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中共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2019-08-05今年上半年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一)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
重点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局领导与分管局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局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单位(科室)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重申和强调,建立起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方位融入城管工作各个环节,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二)抓好班子建设,“一把手”带头率先垂范。
突出抓“一把手”,发挥“一把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导作用。
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活动会议,主要领导都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按各自分工,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坚持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不搞独断专行和个人说了算,做到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化。
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报告

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报告今年上半年以来,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区纪委七届五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区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紧抓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要求,致力提升街道“务实清廉高效"形象,确保街道风清气正。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抓好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街道党工委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街道党工委听取街道纪工委一季度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难题。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街道党工委全体成员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别与其他党工委成员、分管领导与各科室长和社区书记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每位党工委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和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大精神,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纪教育每月一课,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二、打造三大平台,着力多元监督一是聚力“明镜伞塔"平台。
打造集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便民利民措施为一体的权力监管平台,通过“明镜伞塔"微信公众号设置业务流程曝光、查询、监管、公示公开、投诉举报等系统功能,实现流程监督、实现投诉建议、群众参与评估、办事公开透明,有效强化了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和制约,构筑便捷化、阳光化、高效化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防控体系。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淮政发〔2017〕26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正文:----------------------------------------------------------------------------------------------------------------------------------------------------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淮政发〔2017〕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清单,严格抓好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日市政府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一、市长责任清单惠建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1.全面负责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市政府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主持1次市政府党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2.履行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落实市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和部署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解决重大问题。
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听取市政府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报告。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突出问题。
4.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全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5.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县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
强化担当 履行责任 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强化担当履行责任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过去的一年,党工委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支持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我们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面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职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一是深化认识,主动担责。
健全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责任落实体系,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党风廉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管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这个政治“责任田”。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科室负责人以及党组织书记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是细化分解,层层分责。
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党工委分别与班子成员、及机关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递到位,形成职责清晰、全面覆盖的责任落实体系。
三是硬化考核,从严追责。
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纪工委常态化督查考核各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倒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久久为功,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我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刻把握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从严治党的工作水平和实效。
一是扎牢制度“笼子”。
修订完善党员干部队伍管理、作风建设、绩效管理、财务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制度,先后出台《公务接待规范》、《商务接待规范》、《干部季度绩效考评办法》、《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规范“三资”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区纪委: **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作宗旨,坚决贯彻党的⼗⼋⼤、⼗⼋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届四次全会、市委⼗⼆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区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牢固树⽴法治思维和党纪意识,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现将⼀年来领导班⼦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主动履职尽责,切实担负政治责任 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履职、强化领导、常抓不懈。
(⼀)党组统筹谋划,党政齐抓共管。
我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年初民政⼯作⽬标统筹考虑,融合推进。
党组会2次、中层⼲部例会6次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作,每季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2次以上,以区民政局、局党组名义印发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件21份,及时研究⽬标任务、⼯作计划和具体举措,指导全局反腐倡廉⼯作持续推进。
同时,⽀持区纪委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形成反腐倡廉合⼒。
(⼆)主要领导带头,成员各尽其责。
局主要负责⼈坚持率先垂范、以⾝作则,切实履⾏“第⼀责任⼈”职责,始终做到重要⼯作亲⾃部署、重⼤问题亲⾃过问、重点环节亲⾃协调、重要案件亲⾃督办,先后8次在全局性会议上就党风廉政建设提要求、作部署,带头讲廉政党课2次,年初与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带头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局班⼦其他成员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职责,严格履⾏“⼀岗双责”,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追究、责任期限进⾏明确的界定,结合⽇常业务⼯作亲⾃研究布置、亲⾃推动落实,切实取得了实效。
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专题学习,组织党员⼲部集中学习13次,参加学习党员⼲部326⼈次(其中领导宣讲2次,理论学习9次,先进典型教育2次);开展实践课堂活动5次,参加党员⼲部158⼈次。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许政〔2016〕3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正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许政〔201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豫发〔2014〕20号)规定,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加明晰、任务更加明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现予以印发。
2016年4月27日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市政府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政府是全市政府系统从严治党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对全市政府系统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1.加强对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组织领导,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政府系统从严治党的措施。
