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管理制度
电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电缆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因电缆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等环节的电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1.成立电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电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电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1)生产部:负责电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
(2)销售部:负责电缆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
(3)安装部:负责电缆安装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
(4)维修部:负责电缆维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
四、电缆产品质量要求1.电缆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
2.电缆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导体材料: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导体材料。
(2)绝缘材料: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绝缘材料。
(3)护套材料: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护套材料。
(4)电缆结构:应合理,确保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具有良好的性能。
五、电缆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1.生产环节:(1)生产部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电缆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2)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原材料的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标准。
(3)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过程控制,对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检查。
2.销售环节:(1)销售部应确保销售的电缆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2)销售过程中,应加强对产品的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3)销售过程中,应加强对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3.安装环节:(1)安装部应严格按照安装规范进行安装,确保电缆安装质量。
(2)安装过程中,应加强对电缆的检验,确保电缆质量。
(3)安装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维修环节:(1)维修部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进行维修,确保电缆维修质量。
(2)维修过程中,应加强对电缆的检验,确保电缆质量。
(3)维修过程中,应加强对维修工具和设备的维护,确保维修质量。
电线电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电线电缆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电线电缆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部门及员工。
三、安全责任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电线电缆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电线电缆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线电缆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组织落实本制度,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
3. 员工对本岗位电线电缆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1)企业应按规定配置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2)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防止事故发生。
3. 生产设备与工艺(1)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误操作。
4. 储存与运输(1)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爆。
(2)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运输安全。
5.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时,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抢救,并按规定报告。
(2)事故发生后,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电线电缆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员工有权对电线电缆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奖惩1. 对在电线电缆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降职或解聘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确保电线电缆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电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缆安全运行,保障电力系统稳定可靠,预防电缆事故发生,依据《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缆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第三条电缆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电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缆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电缆安全管理职责: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缆的采购、安装、验收、检修、试验等工作,确保电缆质量符合要求。
2. 运行部门:负责电缆的日常运行维护,及时发现并报告电缆故障。
3. 检修部门:负责电缆的定期检修和故障处理,确保电缆安全稳定运行。
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电缆安全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各部门电缆安全管理工作。
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电缆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电缆安装与验收第六条电缆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察,确保安装环境符合要求。
第七条电缆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电缆安装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电缆安装质量。
第八条电缆安装完成后,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四章电缆运行与维护第九条电缆运行期间,运行部门应加强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十条电缆维护工作应按照维护规程进行,定期对电缆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等。
第十一条发现电缆故障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第五章电缆检修与试验第十二条电缆检修工作应按照检修规程进行,确保电缆检修质量。
第十三条电缆试验应定期进行,试验项目、方法和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试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对不合格电缆进行处理。
第六章电缆安全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电缆安全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员工掌握电缆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对电缆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电缆品质管理制度规范

