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人们面临着各种健康风险,如高温、粉尘、噪音、有害气体等。
为了保护工人的职业健康,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实施相应的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的一些建议。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该机构应包括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和工程技术人员等。
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制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业健康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工人个人的职业健康责任、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责任、监管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责任等。
3.职业健康档案建立:按照规定,建立工人的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记录、职业病检查记录、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
档案应进行定期更新和管理,以便监测和评估工人的健康状况。
4.健康培训和教育:组织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使工人了解职业健康知识,学习正确使用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方法,提高他们的职业健康意识。
5.职业病监测和报告:建立职业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确保工人的职业健康。
6.事故预防和处理:建立建筑工程施工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明确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程序,及时报告和记录事故,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职业健康管理措施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建筑工地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估,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
2.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根据工作环境和危害因素的特点,合理配置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面具、防噪耳塞、防护手套等,确保工人的个人防护。
4.职业健康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职业健康监管和检查,确保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5.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了解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在建设、施工中发生职业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对违____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监督,按照《____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职业卫生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责令其整改。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开工建设。
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为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____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职业健康安全部备案。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急救预案,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六、建设单位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七、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八、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部应向施工工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做好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报告和档案移交工作。
九、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其落实情况,施工方案中涉及到职业病危害采取的防控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本工程项目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工程监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安全宣传教育;(二)职业病防治;(三)工作场所环境安全;(四)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安全;(五)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六)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
第四条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原则如下:(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全员参与,共同责任;(三)科学管理,规范运行;(四)违章必究,奖惩分明。
第二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工程项目设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并落实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二)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及教育;(三)监督检查工作场所的环境安全;(四)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担任主要负责人,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具体分工的职位,并明确各职位的权责。
第三章安全宣传教育第七条工程项目应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宣讲;(二)工作场所安全意识的培养;(三)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四)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说明。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设立宣传教育板块,定期发布安全教育信息,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进行奖惩。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第九条工程项目应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场所环境,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并提供相关防护设备和培训。
第十条工程项目应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明确各职位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实施专业的职业病体检。
第五章工作场所环境安全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应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环境安全检查,确保工作场所环境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建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职业病,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建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程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健全建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成立建筑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
第五条建筑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组成如下:1. 主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2. 副主任: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3. 成员:由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专家等组成。
第六条建筑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建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4.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5. 审批重大安全生产措施;6. 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等。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防治,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
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建筑工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一个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复杂、危险系数高的行业。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人员需要长时间在高温、低温、尘埃和噪音等不良环境中工作,容易受到身体的影响。
因此,建筑工程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健康管理制度,保障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
二、健康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人员的健康管理是企业责任,也是国家政策的要求。
优良的健康管理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减少疾病发生,减少工伤事故,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同时,健康管理还能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建筑工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内容(一)预防保健1. 建立健全的劳动保护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的劳动保护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保护意识,提高对自身健康的重视。
2. 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包括身体检查和职业健康检查。
建立健康档案,监测施工人员的健康状况。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指导他们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避免职业病危害。
4. 加强饮食健康教育,定期组织营养餐讲座,提高施工人员的饮食健康意识。
(二)应急处置1. 建立应急响应制度,对施工现场常见的事故进行定期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 配备急救设备,定期进行急救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急救技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做出正确的急救措施。
(三)职业病防护1. 加强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对施工现场的职业危害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采取控制措施,减少职业危害的发生。
2. 建立职业病防护档案,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危害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职业病隐患。
3. 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及时治疗,加强康复护理,确保他们的身体能够得到充分的恢复。
(四)心理健康1.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施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人员的心理问题,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2. 组织心理辅导,对施工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压力,提高工作积极性。
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4篇)

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施工工地、装修工地、道路工地等。
三、职责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生产部门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提供相关技术指导。
3. 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安全健康隐患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及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处理。
4. 所有工作人员都有权利和责任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1.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2. 实施\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工程项目参与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确保项目工作能够安全高效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含以下要点:1.项目组织机构:明确项目组织结构,确定项目经理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2.风险评估与防控: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工作流程的设计、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等。
3.安全培训与教育:对参与项目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正确应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施工许可证管理、人员出入管理、警示标识标牌设置等。
5.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工程项目中发生的事故的报告程序和处理流程,包括事故报告的时限、责任追究、补救措施等。
6.监督与检查: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合规的行为。
7.激励与奖惩:建立激励和奖惩机制,对安全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者进行惩罚。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安全,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工种和岗位,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该树立职业健康安全的导向意识,全面贯彻落实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核心领导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评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政策和目标;审核和批准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计划;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程序;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安全档案;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六条公司应该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管理、工作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监测、职业病防治等。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职工的工种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规范、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要求,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程执行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当做好工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宣传第十一条公司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应该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制作和发布职业健康安全宣传资料,提供给员工参考。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讲座和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职业健康安全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职业健康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确保在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
