定1、钢丝绳安全使用规定1钢丝绳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2钢丝绳的破断力为单丝破断力的总和乘以换算系数;3钢丝绳的动荷系数、不均衡系数、安全系数分别不得小于安规规定;4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达到安规规定的数值时应截除或报废;5绳芯损坏或绳股挤出应该报废或截除;6钢丝绳笼状畸形、压扁严重、受过火烧或电灼、严重扭结或弯折应报废或截除;7插接的环绳或绳套,其插接长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新插接的钢丝绳应作125%的允许荷载的抽样试验;8 通过滑车及卷筒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9钢丝绳使用后应及时除去污物,每年浸油一次,并存放在通风干燥处;2、滑车安全使用规定1滑车应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2滑车的吊钩或吊环变形、轮缘破损或严重磨损、轴承变形、轴瓦磨损以及滑轮转动不灵者均不得使用;3在受力方向较大的场合或在高处使用时应采用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用封口保险措施;4使用开门式滑车必须将门扣锁好;使用5使用滑车组时两轴心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安规规定;6滑车使用后应及时清除污物,并作润滑处理,作好定期检查;7滑车必须每年做一次试验,试验标准:用大于或等于1.25倍额定载荷的拉力进行持续时间为10分钟的试验;3、链条葫芦安全使用规定1严格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2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转动装置及刹车装置;3吊钩、链轮或倒卡变形以及链条磨损达直径的15%者严禁使用;4刹车片严禁沾染油脂;5超重链不得打扭,并不得拆成单股使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应将受力部位封固后方可进行检修;6手拉链或扳手的拉动方向应与链轮槽方向一致,不得斜拉硬板,操作人员不得站在葫芦正下方;7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增人强拉;8带负荷停留较长时间或过夜时,应将手拉链或扳手绑扎在超重链上,并采取保险措施;9链条葫芦必须每年做一次试验,试验标准:用1.25倍额定载荷的拉力进行持续时间为10分钟的试验;10链条葫芦使用后应及时去除污物,定期保养;4、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及使用规定1凡无厂家、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及国家鉴定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采购和使用;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采购计划应经安全监察部审核,领导批准后实施;3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设专人管理;4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品,不得移作他用;5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1安全带绳:断股、霉变、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2安全帽:帽壳破损、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缺少下颚带等;3登高板:登板有伤痕、绳索断股或霉变、钩子裂纹等;4脚扣、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套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5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批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6施工队班所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登记建档,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二.工器具安全检查、试验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生产工器具的安全使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性能试验,制定以下制度,望严格遵照执行;电动工具1电动工器具指国家标准已列入实行特性安全认证范围的电钻,角向磨光机、冲击钻、电锤、电剪刀、电冲剪、电动曲线锯、电刨、电动砂光机、模具、电磨、电动放丝机、电动螺丝刀、角向砂轮机、电镐、电园锯、电动刀、木铣、修边机等;2电动工器具管理要求1所有的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拖线盘必须专人保管,每隔六个月,统一由各工地、班组、送机修电工班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在工器具上标明检查日期和期限,检修部门和使用工地、班组,应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台帐,绝缘不良的电动工器具严禁使用;2除定期检查之外电工班还负责日常的维修工作;3每次维修检查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写明工具名称、型号、编号、送修工地、班组,故障及修复情况、维修人姓名、维修日期;4从事电动工器具修理的人员必须经劳动局指定单位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由劳动局签发的电动工具修理安全操作证后,才准独立从事修理;5电动工具的主要检查内容如下:a外壳、手柄无裂逢、无破损;b保护接地线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c插头完好;d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无缺损;e电气保护装置完好;f机械防护装置完好;g转动灵活;h带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大于2M ;6修理好的合格电动工具在移交使用工地时,必须当面调试验电;证明完好,交由使用工地在“检修记录台帐”栏签字后,方可领取,并注明领取日期;7如发现无法修复情况,应通知使用单位办理报废手续;绝缘工具1电气绝缘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26~10千伏的绝缘棒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44千伏,持续5分钟;3绝缘夹钳35kV及以下每年进行一次三倍线电压的交流耐压试验,耐压持续五分钟;46~10千伏高压验电等每六个月试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为40千伏高压,持续五分钟;35千伏以下高压验电笔每六个月试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为105千伏高压持续5分钟;5高压绝缘绳,每半年试验一次,以105千伏/0.5米耐交流电压5分钟;65kV绝缘手套,6个月复试一次;复试电压为2.5交流千伏,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2.5毫安;76kV绝缘靴,复试周期为3个月,复试交流电压为4kV,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4毫安;85kV绝缘鞋,复试周期为1个月,复试交流电压为3.5kV,持续1分钟不击穿,泄漏电流≤3.5毫安;9各种厚度的绝缘胶板定期复试防电性能如下:起重工具1起重用的白棕绳每月必须检查与试验一次;外观检查:绳子光滑、干燥无磨损现象;试验: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不应有断裂和显著的局部延伸;2钢丝绳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检查内容:1接扣可靠,无松动现象;2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3钢丝绳断裂根数在规定限度以内;试验:以2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不应有断裂及显著的局部延伸现象;3非经常使用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4铁链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检查:链节无严重锈蚀、无磨损、无裂纹;试验:以2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链条不应有断裂、显著的局部延伸及个别链节拉长等现象;5链条葫芦,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检查:1链节无严重锈蚀、裂纹、磨损、无打滑现象;2齿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3撑牙灵活能起刹车作用;4撑牙平面垫片有足够厚度,加荷重后不会打滑;5吊钩无裂纹变形;6润滑油充足;试验: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制动性良好,无拉长现象;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6滑轮每月检查一次,一年试验一次;检查:1滑轮完整灵活;2滑轮杆无磨损现象,开口销完整:3吊钩无裂纹变形;4润滑充分;试验: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不应有裂纹、显著局部延伸现象;2一般的定期试验,为1.1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7夹头、卡环等每年检查、试验一镒;检查:丝扣良好,表面无裂纹、磨损;试验:以2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8电动及机动卷扬机;使用前要进行第3项检查,6个月进行全面检查一次,一年全面进行试验一次;检查:1齿轮箱完整,润滑良好;2吊杆灵活,铆接处螺丝无松动或残缺;3钢丝绳无严重磨损现象,断裂根数在规程规定范围以内;4吊钩无裂纹变形;5滑轮滑杆无磨损现象;6滚筒凸缘高度至少应比最外层钢丝绳索的表面高出该绳索的一个直径,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滚筒上至少剩有5圈绳索;链索固定良好;7机械转动部分防护罩完整,开关及电动机外壳接地良好;8卷扬限制器在吊钩开起距起重构架300毫米时自动停止;9荷重控制器动作正常;10制动器灵活良好;试验: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吊起100毫米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动力试验,制支性能良好,且无显著的局部延伸;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静力试验;9千斤顶检查:1顶重头形状能防止物件的滑动;2螺旋或齿条千斤顶的防止螺杆或齿条脱离丝扣的装置良好;3螺纹磨损率不超过20%;4螺旋千斤顶自动装置良好;试验:一年试验一次1新安装的或经过大修的,以1.25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务试验后,以1.1倍容许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后,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作动力试验,不得有裂纹;2一般的定期试验,以1.1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10吊钩检查:1无裂纹或显著变形;2无严重腐蚀、磨损现象;试验:一年试验一次,以1.25倍容许工作荷重进行10分钟的静力试验,用放大镜或其他方法检查,不得有残余变形,裂纹及裂口;13.2.4 安全用具1安全带检查:1绳索无脆裂、断脱现象;2皮带各部按口完整,牢固无霉朽或虫蛀现象;3销口性能良好;试验:动荷试验重量为120公斤,冲击距离为2米;检查试验周期:1每次使用前均应检查;2新带使用一年后抽查试验;3旧带每隔6个月抽查试验;2安全网检查与试验质量标准;1绳芯结构和钢筋边绳结构符合要求;2两件相距1.5米各120公斤的重物同时由4.5米高度坠落冲击完好,无损;检查试验周期:每年一次,每次使用前进行外表检查;3安全帽检查与试验质量标准:1外表完整、光洁;2帽内缓冲带、帽带齐全;3耐40~120℃高温不变形;4耐水油、化学腐蚀良好;检查试验周期:一年一次;4安全帽技术性能GB2811—811冲击技能:在50±2℃、-10±2℃、浸水三种情况下5公斤钢球自1米高度落下冲击,头模所受冲击力最大值均为应超过500公斤;2耐穿透性能:在50±2℃、-10±2℃、浸水三种情况下用4公斤钢锥自1米高度下落,钢锥不应与头模接触;3耐燃烧性能:用GB2812—81规定火焰和方法燃烧10秒钟,移开火焰后,帽壳火焰在5秒内能自灭;4电绝缘性能:交流1200伏耐压试验一分钟,泄漏电流不超过1.2毫安;超过40毫米;卸载后变形不超过15毫米;起重机械按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起重机械应根据使用情况,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对新安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厂家出厂说明书进行负荷试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禁止运行使用;三.