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和研究的理论基础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调查研究与分析

加强司法保障
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和质量,确保借贷 纠纷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审理。
促进多元化解决机制发展
鼓励和支持调解、仲裁等多元化解决 机制的发展,为当事人提供更多选择 。
强化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民间借贷风险防控和预警机 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维护 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07
附录和参考文献
附录:调查问卷、数据统计表格等
出借人在借款前未对借款 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 等进行充分调查,盲目出 借。
高利诱惑
出借人为了追求高额利息 ,不顾风险将资金借给信 用状况不佳的借款人。
合同不规范
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签订 的借款合同不规范,存在 歧义或漏洞,导致纠纷产 生。
市场环境原因
监管缺失
民间借贷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 制,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纠纷频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
学术论文
关于民间借贷、民间金融、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探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成因、 特点、解决途径等问题。
案例资料
收集到的典型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包括案情介绍、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相关资料,用于 分析和比较不同类型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结果。
VS
案例二
王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中,王 某向赵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 协议并约定了利息。后王某未按期还款, 赵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 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王某应按约定归 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 赵某的诉讼请求。
06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 解决机制和预防措施
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问题以及对策浅析

对融资借贷担保合同进行公证确有必要,进 行 公证大额度贷 款实行公证 ,防止产生 不必
要 的纠纷 ,也及 时保障 了普通 民众作为债 权 人 的合法权益 。 ( 四 )加强宣传,加大投资风险教育。 1 . 让 公众具备起 码的法律 意识和风 险意 识 ,加强 民间借贷 等相关法律 知职的宣传 力 度 有关部 门对 民间借贷存在 的危害、应 注 意 的法律 问题 、以及规范 的民间借贷程序 等
况下 ,民间融 资需求也不 断地寻 找出路 。 1 . 发展速度快 ,规模扩大 。 方 面是 中小企业发展 迅猛 ,资金需求 旺盛 ,由于紧缩 政策 ,现行 的国有 银行的信 贷 规 则和运作模 式, 国企和 政府性质 的大项 目永远 是贷款 的重点 ,中小企业 、民营企业
一
监部门监管无章可循。我国长期对民间借贷 采取简单压制的政策,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建 立系统和完 善的监管体 系 ,监管 机构 、监管 职 权和监管 程序不 明确 。 目前我 国缺乏一套
一
、
我 国民间借贷 的现状与问题
民间信用在 国家信用体 系中 的地位 日渐 凸显 ,民间借贷 的发展 也非常活跃 。近来有 关 民间借贷 的话题时 时见诸报端 ,显示 了民 间借贷 之活跃和 民间借贷对 国 内经 济、 民众 生活产 生的影 响之 巨大 。就 目前 民间融资 在 我 国经 济 中所 占的地位 来看 ,它 已是我 国经 济发 展中不可或 缺的部分 ,并且 民间融 资的 优 越 性注定 了银 行信贷很 难取代 它的地位 。 当前 民间借贷现 状究竟 如何 ?目前 中央银行 不断提 高存款准 备金率 ,这 让银行 贷款 的压 力不 断增大 ,在 央行货 币紧缩政策 不改的情
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

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及政策分析1. 绪论一:课题研究的背景自2017年由美国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一直不景气,特别是2011年的欧债危机,更是使全球经济深陷泥潭。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中国的出口经济严重受挫,因为我国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的国家,很多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基本上是靠出口订单获得利益。
随着国外订单的减少,国内出口企业以及相关产业受到严重冲击。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企业的资金出现紧张,无法承受经济危机的冲击,经营出现困难,急需资金渡过难关。
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又没有多少固定资产,所以其很难从银行贷到款。
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开始将融资目光投向民间,因此便催生了火爆的民间借贷。
由于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引导,以及国家对民间资本的种种限制,使得民间资本进入了不合规的领域。
2011年以浙江温州为代表的民间借贷危机爆发,出现了一些违法案件引起了法律界和社会的关注和讨论,民间资本的的引导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并促使国家决定打破现有的金融体制。
2017年5月13日国务院再次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由于该意见中共计有36条,为了与5年前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相区别,故被简称为“新36条”。