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及措施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工种和环境,往往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和职业健康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工人健康和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 健康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预防为主:注重预防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通过合理的预防措施,减少工人健康风险;全员参与:全体工作人员应当共同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形成合力;监测和评估:对工作环境、工人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法律法规依据:依据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并不断改进和完善。
3. 职业健康管理的具体措施为了实施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措施可以采取:3.1 建立健康管理组织设立专门的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3.2 健康风险评估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和管控,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3 岗位职业卫生培训对施工工人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方法,学习正确的防护措施。
3.4 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每年对工人进行定期体检,并通过健康监测手段,监测他们的职业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5 提供个人防护用品为施工工人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头盔、防护眼镜、耳塞等,保障他们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3.6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建立每个工人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他们的健康状况和工龄,为日后的管理和工伤赔偿提供依据。
3.7 技术改进与工程设计注重施工工艺和工程设计的改进,减少可能导致工伤和职业病的因素,提高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4. 监督与改进建筑工程施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进行持续的监督与改进。
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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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为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3.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人事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二)组织领导1.公司设立职业危害防治委员会,各分厂职业危害防治建立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设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管理员。
2.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委员会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公司领导、各分厂、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3.分厂职防领导小组由分厂分管职防工作领导、各工段主要负责人组成,对分厂主要负责人负责。
4.各职能部门设专职职防监督管理员,可由部门安全员兼任。
5.行政人事处为职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三)逐级管理1.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设置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
审核批准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保障职业健康工作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组织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定期主持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和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了解本单位职业危害状况,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抓好基本建设和生产装置、设施技术改造的职业健康管理“三同时”工作。
组织持续改进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危害防治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分管职防工作公司领导职责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和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并督促落实。
制订(改进)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制订本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具体实施,监督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全体员工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工作,并经常听取各分厂、部门关于职业健康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时解决。
3.职业危害防治委员会与领导小组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职业危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研究和推广现代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方法和技术,做好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和改进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防治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活动计划,保障活动资金投入,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编制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职业危害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标准,汇总年度维护保养、检验检测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组织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评价工作。
总结和分析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年度工作情况,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4.办公室职责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大检查,制定职业病隐患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负责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制定单位年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作业场所设置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
协同生产技术处组织新进员工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为公司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组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
负责工伤待遇的处理,并按国家有关职业禁忌症的规定合理安排用工。
制定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工作考核标准,并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建立健全并管理各项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各分厂、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认真组织本部门员工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和单位规章制度。
制定本部门年度职业健康活动计划方案,上报批准后组织落实。
开展部门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技能。
组织开展部门级定期、不定期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检查,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员工按照要求佩戴各种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操作符合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要求。
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部门无力整改的,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办公室和生产技术处。
组织本部门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班组会,传达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目标、计划、措施,了解工段或班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验等。
6.专职(兼职)职防管理员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等,拟定年度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和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掌握部门职业危害状况。
履行现场职业危害检查职责,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从业人员防护用品、警示标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
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督促执行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督促执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检查制度。
指导和督促本部门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7.职业危害岗位员工职责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四)附则本制度由行政人事处会同生产技术处监督落实。
四十九、职业危害告知制度(-49)(一)目的为了加强厂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管理,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行政人事处负责履行订立劳动合同时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2.生产技术处负责履行组织三级教育时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3.聘用作业人员时,需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4.公司在改造改进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装置时,需向相关岗位职工进行告知。
5.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接触原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危害时,行政人事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目前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的工作内容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并补充签定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三)告知的内容1.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3.可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提供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7.职工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的结果。
(四)告知的方式1.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当地安监局报告,并向职工公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及时通知用人单位;4.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1.自觉遵守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佩戴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职业危害领导小组。
5.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六)告知书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的目的、依据。
2.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范围。
3.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告知的形式及要求。
4.明确职业危害如实告知的内容(包括: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待遇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七)告知的责任部门行政人事处。
(八)附则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十、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制度(-50)(一)总则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
3.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申报1.公司各部门均可申报提交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上报公司领导。
2.各生产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
3.行政人事处是主管职业危害申报的部门,每年向所在区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一次本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
4.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有关资料: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及其浓度或强度情况;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