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集团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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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规招聘与录用管理,特对招聘后评估、面试与录用回避等容进行修订。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伊利集团总部、各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统称为用人单位)。

3.招聘工作职责

3.1集团人力资源部

3.1.1建立、完善集团招聘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流程。

3.1.2审核校园招聘计划。

3.1.3招聘选拔总部各部门总经理(室、中心主任)以下人员、审核各事业部助理总监及以上人员的录用。

3.1.4引进、推广、完善人才甄选技术和工具,改进测试和评价手段。

3.1.5合理整合和拓展招聘渠道,负责关键招聘渠道管理和维护。

3.1.6提升招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提供培训与指导。

3.1.7管理、指导与监督各事业部的招聘录用工作。

3.2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门

3.2.1根据集团要求,制定、完善事业部招聘录用管理办法、流程。

3.2.2招聘选拔本事业部总监级以下人员。

3.2.3管理、指导与监督所属办事机构、集团授权管理分(子)公司的招聘录用工作。

3.3用人部门

3.3.1根据公司及本部门业务需求,拟定用人计划,提出招聘需求及岗位任职资格。

3.3.2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经验、技能进行评估考核。

4.招聘录用原则

4.1公开、公平、公正。

4.2以德为先,以才为上。

4.3聘优先。

4.4人岗匹配。

5.招聘形式

5.1招聘形式分为部招聘与外部招聘。

5.2部招聘为主,可采取竞聘上岗、部晋升等形式。

5.3外部招聘可采取校园招聘、媒体招聘、现场招聘会、委托猎头招聘、行业推荐、人才举荐等形式。人才举荐参照《外部人才举荐办法》执行。

6.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计划选择渠道与信息发布人员甄选测试(初步筛选、测评、初试、复试、背景调查、录用回避)确定拟录用人选正式录用记录存档。

在甄选测试环节,针对一线员工的招聘各单位可对测评、复试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6.1制定招聘计划

6.1.1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相关用人部门于每年11月份根据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各事业部每年7月份报送校园招聘计划。

6.1.2即时招聘由用人部门提交人员需求申请,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依据相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实施招聘。

6.2渠道选择与信息发布

6.2.1原则上招聘应公开进行。

6.2.2人力资源部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如网、外网、招聘、报纸、招聘会、举荐等),同一时期同一岗位可以通过多个招聘渠道发布。发布岗位必须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6.2.3招聘信息容具体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使用术语准确、规、言简意赅。

6.3甄选测试

6.3.1初步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选。用人部门确定需面

试的人选。

6.3.2测评:测评方式视实际需要可选择笔试、能力素质测评、情景模拟(公文处理、无领导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AC评鉴中心等。

6.3.3初试:面试人员原则上至少为两人,人力资源部门招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直接上级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与招聘岗位有密切业务关系的人员参加。

6.3.3.1面试前,应聘者与面试官有下列关系之一的,面试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旁系血亲的配偶;(5)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其他利害关系(如同班同学等)。具体请参照《伊利商业行为准则》中的“自我心对话”的方法来进行判断是否影响公正决策。

6.3.3.2各单位在面试过程中需告知应聘者,任何人(包括人力资源部门及用人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招聘的公平、公正性(含晋升)。如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性(含晋升)的行为将不予录用。

6.3.3.3面试过程中需核实应聘者以往的学习、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背景资料,测评其专业技能及综合能力,同时综合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表形象等基本素质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6.3.3.4用人单位在面试时,应当如实告知应聘者相关工作信息,如岗位名称、工作容、地点、任职要求等。

6.3.3.5面试人员在面试时要核实应聘者是否与原单位签订了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

6.3.3.6面试人员需做面试记录,记录中至少包括对应聘者基本能力素质的评价、面试结论及面试人员签字等容,专业人员要包括专业知识水平评价。

6.3.4复试:复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能力、个性特征、核心驱动力与岗位及组织文化的匹配度。

6.3.4.1用人部门根据测评与初试结果,确定是否复试及参加复试人员的围。6.3.4.2人力资源部门对拟录用人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从业资格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相关证件的真伪进行审查。

6.3.5背景调查:拟录用人员必须经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录用。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容:工作经历、候选人品行、工作能力、包括拟录用人员在集团围工作的亲属(配偶、血亲、姻亲)朋友、是否有亲属在同行业中工作的情况等。背景调查原则上不得少于两人。公司部人员背景调查亦可使用360报告。

6.3.6录用回避:

6.3.6.1各单位不得录用与拟录用岗位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人员。

6.3.6.2员工或其配偶、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在竞争企业、供应商或客户处拥有重大财务利益的,需依照《伊利商业行为准则》主动履行利益冲突申报。用人单位不得录用其在公司利益关联部门中任职。如原先不存在任职回避关系的员工,后期出现回避关系后,应按照制度向所属人事主管部门汇报,主动申请回避,由用人单位对员工任职岗位进行调整。

6.3.6.3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录用在同一部门(区域)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上级的岗位。

6.3.6.4现有员工之间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录用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录用在其中一方担任主管及以上管理岗位的单位从事审计、人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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