3.年初召开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明确政府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5.定期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听取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听取市政府组成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听取市监察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的专题汇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心得体会02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心得体会习总书记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的工作中,要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扎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藩篱,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有以下几点体会: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亲情执法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本职岗位上结合工作实际,党员干部带头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倡导求真务实、廉洁勤政、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
在执法工作中坚持疏堵结合、服务与管理并举的工作原则,立足工作岗位实际,努力为促进任丘和谐社区建设尽职尽责。
牢固树立执法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思想,把规范城市管理,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味,作为实现我局的奋斗目标。
坚持把文明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为民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心为民系、难为民解,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
在工作中,对违规商户以说服教育为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良好的执法形象感召商户自觉纠正自己的违章行为,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得到人们的认可、理解和信任,以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工作形象。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心、用情了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的理念。
在行政执法岗位上,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行职责,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心、用情执法,积极发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努力塑造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我们经常接触到形形色色的管理对象,要学会用全方位的视觉对被管理对象作深入研究和分析。
对待各类管理对象“忌千篇一律”,要区别对待,更要注意分析和研究。
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服务便民、构建和谐的原则,认真研究各类被管理对象,做到对症下药,在维护城市市容秩序和圆满完成创城任务的同时,能充分兼顾到各类被管理对象的利益,切实做到管与被管的和谐统一。
关于2020年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和市纪委要求,现将2020年市XX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一、市XX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2020年,市XX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以巡察、审计存在问题整改为抓手,较好地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委党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对上级和委党组决定及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各党支部强化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认真落实“123”党员学习教育基本规范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注重党内政治生态。
坚持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执纪监督,推进政治生态建设。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把好廉政关。
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对党内生活的侵蚀。
(二)强化主体意识,推进工作落实委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制定《2020年XX市XX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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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城市管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 1.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全力抓好年度目标管理、平时纪实管理、廉政约谈管理、廉政承诺管理、检查考核管理、追责问责管理等六项管理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4.坚决维护《党章》,严格贯彻《准则》《条例》,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快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完善干部选拔程序,树立敢担当、重落实、善创新的用人导向,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解读,抓好党风廉政形势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不断丰富廉政教育内容,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
7.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8.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9.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日常管理规范化。
10.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查处,监督班子成员积极开展常规约谈和警示约谈。
11.加强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采取多种渠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2.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支持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责任。
1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1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 1.积极履行市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落
实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
4.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三重
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5.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照有关
规定选拔干部,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相关财务支出的范围和标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7.了解
和掌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8.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带头讲廉政党课。
9.坚持抓早抓小,按照“十必谈”要求,每季度与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
10.支持纪检组监察室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帮助纪检监察机构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支持和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
11.定期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班子
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组班子成员或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每年要对系统内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
12.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身作则,勤政廉政,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效应。
1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三、班
子成员主体责任 1.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究、
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自觉遵守和
维护党章,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检查考
核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
题,对分管范围的领导批示、信访举报及时批办、督办。
5.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组织或支持有关部门查处。
6.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负责的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公平,不徇私舞弊,不吃拿卡要,不从中谋取私利。
7.自觉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8.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范围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季度与责任对象开展一次廉政谈话。
每年至少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年至少在分管范围内讲一次廉政党课,每年要对工作中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
9.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身作则,勤政廉政,以上率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效应。
10.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四、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总支)主体责任 1.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及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坚决维护《党章》,严格贯彻《准则》《条例》,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
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及时传达中省市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动向,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强化热点、关键岗位的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
4.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条意见的贯彻落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5.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在本单位承担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各个环节都做到客观、公正、公平,无违规操作行为。
6.建立健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日常管理规范化。
7.加强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采取多种渠道,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单位重大问题及个人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报告。
8.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9.支持、配合局党组及纪检组做好纪律审查和案件查处,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10.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1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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