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2018年)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D县人民医院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为有效加强门急诊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范和标准,以保证病人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环境物表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6)》《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医疗机构的门急诊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全面负责门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明确小组及其人员的职责并落实。
小组由门急诊负责人担任组长,人员应包括医师和护士,小组成员为本区域内相对固定人员,应至少配备医院感染管理兼职人员一名。
二、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依据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特点和门急诊医疗工作实际,制定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计划、措施和流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三、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宜对患者及陪同人员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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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接受医疗机构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改进措施,评价改进效果,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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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门急诊部医院感染管理,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健康安全,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门急诊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门急诊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设立门急诊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门急诊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培训、监督实施、检查考核、信息收集与反馈等。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1. 医务人员(1)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在接触患者前后、操作前后、处理污染物品前后进行手卫生。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无菌物品。
(3)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隔离衣、手套等。
2. 患者及家属(1)对患者及家属进行感染预防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对传染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防止交叉感染。
3. 环境与设施(1)保持门急诊部环境卫生,定期清洁、消毒。
(2)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处置制度。
(3)定期对医疗设备、器械进行清洁、消毒、灭菌。
4. 感染监测与报告(1)定期对门急诊部环境、医务人员、患者进行感染监测。
(2)发现疑似医院感染病例,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3)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四、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门急诊部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2. 对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管理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防护意识等。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
五、奖惩1. 对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医院感染管理规定的个人或集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门急诊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WS/T 591—2018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门诊和急诊科(部、室)(以下简称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宣教和培训、监测与报告、预检分诊、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基本措施、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门急诊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3.1医疗保健相关感染 healthcare-associated infection患者或就诊者在诊断、治疗和预防等医疗保健活动中所获得的感染。
3.2呼吸道卫生 respiratory hygiene呼吸道感染患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盖住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实施手卫生,并与其他人保持1m以上距离的一组措施。
4管理要求4.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全面负责门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明确小组及其人员的职责并落实。
小组由门急诊负责人担任组长,人员应包括医师和护士,小组成员为本区域内相对固定人员,应至少配备医院感染管理兼职人员一名。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如下:(1)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制定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计划、措施和流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对患者及陪同人员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
(3)接受医院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改进措施,评价改进效果,做好相应记录。
4.2、工作人员职责如下:(1)应参加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应掌握并遵循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流程,特别是落实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3)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注射、穿刺、治疗、换药、手术、清创等无菌诊疗操作时。
4.3、设备设施应配备合格、充足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相关的设施和物品,包括体温计(枪)、手卫生设施与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卫生洁具、清洁和消毒灭菌产品和设施等。
5宣教和培训5.1工作人员培训(1)应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并依据工作人员岗位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培训。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一章概述1.1 背景介绍门急诊医院是人们日常就医的主要场所之一,因此,防控感染对于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门急诊医院的感染管理工作,本制度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和规定,以确保医院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有效防控感染。
1.2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门急诊医院的感染管理工作,防止和控制感染的传播并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急诊医院,在整个医疗过程中有效实施。
第二章感染防控措施2.1 门急诊感染防控责任2.1.1 院长和行政管理层应确保制定感染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2.1.2 感染防控科室应负责制定并执行感染防控策略,监测和报告感染病例,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2.1.3 所有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感染防控培训,并遵守相应的感染防控指南和规定。