电缆品质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缆行业的品质管理,确保电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电缆行业的竞争力,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生产、销售、检验和使用电缆产品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缆生产企业应遵循本规范,建立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品质管理制度,保障产品质量,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四条电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人员资格和质量管理体系文档。
第五条电缆生产企业应保证生产过程的透明度和追溯性,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第六条电缆销售企业应在产品销售环节履行质量管理义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七条电缆使用单位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第八条电缆生产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具备质量管理能力。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立质量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章质量管理程序第十二条电缆生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程序,包括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包装运输等环节。
第十三条电缆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设计文件,明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指标。
第十四条电缆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材料采购程序,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电缆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程序,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第十六条电缆生产企业应建立成品检验程序,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七条电缆生产企业应建立包装运输程序,确保产品包装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四章质量管理人员资格第十八条电缆生产企业应对质量管理人员的资格进行认证和评定,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质量管理人员应接受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电缆生产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缆产品质量,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规范电缆生产过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缆生产全过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检验检测、成品入库等环节。
第三条电缆生产质量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2. 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3. 加强员工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全员质量素养;4. 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电缆产品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电缆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电缆生产质量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电缆生产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电缆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3. 组织开展电缆生产质量改进活动,提高产品质量;4. 对电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5. 参与电缆生产技术改造和工艺改进,提高产品质量。
第六条生产部门负责电缆生产过程的实施,确保产品质量。
第七条生产部门的主要职责:1. 严格执行电缆生产质量管理制度;2. 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开展质量检查和检验工作;3. 落实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4.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第三章原材料管理第八条采购部门负责电缆生产所需原材料的采购工作。
第九条采购部门的主要职责:1. 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 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选择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供应商;3. 对原材料进行入库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
第四章生产制造第十条生产部门负责电缆生产过程的实施。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的主要职责:1. 严格按照电缆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2. 严格执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3. 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第五章检验检测第十二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电缆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工作。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4篇)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缆的使用管理,提高电缆的使用效能和使用寿命,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电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缆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电缆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第二章电缆的选购与验收第五条电缆的选购应根据具体的使用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电缆。
第六条电缆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电缆的质量和性能要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
第七条电缆的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三章电缆的安装与维护第八条电缆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九条电缆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避免与其他设备、管线交叉和受力。
第十条电缆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并建立维护记录。
第四章电缆的保护与修复第十一条电缆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外力损害和腐蚀。
第十二条电缆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并记录故障情况。
第五章电缆的拆除与报废第十三条电缆拆除前应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操作。
第十四条电缆报废应进行登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电缆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第十五条电缆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火和防爆措施。
第十六条电缆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电缆的性能和规范。
第七章管理制度的执行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由电缆使用单位统一执行,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电缆使用单位所有。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对电缆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个简要概述,具体的内容和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修改。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制定和执行的一套规章制度,用来管理电缆的使用和维护。
