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款支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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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1. 概述项目工程结算支付是指在项目工程竣工和验收合格之后,依据建设合同的约定和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工程结算和款项支付的过程。

结算支付工作是项目工程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项目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建设单位、工程承包方、监理单位等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编制《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明确结算支付的具体流程和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工程承包方、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规范结算支付程序,提高结算支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工程实施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结算支付程序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程序包括:施工单位提出结算报告、监理单位初审、建设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复审、支付单位付款等环节。

下面,针对以上环节逐一进行解析。

2.1 施工单位提出结算报告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后,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结算报告。

结算报告应当包括施工单位对工程量的计量,以及其它工程量、费用、税金、利润等方面的计算,列明各项费用的结算标准和计算方式,并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附上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2 监理单位初审建设单位接受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报告后,将结算报告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初审。

监理单位的主要任务是比对结算报告中的项目工程量与实际施工情况,审核施工单位的结算依据和结算标准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及相关费用是否合理、合法等。

2.3 建设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完成初审后,将结算报告和初审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核,核对各项工程量和费用等,对结算标准、计算方式、金额等进行核对确认,并对不合理、不合法等情况进行抽查和调查,保证结算报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4 监理单位复审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结算报告和审核意见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复审。

复审主要是针对建设单位审核中未能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核,以及对建设单位审核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保证结算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法性。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工程款支付与质保金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工程款支付与质保金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解读工程款支付与质保金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的收支进行核算和结算的过程。

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结算行为,保障工程款支付和质保金的安全使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一、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根据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工程款支付操作应符合以下规定:1. 工程款支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在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给施工单位。

2.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支付可以采取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

支付方式应经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款项安全到账。

同时,支付方应及时提供支付凭证给施工单位,便于双方核对和记录。

3. 工程款支付比例:根据建设工程的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应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期支付。

通常情况下,工程款支付可分为开工前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竣工验收款等阶段性支付。

4. 工程款支付条件:施工单位应满足相关条件后方可获得工程款支付。

这些条件包括: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没有违约行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支付方应认真审核,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质保金的相关规定质保金是指施工单位在完工验收后,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给业主的一笔资金。

它作为一种担保,用于保证工程质量问题在一定期限内得到解决和修复。

根据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质保金的相关规定如下:1. 质保金缴纳比例:根据合同约定,质保金的缴纳比例通常为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如5%、10%等。

质保金的缴纳是施工单位的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可控和可靠。

2. 质保金的缴纳方式:质保金通常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缴纳给业主。

业主应开具质保金收据,并在质保金期限内妥善保管。

质保金不得用于非相关的用途,一旦发现违规使用,业主有权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3. 质保金的期限:根据合同约定,质保金应缴纳并保持一定期限。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1.总则为规范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规范工程款支付方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和结算方式。

2.1 所有工程施工(含工程劳务,下同)类工程合同的结算及工程款支付,包括建安工程、装饰工程、环境配套工程、土地平整工程、零星工程等的合同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2.2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单项工程已完工项目总工程未完工,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结算。

3. 职责3.1 工程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办理工程款支付相关手续。

3.2 设计部(预算人员,下同)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数据及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

3.3 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结算支付,对支付结算办理流程及支付情况以及涉及财务方面的事宜进行复核。

4. 具体要求4.1 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工程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合同履行完毕2个月内应办结结算工作,工程量大、结算难度大的可以申请延期1个月。

4.2 工程部将以下相关资料汇总后,填报《工程竣工结算申请单》:4.2.2 竣工图(如有);4.2.3 现场签证单、工程技术变更单;4.2.4 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报告;4.2.5 水、电费使用情况;4.2.6 业主索赔资料的整理统计;4.2.7 相关的技术资料;4.2.8 合同或委托书。

4.3 工程部将核查完毕的结算资料及核查结果提交设计部。

4.4 工程部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设计部发现资料不全,审批手续不完整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将资料退回给工程部,工程部负责按期补齐资料重新提交。