2.2 接诊区域的感染预防2.2.1 接诊区域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2.2.2 所有接诊区域的医务人员应规范穿着工作服,并定期更换。
2.2.3 医务人员应经常洗手,正确使用消毒剂,并在必要时戴手套。
2.3 诊疗过程的感染防控2.3.1 门急诊医生应遵守消毒和洗手的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3.2 医生应合理使用抗生素,减少抗生素滥用的风险。
2.3.3 门急诊手术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手术室应保持清洁和无菌状态。
2.4 患者感染防控措施2.4.1 患者应佩戴口罩,并按要求进行手卫生。
2.4.2 患者应尽量避免在拥挤的等候区停留,医务人员应尽快为其就诊。
2.4.3 院内感染病例应及时隔离,防止传播。
第三章感染监测和报告3.1 感染监测制度3.1.1 医院应建立感染监测系统,记录和报告感染病例数、种类和发生率。
3.1.2 感染监测科室应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2 感染报告制度3.2.1 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和记录发现的感染病例,同时向上级报告。
3.2.2 医务人员应报告感染的病原体类型和相关信息,以便进行溯源调查和采取相应措施。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急诊医院的感染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声誉,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是门急诊医院的感染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协调感染管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2.门急诊部门的主管负责门诊的感染管理工作,病房主任负责急诊的感染管理工作。
3.门急诊医院的每个科室要配备感染管理责任人,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科室的感染管理工作。
三、感染预防措施1.门急诊医院要实行严格的手卫生措施,医护人员应按时洗手、消毒,使用规范的个人防护装备。
2.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感染控制知识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医务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3.医院应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设备的消毒和清洁工作,确保其安全可靠。
4.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感染事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医院要做好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门急诊区域的卫生整洁。
6.医院要加强患者教育,告知患者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并提醒患者遵守医院的感染管理制度。
四、感染控制措施1.医院要建立健全的感染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感染控制的标准和流程。
2.门急诊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感染筛查工作,对存在传染性的患者及时隔离,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医院要建立健全的感染监测系统,定期对门急诊医院的感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4.医院要建立感染事件报告制度,医护人员对感染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5.医院要建立健全的抗生素管理制度,合理使用抗生素,避免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抗生素。
五、问题处罚对于不遵守感染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将依据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对于造成重大感染事件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可按需要进行修订。
2.对于重大感染事件,医院要及时向上级医疗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督导和考核。
3.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所有。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急诊医院各级医务人员。
第三条门急诊医院应采取综合性措施,包括医疗管理、环境卫生、消毒灭菌等方面,防止感染和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
第四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感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感染预防、控制、治疗和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应保证全体医务人员充分掌握医院感染防控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感染预防和控制第五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感染预防和控制体系,开展感染监测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门急诊医院应按照规定,建立医疗操作规程和相关感染防控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医务人员感染减防措施管理,确保医务人员自身安全。
第七条门急诊医院应确保各类医用器械、设备和药品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消毒灭菌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门急诊医院应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感染防控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九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报告制度,如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病例应及时报告。
第三章病例管理和实施第十条门急诊医院为确保感染控制与预防工作的有效性,应对各类病例实施有效的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门急诊医院应明确感染疾病诊断、治疗和隔离措施,严格执行隔离措施。
第十二条门急诊医院应开展感染监测工作,对院内感染进行报告、分析和处置。
第十三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健全感染事件管理制度,加强感染病例追踪和溯源工作。
第十四条门急诊医院应积极参加感染防控的培训和研究,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控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码头和财务管理第十五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健全感染防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设备和物资采购运输使用,确保运营和管理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
第十六条门急诊医院应设立绩效考核制度,评估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工作,对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惩罚。
第十七条门急诊医院应定期进行感染防控工作的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制订改进措施。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急诊科室的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确保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医院应当成立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医院负责人、医务部门、感染管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护理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门急诊科室应当设立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感染管理小组应当由科室负责人、感染管理责任人、医护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门急诊科室应当明确医院感染管理责任人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知和防控能力。
第三章感染预防与控制第八条门急诊科室应当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制定本科室的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加强手卫生管理,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提高手卫生的依从性。
第十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加强无菌技术操作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病原体传播。
第十一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加强消毒隔离管理,对诊疗器械、物品和环境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十二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防止病原体传播。
