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制产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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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募兵制兴起的原因和影响

唐代募兵制兴起的原因和影响

唐代募兵制兴起的原因和影响唐代募兵制兴起的原因和影响募兵制在唐朝初年就已实行,之后不断发展。

随着府兵制的衰落等原因,最终募兵制取代了府兵制,并对唐朝和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原因作为府兵制经济基础的均田制崩溃。

唐代府兵按均田令授田,免除租佣调,这种优惠政策是府兵制的经济基础。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量田地集中到李唐皇室、贵族官僚、富商大贾、寺院地主手中,国家控制的土地大量减少,几乎无田可授,府兵制也就无法推行。

而募兵制与土地问题联系不多,主要是由于与国家财政而与土地问题有间接的联系,可以有效减缓土地兼并对国家军事力量影响的速度。

府兵兵甲衣粮需自备,府兵兵役负担沉重。

府兵的武器、粮食、衣服、马匹需自备,即使府兵多是出自一些有一定财产的家庭,但是这仍然是一项沉重的负担。

纳资代役,有时要花费千文铜钱。

而之后唐朝向府兵征税更是加重了府兵的负担。

之后的募兵制,国家以供应兵甲战马代替授田,实际上也是货币经济发展、国家对农民人身束缚减轻的一个表现。

唐王朝同吐蕃、突厥、契丹、百奚等少数民族展开长期的战争,轮番换防的府兵无法满足军事上的要求。

自唐高宗以来,唐朝对外战争不断。

在北方同新兴的后突厥汗国,在西北同西突厥、大食,在东北同契丹、百奚,在西南同吐蕃、南诏都发生战争。

特别是同吐蕃的战争,唐军长期驻扎在青海地区与吐蕃对峙,双方的交战从西北的安西四镇,经过河西走廊、关中腹地,一直到巴蜀地区。

军队的长期、连续性作战使轮番换防无法实施。

府兵长期戍边,不仅会思念家乡,而且长期服役消耗了自己的财产,无法回乡务农也影响了府兵的收入。

在重压之下,许多府兵破产,逃避军役。

而募兵作为带有雇佣性质的军队,可以长期戍守边关,满足了唐王朝对外扩张的需要。

府兵制是兵民合一的制度,兵士训练时间有限,战斗力不高。

府兵平时务农,农闲时训练,战时随军出征。

府兵兼具士兵、农民的身份,不是一支职业化的军队,更多带有地方民兵的性质,这就使府兵的战斗力有限。

唐代是如何征兵的?一文带你看懂唐代府兵制和募兵制

唐代是如何征兵的?一文带你看懂唐代府兵制和募兵制

唐代是如何征兵的?一文带你看懂唐代府兵制和募兵制上一篇文章介绍了唐代的税收,主要包括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调法和均田制崩坏后实行的两税法。

事实上,唐代兵制的演变也与均田制息息相关,今天这篇文章就详细的介绍一下唐代由府兵、兵募制度向募兵制的转变过程。

1. 府兵制府兵制源自西魏时期,经过北周及隋朝时期的发展演变,到唐初时,随着均田制的发展,府兵制也逐渐完备,政府先分配给百姓土地(均田制)、建立户籍,再从编户百姓中按照财产相近则取其身体强壮者、身体素质接近则取其富裕者、财力、体力均接近则取家中多子者的原则征发府兵(太宗时十二丁中征一人),用于上番(指各地府兵轮流守卫京师)、镇戍(戍边)或者征战。

府兵的户籍仍归州县管理,平时耕种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需要服役时再离开州县(免其个人租庸调,但府兵需要自备口粮器械),是一种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

在对府兵的管理上,唐初时沿用了隋朝的十二卫制度,即朝廷在中央设十二卫以统领府兵(唐高宗时改为南衙十六卫,前十二卫统领府兵,后四卫管理禁军、负责皇帝仪仗等),是为府兵制的上层军事管理机构,在地方上则于各州县设立折冲府,是为府兵制的基层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府兵训练,协调府兵服役等具体事务,到开元年间,全国各地的折冲府已达634个,府兵总数达68万余人。