以下是一份电缆使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电缆使用范围:规定电缆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地点、使用场合等。
电缆管理、检验制度(三篇)

电缆管理、检验制度引言:随着电力、通信、交通、石油天然气等领域的发展,电缆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电缆作为电力传输和信号传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安全性对各项工程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电缆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一套完善的电缆管理和检验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电缆管理制度电缆管理制度是指对电缆的采购、存储、安装、运输、使用、维护和报废等方面进行管理的制度。
1. 电缆采购管理(1)明确采购需求:明确本单位所需的电缆类型、规格、数量和要求等信息。
(2)采购程序: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程序进行电缆的采购。
(3)采购合同: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电缆的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交货期限等内容。
2. 电缆存储管理(1)存储环境:电缆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化学品的环境中,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2)存放位置:按照电缆的类型、规格和用途等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相关信息,防止混淆和错用。
(3)保护措施:电缆应防潮、防尘、防老化和防损坏,可以采取覆盖防护层、保护胶带等方式进行保护。
3. 电缆安装管理(1)安装要求:按照电缆的设计要求、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安装,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2)验收检查:对电缆的安装质量进行验收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 电缆运输管理(1)运输方式:按照电缆的类型、规格和长度等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防止电缆的损坏和变形。
(2)运输工具: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电缆的安全运输。
5. 电缆使用管理(1)使用环境:电缆应在符合其规定的使用环境下使用,避免受潮、受热、受压和受腐蚀等条件。
(2)定期检查:定期对电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 电缆维护管理(1)维护计划:制定电缆的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内容、周期和责任人等。
(2)维护措施:根据电缆的类型和使用情况,采取合适的维护措施,延长电缆的使用寿命。
7. 电缆报废处理(1)报废标准:根据电缆的寿命、损坏程度和外观检查等,制定电缆报废的标准。
电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缆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电缆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电缆的生产、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电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电缆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电缆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电缆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电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电缆安全生产。
第三章电缆选用与安装第七条电缆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性能。
第八条电缆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察,确保安装环境安全、符合要求。
第九条电缆敷设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电缆敷设平直、牢固。
第十条电缆敷设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尘、防火、防腐蚀等措施。
第十一条电缆敷设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电缆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电缆运行与维护第十二条电缆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电缆维护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确保电缆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电缆维护内容包括:电缆绝缘、电缆接地、电缆接头的检查与处理等。
第十五条电缆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五章电缆检修与报废第十六条电缆检修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确保电缆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电缆检修内容包括:电缆绝缘、电缆接地、电缆接头的检查与处理等。
第十八条电缆达到报废标准时,应立即报废,并做好报废记录。
第六章应急与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制定电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电缆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应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二条对在电缆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缆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1条为搞好我矿电缆管理,完善电缆的供应、管理、修补、回收、报废全过程综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用以加强全矿各电缆使用单位(下称各单位)对电缆工作的管理,使全矿电缆以合理使用。
第2条第2条全矿各单位要以本制度规定的各项要求为准,加强对电缆管理工作,结合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电缆管理制度。
第3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电缆,包括全矿各单位使用的铠装电缆、橡套电缆、监控电缆、通讯电缆。
第4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郭庄煤业机电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5条机电部负责全矿电缆管理工作,设电缆管理员,对全矿电缆使用的计划及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并成立电缆管理组,负责全矿电缆检验工作以及电缆回收的处理工作。
第6条机电部负责全矿各类电缆的采购、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分发等管理工作,并负责新电缆到货后的抽样送检。
第7条全矿各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电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电缆管理工作负责。
机电队长是本单位电缆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单位电缆及业务管理负责。
第三章管理责任制第8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设兼职电缆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各电缆使用状况的检查、领用、使用、维护及回收等工作。
第9条各单位电缆管理员在机电队长的管理下,负责本单位电缆计划及消耗制定,编制设备电缆管理制度,掌握本单位电缆的绝缘状况,监督电工能够按照电缆使用规定,按期对电缆进行巡查、电缆绝缘进行摇测、电缆的回收等工作。
第10条各单位的机电队长,每半月至少对全队电缆绝缘情况进行抽查一次,负责本单位电缆计划审查。
第11条机电部包队科员,负责收集所包队组上报的电缆计划。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12条机电部负责全矿电缆的计划管理、建账编号、发放审批、检查考核、回收复用等工作,负责下达检修作业计划。
第13条电缆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使用电缆必须提出计划,机电部负责收集汇总。
机电部根据电缆修复库存情况上报审批,计划审批后购置,机电部负责验收,以及库存保管。
电缆的领用由机电部根据生产和计划情况审查批准后发放。