第四章感染监测与报告第十三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对医院感染病例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控制感染风险。
第十四条门急诊科室应当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报告医院感染病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对报告的病例进行核实、分析和处理。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2篇)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门急诊医院及其相关部门,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全员参与,科学、规范、有序。
第四条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的任务是测定感染风险,加强传染病防控,提高感染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第五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健全感染管理机构,明确感染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任感染管理人员。
第六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感染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感染管理工作。
第二章门急诊感染预防与控制第七条门急诊医院应制定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制度和操作规范,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
第八条门急诊医院应开展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阻断传播链。
第九条门急诊医院应加强环境卫生和消毒灭菌工作,确保门急诊区域的清洁和无菌,减少感染的风险。
第十条门急诊医院应加强医院环境和设备的管理,定期维修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十一条门急诊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感染控制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防护措施的认识,规范操作行为。
第十二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患者手卫生、自我保护、用药合理、营养均衡等宣教制度,增强患者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章门急诊感染管理制度第十三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感染管理制度,规范医院内感染管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医院感染管理档案,记录感染监测、防控措施、疫情通报等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感染风险评估制度,根据医院特点和感染程度,制定相关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门急诊医院应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施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严格的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八条门急诊医院应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制度,确保废物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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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2018年)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管理要求:依据WS/T591-xx版《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修订该管理制度。
1.1.门急诊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全面负责门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明确小组及其人员的职责并落实。
1.2.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依据门急诊医疗工作实际,制定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计划.措施和流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1.3.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宜对患者及陪同人员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
1.4.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接受医疗机构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改进措施,评价改进效果,做好相应记录。
2.工作人员:2.1 应参加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2 应掌握并遵循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流程,特别是落实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手卫生应符合 WS/T313 的要求,隔离工作应符合 WS/T311 的要求,消毒灭菌工作应符合 WS/T367 的要求。
2.3 注射.穿刺.治疗.换药.手术.清创等无菌诊疗操作时,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设备设施门急诊应配备合格.充足体温计(枪).手卫生设施与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卫生洁具.清洁和消毒灭菌产品和设施等与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相关的设施和物品,4.宣教和培训:4.1 门急诊工作人员的培训4.1.1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并依据工作人员岗位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培训。
4.1.2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a)门急诊医疗保健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特点; b)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 c)基本的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如手卫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防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选择和使用等标准预防措施以及清洁消毒的方法和频率.医疗废物管理等;并依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及时更新; d)有疫情发生时,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应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及技能; e)对兼职人员培训还应包括手卫生依从性观察.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监测.多重耐药菌管理等。
4.1.3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a)新到门急诊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岗前培训; b)在岗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并做好记录; c)根据传染病疫情发生情况,在岗人员应及时接受针对性培训。
4.1.4培训效果评估应符合以下要求: a)宜每次培训后进行考核或考查; b)形式包括现场抽问.填写考卷.现场操作等。
4.2 患者和家属.陪同人员的宣教5.2.1 可利用折页.宣传画.宣传海报.宣传视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
5.2.2 宣教内容宜包括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咳嗽礼仪和医疗废物的范围等。
5.2.3 对确诊或疑似经空气或飞沫传播疾病的患者,应进行正确使用口罩的培训;对确诊或疑似经接触传播疾病的患者,应宣教相应的隔离措施。
5.2.4 宜对留置透析导管.经外周静脉穿刺中心静脉置管.导尿管等侵入性装置的患者和家属宣教相应的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
5.监测与报告5.1监测内容与频率5.1.1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开展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的综合监测和目标监测,如导管相关血流感染.手术部位感染等。
5.1.2 定期开展手卫生依从性的监测,至少每季度一次。
手卫生依从性的监测方法宜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手卫生技术参考手册》执行。
5.1.3 每季度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