除此之外,由东宫执掌的队伍——东宫十率(前六率统领府兵,后四率负责东宫禁卫等)也统领一部分府兵,只是东宫所统领的府兵不过十几个军府,与十六卫所统领的府兵相比兵力悬殊。

唐初时,府兵服役是定时轮换的(镇戍一般三年一轮换),立功者还可授予勋官或者勋田,因而不论平民子弟或是富人官僚子弟,都积极响应征召,兵源充足;府兵自行筹措粮草装备,又大大减轻了国家的军费支出,开元年间的六十八万余府兵,每年军费支出也不过数百万贯,与天宝年间实施募兵制后数千万贯的军费对比明显。

另外,当朝廷有军事作战任务之时,由皇帝指派将领(行军大总管)统帅府兵开往前线作战,战事结束后,府兵回到家乡、将领则回到朝堂,是谓“兵无常将,将无常兵”、实现了兵将分离,从而避免了将领拥兵自重的情况发生。

【府兵制和募兵制的区别】解析府兵制的建立者是谁,府兵制的特点与作用

【府兵制和募兵制的区别】解析府兵制的建立者是谁,府兵制的特点与作用

【府兵制和募兵制的区别】解析府兵制的建立者是谁,府兵制的特点与作用府兵制自创立初期不断改善,发展到后期似乎已经不适合社会的发展,甚至还暴露出种种弊端。

府兵制停废于唐朝,那么唐代府兵制是怎样的呢?《唐代府兵制度兴衰研究》唐代府兵制与均田制结合起来施行的,均田制是基础。

府兵是从分到田地的农民中征集,且规定分到国家田地的农民每年需要有一个月的服兵役时间,这期间所有的兵粮得自备。

这项举措不仅巩固封建统治,而且也提高中央集权。

唐代府兵制沿用隋朝,只是在某些细微处作修改,比如改屯卫为威卫、改侍卫东宫的率府为左右卫等。

唐初的时候还曾恢复骠骑,贞观年间外府和内府都被改名。

内府侍卫一般从二品到五品的府兵子孙中选拔,外府比内府的选拔要求低很多,一般从六品以下府兵子孙及农民中选拔。

不管怎样,选拔的原则是先富后贫、先强后弱、先从人口多的家庭中选拔。

有些时候也会从官僚子弟和地主中选拔府兵,不过主要还是从分到田地的农民中选择府兵。

唐代府兵制发展的非常成熟,不过当土地逐渐被吞并和流失的时候,就出现了难以管理的局面。

均田制得不到较好的实施,府兵制必将崩溃。

唐代府兵制在发生战争时暴露出它的弊端,国家虽然免除了课役,但是参战时用的军装、武器和粮食得自备,这对本就不富裕的农民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唐代府兵制数量不一,多的时候达六百多府且规定严格,农民不能随便走出军府所在地团的地界。

府兵制的建立者府兵制的建立者是宇文泰,他是第二个司马懿,是又一个权臣,他的儿子在他死后成功夺帝位。

宇文泰是府兵制的建立者,西魏的逐渐强大与他有关,那么府兵制的建立者宇文泰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图为宇文泰的画像宇文泰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他的部族几经被别的大部落吞并,他转投西魏,然后通过不断的战争巩固自己的地位。

他虽然是个丞相,但他是西魏实际的掌权者。

宇文泰是不断地与高欢的大军打仗才占有一席之地。

那个时候的西魏形势严峻,宇文泰实际掌握的军队不过几万而已。

再加上人口贫瘠,西魏急于改革。

府兵制和募兵制的区别

府兵制和募兵制的区别

府兵制和募兵制的区别
府兵制是北周出现雏形,到唐朝初期开展完善的兵役制度。

幕兵制与府兵制相对应。

唐玄宗时期开场出现,到唐朝中晚期到达顶峰的兵役制度。

府兵制和募兵制完全是对立的。

府兵制是北周出现雏形,到唐朝初期开展完善的兵役制度。

幕兵制与府兵制相对应。

唐玄宗时期开场出现,到唐朝中晚期到达顶峰的兵役制度。

府兵制和募兵制完全是对立的。

府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

该制度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

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参军打仗。

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

由西魏权臣宇文泰建于大统年间〔535~551〕,历北周、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唐太宗时期到达鼎盛,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二百年。