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机动绞磨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应当了解绞磨的性能,并熟悉绞磨使用知识和操作方法;2严格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3绞磨机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绞磨严禁使用;4绞磨使用时应放置平稳,锚固必须可靠,受力前方不得有人;5不准超限制载荷运转;6严禁醉酒后操作绞磨;7绞磨起动后必须空载运转2~3分钟,再开始载荷运转;8绞磨在工作过程中,严禁操纵离合器在不分离时强行变速,;9绞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10严禁带载荷时高速起动;11绞磨必须每年做一次试验,试验标准:用大于或等于1.25倍额定载荷的拉力进行持续时间为10分钟的试验;12拉磨尾绳不应少于2人,且应站在锚桩后面,不得站在绳圈内;13绞磨锚固绳应有防滑动措施;14绞磨受力时,不得采用松尾绳的方法卸荷;15牵引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排列整齐,缠绕不得少于5圈;牵引机、张力机安全操作规程1牵引机、张力机操作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的职工担任;2操作人员应当了解牵引机、张力机的性能,并熟悉牵引机、张力机使用知识和操作方法;3严格按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4严禁牵引机、张力机带故障运行,制动及所有控制性能应在每天使用机器前校验,以保证操作安全,这一点在放线附近有带电线路时尤为重要;5操作人员操作牵引机、张力机严禁超速、超载、超温、超压运行;6操作人员在使用牵引机、张力机之前应对设备的布置、锚固、接地装置以及机械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作空载运转实验;7牵引机、张力机进出口与邻塔悬挂点的高差角及与线路中心线的夹角应满足牵引机、张力机的铭牌要求;8在机器运转时应在机器周围放置警示牌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9方向控制必须始终缓慢、平稳;10制动系统在设计上是用以将导线拉住在静止位置,除非在紧急状态一般不用以将导线停住,频繁使用制动用以将动态的导线拉住将导致驱动系统的制动元件过早磨损或损坏;11张力机在放线时应将发动机油门开至最大,以保证液压油冷却器及刹车装置的正常工作;12张力机停机必须由牵引机完成,当牵引机还在牵引时严禁施加张力机刹车;13当导线或钢丝绳上有张紧力时,严禁将方向控制手柄推至放出方向,以防止导线或钢丝绳失去控制,并导致设备失效;14张力机、牵引机应做到定期保养,所有润滑点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润滑;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拨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2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间未加衬垫等;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2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3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4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5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6可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吊件吊起10cm时应暂停,再次检查制动装置,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起吊;7起重机严禁越过电力线进行作业;在临近带电体处吊装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8起重前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9工作结束后,起重机的各部应恢复原状;起重机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 <1 1~10 35~63 110 220 330 500最小安全距离m 1.5 2.0 3.5 4.0 6.0 7.0 8.5起重工安全作业要求1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2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3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工地材料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工地材料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工地材料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材料管理,规范工地材料使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地材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执行。

