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西财经大学民法学、刑法学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200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试题

200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民法学试题七、单项选择题:31~5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1. 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 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C.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D. 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32. 某报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女影星甲曾做过不光彩的事情,致使甲备受歧视。
甲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跳楼自杀未遂,但造成终身残疾。
该报社的行为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 侵害了甲的隐私权C. 侵害了甲的生命权D. 侵害了甲的健康权33. 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A. 自动解除B. 自始无效C. 继续有效D. 不生效34. 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A. 所有权B. 名誉权C. 肖像权D. 用益物权35.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亦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买卖合同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A. 标的物交付时B. 买方付清全部货款时C. 合同生效时D. 合同成立时36. 甲、乙二人同在山坡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入圈。
甲的行为属于A. 拾得遗失物B. 获取不当得利C. 无因管理D. 侵权行为37.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放弃继承与放弃受遗赠可采取的行为方式是A.放弃继承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B. 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亦如此C. 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则既可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D. 放弃继承只能采明示方式,也可采默示方式,放弃受遗赠则既可采明示方式38.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以下发明创造中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是A.饮料的配方B. 转基因大豆的生产方法C. 疾病治疗仪的制造方法D. 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39. 甲创作一小说已发表;乙经甲同意,将该小说改编成戏剧剧本,也已发表;丙表演该戏剧并由丁音像公司制作成录像制品出售,丁应A. 只向甲付酬B. 只向乙付酬C. 只向丙付酬D. 向甲、乙、丙付酬40. 买卖合同不属于A. 双务合同B. 不要式合同C. 有偿合同D. 实践性合同41. 根据代理权产生依据的不同,可将代理分为A.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B. 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C.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D. 显明代理与隐名代理42. 在我国,典权属于A. 担保物权B. 用益物权C. 动产物权D. 完全物权43. 下列合同中,当事人不能行使留置权的是A. 借款合同B. 运输合同C. 承揽合同D. 行纪合同44. 下列选项中,乙的哪种行为构成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承诺A.甲向丙发出要约,乙得知后向甲表示接受甲在要约中规定的条件B. 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乙在接到要约后七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承诺。
2005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05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31—5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这项的字母涂黑。
31.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答案」C.本题完全可以借助法理学关于法律关系的知识点把握。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是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而民法体现了国家意志,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与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都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例外。
民事法律关系和所有的法律关系一样,既可以产生于合法行为,也可以产生违法行为,因此选项C错误。
选项D是由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所决定的。
32.某报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女影星甲曾做过不光彩的事情,致使甲备受歧视。
甲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跳楼自杀未遂,但造成终身残疾。
该报社的行为()。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C.侵害了甲的生命权D.侵害了甲的健康权「答案」B.报社的行为并没有直接针对甲的身体,因此谈不上侵害其生命权或健康权。
隐私权,是公民以其个人秘密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受到损害的,构成侵害隐私权。
据此,选项B应选。
33.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自动解除B.自始无效C.继续有效D.不生效「答案」C.《合同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解除条件成就时失效,则解除条件不成就的,继续有效。
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

2005年考研宪法、法理试卷(原题)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考试科目:311法学理论、宪法学(各占75分)考试日期:1月23日上午考生须知:1、所有试题均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作答,在试题上答题不给分。
书写字迹要清楚。
2 、将答题纸与试题一起交回,否则以零分记。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和答题纸上无效。
没小题1分,共40分。
)1 、下列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判例法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只对特定当事人有效B 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效力C 法在时间上的适用效力是普遍的,不存在时间的限制D 法在有效期内能够反复适用2 、下列有关法的起源与发展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有社会,即有法律B 在原始社会,习惯、道德和宗教规则往往是三位一体的C 氏族习惯是通过制定的方式产生的D 最早的法律是成文法3 、下列选项有关法系的概念与分类的表述,哪一个是不正确的?A 凡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和历史传统的法,属于一个法系B 法系被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称为“法的历史类型”C 法系的概念是西方法学家提出的D 法系不等同于法律体系4、下列有关英美法系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 英美法系也可以称为判例法法系B “普通法”因属于通行于英国的制定法而得名C 英美法系是根据法典编纂的传统形成的D 衡平法是议会与dafa官共同创制的5 、下列有关法与生产力的表述,那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可以直接反作用于生产力B 法对生产力的作用一般要通过经济基础的中介C 法保护了生产力,就等于保护了经济基础D 法可能阻碍生产力的进步6 、下列有关法与政治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在一个国家中,法除了具有社会公共作用,还有其政治作用B 政治的问题也是法律问题C 政治的发展变化直接导致法的发展变化D 当法反映某种政治目的和要求时,法就成为一种工具7 、下列有关法与国家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B 在君主制国家,君主的命令即是法C 国家政权活动是不受法律制约的D 法的性质直接决定于国家的性质8 、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法与道德是同时产生的B 凡属道德所调整的,必为法调整C 凡属法所调整的,必为道德所调整D 法与道德均有强制性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立法活动?A 法的制定B 法的修改C 法的废除D 法的汇编10 、下列哪一项是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A 历史渊源B 理论渊源C 形成渊源D 效力渊源1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下列哪一项?A 宪法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 基本法律D 国际条约12、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作为“参照”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下列哪一种?A 国家政策B 刑法和民法C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D 行政规章13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制定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一种?A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05年1月民法学试题(1)

