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通用版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范文(4篇)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供电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全面推行防范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供电可靠。
第四条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是全体员工的责任,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各级领导、电力设施运维人员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单位成立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本单位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由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按需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修订和推广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二)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培训和考核;(三)定期组织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四)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五)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可靠。
第八条本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力设施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包括设备巡检、隐患排查、故障处理等。
第三章日常安全管理第九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电力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供电可靠。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检,及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隐患,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并做好巡检记录。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对电力设施的故障进行及时处理,排除故障隐患,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保卫措施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力设施周边安保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围墙、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等。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保卫人员,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3篇)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电力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电力公司管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建设与保护活动。
所称电力设施包括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以及电力调度设施、电力通信设施等有关辅助设施。
三、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以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确定。
____千伏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____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____千伏以下____米____千伏____米2.电力架空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的爬梯和脚钉,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变电站、开关站保护区为站围墙外延伸____米所形成的区域。
4.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变电站、开关站等站内的设施。
5.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____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6.电力电缆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地下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架,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7.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箱、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8.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四、电力设施的保护措施(一)公司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按照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电力设施进行巡视、维护、检修,及时消除隐患。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模版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企业的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包括输电线路、变电设施、电缆线路、变压器、开关设备等全部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制度管理、安全防范、应急措施等。
第四条本制度实施单位为供电企业,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第五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供电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巡查、安全防范、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供电企业应当定期召开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八条供电企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保卫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九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汇报电力设施的异常情况和安全隐患。
第三章制度管理第十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应当编制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
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电力设施安全保卫档案,记录设施的基本情况、巡查记录、隐患整改等信息。
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定期对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考核制度,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应当通过内部和外部通报等方式宣传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应当做好电力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周边的安全围护、设施的防护措施等。
第十七条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设施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范本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本制度所称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包括:发电设施、输电设施、变电设施、配电设施和供电设施等。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责任1. 电力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权人应当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2. 电力设施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电力、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措施1. 电力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权人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 电力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权人应当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电力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权人应当对电力设施进行必要的防护,防止外力破坏。
4. 电力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权人应当对电力设施周边的环境进行整治,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5. 电力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权人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周边居民的保护意识。
第五条电力设施保护违法行为的处理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损坏、擅自使用电力设施。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活动。
3.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电力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权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奖励与责任1.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电力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权人未履行本制度规定的保护职责,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或者人身伤亡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保障企业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有效防备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稳定,并维护员工及相关方的人身和资产安全。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电力设施,包含发电设备、输电线路、变电设施、配电设备等。
适用于全部从事与电力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的人员,包含企业员工、承包商人员、访客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要求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电力设施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同时供应相应资源和支持。
第二章安全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企业应建立电力设施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力设施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并承当相关安全职责和权力。
第五条职责与权限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订立和实施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习,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他们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事故调查和安全评估工作。
第六条安全责任制企业全体员工都应自发遵守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和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电力设施,并具备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应为每个员工明确安全责任,并进行相关培训。
第三章安全掌控措施第七条风险评估和防备企业应进行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备措施。
应建立并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电力设施的安全情形,并及时发现和排出安全隐患。
第八条安全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定期开展电力设施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培训内容包含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九条安全设施和装备企业应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完好,包含火灾报警系统、防雷设备、安全标识等。
各类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应急处理与演习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提前进行演习。
火电厂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范文(三篇)

火电厂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范文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火电厂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火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火电厂内所有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工作。
1.3 责任分工1.3.1 火电厂管理人员应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落实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责任。
1.3.2 监测仪表维护人员应负责设备的监测和维护工作。
1.3.3 电力设施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1.3.4 安全保卫人员应负责对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管理2.1 设施操作规程2.1.1 设施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施的开机、运行和停机操作。
2.1.2 设施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了解设施的操作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2.2 设施巡查和维护2.2.1 安全保卫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2.2.2 监测仪表维护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2.3 设施巡查和维护记录应及时完整地填写,形成文件存档。
2.3 设施运行异常处理2.3.1 设施操作人员在设施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2.3.2 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进一步扩大事故。
2.3.3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进行事故分析,总结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三、安全保卫工作3.1 安全保卫组织3.1.1 火电厂应成立安全保卫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3.1.2 安全保卫组织应定期组织会议,研究制定重要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2 安全检查和监督3.2.1 安全保卫人员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
3.2.2 安全保卫人员应定期对设施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3 安全教育和培训3.3.1 火电厂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电力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
3.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是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4. 本管理制度执行人员为本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本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定期评估电力设施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 安全保卫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4. 安全保卫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力设施安全评估,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安全风险管理1. 安全保卫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电力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和流程,并定期进行评估工作。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电力设施安全风险。
3. 安全保卫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理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安全设备管理1. 安全保卫部门应对本单位的电力设施安全设备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建立安全设备台账,记录每个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情况。
3. 安全保卫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安全巡查与应急响应1. 安全保卫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和检测。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处置。
3. 安全保卫部门应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在应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六、安全宣传教育1. 安全保卫部门应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安全保卫部门应制定安全宣传计划,并定期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3. 安全保卫部门可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如海报、宣传栏、内部通讯等,向员工传达安全知识和信息。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电力系统内各类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要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要与国家安全工作、公安工作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构建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联防联控机制。
第五条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要依法行政,加强对电力设施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第六条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专业工作,相关单位要建立专业队伍,提供必要的装备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素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国家电力系统负责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
第八条国家电力系统下属各级单位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并进行执行。
第九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十条公安机关负责电力设施安全保卫中的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
第十一条电力设施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其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安保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第十二条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对电力设施周边区域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安全保卫责任区域。
(二)建立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包括巡逻、监控、预警、防护等措施。
(三)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的应急处置机制,包括危机预警、紧急响应、事故应急等。
(四)加强对电力设施安全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风险隐患。
(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要根据设施特点和所处环境的风险程度,采取高效的安保措施。
第十四条电力设施的巡逻、监控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时段的监管,确保设施的安全。
第十五条电力设施的危机预警工作要建立科学的预警模型,对各类可能出现的危险隐患进行及时预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77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风场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风电场的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
3 职责
3.1 风电场场长为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3.2 安生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3.3 风电场布置和组织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宣传教育。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风电场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小组,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4.2风电场实行辖区管理人员为电力设施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电力设施保护负主要责任。
辖区的电力设施被盗和遭破坏的找不到责任人的,辖区管理人员赔偿该
电力设施总价值的5%。
4.3加大宣传的力度,让保护电力设施的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发动群众,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4.4风电场统一和电力设施所在村庄签订义务保护电力设施的合同,建立义务保护电力设施的巡逻队,进行不定期的巡逻检查。
4.5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各区域落实好义务看守员,负责对区域配电设施的看护。
4.6各区域的门锁、配变防盗锁必须安装齐全,确保完好。
4.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损坏电力设施的人,必须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4.8配合公安机关,排查辖区附近的废品收购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废旧电力设施的行为,堵截违法分子的销赃渠道。
4.9按照《安规》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种植高杆植物和新建建筑物。
对影响电力设施运行的线路通道给予清理。
4.10监督在保护区内禁止使用机械掘土、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4.11安装维护在配电变压器、电杆及拉线上的电力安
全标志和安全警示标示齐全;
4.12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不得冲击、扰乱风电场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
4.13对破坏电力设施的人,会同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处以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经司法机关处理。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