募兵制中国古代兵制之一。

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

宋朝不管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大军等,一般都采用招募的方法。

灾年招募流民和饥民当兵,是宋朝一项传统国策。

统治者认为,将壮健者招募当兵后,老弱者就不可能揭竿对抗,这是防止灾年爆发农民起义的对策。

招募军伍子弟,也成为宋朝重要兵源。

此外,壮健的罪犯也刺配当兵,特别是充当厢兵。

在兵源枯竭的情况下,统治者也往往强行抓夫,给民间造成很大的骚扰和痛苦。

什么是府兵制?

什么是府兵制?

什么是府兵制?府兵制起于西魏宇⽂泰⽽盛于唐,正式定型于在唐太宗贞观⼗年。

府兵本泛指军府之兵,北魏在经六镇起义后分为东、西魏,为了与东魏相抗衡,西魏权⾂宇⽂泰把流⼊关中地区的六镇军⼈和原在关中的鲜卑诸部⼈编为六军。

但在以后与东魏作战中损失很⼤,为了补充和扩⼤兵源,他不断收编关陇豪右的乡兵部曲,选任当州豪望为乡帅。

后来建⽴起⼋柱国(⼤将军)、⼗⼆⼤将军、⼆⼗四开府(⼜称⼆⼗四军)的府兵组织系统。

府兵制最显著的特点是兵农合⼀。

府兵平时为耕种的农民,农闲时训练,战时从军。

府兵参战时武器和马匹⾃备。

后来全国设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

府兵制其实是⼀种“部分征兵制”,被征为府兵的家庭⼀般可以免除徭役,退役后还可以优先得到⼝分⽥,战死了⼝分⽥由⼦孙继承,还能免租调。

府兵制历北周、隋⾄唐初期⽽⽇趋完备,唐太宗时期达到⿍盛。

唐⽞宗天宝年间(742~755)停废,历时约⼆百年。

府兵制源于北魏时期鲜卑⼈当兵、汉⼈务农的政策。

当兵成为鲜卑⼈的专利,府兵全家可以免除赋役。

汉⼈从周到两汉三国魏晋时期传统的上马为兵,下马为农的耕战三军制度变为纯耕种农民。

这种政策明显地带有民族隔离的意思。

北周后期,汉⼈也被招募为府兵。

杨坚担任北周⼤丞相时就下令西魏受赐鲜卑姓的汉⼈可恢复汉姓,破除鲜卑⼈当兵、汉⼈务农的规定。

府兵制在很长⼀个时期不仅节省了军费开⽀,还保障了农业建设,有其积极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历史上著名的“北府兵”与上述府兵制不是⼀个概念。

北府兵是东晋孝武帝初年谢⽞召募徐(治京⼝)、兖(治⼴陵)流民所建。

谢⽞以刘牢之为参军,常领精锐为前锋,战⽆不捷。

太元四年,谢⽞加领徐州刺史,镇京⼝。

东晋称京⼝为“北府”,所以称这⽀军队为北府兵。

中国历史各时期阶段特征

中国历史各时期阶段特征

中国历史各时期阶段特征一、先秦时期1、生产力水平低下,经历了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到金(铜)石并用时代、再到铁器和牛耕时代的进步历程。

2、生产活动日益丰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3、生产关系不断变化,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包括原始人群、氏族公社、传说时期几个阶段)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形成时期的漫长历程,是中国古代史上经历时间最长的一个时期。

4、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在天文历法、文字、医学、建筑、文学、艺术、哲学思想等方面成就突出,是中华文明的起源时期,奠定了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

5、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的确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大变革时期,它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民族等方面的发展上都有其独特的时代特征。

6、先秦历史的发展过程明显的体现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透过现象看本质等唯物史观的原理。

7、井田制的兴废成为奴隶制和奴隶社会兴衰的纽带和标志。

二、秦汉时期秦汉时期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巩固和初步发展时期,在中国历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一时期在政治、经济、民族关系。