05年1月民法学试题(1)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全国课程代码:0024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人的出生b.人的死亡c.时间的经过d.签订合同2.某公司业务人员甲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其配偶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甲的父母户籍所在地为广州。
2003年1月甲受其所在公司指派,到深圳开拓市场,甲在深圳无经常居住地。
此时,自然人甲在民法意义上的住所是()----------------精选公文范文----------------1a.深圳b.北京c.xxd.xx3.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
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a.视为自行恢复b.经甲同意自行恢复c.并未自行恢复d.经乙同意自行恢复4.甲欲开一饭店,邀请厨师乙入伙。
约定利润三七分,甲得七,乙得三。
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利润三七分,甲获利35万元,乙获利15万元。
第二年饭店出现食物中毒事件,须赔偿顾客损失50万元,该项损失()a.应由甲赔偿b.应由乙赔偿c.应由甲、乙各赔偿25万元d.应由甲、乙连带赔偿5.下列物中,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文物b.矿藏----------------精选公文范文----------------2c.水流d.房屋6.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
这一民事行为属于()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d.附终期的民事行为7.甲与乙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甲保管乙的彩电,乙支付给甲300元。
该行为属于()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c.单方民事法律行为d.单务民事法律行为8.甲因出国留学,将其所有的扫描仪暂时交给乙保管,并允许乙在保管期间使用。
2005年江西财经大学827管理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圣才出品】

2005年江西财经大学412管理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江西财经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专业: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考试科目:管理学重要提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依据一、名词解释题(每题4分,共20分)1.管理幅度2.非正式组织3.共同愿景4.领导5.跨文化沟通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1.何谓学习型组织?2.简述Z理论的主要内容?3.影响组织设计的因素有哪些?4.试述管理者应具备何种素质?5.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有何现实意义?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有人说:“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而且应当是道德经济,所以在管理活动中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也有人说:“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以追求利润极大化为惟一目标,谁愿意支付高价格就为谁生产”,请谈谈你的看法。
2.你向老板递交了一份新的公司管理方案,老板很欣赏并让你推行新的管理方案。
公司的个别高层老职员对你的这套方案的推行进行软抵抗。
你将如何工作?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案例一:裁员问题的冲突刘明是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该公司上半年出现亏损,年底又要还清一大笔银行贷款。
在实行了两个月的节约计划失败后,刘明向各部门经理,各厂长发出了紧急备忘录。
备忘录要求各部门各工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裁减百分之十的员工,裁员名单在一周内交总经理,并且规定全公司下半年一律不招新员工,现有员工要暂停加薪。
该公司阀门厂的厂长王超看到了备忘录后,急忙找到总经理询问:“这份备忘录不适用于我们厂吧?”总经理回答:“你们也包括在内。
如果我把你们厂排队在外,那么别的单位也都想作为特殊情况处理,正像上两个月发生的一样,公司的计划如何实现?我这次要采取强制性行动,以确保缩减开支计划的成功。
”王超辩解道:“可是,我们厂完成销售额超过预期的百分之五,利润也达到指标。
我们的合同订货量很大,需要增加销售人员和扩大生产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为公司增加收入。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通论习题集