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机电部。
因计划不周影响生产者,由责任单位负责。
造成计划外领用,经领导批示后,方可发放。
第14条凡用于井下动力、照明、信号和控制的各类型橡套电缆,必须符合《规程》有关要求,必须经国家采煤机械质量检测中心核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煤矿用阻燃电缆必颈经公司阻燃电缆检测站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站发给《阻燃电缆检验合格证》。
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各种证件齐全,外观、绝缘情况合格,方可签发“入井证”,下井使用。
第15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规程》第467条规定,敷设,悬挂应符合《规程》第468、469条规定,不得选用无接地芯线的电缆,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和铝芯电缆,新敷设的井下高压电缆不得采用油浸纸绝缘电缆和外钢带铠装电缆,在用的油浸纸绝缘电缆和外钢带铠装电缆应尽快更换。
第 16条电缆的连接,必须执行《规程》第472条有关规定。
第17条为了保证电缆的可靠运行,电缆使用维护单位必须配备红外线温度检测仪器,每周对电缆连接处进行一次检查,发观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 18条装岩机、掘进机、煤电钻等移动设备除靠近其15米一段电缆外,都要悬挂起来。
靠近移动设备的拖移电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进行巷道清洗、维修等有可能损伤电缆的作业时,必须有电缆防护措施。
第19条电缆采购,机电部按计划的内容、规格、型号,数量保质保量按时采购,电缆由机电部编号、管理。
第20条各单位对使用的电缆以及电缆挂钩等实行建档建账管理,建立健全各种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加强维护检修,不得损坏丢失。
第21条各单位在绘制“供电系统图”时,必须将电缆和五小电器填绘到图纸上,并标明规格型号长度等数据,采掘各队每月必须将变化后的情况上报机电部。
第22条新安装的采煤机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进行移交时,机电部主持电缆的交接,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双方及机电部各持一份《移交单》。
第23条井下电缆不论是新装还是在使用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挂钩间距,弧垂度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交叉盘圈,不得用铁丝吊挂,未经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机电部不予办理《停送电申请票》,机电队不得供电。
第24条电缆在穿过防火门、风门隔离墙等建筑物时,必须装设穿墙管穿管过墙,否则不予验收。
第25条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缆,在工作地点变更时,视电缆的实际使用情况上井进行维修。
采煤工作面因进尺变化而拆下的电缆(包括通讯电缆、监测监控电缆)以及电缆挂钩,接地线等,要在十天内及时组织上井,回收上交机电部。
第26条各单位在回收拆撤截面为4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时,必须从开关内接线端字处拆开,不得随意将电缆截短或截断,否则经济处罚500元/处。
第27条所有电缆都必须在变电所开关处、变电所及用电建筑物外,电缆所在巷道和沟内转角处以及电缆接线盒上集中悬挂标志牌,并在巷道和沟内沿途电缆上写明电缆编号及指向,标志牌要标明电缆型号,规格,长度,来去地点等内容,指向要正确。
第28条电缆的报废,由机电部包队科员根据使用情况,提出报废报告及明细,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29条电缆外借时,必须由借用单位出具证明,经矿分管领导和机电部长批准,定出借用期,方可借出,并按规定交纳租借费,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第五章电缆验收及保管发放管理第30条各单位兼职电缆管理员结合本单位使用及库存情况编制电缆使用计划,经机电队长审核,队长批准后,上报机电部。
第31条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电缆使用计划,编制全矿电缆计划,经机电矿长签字后上报矿企管科,企管科审核后,交机电部组织采购第32条机电部采购组接到企管科下发的计划后,机电部材料配件组立即开展采购流程;第33条新电缆到货后,采购组按照到货电缆规格型号及批次,收集索取并检验销售单位提供的由厂家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第34条初验入库后的煤矿用阻燃电缆必颈经公司阻燃电缆检测站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站发给《阻燃电缆检验合格证》,对确认合格的电缆办理正式入库手续。
第35条机电科负责对已办理入库手续的各类电缆的保管发放管理,并按照行业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油脂的库存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36条机电科对已办理入库手续的各类电缆加强质量的管理,防止电缆损坏.第37条各单位使用后的电缆,回收及处理工作由机电部负责具体管理。
第六章电缆巡视检查制度第38条电缆的巡视工作1、电缆的巡查周期(1)户外架空线路、电力电缆每月至少巡视二次。
根据季节和基建工程的特点相应增加巡视的次数。
(2)电缆沟每周巡视一次。
(3)对于外皮有破损的电缆,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加强巡视。
(4)特殊情况下,如暴雨、发洪水等,应进行专门的巡视,(5)对巡视排查的隐患及问题建立台账记录。
2、巡视的内容(1)对敷设直埋在地下的电缆线路应查看路面是否有未知的挖掘痕迹,电缆线路的标桩是否完整无缺。
(2)电缆线路上严禁堆积物体,如瓦砾矿渣建筑材料笨重物件酸碱性液体或石灰坑等。
(3)户外的电缆线路,电缆的护套应完好。
(4)户外的电缆的穿线管路是否良好,有锈蚀及碰撞损坏应及时处理。
(5)架空线路是否有倒塔、电线杆倾斜、瓷瓶破损现象。
(6)户外架空线路连接处是否有断丝现象。
(7)检查电缆接头有否虚接过热现象。
(8)多根电缆并列运行时,要检查电流分配和电缆外皮温度情况,发现各根电缆的电流和温度相差较大的,应及时汇报处理,发防止负荷分配不均引起烧坏电缆。
(9)入遂道巡视要检查电缆的位置是否正常、接头有无变形和漏油、温度是否正常、防火设施是否完善、通风和排水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10)电缆沟内不应积水、积污物,其内部的支架必须牢固、无松动和锈烂现象。
(11)发现违反电力实施保护的规定而擅自施工的单位,应立即阻止其施工。
对按规定进行施工的单位,应做好电缆地下的分布情况现场交底工作,并加强监视和配合施工单位处理好施工发生的与电缆线路有关的问题。
第39条巡视结果的处理(1)巡视人员应将巡视电缆的结果,填写巡视记录,运行部门应根据巡视结果,采取对策消除缺陷。
否则处罚责任人及机电队长、队长100——500元。
(2)巡视人员巡视中,如发现电缆有零星缺陷,应记入巡视记录簿内,方便编制月度的维护检修计划。
(3)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如发现电缆有重大缺陷,应立即报告相关部室进行处理。
第七章电缆吊挂标准第40条井下新施工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电缆钩进行吊挂,严禁使用圆钢制作的临时挂钩,采掘工作面在规程编制时,由机电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电缆敷设根数,选定电缆钩的规格,施工中一次将电缆钩安装到位,同一巷道使用的电缆钩规格型号必须统一。
第41条采掘工作面巷道中多余的电缆必须在电缆车上盘好,严禁堆放在地上或在巷帮打回头折弯吊挂。
第42条喷浆巷道电缆钩吊挂应使用膨胀螺栓固定,要求膨胀螺栓距离顶板距离相等,膨胀螺栓外露长度要根据巷道成型适当调整,以保证电缆钩吊挂在同一竖直平面上,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
第43条架棚支护巷道,将电缆钩上端吊挂在工字钢梁上,吊挂位置在梁与腿的交接处,保证电缆钩与棚腿平行。
要求吊挂位置距顶距离要相等,保证电缆吊挂在同一水平上。
将电缆钩尾端捆绑在棚腿上。
保证电缆钩的牢固性。
第44条锚网支护巷道在巷帮距顶不超300mm的位置分段打设固定点,各吊点之间用钢丝绳拉紧,将电缆钩上端吊挂在钢丝绳上,吊挂要牢固。
在电缆钩的尾部与上部钢丝绳平行垂直在拉一条钢丝绳,将电缆钩尾端与钢丝绳相连,以保证电缆钩的牢固性。
第45条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所有电缆(包括通讯、信号电缆)不得与瓦斯抽放管同侧吊挂;电缆与风、水管要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受条件所限敷设在同一侧时电缆要敷设在电缆上方,并保持以上距离。
电缆及电缆钩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第46条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m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电缆走向标识牌,且内容齐全,不得挂反。
第47条巷道内的通讯电缆、监控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以上地方。
第48条电缆吊挂时要遵循由上至下电压逐渐升高的原则,依次为监测监控线,通讯线缆、照明信号线缆,低压线缆、高压线缆。
第49条电缆吊挂必须保持一钩一线,电缆钩吊挂间距为1m。
特殊地段间距相应缩小。
电缆吊挂高度距顶板间距不得超,并保证电缆与顶底板平行。
第50条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第51条监测监控线、通讯信号线缆与电力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