对外关系以及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各项制度的基础。

1、政治上:第一,封建国家由战国分争走向统一,并维持了较长时间的统一,奠定了此后中国历史的主流为国家统一的基础。

第二,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形成和巩固发展起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和官制逐渐完善,在这一过程中,为了巩固、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主阶级内部主张继续推行井田制和主张实行郡县制的两大势力进行了反复的争论和数次的斗争。

第三,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思想由崇尚法家思想演变到推崇儒家学说,实现了政治思想上的“大一统”,儒家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

第四,出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治世局面。

第五,地主阶级在不同的阶段,针对具体问题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和政策调整。

第六,奴隶制的残余势力还大量存在,表明社会制度的演变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完成的,而是一个长期的曲折的发展过程。

中国募兵制度之府兵制——魏晋南北朝、隋唐、明

中国募兵制度之府兵制——魏晋南北朝、隋唐、明

中国募兵制度之府兵制——魏晋南北朝、隋唐、明一、府兵制总揽府兵制。

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府兵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服兵役。

中国历史上采用这一制度的是南北朝、隋、唐、明。

从汉代至魏晋,以持续羌战伊始,大量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并先后在中国北方建立了一些政权,这些政权实行汉胡分治,为了防治汉人的反抗,这些政权基本不以汉人为兵,而世代为兵的北方民族逐渐成为府兵。

在南朝,从北府兵开始,以北方流亡到南方的人民为主,也逐步形成了世代为兵的情况。

这种情况的进一步发展便形成了府兵制。

府兵制是一种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兵役制度,起源于西魏,完善于北周、隋两朝,盛于唐太宗之时。

二、府兵制的历史沿革1、府兵制开端于西魏和北周魏晋时期,实行的是兵农分离的世兵制度,当兵者被列为兵户,世代当兵,地位低下。

宇文泰在西魏建立府兵制。

改变世兵制下国家兵户转为将领私兵的趋势,实行国家统一的指挥和训练,府兵都成为皇帝禁卫军,将领对士兵“自相督率”的现象不复存在。

西魏最初把以六镇鲜卑兵户为主的军队编制为12军,分别任命12个大将军统领。

大统三年(537年),宇文泰担任柱国大将军,总领12军。

大统八年(542年),又并为6军。

次年,因邙山(今河南洛阳北)之役败于东魏,6军损失惨重。

于是又招募关中陇右地区的豪强士族武装,使鲜卑军人集团与关陇的地主豪强武装结合起来。

此后至大统十六年(550年)以前,又任命柱国大将军7人,并宇文泰为8柱国。

但宇文泰乃军队最高统帅,都督中外军事,柱国之一的元勋则有名无实,故直接统领6军的是其他6柱国。

6柱国各辖两位大将军,仍为12大将军。

每位大将军辖两位开府,每开府领1军,共24军。

每开府又辖两个仪同,每仪同领1团,共48团。

这就是府兵制的组织系统。

府兵制创立之初,府兵由六镇鲜卑军人和关陇豪右组成,并非一般平民。

府兵另立军籍,不入民户,不承担国家赋税徭役,实行轮番宿卫和训练。

建德二年(573年),改府兵军士称“侍官”,始募百姓充当。

府兵制名词解释

府兵制名词解释

府兵制名词解释府兵制(state-keeping militia)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

西周开始,军事行政组织称为“师”,春秋时扩大为诸侯国的军队。

以后各王朝在原有基础上又陆续扩大了统辖区,先后出现了诸侯——郡县、郡县——乡里、乡里——团伙、宗族等各级军事领导组织。

府兵制便是在各种军事组织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产生的,并随着阶级矛盾的日益尖锐而逐步走向没落。

隋唐时期:府兵是农民和城镇居民按比例抽丁当兵,户籍相对固定,长官由朝廷委派。

隋朝初年规定每六百丁抽一人为兵,每户出一人,其余为民。

唐太宗贞观十年(公元636年),改每户出一人为“府兵”,十五岁至六十岁的健壮男子都须服兵役。

府兵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地方上按人口征收的兵员;另一种是从士兵中选拔的精壮者。

