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异地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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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异地报销攻略一文读懂异地就医报销全过程

医保卡异地报销攻略一文读懂异地就医报销全过程

医保卡异地报销攻略一文读懂异地就医报销全过程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异地就医,然而在异地就医后如何进行医保卡报销,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医保卡异地报销的全过程及攻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一、了解医保卡异地报销政策在进行医保卡异地报销前,首先需要了解医保卡异地报销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医保卡异地报销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本地医保转外地报销,即您在异地就医后,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报销;二是异地医保转本地报销,即您在异地就医后,在异地直接报销。

对于本地医保转外地报销,您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以及就诊相关文件(包括医疗费用明细、发票等)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医保办理窗口进行报销。

注意,不同地区的报销标准和资格要求可能存在差异,您需要咨询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医保机构,了解详细的报销规定。

对于异地医保转本地报销,您可以直接向异地医保机构进行报销。

在异地就医后,您可携带医保卡和就医相关文件到当地医保机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同样,异地医保转本地报销的资格要求和报销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请您提前咨询当地医保机构,以便顺利进行报销。

二、异地报销的申请流程1. 准备相关材料在进行医保卡异地报销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就诊相关文件(包括医疗费用明细、发票等)、住院病历(如有住院情况)。

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报销结果。

2. 向当地医保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前,建议您向当地医保机构办理备案手续,以便减少后续报销的麻烦。

备案手续一般包括填写相应的表格、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等)等,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医保机构。

3. 就诊结算在就诊结束后,您需要与医院进行费用结算。

确保医院提供的费用明细和发票准确无误,并妥善保存。

如遇到问题,可要求医院进行调整或补充。

4. 完成报销手续对于本地医保转外地报销,回到户籍所在地后,您需要携带就诊相关文件、医保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或医保办理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就医,医保怎么报销?

异地就医,医保怎么报销?

异地就医,医保怎么报销?作者:王欢薛万博来源:《党的生活(黑龙江)》2020年第01期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员流动频繁,在异地就医后怎么报销成为很多人关注的话题。

为解除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过程中的医保报销跑腿之苦、垫付之烦,我省医疗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那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惠及哪些人群、需要走哪些程序?围绕读者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

问:我们注意到,我省围绕异地就医问题出台了很多政策,尤其是近期“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让异地就医“报销不求人”》《黑龙江省异地就医最强攻略》等信息,受到参保人群的广泛关注。

请您介绍一下异地就医“报销不求人”的相关情况。

答:2019年2月,省委书记张庆伟在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从企业和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最受益的事情抓起,把“办事不求人”真正落到实处。

省长王文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的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部署和提出的要求,我们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地就医难问题,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大力推进异地就医人员“报销不求人”,切实为群众去痛、疏堵、解难。

异地就医人员“报销不求人”,简单地说就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出院进行费用结算时,只需用社会保障卡结清由个人负担的那部分费用就可以了,不必再回参保地报销医药费。

由此彻底改变了过去参保人员在外地看病住院都要自己先垫资、再回到参保地报销的状况,解决了报销周期长、手续繁琐和垫付压力大、往返费用多等问题。

问:哪些参保人员符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答:我们提出的“异地就医‘报销不求人’”工作目标,主要针对四类人群:一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

例如,一些当年来自京津沪等地的知青,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退休后回原籍居住的。

2023年异地医保报销新规定

2023年异地医保报销新规定

2023年异地医保报销新规定2023年异地就医新政策是怎么样的?【1】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范围扩大改前有四类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异地常驻人员;异地医务人员转诊。

变更后分为两类:第一类跨省常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异地常驻人员;第二类跨省临时医务人员包括转诊到外地就医的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应急救援人员;其他跨省临时医务人员。

【2】跨省异地就医不同人员备案有效期不同跨省常住居民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就诊次数不限。

原则上,跨省临时医务人员的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在有效期内,他们可以在医疗场所多次就诊,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无需一次就诊备案。

【3】跨省异地就医更便捷备案渠道进一步拓宽;异地就医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你可以凭一个代码去异地看病。

【4】明确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跨省临时就医的报销标准可低于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水平。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不降低10个百分点,非急诊、非转诊其他跨省临时就诊支付比例不降低20个百分点。

