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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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兵标准

服务标兵标准

服务标兵评选标准方案一、目的。

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一线员工的整体素质,充分展示优秀员工的积极进取风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公平客观的评价每个员工的工作绩效,特制定季度“岗位服务标兵”评选办法,开展评选“服务标兵”的活动。

二、评选对象。

所有正式员工。

三、评选名额。

“服务标兵”一名。

四、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总监。

成员:各小组主管。

五、评选周期。

每季度评选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号之前评选上一季度服务标兵。

六、评选办法。

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默认季度绩效排名前三员工参与评选,由主管综合员工日常各方面表现进行审核,填写服务标兵推荐表提交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期限:工作期限满3个月以上。

2、基本素养:普通话标准,着装得体。

3、工作能力:熟练处理本职工作,季度绩效排名前三。

4、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安排,不讨价还价,按质按量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部门各项活动/培训,在部门内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评选期间,无迟到、早退、脱岗超半小时现象。

5、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同事相处融洽,团结互助。

6、特别贡献:对新增业务知识点积极响应,及时上报,完善不足;对顾客反馈的优化建议或页面异常,及时上报,有助于后台技术部门优化完善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能参加评选。

1、旷工。

2、按月统计,累计事假超3天(包含3天),病假超7天(包含7天)。

3、顾客投诉且投诉成立。

4、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且被人事专员处罚。

5、由于业务知识不熟练,导致出错,未被顾客投诉,但造成公司损失。

八、奖励措施。

(一)展现形式。

获奖员工公司将发放印制“****客服部*年*季度服务标兵”展示牌,发放500元奖励金,并予以通报表扬。

(季度内分月到账,以小额激励形式提报)(二)其他。

为树立标兵形象,培养员工全面发展,增加培训员与话务员的互动,在服务标兵评定后,部门将以服务标兵为主导,培训员配合的形式,利用休息时间/热线空闲时间准备下一季度员工培训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星级评定实施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星级评定实施办法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星级评定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规定,促进窗口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实现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提质、提速、提效”,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

星级设置及评定细则第三条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星级定为八个级别,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六星级、七星级、八星级。

第四条星级参评细则一、热爱学习星坚持不断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评此星。

1、业务学习或开会半年迟到2次、无故缺席1次,未经批准不参加统一安排的活动。

2、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每半年少于6千字。

二、优质服务星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耐心细致、尽职尽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评此星。

1、对咨询、受理事项没有实行书面一次性告知。

2、对服务对象不理不睬,故意拖延、与客户争辩、刁难客户,引起客户投诉。

3、因责任心不强导致中心的声誉、利益受损。

4、在临下班时或非工作时间有客户来办事,不受理或不接待。

5、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程序不规范、态度生硬,致使服务对象反感。

6、出现办件延期情况。

三、廉洁自律星廉洁行政、按章收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评此星。

1、有搭车收费现象。

2、有索、拿、卡、要现象。

3、有个人行为的交易现象。

四、办证规范星办事程序规范,做到集中便捷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评此星。

1、审批事项没按规定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和办理。

2、涉及办证收费事项没在窗口受理和办理。

3、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摆放不整齐,未在窗口提供,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等内容。

4、没有正确执行告知承诺制,收、退件管理等制度。

5、不能实时、准确将管理事项进行电脑登录。

五、工作业绩星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爱岗敬业,在窗口服务工作质量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评此星。

1、进厅办理事项半年未达到50件。

“创建群众满意窗口 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方案_

“创建群众满意窗口 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方案_

审计局关于“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为开展好“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主题实践活动,特设立活动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员为:组长:徐勇副组长:王怀卫,成员:蔡超华彭桂群杨阳黄丽二、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的活动主题,以“创三优一满意”(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让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内部自评、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为手段,不断优化审计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促进审计工作人员服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审计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审计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活动内容在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争当优质服务标兵”活动中,全体人员要立足岗位,心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精心设计载体,以“三亮三比三评”为抓手,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审计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人民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将审计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宣传、阳光审计和服务社会的文明示范窗口,展现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以“三亮”激发内在动力。