本论文就以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为背景,对民间借贷进行介绍并对其发展提出一些个人意见。
二: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近一两年随着世界经济的下滑,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愈演愈烈,民间借贷风暴从浙江温州开始爆发。
江苏、浙江是我国的民营经济大省,从2011年开始江浙地区就陆续发生民企老板“跑路”,而且其中不乏知名的大型民营实体企业。
“吴英”案的发生引发了全国对民间借贷的关注和反思,民间资本的引导和利用又被摆上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程。
新“三十六条”的细则出台以及7月份出台的四十二条细则的发布,都表明了国家对民间资本的重视,国家开始从政策层面上决心打破国家传统的垄断行业,让民间资本进入。
民间借贷市场国内外研究现状

民间借贷市场国内外研究现状国外研究现状波利(1997)的研究表明,金融市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正规金融市场,另一种是非正规金融市场。
如果中央银行降低了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那么正规金融机构必然会采取追加贷款人担保等方式来达到降低贷款利率要求,那么,正规金融机构的利润会减小。
由于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有互补关系,这样一来反而增加了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需求,大量的资金也会从正规金融市场转向非正规金融市场,非正规金融市场贷款利率势必会升高。
29397罗伊(1998)的研究表明,高利贷存在和发展的原因是私人为了达到谋取高额利益的目的。
在一定地区范围内,民间借贷市场上资金借出方会呈现出排他性垄断的特征。
艾尼斯特(1999)的研究表明,民间借贷市场的贷款利率一般要比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利率高,并且这一贷款利率在同一地区的一段时期内不会有大幅度的波动,比较稳定。
朗•M(1974)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研究分析后的发现,非正规金融市场的坏账率和经营成本比较高、正规金融市场缺乏供给资金以及地区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呈季节性变化等是非正规金融市场利率偏高的主要原因。
论文网保特莫里(1976)和苏博里特(1988)在资金供给的基础上发现,风险成本、交易成本、垄断利润以及发放贷款的机会成本等因素决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高低。
2.国内研究现状张军(1997)的研究表明,借方与贷方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我国民间借贷利率偏高的原因之一。
由于信息不对称,资金借出方无法对款项的使用与进展进行监督,因此,资金借出方只能通过提高利率的方式来规避部分风险。
但是在借贷双方存在一定亲戚关系或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借贷利率甚至可以降低到零。
这是因为亲友之间彼此了解,信息对称,能够提前预知还款能力。
源自丁俊峰(XX)的研究表明,非正规金融市场虽然会因为正规金融的发展完善而受到抑制,但不会因此消失。
正规金融机构在市场服务中存在缝隙,使得民间借贷得以发展。
肖杰(XX)的研究表明,民间借贷市场产生的原因是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市场的资金需求。
经济学毕业论文《我国民间借贷现状、问题及发展趋势研究》

张丹(2007)通过研究发现影响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的主要因素有正规金融市场存款利率的高低、违约时风险的大小、借款人违约可能性的大小、违约处罚力度的强弱等[9]。
陈时兴,蔡祖森(2007)在研究中指出民间借贷对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作用,但是同时民间借贷行为也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隐患:首先,由于民间借贷没有设定规范的流程,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不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其次,由于民间借贷的规模较大,同时又不受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会给国家的宏观调控带来不好的影响;最后,由于民间借贷渠道不透明,被一些违法人员大昂做一条洗钱的途径,不利于社会的发展[10]。
高小琼(2009)通过研究指出针对民间融资的自身特点、积极作用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国应该加快民间借贷的立法进程,尽快推出类似于《放贷人条例》等的相关的政策或规定,为民间借贷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引导其走上阳光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11]。
夏晓红(2010)通过研究指出我国应该适当放松金融监管,允许在地方和广大乡镇农村地区发展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除了中国农业银行和农商行之外,国家还应创造条件鼓励更多的银行进驻乡镇及农村地区,发展好农村金融业务[12]。
1.2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
对于民间借贷这一研究课题,国内外已有相关学者进行了研究。
民间借贷 调研报告

民间借贷调研报告《民间借贷现状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民间借贷行为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民间借贷在许多地方都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和小城镇。
而民间借贷所涉及的风险和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因此,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民间借贷在我国的现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民间借贷数据,并了解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情况、借贷主要用途、借贷金额和利率等信息。