4.5 同时采购部和材料管理人员须提交有合同乙方单位领用签字或盖章的甲供材一览表给设计部,采购部和材料管理人员对甲供材领用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4.6 设计部审核、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4.6.1 工程施工总、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承诺书等;4.6.2 工程竣工全套图纸(土建、安装等);4.6.3 工程技术变更和现场签证统计汇总表、审批表、结算表及变更签证的详细资料、图纸会审交底纪要;4.6.4 工程预(结)算书(加盖编制单位公章、负责预算人员签章);4.6.5 甲供材、甲控材清单;4.6.7 其他。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流程,保证审批流程和付款与结算条件的相关凭据的完整性,加强工程资金管理,规避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原则上分工程审批和财务审批两个流程,工程审批通过后,再报送财务审批。

当月工程款申报计划审批,次月财务审批付款。

第三条工程项目付款分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原则按合同及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支付。

除工程预付款按工程合同约定按照财务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支付外,其余款项由承包(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工程款申请(附相关附件),经审核、审批后办理付款。

第四条付款审批流程:工程部资金管理员编制《资金支付申请表》→工程部部长审核→财务部会计审核→财务部分管领导审核→公司主管副总审核→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财务审批通过后,工程部资金管理员将《资金支付申请表》及工程审批资料交财务部办理付款。

第五条主要职责(一)项目部(项目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各阶段付款的条件严格把关,并严格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对具备付款条件的及时审核。

(二)工程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计划的申报,负责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并对付款与结算审核过程负责。

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相关事宜由工程管理员(项目责任人)负责办理,对工程审批和财务审批两个流程进行跟踪,督促承包(施工)单位开具发票,同时做好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台帐,并于每月初与财务部进行对账。

(三)财务部负责审批后的工程款及时办理支付,对审核意见不清、审批流程不全及付款条件不具备的,不予办理付款手续;负责根据资金情况于实际工程资金支付时对资金计划进行修订,并按修订后的计划进行支付。

于每月初与工程部进行对账。

(四)审监法务部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审计工作,对工程项目付款与结算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进度款支付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审批及时间要求。

承包(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开具支付金额的等额含税专用发票,办理财务入账手续。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款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款项支付管理。

第三条支付对象:项目款支付对象为供应商、承包商、劳务方等合同约定的支付对象,需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第四条支付依据:支付依据应符合合同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支付条件:支付应满足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相关条件,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六条款项支付方式:款项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支票支付等形式,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第七条财务审批:各级财务审批人员应遵循财务审批流程,重点审查支付申请的依据、金额、付款方等关键信息。

第八条风险防范: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支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二章款项支付流程第九条付款申请:项目管理人员提供付款申请表,明细列出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支付原因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财务审批:财务审批人员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批,核实付款依据、金额、付款对象等关键信息。

第十一条资金调度:财务人员核实申请金额,并进行资金调度,确保支付资金来源正确合法。

第十二条支付执行:财务部门执行支付动作,根据款项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操作。

第十三条收款确认:支付对象收到款项后,应签收确认,并将收款信息反馈给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四条归档管理:支付相关文件归档管理,要求完整、一致,便于查阅和审计。

第三章监督与审计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款项支付流程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外部审计:公司定期邀请外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支付流程进行审计,提供合规性和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监督机制:公司设立独立监督机构,监督支付流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汇报给公司高层管理。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资金管理:公司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支付资金来源合法、使用透明。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款项支付流程,防范风险。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款支付管理,维护各方利益,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款项支付管理。

第三条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管理规定。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管理应坚持风险防范、效率优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管理应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做到信息畅通、协作有序,保证工程项目各环节顺利推进。

第六条公司应当依法设立工程款支付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并逐级审批工程款支付事项。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款支付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款项支付资料真实、完整。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定期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工程款支付制度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十条公司应当对违反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流程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如下流程进行:(一)工程款支付申请:项目经理向项目财务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提供相应支撑文件。

(二)资金审批:项目财务核对资料后,提交给审批机构审批。

审批机构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资金来源进行审核,并及时作出决定。

(三)款项支付:经审批机构批准后,项目财务将款项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四)账务处理:项目财务应当及时将工程款支付情况记录在账簿中,确保账务准确、清晰。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应当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不得跨越操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透明。

第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申请必须事先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确保申请合理、真实。

