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的6大特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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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6大避坑指南

合伙做生意6大避坑指南

合伙做生意6大避坑指南
1. 选择合伙人非常重要:
合伙人的人品、专业能力和价值观都很关键。

要充分了解对方的背景、经历和个性特征,看是否能够互相信任、相互尊重和良性互补。

最好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人,避免价值观存在巨大分歧。

2. 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合伙协议,明确每个人的出资额、分工职责、利润分配方式、决策机制、退伙条件等。

这样可以防止将来产生分歧和矛盾。

3. 建立有效的决策机制:
要建立科学的决策流程和机制,对重大决策采取共识或多数原则。

避免出现一人独裁的局面。

同时也要尊重专业分工,让每个人在自己的领域拥有相对自主权。

4. 建立监督约束机制:
要建立财务监督制度,防止出现资金滥用、私分盘剥等问题。

可以设立监事会或请第三方会计师定期审计。

同时也要有合伙人行为约束机制,防止有人单干或损害公司利益。

5. 保持良性沟通:
合伙人之间要保持经常沟通,定期开会讨论经营状况和发展计划。

沟通不畅可能会导致信任缺失、分歧加剧。

要学会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6. 有退出机制:
合伙关系并非一劳永逸,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终止。

所以要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明确的退伙条件和程序,防止退伙时产生纠纷。

同时也要约定股权回购、资产分割等具体方式。

合伙经营需要互相信任、明确责权、有效沟通、制衡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内耗,集中精力做好生意。

第五章企业法第六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五章企业法第六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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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 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分别按80%和20% 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乙分别按20%和 80%的比例分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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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 ➢N.28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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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
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 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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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 ➢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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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征
2人以上
书面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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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6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 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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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修改,合伙企业才得以成立。 ➢在本案中,丙以自有拖拉机出资是允
许的,但丙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将拖拉 机过户给合伙企业。乙经甲、丙同意, 可以晚半年交付出资款。合伙企业强调 合伙人的人合因素,一切依合伙企业协 议办理,协议没有规定的,则强调合伙 人的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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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有限合伙成为非法集资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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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虽然房屋在王某妻子名下, 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可以拍卖吗?
N.18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 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 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 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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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 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 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 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 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 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06.民法与民诉法之六非法人组织

06.民法与民诉法之六非法人组织

二、责任承担者的确定 (一)两户(《民法通则》第29条、 《民法通则意见》第42-43条) 1.个人经营的,由个人财产承担。 2.家庭经营的,或者家庭共有财产投 资的,或者收益主要部分供家庭成 员享用的,由家庭财产承担。 3.夫妻一方个人经营的收入为夫妻共 有财产的,由夫妻共有财产承担。 (二)分支机构:由法人承担。 (三)个人合伙(略)
3.隐名合伙:由显名合伙人和隐名合 伙人共同组成,显名合伙人参与合 伙经营,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而隐名合伙人只出资而不参与合伙 经营,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 合伙。英美法上称作有限合伙,公 司法称作两合公司。 4.家庭合伙:以家庭成员为合伙人的 合伙。 5.普通合伙 6.有限合伙
二、普通合伙 (一)概念 1.定义:两人以上根据协议互约出资, 经营共同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组织。 2.特征 (1)两人以上组成。 (2)以合伙协议为基础。 (3)共同出资、经营、收益、担险、 负责。
(2)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 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为当 事人。 (3)非依法设立或者未领取营业执照 的分支机构,以法人作为当事人。 案例:中国工商银行某省某县支行欠 下某县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款100万元 现公司起诉。 试问:应当以谁为被告?
案例:甲商业总公司在某县设立分公 司,分公司在经营中欠下乙债款20 万元,现乙欲起诉,经查,该分公 司并未在县工商局登记。 试问:乙应当以谁为被告? (四)清算期间的企业法人 清算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清算企 业法人参加诉讼。(《民法通则意 见》第60条、《公司法》第185-(7) 条)
(三)事务执行 1.原则: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 2.例外:表见合伙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 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 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 同样的责任。”(《合伙企业法》 第76-1条) 注意:有限合伙人与事务执行人之外 的普通合伙人一样具有重大事项参 与决策权。

合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国际商法》第六章第二节讲义

合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国际商法》第六章第二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国际商法》第六章第二节合伙本节讲解合伙,主要内容有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

一、概述(一)合伙的概念与特征1.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而组成的企业。

2.在大陆法国家,合伙分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分别适用民法典和商法典。

两者区别在于,商事合伙必须是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并专门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合伙企业。