隋朝府兵均须服满两期免役,唐朝规定只能免役一次。

府兵还要轮番戍守规定的服役地点,这样就造成了府兵军人家属与驻地的分离。

所以,府兵也叫番役,他们经常被派到遥远的边疆去打仗。

9。

私家军指封建主或官僚豪绅招募雇佣的武装。

招募和组织雇佣军队,始于西周。

春秋时期,许多私家武装已拥有较强的战斗力。

由于战争频繁,随着车兵和步兵的兴起,私家武装为了应付战争的需要,也迅速发展起来。

当时雇佣兵的服役条件、待遇和承担的义务,与政府正规军相差无几,甚至更好。

但私家武装缺乏严格训练和装备,组织松散,不受控制,战斗力很低。

到了战国末期,富裕大户为了自保和进行兼并战争,纷纷组建私家武装。

秦国任用客卿的办法,以财富贿赂邻近国家,收买亡命之徒。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连年征伐,出现了许多地方军阀武装。

这些武装,除了少数供朝廷调遣外,大多是以营兵形式存在。

他们虽然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但作战能力低,对朝廷已失去威胁,或者处于半独立状态。

10。

新募军指朝廷军队中招募的兵员。

明朝军队中常有“募兵”,如洪武二十四年(1406),命各卫军“大凡新募军,从民间而来,富家子弟尤多。

”明朝中期以后,常设各类武学培养新募军,招募名额渐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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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班级:10级历史班学号:0301100112姓名:吴威论述唐代府兵制学 年 论 文 学 年论 文摘要:唐代是封建社会时期一个极度繁荣富强的朝代。

唐有天下289年,其兵制大致有三变,始府兵,后废而为犷骑,其后募兵制盛行,成外重内轻之局,藩镇割据混战,唐终为朱温所亡。

而府兵制在唐前期有着重要的地位,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社会的稳定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唐朝兵制府兵均田制《新唐书·兵志》曰:“唐有天下二百余年,而兵之大势三变: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彍骑,彍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矣。

及其末也,强兵悍将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于京师,曰禁军。

其后天子弱,方镇强,而唐遂以亡灭者,措置之势使然也。

”而府兵作为唐立国和前期的重要制度有着重要的地位,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社会的稳定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府兵制的概述府兵,指军府之兵。

府兵制由西魏宇文泰于550年所创,初时府兵不入民籍另立军籍,经西魏、北周立府兵制后逐渐趋向“兵农合一”化。

到隋时完成这个趋势。

唐建立后,继续沿袭西魏、北周时期形成的府兵制度,经唐太宗十年(636年)的整顿健全,府兵制比前代更加完善,在贞观年间达到鼎盛时期,其后至武则天的后期显露出崩溃的前兆,玄宗时期终为募兵制取代。

府兵制大致有以下内容:唐全国的折冲府每三年从丁男中按3:1的比例选拔健壮的府兵,选上府兵的服役期间要履行到京师宿卫、守边和出征等义务,免除租庸调。

府兵在腊月练兵时期之外不集结在折冲府,平时务农战时出征。

可以说府兵是兵农合一的一种兵制,武器、衣服由府兵自筹的一种兵制。

二、府兵制产生的基础府兵制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府兵除外出执行任务外,府兵不脱离自己的乡土和农业生产,府兵的行装、武器、军粮等都要自卑。

因此府兵制必须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前提,如果农民没有土地或土地不足,就无力负担沉重的兵役府兵制源于西魏宇文泰年间,起一开始府兵是皇帝的亲军,不隶柱国,不属私家。

一人充当府兵,全家即编入军籍,不属州县。

军人及其军人及其家属居城者别置军坊,居乡者为乡团,置坊主、团主以领之。

实行一种“兵农分寓”的制度。

隋文帝开皇年间,文帝为了集兵权于中央,把各号禁军结合为十二府,实行以卫府统领禁军的军事制度。

通过卫府,把征发、调动和指挥全国军队的大权集中在皇帝一人手中。

开皇十年(公元590年),文帝再下诏曰:“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

”对西魏、后周时代创建的府兵制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改革,推行与均田制紧密结合的兵农合一制。