第三条工地材料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收支明细,安全可控。

第四条工地材料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第五条工地材料管理责任由项目部门负责,相关人员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工地材料采购管理第六条工地材料采购应按照项目需求,通过合法渠道进行采购,不得私自购置。

第七条工地材料采购前,应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并按采购程序实施。

第八条工地材料采购应在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

第九条工地材料采购应提前进行材料验收,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第十条工地材料采购应加强货物流通监管,确保材料安全送达施工现场。

第三章工地材料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工地材料使用应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二条工地材料应按照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分类摆放并加强监管。

第十三条工地材料使用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调换或废弃。

第十四条工地材料使用应定期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材料完好无损。

第十五条工地材料使用应加强安全防护,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材料安全。

第四章工地材料报废处理管理第十六条工地材料如有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报废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第十七条工地材料报废处理应制定相应流程,保留相关证据,并按规定程序移送报废处理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工地材料报废处理单位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九条工地材料报废处理应做好记录,包括报废时间、原因、处理方式等,形成档案。

第五章工地材料管理责任第二十条工地材料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一条工地材料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直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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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具、材料管理制度
(一)、施工工具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工具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工具能够得到正确的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降低使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正常作业。

二、施工工具申领、申购流程
1、领用施工工具首先报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施工工具领用台账,写明领用用途、领用数量、领用人姓名、领用时间。

领用台账填写完成后交由仓库管理人员审核并领取施工工具。

2、消耗性用品领用,领用人持领料单到仓库领用物品,并将存根联、采购联交给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工具统计。

3、非消耗性工具须经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批后,将领料单交仓库后领取工具。

4、如果是非常用物品,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拿到领料单后,会尽快提出采购申请,由采购部按采购流程购买。

5、如果库存低于安全备用数量,仓库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由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批后交由采购购买。

6、采购部将到货时间等情况反馈给仓库,以确保工具及时发放,不影响生产使用。

三、施工工具领用及赔偿
(1)个人领用:
1.个人工具领用原则上实行按工种/按标准/按计划配置,同时严格采用以旧(坏)换新制度;
2.施工新入职人员应由劳务负责人按照工种标准填写个人工具领用卡并交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共同到仓库办理个人工具领用手续;
3.以旧(坏)换新时,需由劳务负责人鉴定并会同责任人填写工具报废单/工具领用单在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向仓库管理员申请领用工具并办理领用手续;
4.原工具丢失,由领用人或劳务负责人承担设备工具丢失、损坏赔偿责任,并按照工具的使用年限折旧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领用人或劳务负责人即时赔偿或通过我司财务部直接从劳务负责人工程款中抵扣);
5.属人为造成的损坏责任由劳务负责人承担,劳务负责人应协助仓库管理员根据工具领用时间/按照工具的使用年限折旧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领用人或劳务负责人即时赔偿或通过我司财务部直接从劳务负责人工程款中抵扣);
6. 原工具正常使用在及最低使用限期内磨损/损坏,由领用人及劳务负责人将工具报废单(须注明原因)/个人工具领用单书面报告递交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再重新领用,新工具的使用期限将从领用日起重新计算;
(2)、长期领用(班组领用):
1、长期领用(班组领用)原则上采用领用人谁领取,谁负责,即自行妥善保管并整理好放入工具箱;
2、长期领用(班组领用)的工具,领用人(责任人)须在仓库办理用长期领用台账,台账须详细记录工具名称、型号规格、品牌、损伤程度及领用日期并要求领用人签名确认;
3、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同时须根据系统目录为工具建立完整的工具借用系统,含借用人、借用物品详细信息,归还信息及归还时工具状态,避免出现因工具问题出现的安全事故、生产延误;
4、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所管理工具到达正常使用期限以旧(坏)换新时,需由我司现场施工负责人鉴定工具使用程度(损坏程度),双方共同填写工具报废单/长期工具领用单并交仓库管理员最后签字方可重新办理领用;
5、长期领用(班组领用)责任人发现领用工具丢失立即口头报告我司现场施工负责人及书面报告仓库管理员,当日未报处罚责任人元/次,当日上报但未找到工具需在书面报告中确认,属人为造成的丢失由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工具折旧情况对劳务负责人做赔偿扣除;
(3)、离/转职交接:
1、施工人员离职应到仓库管理员办理工具领用缴回手续;
2、施工人员职务或工种变动同样应到仓库同管理员办理工具变更手续;
3、缴回工具缺少由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记录单计算折扣其做赔
偿扣除;
四、施工工具安全管理
1、乙方项目负责人或乙方设备管理员人事调动时必须做好施工工具的书面交接手续。

2、施工工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工具箱或指定库房存放。

3、施工工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外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4、精度仪器和电工专用工器具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5、施工工具应编号正确,小型电器以支为单位,测试仪器以套为单位进行编号。