3.合伙有以下主要特征:(1)合伙是建立在合伙契约基础上的一种企业。

合伙人之间签订合伙契约,规定各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和义务。

即使合伙企业没有一定的组织机构负责日常的业务,其内部关系仍然主要适用合伙契约的有关规定。

(2)合伙是“人的组合”,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等都影响到合伙企业的存续。

(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合伙人以个人全部财产作为合伙债务的担保。

一旦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位合伙人请求全部履行债务。

(4)合伙人原则上均享有平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的权利。

除非合伙契约另有规定,每个合伙人均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从事业务活动。

(5)合伙企业一般不是法人,不能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拥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但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法律则规定合伙企业是法人。

英美国家虽不承认合伙企业的法人资格,但在某些特定场合也把合伙视为法人。

如美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以合伙的名义起诉、应诉。

(二)合伙企业的利弊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来说有利有弊。

1.合伙企业的有利之处主要有:(1)设立合伙的企业的手续比较简单,费用较少;(2)通过合伙可以集中起比个人企业较多的资金;(3)每个合伙人都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等问题有较多的控制权和发言权。

(4)在英美等国,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因而不是独立的纳税单位,合伙企业本身不必交纳企业所得税;而公司除股东对其所得红利交纳个人所得税外,公司本身还必须交纳公司所得税,是“两重纳税”。

6个人合伙股权分配方案

6个人合伙股权分配方案

6个人合伙股权分配方案合伙股权分配方案一、前言合伙是一种商业组织形式,允许多个股东共同经营企业并分享利润和风险。

在组建合伙企业时,股权分配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可以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和公平,有效地激励合伙人的积极参与和贡献。

本文将为6个人合伙公司提供一种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以确保合伙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合伙企业概况本合伙企业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房地产,为投资方提供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等服务。

成立本合伙企业的目标是通过共同合作、优势互补,提高项目开发的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股权分配原则1. 公平原则:股权分配应按照合伙人的贡献和风险来确定,公平、公正、合理。

2. 激励原则:股权分配应能够激励合伙人积极参与、发挥其专长和能力,推动合伙企业的发展。

3. 可持续原则:股权分配应考虑长期合作的可能,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股权分配方案本方案将根据各合伙人的贡献和风险,确定各自的股权比例和权益回报,具体如下:1. A合伙人:A合伙人是本合伙企业的发起人之一,提供了初始资金10,000,000元,占总股本的20%。

A合伙人还提供了房地产开发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整个项目的策划和管理。

根据其对项目的重要贡献,给予其10%的额外股权,合计占总股本的30%。

2. B合伙人:B合伙人是本合伙企业的第二位发起人,提供了初始资金8,000,000元,占总股本的16%。

B合伙人是一名资深投资者,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人脉资源。

由于其贡献较大,给予其5%的额外股权,合计占总股本的21%。

3. C、D、E、F合伙人:C、D、E、F合伙人均提供了初始资金各自为5,000,000元,每个合伙人占总股本的10%。

这四位合伙人均具有相关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贡献于项目的开发和管理,对项目的成功有一定的影响。

根据其贡献程度和风险承担的大小,给予每个合伙人在总股本的基础上额外1%的股权,合计占总股本的11%。

合伙创业的3个原则和6种方式

合伙创业的3个原则和6种方式

合伙创业的3个原则和6种方式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合伙创业,因为合伙创业可以将个人的优势和资源最大化,同时分担风险和责任。

然而,成功的合伙创业并非易事,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并选择合适的方式。

本文将介绍合伙创业的三个原则和六种方式,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合伙创业的三个原则1. 相互信任和尊重合伙创业的基石是相互信任和尊重。