这是个划时代的变化,标志着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完成。

在唐前期,均田制是其基本的土地制度,府兵寓兵于农,国家对百姓授田,一般来说农民都能从政府手中获得一定的授田,而府兵也必为授田的一部分。

武德二年,在恢复均田制、制定租庸调制的同时,开始仿照隋制始制军府。

所以均田制的推行是府兵制实施的基础。

三、府兵的性质和特征府兵的实质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一般农民都有当兵的义务,而一切军士也要兼务农业。

唐代的府兵一般都是均田户,当上府兵不收回份地。

原则上在集中训练和宿卫上番外,都在自己的份地上务农。

因此府兵没有脱离农民的身份。

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兵农合一。

还有一种观点以为府兵事实上常年征戍在外。

高、武之后,尤其如此。

因此在严格意义上,谈不上合一。

府兵的特征:第一、负责京师皇城警备的南衙十二卫六率府的中央军、边境防备镇戍组织作为兵力供给源并维持地方治安的地方军府。

在中央兵部的人事权、监督指挥命令权下联系在一起运用。

第二、从一般民丁中按定员数,作为百姓的一般性徭役的一环运用。

当着两种特征结合起来时,将中央、地方边境的军队在平均的基础上统一加以运用,府兵制特征就变的鲜明起来。

四、府兵的基本单位和数量分布唐代府兵的基本单位是设在各地的折冲府,由折冲都尉和果毅都尉统领。

折冲府分为上、中、下三等。

上府:兵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

每个折冲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各一人,长史、兵曹、别将各一人,校尉六人。

折冲府之下,三百人为团,上府辖六团,中府辖五团,下府辖四团,团设校尉一人。

每团辖二旅,百人为旅,有旅帅一人。

每旅辖二队,五十人为队,有队正一人。

每队辖五火,十人为火,有火长一人。

其中善骑射者为越骑,其余为步兵、武骑、排手、步射。

而诸府皆有名号,而分隶诸卫率,唐代中央设六位六率,为府兵最高级领导。

由于废置不常,唐代军府总数也有增减,较多时有六百三十三府(一作六百三十四府)、军府遍布全国,关内道多达二百六十一府,占三分之一以上,依次为河东、河南、河北、陇右,其它诸道多不过十,少止二三府(江南、岭南)、这种布局体现了居重驭轻,“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政治、军事意图。

五、府兵的职责、军籍、装备府兵的职责:府兵的任务,最主要的一项是到京城宿卫,多由距京城较近的关内、河南、河东诸道府兵担任,这几道府兵员额已占全国府兵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其职责除宿卫宫禁外,还充当诸王府、各官府及京城警卫巡察等治安工作。

其次为戍边或留驻本地服役,则多由距京城较远的陇右、剑南、河北、江南、淮南、山南、岭南诸道府兵担任。

戍边府兵,系分番轮驻,玄宗天宝年间以前,戍边的边防军有军、守捉、城、镇之别。

留本地服役,则以从事警备及其它治安事务为主。

另外,戍边的边防军有时也采取招募的形式。

其三为参加征伐,则随军事需要进行征发,没有固定的更发时间。

府兵的兵役军籍:根据唐朝的制度,凡兵丁三年一拣点,一入军籍,即为终生职业。

年二十为兵,六十二免。

拣点之时,依据资产、材力、丁口三项标准而行。

“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材力又均,先取多丁。

(《唐律疏议•擅兴》)”。

府兵不纳赋税,但须自备军器、军粮。

府兵的户籍隶于州县,军籍则隶属于折冲府。

军人一般分散居住,基本上不脱离原籍和农业生产。

府兵的来源,主要是从自耕农和地主中挑选,后来则渐以贫苦农民充役。

府兵的装备:每火备六驮马以及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 、凿、碓、筐、斧、钳皆一,甲床、镰各二。

每队备有火钻一、胸马绳一,首羁、足绊皆三。

府兵每人则需要准备弓一,矢三十,箭胡禄、横刀、砺石、大觿、毡帽、毡装、行滕(裹腿)各一,麦九斗、米二斗,皆自备。

自备物品连同发给的头盔、铠甲、军器日常藏于军库。

以上各种装备,除自备者外,其余皆由公家发给,平时放在库内,战时发给出征的将士。

“番上宿卫者,惟给弓矢、横刀而已。

”六、府兵制的作用和影响府兵制作为一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农民战时作为战士出征,闲时则耕作土地,有利于农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经济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稳定,而由于唐初的社会经济农工业等快速发展,加之府兵制度的完善。