案例一:公安民警不作为案2005年6月26日,张某和同乡程某到河南省某县城办事,当晚住进了县劳动就业培训招待所二楼一个临街的房间。
次日凌晨3时许,张某上厕所时发现,街对面有三个人正在用一根铁棍撬一门市的卷栅门。
张某急忙叫醒程某和旅馆老板任某。
这时,三人发现对面门市的门已被撬开,盗贼正在往外搬东西。
任某急忙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谁知值班人员听到报警后,却轻描淡写地说:“这么晚了,下着雨,哪有人偷东西,睡你的觉。
”将电话挂了,三人无奈之下,停了一会儿又拨打了报警电话,让值班人员快点派人过来,谁知值班人员很不耐烦地又挂了电话。
三人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盗贼将搬出的东西装上一辆摩的车,逃离了现场。
当晚失盗的为居民尹某所开的“工艺礼品渔具”门市。
事后据尹某称,当晚被盗物品价值2万余元。
而从公安机关距离案发地不过一公里路程,若出警不超过5分钟。
事发后,县公安局下发文件,对当晚110值班民警给予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责令刑警队尽快侦破此案。
然而两个多月过去了,案件一直没有侦破。
期间尹某多次找公安机关协商财物被盗造成的损失一事,均无结果。
无奈之下的尹某一纸诉状,将县公安局推上了被告席。
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承认接警不出警事实的存在,理应赔偿原告的损失。
原告向被告提出赔偿,被告超过两个月没有任何表示,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符合法定程序,故被告关于原告起诉程序不合法的主张不能成立。
原告提供的损失数额,依据合法,计算方式科学,因此原告提供的损失数额应予以认定。
原告不派人看管门市,有一定责任,应对损失部分予以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卢氏县公安局赔偿原告尹某25001.5元损失的50%,即12500.75元。
请针对上述案例,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包括简述案例,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案例二:刑法案例被告人李某租住桐庐县桐君街道公园山路53号一楼,被害人董某租住被告人李某租住房间的对面房间。
200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27法学基础理论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5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27法学基础理论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A卷专业:法学理论考试科目:法学基础理论方向:法理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比较法学科目代码:427注:所有试题答案均须写清试题序号并做在答题纸上,凡在试题纸上答题,答案一律无效。
一、辨析题(每题8分,共计80分)1.法律现象与法律事实2.制定法与判例法3.法律部门与法律制度4.法的执行与法的适用5.法律程序与程序法6.公法与私法7.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8.法的历史类型与法系9.对世权利与对人权利10.法律编纂与法律汇编二、简述题(每题10分,共计50分)1.试述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三要素说”与“二要素说”2.试述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3.试述权利不得滥用原则4.试述法律传统及其价值5.试述法律关系的意志性属性三、分析论证题(20分)法律为什么必须被信仰?试分析论证。
参考答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A卷专业:法学理论考试科目:法学基础理论方向:法理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比较法学科目代码:427注:所有试题答案均须写清试题序号并做在答题纸上,凡在试题纸上答题,答案一律无效。
一、辨析题(每题8分,共计80分)1.法律现象与法律事实答:(1)法律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2)二者的区别在于:①法律现象是个相对独立的范畴,有自己独立的研究领域、研究思路与研究意义;②法律现象是个整体的结构的范畴,法律现象的意义存在于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即结构之中;③法律现象单独的法的要素仍是有意义的,它的意义可以通过与同类要素的对比方式来认识,但不应把法律现象的某一个别要素与法律现象相等同,更不能把法律现象及其要素视为静止不动的。
2.制定法与判例法答:(1)制定法又称成文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江西财经大学法理学、诉讼法学(仅考刑事诉讼法学)2005年考研专业课真题

江西财经大学
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C卷)
专业:刑法学
考试科目:法理学、诉讼法学(仅考刑事诉讼法学)
重要提示:考生必须将所有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本试题上的任何标记均不作判题依据
第一部分:《法理学》(共计75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计15分)
1、应用法学
2、法的连续性
3、应有权利
4、法律事实
5、法律概念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计30分)
1、奥斯丁的关于法的要素学说及评价
2、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之关系
3、立法体制
三、论述题:(30分)
从法理角度分析我国宪法增加保护人权条款的理由和意义
第二部分:刑事诉讼法学(共计75分)
一、名称解释(每小题3分,计15分)
1、刑事诉讼管辖
2、辩护权
3、简易程序
4、补充侦查
5、刑事证明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2、简述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监督
3、简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请问:该条所说的不起诉的实质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
三、论述题(20分)
试述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任务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