第十四条工程款支付审批应当实行逐级审批,每一级审批机构都有权对款项支付决策进行审核,确保决策准确、合规。

第十五条工程款支付资金应当用于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工程款支付应当及时、安全,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023年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

2023年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

2023年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为规范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促进工程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款结算管理。

第三条进度款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约定的比例或阶段,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款项。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结算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第二章进度款支付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按照工程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及时支付进度款给施工单位。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进展的关键节点、阶段性完成工程量后,向建设单位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

第七条建设单位收到进度款支付申请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支付决定。

第八条进度款支付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量实际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二)进度款支付计算表;(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建设单位对进度款支付申请的审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或阶段,及时支付进度款给施工单位,不得拖欠或擅自停止支付。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进度款支付管理制度,明确支付程序和时限,确保支付及时准确。

第三章进度款结算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进度款结算应当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进度款结算申请。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收到进度款结算申请后,按照约定的结算程序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结算决定。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审核进度款结算申请时,应确保工程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和支付申请的一致性,并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及时发放进度款结算款项,并出具进度款结算凭证。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其中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成为必修课。

工程结算支付是指在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结算单据等资料,由业主按照资料核定工程施工的费用,然后由业主向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费用的过程。

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对于工程项目的资金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了各方权益,同时也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因此,制定一定的合理的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成为了建筑行业的需求。

二、重要性支付工程结算是建筑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在工程结算阶段,业主通过严格核算工程量清单和价值的方式,将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工程费用结算清楚,达到管理项目资金的目的。

如果支付工程结算不到位,将影响后续施工工作的质量和工期,甚至会造成纠纷,影响建筑工程的成败。

同时,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也需要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和结算标准要求进行结算,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因此,建立并执行一套合理的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防止纠纷的发生及维护各方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程结算及支付管理办法的原则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需要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要求,以及各方利益需求,制定出一套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结算支付管理办法,以保证构建能在有效实施中完美运行的结算支付管理系统。

1.公正原则所有的结算方式、计价体系和工程量清单等必须公正透明,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护各方利益。

2.公平原则在工程结算和支付中,对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业主应公平对待,合理安排结算和支付时间,内部结算远间、对下合同结算合同内法定做法。

3.及时原则结算单据应及时列出并送到业主处审核,审批完成后授权支付,以便及时结清工程款项,减少各方经济损失。

4.严谨原则工程结算支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工程量清单和结算标准需严谨、规范。

严禁用人为方式制造不合理的工程量和价值,严格控制工程付款额度,避免过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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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
工程建设项目费用控制程序文件
(二)
工程结算款支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准确进行工程结算,保证工程顺利移交,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工程结算款的支付管理。

采购合同结算款支付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章结算款支付办法
第三条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工程结算申请表,并附工程结算书。

第四条预决算工程师根据以下资料会同工程部/采购部
审查工程结算:
1 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 施工承包合同
3 预算定额、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
4 最终工程计量表
5 工程预付款
6 每月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7 已经支付的合同变更价款
8 发生的索赔金额
9 合同罚款
10 其他发生的费用
11 工程保修证书
第五条预决算工程师将审查结果填入工程结算申请表,附各种结算材料(如需要时,包括审计部门审计报告),由控制部主管核对。

第六条工程部/采购部确认合同工作已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量计算准确。

第七条 HSE部门确认合同工作没有遗留HSE问题。

第八条控制部主管确认费用计算准确,符合合同规定。

第九条接收使用部门确认合同工作已竣工并验收合格。

第十条财务部确认合同预付款、中间已付款项和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正确性及合同执行没有遗留财务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部/采购部确认合同执行没有遗留争议事项。

第十二条工程部/采购部会同控制部报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核。

第十三条主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总经理批准后,控制部通知财务部进行结算,各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进行合同关闭工作。

第十五条财务部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与承包商办理工程结算手续,领取工程结算款,同时承包商在工程结算申请表上签署结算记录。

第十六条服务类合同工程结算款支付依照以上办法按附件四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章附件
附件一:最终工程量确认表
附件二:工程结算价款计算表(清单计价)
工程结算价款计算表(定额计价)
工程结算价款计算表(总承包合同、设计、采购)附件三:工程结算价款申请表
附件四:工程结算价款支付报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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