唐初的府兵堪称兵强马壮,军容整齐。

唐朝的军队也由此成为当时世界上最精锐的劲旅,在疆场上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对巩固国防、开疆拓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而唐代的府兵制度贯穿着加强中央集权的原则,以内重外轻的则采取置折冲府,关中地区作为其统治中心,分布了全国40%的军府总数和兵力总额,其他地区设置较为稀疏。

这样的兵力分布有利于中央压制地方,保证国家的安定,和唐后期内轻外重藩镇割据混战形成鲜明对比。

而唐朝军队的指挥是唐朝皇帝通过尚书省兵部和十二卫六率的分工协作实现的。

尚书省兵部为唐代中央最高军事行政领导机关。

唐代中央军事决策通过尚书省兵部下达,虽然兵部手上掌管着兵籍、发兵的符节以及中下级军官的考核和任命,但是兵部手中并无一兵一卒,兵部尚书也不是军队的统帅。

府兵调遣的权力由尚书省兵部牢牢掌握,调兵须有皇帝敕书和兵部符契,地方官乃至中央十二卫均无权调兵。

但同时兵部并无统兵之权,当战争发生时,中央从各折冲府调集军队,临时任命高级将领作战,而战争结束后,“兵散于府,将归于朝”,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将帅拥兵自重,还能防止军地之间的勾结,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维护国家统一安定,是唐前期社会经济文化的一种有利保证。

七、府兵之外的其他兵员府兵并非初唐时代唯一的兵种,承担宿卫的还有保卫宫廷,屯驻北门的禁军,与十二卫所领府兵对称南、北衙军、出征和防戍则有名为“募”而实也是“征”的兵募,以后还有防戍本州的团结兵、藩镇兵等、在出征和防戍中,兵募的数量往往超过府兵,但府兵在唐初具有较强的战斗力,他们是军队的骨干。

八、府兵制的消亡及其原因任何制度都不可能长盛不衰,当它达到顶峰的时候,也就距离没落衰亡不远了。

唐太宗在位时期是府兵制度的极盛时期。

但持续不久,高宗、武后在位时,便开始出现盛极而衰的征兆,正如《新唐书•兵志》所云:“自高宗、武后时,府兵之法寖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土稍稍亡匿。

”从此开始,经过中宗、睿宗时期的腐朽统治,更是江河日下,濒于瓦解状态。

到了玄宗统治时代,创建将近二百年之久的府兵制终于一蹶不振,遭到了彻底的破坏,终为募兵制取代。

府兵制的瓦解原因:一、府兵制瓦解的最根本原因是由于均田制的破坏,瓦解了府兵存在的经济基础,唐代用于均田的土地主要是国有无主荒地,并不触动所有权明确的地主土地所有制。

随着土地兼并的日趋严重,土地为各类地主掌握,而国家控制的土地越来越少,均田制遭到破坏。

二、而府兵虽然可以免除本身的租调,但兵甲衣粮必须自备,这成为其一项极其沉重的负担。

在均田制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农民自己的土地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府兵以尚能勉强维持。

随着均田制日益破坏,农民占有土地越来越少,或根本丧失了土地,沉重的兵役就无力承担,出现了逃兵役等各种手段以避免当府兵,府兵兵源就逐渐减少,以至瓦解。

三、是其他的外在因素造成的。

府兵的征戍频繁加剧,地位下降,往往成为豪家的奴仆,受人歧视的开始视服兵役为畏途,不愿再当府兵。

军府设置过于偏僻,以及兵役义务的显著不均,戍卫京师期短频繁造成的弊端,对府兵的不良待遇等,其中最大的原因还有军镇的出现和增加。

以上的种种原因共同导致了府兵制的瓦解。

参考书目:《新唐书·兵志》《中国古代史》朱绍侯、齐涛、王育济主编《二十世纪唐研究》李滨城、张弓等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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