一亮身份,即所有窗口岗位的党员都佩戴党徽上岗,亮出党员身份,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主动性;二亮承诺,要结合服务工作性质、特点、岗位,制定承诺书和个人承诺卡,向群众公开内容,亮出承诺,强化自我约束,增强工作自觉性;三亮标准,即通过向群众发放明白卡、被审计人权利义务公告,对外公开办税程序、流程和工作人员信息,亮出服务标准,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推进工作质效。

(二)以“三比”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比技能。

通过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争当行业“排头兵”,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二是比作风。

坚持以服务为本,以“满足被审计人合理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健全服务机制,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形成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促进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显著转变;三是比业绩。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考核制度为加强专业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把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成为办事进行规范、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群众满意的文明提示框,本着“公平、公正、便于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暂行规定。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窗口与窗口工作人员分别考核,实行百分制。

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得分,每季度评出文明每半年窗口和产品服务标兵。

考评及评分标准如下:(一)服务态度(20分)工作人员做到规范相关服务得20分。

扣分如下:1、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胸牌或佩戴胸牌不规范、不摆放桌牌或摆放不整齐的,每人次扣1分;2、接待提供服务对象不热情,言行不文明,服务态度生硬的,每人次扣2分;3、拒绝答复提供服务对象咨询的,每人次扣2分;4、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每人次扣3分;5、引起服务对象投诉,查实确有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6、为办事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或节假日加班服务的,为企业或群众提供特事特办的,每次加1-3分。

(二)工作纪律(25分)工作人员纪律观念强,严格遵守“中心”各项制度,按规定到岗服务,得25分。

扣分如下:1、无故迟到、早退、擅自维日尼察区的每人次扣1分,旷工(按半天计)一次扣2分;2、AB角职责不清,不能及时补岗损害工作或出现一个窗口(单位)岗位全部空缺所有现象的每次扣2分;3、工作时间允许非管理员进入窗口每次工作区域的每次扣1分;4、除确因审批手续业务需外出、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考试、正常休假等原因外,每月请假超过2天(不含2天),每增加1天扣1分;5、“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或举办的业务培训、政治学习等活动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1分;6、擅自安装游戏软件或在工作时间打游戏的一人次扣5分,其他工作期间上网影响办件的,一次扣3分;7、上班期间抽烟、吃零食、打瞌睡,每人次(项)扣2分;8、在工作日内中午喝酒的,每人次扣3分;9、利用工作之便为申请人指定中介代理服务的,每人次扣5分;10、存在吃、拿、卡、要等不诚信行为的,每人次扣5分。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的评比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比对象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是指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政务业务的窗口。

各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红旗(文明)窗口,并参与评比。

第三条:评比标准评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 服务举止:窗口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工作规范,仪表端庄,注意言谈举止,不携带手机等影响工作的物品。

3. 服务效率: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流程,能够快速、准确地办理各类业务,确保办事群众的办理时间得到最大限度的缩短。

4. 服务质量: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回答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精准的政务服务。

第四条:评比方式政务服务中心应每季度评比一次红旗(文明)窗口。

评比方式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评比事项包括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举止和服务效率的考核,以及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巡查。

第五条:评比结果根据评比标准,对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进行排名,并给予表彰奖励。

评比结果由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公示,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核。

第六条:奖励措施对评比结果靠前的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物质奖励、荣誉称号、个人奖励等。

第七条:监督和整改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培训,做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对于服务态度差、举止不文明、效率低下等窗口,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第八条:评比办法的修订和解释任何对评比办法的修订和解释,均由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并经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第九条:评比结果的影响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结果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和晋升产生重要影响。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一)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一)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一)随着政务服务的不断优化和改进,政务服务中心已成为人们获取各类行政服务的主要窗口。

为了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良性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各地政务服务中心普遍开展了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活动。

一、评比办法的意义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旨在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态度、营造良好服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巩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在评比中,不仅考察服务效率,还重视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全面因素,从而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持续发展和提高。