【5】支持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待遇为满足跨省长期居民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实际需求,允许跨省长期居民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同时享受待遇。

在跨省常住居民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享受参保地医疗保险直接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6】因急诊来不及备案可直接结算急诊抢救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异地急诊人员视为已备案,无需另行提供备案材料,按参保地相关待遇标准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7】可以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无法办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在跨省出院结算前,从入院之日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自费出院的,可以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申请手工报销。

【8】将无第三方责任外的外伤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符合诊疗场所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粤医保规〔2020〕7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加快完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优化门诊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减轻参保群众“跑腿垫资”负担,现就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含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下同)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减轻参保群众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2021年1月1日,韶关、汕尾、中山3市启动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其他地市在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1个月内实现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各市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同时,推进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21年7月1日前,全省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二、基本原则(一)规范便捷。

坚持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门诊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经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从参保地医保基金中按规定支付。

(二)全面推进。

坚持信息系统先行,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同时启动的原则,结合各市上线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情况,全面推进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四川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

四川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

Don't be a hedgehog. If you can't fight against others, you won't fight against others forever. There are some things you don't need to keep in min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四川异地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是什么?第四条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下列情形需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一)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二)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参保地以外就医的;(三)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可异地就医的。

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关于“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同步结算”的要求,为方便我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加强异地就医监管,规范医疗费用结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已实行医保城乡统筹地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州)的就医管理。

第三条异地就医管理按照“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结算、就医地监管、全省统一清算”的原则,实行全省统一组织、市(州)协同管理的模式。

第二章就医人员管理第四条异地就医人员应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下列情形需先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一)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二)因疾病治疗需要转至参保地以外就医的;(三)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可异地就医的。

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可在出院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异地就医人员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药店购药及普通门诊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跨省医保异地结算政策

跨省医保异地结算政策

跨省医保异地结算政策中国的医保制度发展迅速,多元化的居民医保政策不断完善,使得越来越多的居民能及时得到医疗保障。

近年来,我国跨省医保异地结算政策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国二制的居民医保制度变得越来越灵活,政府也更加重视投入与结果之间的关系,努力提升居民医疗服务水平。

跨省医保异地结算是指医保支付者在跨省就诊时,由本省医保机构根据双方的相关协议,与异地医保机构共同审核,分级结算居民医保费用,以本省的费用标准进行费用计算,实行对等的结算原则。

跨省医保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医保服务的延伸,满足居民的特殊需求,以及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居民可以跨越边界,到达更远的地区获取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跨省医保异地结算政策的实施,使参保居民更加便利地得到异地医疗服务,并得到经济上的实质性的支持。

此前,政府实施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定点服务管理规定》,将居民医保服务范围由原来的本省定点医疗机构扩展到跨省定点医院,居民可以在全国定点接受医疗服务,享受原省医疗保障等级的费用补偿。

伴随着居民医保制度完善,跨省医保异地结算政策不断进一步开展。

如今,政府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政策,确立了跨省医保异地结算的基本办法,继续改善医保体系的运行机制,同时也规范了异地医疗报销实施程序。

首先,建立跨省异地结算机制,通过全国居民医保资料库的支持,实行异地统筹,双方机构将在跨省划价时统一费用核定和结算机制,以保证居民在就医时得到公平、合理的报销服务。

其次,细化跨省结算政策,连续实施优化居民医保政策,提高报销标准,实行深度报销,全面支持跨省医保计划,实施异地药品报销制度,推进信息化开展异地结算,丰富异地结算政策,更好地服务居民。

最后,在政策执行中加强监管,加强医保监督管理,针对异地结算范围内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定期检查和抽查其服务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理居民医疗报销违规行为,提高报销服务管理水平。

总之,跨省医保异地结算政策是政府实施的重要医保政策,能有效改善异地就医的报销服务水平,缓解异地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居民健康,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特殊需求,增强居民的医疗保障感,实现保障和服务的平等和可及性,是居民医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选择在异地就医。

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健康权益,国家对退休人员异地就医进行了规定和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退休人员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以帮助退休人员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一、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基本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具体规定如下:1.异地就医保险种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待遇。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商业医疗保险则是由退休人员自行选择购买。