同时,实地访谈则让我们深入了解了民间借贷的实际操作情况,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三、调研结果1. 民间借贷普遍存在调研结果显示,民间借贷在农村和小城镇广泛存在,借贷双方多为熟人之间的关系。
而其中以亲戚、朋友和邻居之间的借贷最为常见。
在一些地方,民间借贷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习俗,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2. 利率不透明,风险较大调研发现,民间借贷的利率通常是不透明的,借贷双方往往由于双方交易时的情绪和人际关系而难以达成理性协商。
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缺乏借贷常识和法律意识,容易受到高利率的侵害,从而增加了借贷的风险。
3. 需要加强监管和风险提示调研结果表明,民间借贷的规范化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加大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力度,并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更多的风险提示和法律援助。
四、调研建议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民间借贷的监管标准和利率上限。
2. 开展民间借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3. 建立民间借贷信息共享平台,让借贷双方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对方的信用情况和借贷记录。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金融活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一些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但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和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相关管理和监管,并且提高借款人和出借人的风险防范意识,以确保民间借贷能够健康、稳定地发展。
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的开题报告

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与意义民间借贷即指以非金融机构为中介,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资金的行为。
作为经济生活中一种常见形式的小额社会信用,民间借贷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现实中的信息不对称、债权债务人之间信任度不高、法律的裂缝等原因,民间借贷也难免存在着乱象,逾期不还、借贷陷阱等问题屡见不鲜。
因此,如何加强对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规制,成为当前社会治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研究现状目前,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主要依靠《合同法》、《借款合同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协议文本示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实现。
但是,《合同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尚存在不足,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导致民间借贷领域的违法行为乱象不断。
三、研究内容及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民间借贷的定义与特征。
2.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现状。
3.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4.国外民间借贷行业的监管经验。
5.建立健全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路径探究。
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和意义1.2 研究内容与结构第二章民间借贷的定义与特征2.1 民间借贷的定义2.2 民间借贷的特征第三章民间借贷领域的法律现状3.1 我国现有民间借贷法律法规3.2 民间借贷领域的违法行为形式第四章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4.1 法律法规缺失4.2 法律规制不严格4.3 法律规制协调性不足第五章国外民间借贷行业的监管经验5.1 美国民间借贷的监管经验5.2 英国民间借贷的监管经验5.3 日本民间借贷的监管经验第六章建立健全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路径探究6.1 加强法律法规制定与修订6.2 提高监管力度和监管手段6.3 建立信用体系第七章结论7.1 总结7.2 展望四、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法和统计分析法等方法,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相关案例以及民间借贷领域的统计数据与相关分析,深入剖析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对策。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

我国民间借贷发展研究一、本文概述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传统的金融活动,自古以来就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改革,民间借贷在形式、规模和影响上都有了显著的变化。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现状、问题及其对策,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本文首先将对民间借贷的定义、特点及其在我国经济中的作用进行概述,梳理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分析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特点和影响因素。