5.2医疗保健相关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的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机构门急诊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的症候群相似的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时,应参照WS/T524《医院感染暴发控制指南》的要求及时开展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并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5.3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报告5.3.1 发现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病例24小时内填报医院感染报告卡报告院感科。
5.3.2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出现院内感染症状,应遵照我院院感报告制度及时报告。
5.3.3 应按照《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和WS/T524 的要求及时报告医疗保健相关感染暴发和疑似暴发病例。
6.预检分诊6.1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我院预检分诊制度。
6.2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6.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6.4 在门急诊可通过挂号时询问.咨询台咨询和医师接诊时询问等多种方式对患者开展传染病的预检;在必要时,可建立临时预检点进行预检。
6.5 预检.分诊点配备体温计(枪).手卫生设施与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等,以便随时取用。
6.6 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6.7 经预检为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应将患者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6.8 门急诊设置醒目标识.告示.指引牌等,指引需要隔离的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至分诊点就诊。
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市二院等医疗机构诊疗。
6.9 从事预检.分诊的工作人员接诊患者时,应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
如怀疑其患有传染病时,应依据其传播途径选择并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并正确指导患者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7.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基本措施7.1手卫生7.1.1 手卫生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门急诊每间诊室均应设置手卫生设施,包括流动水洗手设施.洗手液.干手设施或速干手消毒剂; b)可能高频率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的诊疗室如换药室.皮肤科.烧伤科.耳鼻喉科.妇科.口腔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干手设施。
新建.改建的门急诊每间诊室均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干手设施。
7.1.2 手卫生指征.方法和注意事项应符合 WS/T313 的要求。
7.2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7.2.1 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选用个人防护用品(手套.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隔离衣和防护服等)。
7.2.2 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如下: a)工作人员应掌握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具体穿脱方法参照 WS/T311 执行; b)在进行任何一项诊疗.护理操作之前,工作人员应评估人体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感染性物质暴露的风险,根据评估结果选择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注意使用适合个体型号的个人防护用品; c)摘除个人防护用品时应避免污染工作服和皮肤; d)如需戴手套和穿隔离衣,在不同患者诊疗操作间应更换手套和隔离衣; e)使用医用防护口罩前应进行密合性测试。
7.3安全注射7.3.1 医务人员应掌握治疗和用药的指征。
7.3.2 注射应使用一次性的灭菌注射装置。
7.3.3 对患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患者实施注射时宜使用安全注射装置。
7.3.4 尽可能使用单剂量注射用药。
多剂量用药无法避免时,应保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不应使用过的针头及注射器再次抽取药液。
7.3.5 使用后的注射针头等锐器应及时放入符合规范的锐器盒内。
7.4医用物品的管理7.4.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7.4.2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及时按医疗废物处理。
7.4.3 按照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技术规范等要求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清洁.消毒或灭菌。
7.5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消毒7.5.1应遵循 WS/T512《医疗机构环境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区域环境及物体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
门急诊环境按污染程度可分为以下三区: a)轻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包括门急诊办公室.门急诊药房内部.挂号室内部等区域; b)中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包括门急诊大厅.挂号和缴费窗口.候诊区.普通诊室.心电图室.超声科和其他功能检查室等区域; c) 高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包括采血室.换药室.穿刺室.注射室.耳鼻喉科诊室.妇科诊室.感染性疾病诊室.肠道门诊.发热门(急)诊.门急诊手术室.口腔科.血透室.内镜室等区域。
7.5.2 卫生间环境及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人员在开始清洁.消毒前,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保持卫生间的环境卫生,至少每日清洁或消毒一次,遇污染时随时清洁和消毒。
7.6空气净化7.6.1 空气净化措施应符合 WS/T368《医院净化管理规范》的要求。
7.6.2 普通诊室首选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可采用机械通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其他合格的空气消毒器。
应根据产品特性.使用区域空间大小配置适宜的消毒器。
7.6.3 诊治经空气或飞沫传播疾病的患者时,其诊室宜采用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或使用空气净化消毒设备。
7.7呼吸道卫生7.7.1 宜在就诊和等候就诊区域张贴呼吸卫生宣传画,发放或播放宣传资料。
7.7.2 对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当其能够耐受时,应指导其戴口罩。
7.7.3 应避免与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不必要近距离(<1m)接触。
7.7.4 有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戴外科口罩。
8.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8.1 宜早期识别有呼吸道症状.腹泻.皮疹.引流伤口或皮肤损伤等可能有活动性感染的患者。
8.2 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遵循 WS/T311《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规定,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以下相应的隔离与防护措施: a)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对经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及存在大小便失禁.伤口引流.分泌物.压疮.安置引流管或引流袋以及有皮疹的患者,应采取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b )飞沫传播的隔离与预防:对 WS/T311 中规定的情况及 A 群链球菌感染治疗的最初24h 内,应采取飞沫传播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宜将患者安置于房门可关闭的诊室,特别是剧烈咳嗽和痰多的患者;患者病情容许且能耐受时应戴外科口罩,并执行呼吸道卫生/咳嗽礼仪。
c )空气传播的隔离和预防:对 WS/T311 中规定的情况(肺结核.麻疹.水痘)及播散型带状疱疹等疾病的患者或免疫缺陷并局部患有带状疱疹的患者,应做好空气传播的隔离和预防措施。
接诊此类患者的诊室宜与普通诊室分开,并将患者安置于房门可关闭的单间。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尽快将患者安置于负压隔离诊室。
患者病情容许且能耐受时应戴外科口罩,并执行呼吸道卫生/咳嗽礼仪。
9.医疗废物处置9.1 根据我院医院废物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密闭运送,相关登记保存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