2.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与本地居民相同,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则根据具体的保险条款而定。

3.异地就医费用限制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其医疗费用的报销以当地的最高限额为标准。

如果其就医的地区费用标准高于本地,则按照就医地区的费用标准进行报销。

二、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医保报销:1.就医前准备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医院预约挂号单、病历、化验单、检查单等相关医疗文件。

2.就医退休人员到异地医院就诊,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检查、治疗和购药等操作。

3.结算退休人员在就医结束后,到医院结算窗口进行结算。

退休人员需要提供上述材料,医院会根据医保规定进行费用结算。

4.报销退休人员在结算后,可以选择直接在医院进行报销,也可以选择回到本地进行报销。

如果选择在医院进行报销,退休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医院会根据医保规定进行报销。

如果选择回到本地进行报销,退休人员需要将上述材料带回本地医保部门进行报销。

三、注意事项1.医保卡的使用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要携带医保卡进行结算和报销。

如果医保卡遗失或损坏,需要及时到当地医保部门进行补办。

2.费用的支付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要先自行支付医疗费用,然后再进行医保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异地报销比例

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异地报销比例

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异地报销⽐例⼤家对于农村合作医疗可能是⽐较了解的,因为⼤家都有参与了。

住院的时候就可以报销相关的费⽤。

但是如果是异地报销的话⽐例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异地报销⽐例(⼀)门诊报销(1)普通门诊报销⽐例50%,每⼈每年报销封顶80元;(2)门诊观察每⽇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3)门诊⼤病报销⽐例50%,肝硬化、脑⾎栓及脑溢⾎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压、糖尿病、肺⼼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障碍性贫⾎、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质增⽣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友病患者每⼈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

(⼆)住院报销(1)乡镇级(⼀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例85%。

(2)县级(⼆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例40%,保底报销⽐例20%。

(6)基本药物⽬录内药品、中药饮⽚及中医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药物⾮⼿术疗法补偿⽐例在原报销⽐例基础上提⾼10%。

德州市市级、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起付线降低200元,补偿⽐例在原报销⽐例基础上提⾼5%。

(7)⼉童⽩⾎病、⼉童先天性**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友病、慢性粒细胞⽩⾎病、唇腭裂、肺癌、⾷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种重⼤疾病在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新农合报销⽐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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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异地医保报销政策规定
一、医保异地报销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
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医保异地报销所需材料
三、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异地医疗保险结算
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

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
接续问题。

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
救助之间的衔接。

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要大力支持。

长期以来,国内医疗保障实行的是属地管理。

异地的医疗机构不受
所属医保统筹地区的政策约束和具体管理,甲地医保机构难以对乙
地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在此背景下,各地只好实行
医保定点管理的制度,给患者就医带来种种不便。

现在各个城市间人口流动性很强,有不少大城市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了本地人口,医保制度和异地就医之间的矛盾便日益突出。

因此,对医保定点管理进行变通乃至变革也就成为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对构建和谐社会非常有利。

新医改方案规划近期可操作框架的2009-2011年配套方案出炉,就公众最关心的就医报销问题指明目标: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首步是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老人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

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三年配套方案还具体着眼于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和报销比例提高,提出到2010年,通过各级财政筹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每人每年的医保账户中,政府投入将达到120元;配合个人缴费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者,不仅能够在大病住院后,获得当地人均年收入6倍左右高的“封顶线”报销,还有望获得起付门槛更低的门诊医药费报销。

“三步走”实现落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解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

统计数据表明,省内异地就医的占比最大。

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有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第二步:今年上半年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尹蔚民说:“把退休后的父母接到子女工作所在地,在异地直接可以看病就医结算。


第三步: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据人社部介绍,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2016年底已上线试运行。

在试运行过程中,已有15个省份接入该系统开始试点。

“四类人”告别跑腿
根据相关通知,异地就医主要针对4类人群,分别为: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此前,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拿票据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参保市民不需要个人垫付医疗费(自费除外),也不需要拿发票报销,只需拿社保卡在定点医院
就医。

看病时,该报销的比例直接从卡中结算,个人只要把自付的
资金直接存到卡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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