接着,本文将重点分析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的规模、结构、运作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如风险防控不足、监管缺失、信息不对称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探讨民间借贷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应对当前问题的策略和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状况,揭示其内在的运行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本文也期望能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启示,共同推动民间借贷研究的深入和发展。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发展历程我国民间借贷的历史源远流长,自古以来,民间借贷就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的形式和规模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民间借贷主要以亲友间的无息或低息借贷为主,这种借贷形式基于亲情和友情,规模较小,主要用于解决个人的生活困难或临时的资金需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逐渐从个人间的互助行为转变为一种商业行为。
一些有闲散资金的个人或企业开始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进行资金出借,以获取更高的收益。
同时,一些中小企业由于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贷款,也开始转向民间借贷市场寻求资金支持。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金融科技的创新,民间借贷逐渐实现了线上化、平台化和规范化。
一些P2P网贷平台、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民间借贷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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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和研究的理论基础对于民间借贷的概念,理论界已经做过一些研究,有多种定义。
有的学者也把民间借贷称为民间金融、地下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等。
1.3.1国外学者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一、国外学者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麦金农1973年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假说(financial repression hypothesis)与市场分割假说(market segment hypothesis)揭示了民间金融在发展中国家产生的体制性根源。
1Kropp(1989)认为,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是同一国家中同时并存的,相互割裂的,正规金融处于国家信用和相关金融法律控制下,而民间借贷则在这种控制之外进行运转,二者利率不同、借款条件不同、目标客户不同,更为重要的是,借贷资金不能跨市场流动。
2Krahene和Schmidt(1994)认为,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之间的区别在于交易执行所依靠的对象不同。
正规金融活动依靠的是社会法律体系,而民间借贷活动则依靠的是社会法律体系以外的体系。
3Stiglitz和Weiss (1981)的信贷配给模型将信息不对称和风险引入信贷市场的分析框架,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为非正规金融的内生性提供了理论基础。
他们认为,银行的预期收益取决于贷款利率与贷款风险,如果贷款风险独立于利率水平,借贷市场上供求均衡时的利率水平可以使银行的预期收益最大化,银行无需进行信贷配给。
由于不完全信息,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结果,当资金的需求大于供给时,利率的提高将使低风险的借款人退出市场,或者诱使借款人选择更高风险的项目。
此时,利率的提高可能是降低而不是提高银行的预期收益。
为了规避风险,银行会在一个低于竞争性均衡利率,但能使银行预期收益最大化的利率水平上对贷款者实行信贷配给,即1 罗纳德·I·麦金农(1973).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2 Kropp,E.etal ,Linking Self-help Groups and Bank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Escbom: GTZ-Verlag,1989.3 Kratnen,J.P.and R.H.Schmidt, Developing Finance as Institution Buklding, Boulder, SanFrancisco an Oxford: Westview, 1994.使可贷资金剩余,银行也会出现“惜贷”倾向。
以上论述表明,即使没有政府的金融抑制政策,由于借款人方面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贷配给也会作为一种均衡现象长期存在。
4青木昌彦(2001)指出在整个的经济活动中,私人治理机制一直发挥着重要的治理作用。
各种合同关系主要是靠私人秩序所形成的各种制度来治理,而不是通过“法律至上论”(legal Centralism)来解决。
5Stiglitz(1990)根据孟加拉国Grameen银行利用非正规群体组织进行信贷机制创新的实践,认为群体贷款(group lending)的有效性,关键在于连带责任(joint liability)的特征;非正规金融组织背景下的人们彼此相熟,比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正规金融组织更有能力相互监督,这解释了为什么在正规金融组织失灵的地方非正规金融能够有效地运转。
6Besley等(1993)认为以滚动储蓄信贷协会(Roscas)是非匿名的制度安排,利用业已存在的社会网络巧妙地解决了不完美信息和契约执行问题;个人在参与某种非正规金融组织时,必须接受“考核”。
理解它们可持续性的关键,是其利用了群体中的“社会性担保”。
7Chiteji(2002)以滚动储蓄信贷协会(Roscas)为例深入地研究了非正规金融的契约执行机制,探讨了最优组织规模与执行成本的关系。
他认为,成员间相互监督的能力、个人声誉的价值以及能够获得彼此之间信息的关系,三个因素都影响合约的执行能力;这三个方面又都与组织的规模密切相关,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张,合约执行成本随之上升。
8Besley and Levenson(1996)认为非正规金融组织在快速增长的转型经济中具有非常高的灵活性,满足了那些被正规金融机构拒之门外的中小企业和家户的融资要求,有助于跨期平滑生产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促进了经济增长。