7、应建立专用施工工具文件夹,台帐、检验卡、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8、施工工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借用,一经发现将处以元/次罚款。

9、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0、检测仪器、工器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施工材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材料的仓储管理,加强对物资出入的有效监控和精确
统计,提高原材料的有效利用率,降低施工中原料成本和不合理损耗,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对施工原材料出入库程序实行如下制度:
所有原材料购入前,必须由拟使用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前制定采购计划,由仓库和采购部门共同确认后明确专人采购。

对原材料的出库使用施工单位负责人也应提前上报使用计划,由仓库确认库存量是否满足使用,如果库存不足,仓库应及时和采购人员沟通,尽快确定采购计划。

三、入库程序:
1、原材料购回后,采购人员必须提供经仓库和采购人员共同确认过的拟采购计划审批清单和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局认可的正规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购买日期和采购人员的签字等基本信息,不同性质的原材料不可以混用一张单据。

仓库管理人员凭采购计划审批单、填写清楚完整的销售发票核对购入的原材料,经确认准确后方可入库。

如果出现票据中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没有经手人签字或者物料和票据明显不符的情况,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该批物料入库,并协同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一起查明情况后方可入库。

2、所有经确认的已购入的原材料,必须由当值仓库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开具《原材料入库验收单》,入库单一式四份,存根联一份;仓库保管自留一份;交采购人员和财务部各一份。

入库单上的填写内容必须和采购计划及销售发票上的内容一致,并由仓库负责人签字确
认。

四、出库程序:
原材料入库后由仓库统一保存管理,除特殊物料外。

所有原材料出库领料单上必须注明所需的原材料名称、具体型号、数量、用途、领料人等基本信息,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批签字,仓库在收到清楚有效的领料单后,立即按照要求备齐物料,在最短时间内将物料交给使用的劳务负责人;如果出现领料单内容不全、字迹不清、没有负责人签字或者物料和票据明显不符的情况,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物料出库。

五、限额领料
限额领料,是施工生产过程中,有效控制损失浪费杜绝物资外流,降低材料消耗,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管理重要环节。

(一)限额领料单的签发
1、限额领料单由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或指定的专人负责签发。

2、限额领料单签发的依据是:施工预算书。

签发人要根据分部分项计划工程量中的材料消耗定额用量认真签发。

3、签发人要在施工用料的三天前,按要求签发好限额单,经盖章后交劳务负责人,做为材料部门备料,班组领料依据,予以实施。

4、发放人和记录人员,要在该项工程完工后的两天内或月末后两天内,将验收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报告给材料部门,材料部门据以进行耗料回算及结算考核工作,进行节超分析,填报节超记录、报表。

并及时转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成本核算。

(二)限额领料的实施
1、坚持限额领料制度。

仓库管理员接到限额领料单后,要认真审核。

坚持做到“限额”签发的不准确不发料,无“限额领料单’不发料原
则。

2、材料出库,必须按“限额“控制发料。

发料时应填制《材料、工具流转签收单》,做到数量准确,章记齐全。

材料人员要及时做好限额发料记录,严格控制超限额发料。

3、月末,材料部门要及时进行限额领料的节超回算工作。

对已领未用和节约的材料,要办理退库验收手续,实事求实得反应劳务负责人所完成该工程实际消耗及节超数量。

4、在施工中,如遇超限额领料时,要及时与预算人员及我司施工现场负责人通报情况,在查清原因,补签或调整限额领料计划用量后方可发料。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因劳务负责人管理不善导致施工原材料消耗太大与施工进度不符,一经发现我司财务部将直接从劳务负责人工程款中抵扣。

(三)材料的发放:
我司施工现场责任人及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发料制度,每次发料应由发料单或领用记录,并应有劳务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有劳务公
章),除以上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代为领料。

若经查实违反以上制度的,将给予责任人每次¥元的处罚,。

六、施工现场材料的存放管理
(1)材料按品种、规格、型号、长度、等级、批次及不同技术文件和质量说明书分别码放,必须设明显标识牌。

(2)半成品应分别码放,予以插牌。

(3)若条件有限,只能露天存放时,应做好上盖下垫,保持场地干燥。

(3)场地四周应远离火源,纵横要留有消防道路,并配有消防设备。

甲方:南通通城电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项目负责人:劳务负责人: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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