合伙人需要彼此信任对方能够履行承诺,并且尊重对方的意见和决策。

只有在互相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合伙关系才能够持久稳固。

2. 互补优势合伙创业的目的是将个人的优势和资源最大限度地结合起来,达到1+1>2的效果。

因此,合伙人应该各自具备不同的专长和能力,在某些领域形成互补。

这样一来,合伙人可以共同克服困难,取得更好的成果。

3. 明确分工与责任合伙人之间应该明确分工和责任,避免冲突和混乱。

每个人都应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并在其领域内全力以赴。

此外,还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和做出决策。

二、合伙创业的六种方式一种常见的合伙创业方式是技术与资金合作。

在这种方式下,一方提供技术、专利或创意,而另一方提供资金支持和商业经验。

通过合作,双方可以共同开发和推广创新产品或服务。

2. 厂商与渠道合作厂商与渠道合作是一种将生产与销售环节结合起来的合伙方式。

厂商可以专注于产品研发和生产,而渠道商可以负责销售和市场推广。

这样一来,能够充分利用双方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

3. 跨领域合作跨领域合作是指不同行业或领域的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合作。

通过跨领域合作,可以将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相融合,创造出全新的商机和市场。

4. 品牌授权合作品牌授权合作是一种将自己的品牌授权给他人使用并分享收益的方式。

通过品牌授权合作,可以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实现品牌的价值最大化。

5. 联盟合作联盟合作是指多个企业或组织在某个项目或目标上进行合作,共同分享成果。

通过联盟合作,可以整合资源,减少成本,提高效率,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

企业做好合伙人制的六种模式

企业做好合伙人制的六种模式

企业做好合伙人制的六种模式企业合伙人制是指由几个合作伙伴共同经营一个企业,并共享利润和承担风险。

企业做好合伙人制可以选择适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的模式。

下面将介绍六种常见的合伙人制模式。

1.平等合伙人制:所有合伙人在企业中地位平等,共同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

这种模式适用于所有合伙人具有相同的经验和资源,并且希望共同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情况。

2.有限合伙人制:有限合伙人制是在平等合伙人制基础上增加了有限合伙人的概念。

有限合伙人只投资资金,不参与企业的运营和决策,而由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的额度,风险相对较小。

3.合伙公司制:合伙公司制是将合伙制与公司制结合的一种模式。

该制度在法律上将合伙人和公司分开,合伙人以有限责任合伙人的身份参与经营而不承担无限责任。

4.管理合伙人制:在管理合伙人制度下,企业中有一个或几个合伙人负责管理和决策,其他合伙人则只投资资金。

这种模式适用于有明确的领导者和跟随者角色分工的企业。

5.非平等合伙人制:非平等合伙人制是指在平等合伙人制基础上,合伙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分配不均。

这种模式适用于一些合伙人出资或贡献大于其他合伙人的情况,可以根据贡献程度确定权益分配比例。

6.国际联合制:国际联合制是指企业与国外公司或个人进行合作的一种模式。

通过与国际合作伙伴合作,可以共享资源、技术、市场等,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在选择适合的合伙人制模式时,企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企业的发展阶段和规模。

不同的合伙人制模式适用于不同规模和发展阶段的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其次,合伙人的能力和资源。

合伙人制需要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和决策,因此需要考虑合伙人的能力和资源对企业发展的贡献。

再次,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和沟通。

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和沟通方式对于企业的合伙人制模式选择至关重要,需要考虑是否能够有效合作和沟通。

最后,法律和税务问题。

合伙人制模式需要符合法律和税务规定,企业在选择和运营合伙人制模式时需要注意法律和税务方面的问题。

经济法教案第六章 合伙企业法

经济法教案第六章 合伙企业法

第六章合伙企业法教学要求1.明确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明确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的性质及与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的关系;2.了解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对外债务的承担及与无限合伙人之间的关系;3.掌握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退伙及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责任性质;4.了解我国合伙企业设立、解散与清算,以及合伙企业的财产、事务执行与债务清偿的有关规定。

课时安排本章节共安排7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的概念一般而言,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一)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是合伙协议(二)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三)合伙企业的人格同合伙人的人格不完全分离(四)合伙企业的财产同合伙人的财产不完全分离(五)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三、合伙企业的种类合伙企业根据分类标准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①以合伙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划分,可将合伙分为个人合伙和法人合伙;②根据合伙的目的和法律地位不同,可将合伙分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③在我国,根据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可将合伙分为普通合伙与隐名合伙;④在英美法系国家,通常把合伙分为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

四、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合伙企业法,是指调整合伙企业在设立、经营、变更、终止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1)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伙,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适用于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这些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三)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1)协商一致,书面合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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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的特征
1、个人合伙的主体只能是公民(也就是自然人)个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户的名义与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联合经营的,不是合伙,而属于联营,合伙内的公民是基于共同的目的和利益而集合到一起的。

2、个人合伙是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的,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构成合伙成立和存在的基础。

公民之间就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终止合伙等问题,经过充分协商达成致协议并订立书面合伙合同,才能成立个人合伙。

3.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

个人合伙是由于合伙人有共同的经济目的而紧密联合在一起,由此决定了合伙人既要共同出资,也要共同参加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

4.个人合伙以其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

个人合伙在对外关系上须以合伙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个人合伙还可以起字号,以体现其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5.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投资而成立。

共同投资是个人合伙成立的物质前提和形成的合伙财产方法。

投资的种类和数量应当由合伙人协议确定。

合伙人投资的种类既可以是资金和实物,也可以是技术或劳务等,而合伙人投资的数量既可以均等,也可以不均等。

6.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共同投资的财产和在合伙经营中积累的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合伙组织并不独立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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