94 Joseph E.Stiglitz and Andrew Weiss,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th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1(June),1981.5 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6Hoff.K.and Stiglitz,J.E,“Introduction:Imperfect Information and Rural Credit Markets:Puzzles and Policy Perspectives.”,the World Bank Economics Review 4:235-250,1990.7 Timothy Besley, Stephen Coat, and Glenn Loury, The economics of 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Association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83,no.4:792-809,1993 .8 N.S.Chiteji, Promises kept: Enforcement and the Role of 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Associations in An Econom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December,14,2002.9 Besley,and Levenson, The Role of Informal Finance In Household Capital Accumulation: EvidenceAnders Isaksson(2002 )指出,非正规金融是对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的理性回应。
由于金融抑制下的政府信贷配给以及体制内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偏见和制度歧视,使得中小企业对非正规金融市场有着强烈的制度需求,于是非正规金融便应运而生。
并认为非正规金融促进了肯尼亚制造业的发展,正规部门的小企业和非正规部门的企业从非正规金融融资较多,尽管融资规模不大,但是涉及的企业数量较多。
101.3.2国内学者对民间借贷的研究现状张宁(2002)认为,民间借贷是指未得到法律、法规及其他正式形式认可或直接认可的金融活动,它不仅包括犯罪金融、违法金融、地下金融等,还包括正式金融主体未被法律、法规正式或直接认可的金融以及暂未被法律法规认可的金融创新。
11郑畋、王龙锋和肖云(2006)认为,所谓民间借贷泛指个体、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它是尚未纳人政府监管的、未取得合法地位的金融形式。
12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2002)认为,民间借贷一直是游离于官方监管和主流金融学研究视野之外的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金筹借活动。
13史晋川(1997)强调民间金融业的兴起与发展是在传统国有金融体制的深化难以有实质性推进的情形下,我国国民经济市场深化所引致的结果。
民间金融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金融深化的一支重要力量。
14杨敏科(2004)认为民间借贷是指未被政府所登记、监督、管制,形式上较为隐蔽的、半公开或不公开的自发性金融活动。
这种金融活动脱离我国的货币政策宏观调控和人民银行监管之外,不为各类统计报表所记录,在正式金融From Taiwan,The economic Journal 106(January),1996.10 Anders lsaksson, The Importance of Informal Finance in Kenyan Manufacturing,the United NationsIndustrial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UNIDO) Working, Paper N05,May, ,2002. 11张宁.试论非正式金融.当代财经[J],2002年第11期.12郑畋、王龙锋、肖云.论中小企业与民间金融的和谐发展.企业经济[J],2006年第3期.13张建军,袁中红,林平.从民间借贷到民营金融:产业组织与交易规则.金融研究[J],2002年第10期:101- 109.14史晋川,孙福国,严谷军.市场深化中民间金融业的兴起.经济研究[J],1997年第12期.体系的会计条目中得不到反映,也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纳税的金融活动。
15张杰(2000)关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与融资次序的研究,从金融制度结构变迁的角度认为民营经济金融困境的解除不能依赖于现有的国有金融框架,而要寻求以内生性为特征的金融制度创新。
而民间金融恰恰具有对民营经济的内生性支持的特点。
16林乐芬、林彬乐(2002)认为,我国民间金融的形成是同我国的金融制度安排紧密相连的,是体制内金融制度所提供的信贷工具不能适应体制外产出增加的金融需求而不断内生出来的,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
17杜朝运(2001)认为,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一直被认为是制度的唯一合法供给者,其他的制度创新,未得到政府的允许和推广之前,都被认为是非法的而加以制止。
改革开放前,我国政府对绝大部分经济资源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个人和自愿团体几乎不具备制度创新的空间。
改革开放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逐步弱化,附着在经济资源上的权利已不再单纯为政府所有,相当一部分被转移到私人部门手中,多样化权利主体的产生为市场得以运作创造出必要的前提条件,市场化的环境能够为响应获利机会的自发行为提供相当的制度创新空间,使得个人或团体有可能构建一些符合市场需要的新制度,民间金融的兴起就是市场经济诱生的一项制度安排。
18任旭华、周好文(2003)认为,金融制度供求失衡,意味着现存制度下的巨大利益空间。
而当现存制度存在巨大的难以开发的潜在利益时,必然存在制度变迁需求。
因为制度变迁势必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制度供给不足,满足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因而孕育着丰富的制度变迁收益。
民间金融正是因其激励效率高,运作灵活,信息传递快,交易成本低以及所有制关系对称等而成为市场机制诱生的一种制度变迁。
19史晋川和叶敏(2001)认为,各种制度安排之间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一旦由政府决定的强制性制度确定,诱致性制度变迁也随即被选择,完成制度的整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