二、评选标准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标准主要包括: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四个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1. 服务效率:即办事效率和排队等候时间。

衡量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和时间管理是否优秀。

2. 服务质量:包括办事过程中是否注重细节,是否有严格的办事规程,是否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等。

3. 服务态度: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与群众接触中的语言、态度和仪容仪表等方面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规定。

4. 服务环境:衡量政务服务中心的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符合安全、舒适的要求,是否有足够的服务场所,以及是否有便于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的设施等。

三、评选程序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通常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初评通常由主管部门进行,评选行政服务中心符不符合评比要求。

符合要求者则进入终评环节。

终评环节通常由专家组委员会结合评选标准进行集中评审,最终选出红旗文明窗口获奖单位。

评选结果要向全社会公布。

四、评比效果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是对政府机关服务工作的肯定和鞭策,是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推广优质服务品牌的表现。

通过评比,政务服务中心得以专业和全面地检视和改进自己的服务品质和服务方式。

获得评比奖项的单位也是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和信任的示范单位,受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和大众口碑的肯定。

五、结论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活动对于营造优良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和信任度,都起到了关键作用。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相关推荐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范文(通用5篇)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

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范文(通用5篇)1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形象建设,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从细节做起,用微笑感染患者,营造优质服务环境及和谐氛围,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以全新的精神风貌树立医院窗口部门新形象。

医院决定20xx 年在导医台、门诊收费室、住院收费室、中西药房、检验科等窗口科室开展“微笑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强化“三好一满意”的服务宗旨,建立窗口科室监督、激励机制。

改善服务态度,提升主动服务意识,有效与病人沟通,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目的意义提倡窗口工作人员微笑服务,把“微笑”渗透到工作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不断加强医院的形象建设,树立窗口人员的个人形象及窗口形象品牌,以窗口科室职工美好的个人形象、强烈的形象意识和礼仪意识以及优秀的礼仪品质为病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使医院的整体形象真正为社会所认同,并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始终保持强劲的势头。

三、评选标准(以礼仪、服务规范为主)(一)礼仪服务:淡妆上岗,长发挽起,服装整洁,佩戴胸牌,坐姿得体,站姿端庄,恰当称谓病人,使用规定的服务用语,执行微笑服务规范,微笑时露出8颗牙齿。

(二)服务态度:接待病人热情、主动、温和、有礼貌,有问必答,解释工作耐心细致。

1、导医人员准时到岗,经常巡视大厅,引导病人挂号、候诊、检查。

主动为残疾人、高龄老人、久病体弱病人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轮椅,并陪同诊疗全过程,合理安排、优先检查。

2、挂号室、收费人员准时到岗,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备足零钱,不拒收大票或分币,唱收唱付,及时解答病人对收费的疑问。

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文明窗口评选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标准:
1.服务态度:工作人员礼貌、耐心、热情、周到地为来访者提供服务,特别是对老年人、残疾人等需要特殊照顾的人群,表现出特别的关爱和关注。

2.工作效率:工作人员能够高效地处理前来咨询、办事的业务,缩短来访者等待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场所卫生:窗口区域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物品、零散废弃物等。

4.形象仪容:工作人员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举止文明得体。

5.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向来访者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对政策法规的解释清晰明了,对业务流程的指引得当。

6.服务便民: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如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方便市民线上申报、查询各种业务。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选标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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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品德素质优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有着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业务技能精湛。

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业务知识与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尖子或标兵。

3.服务质量优异。

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

举止文明,着装端庄,待人礼貌,语言文明规范,耐心、细致、热情地受理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咨询建议,无群众投诉。

4.工作成绩显着。

坚持依法办事、照章办事,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办结的各类服务或完成的工作事项无差错发生,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满意。

及时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带头完成本职工作,对本职工作有突出贡献。

5.文明表率突出。

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规范有序,杜绝“脏乱差”现象;科学放置岗位牌、功能座牌,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6.组织纪律严明。

严格执行《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十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做到廉洁自律。

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脱岗、离岗、漏岗。

严禁出现迟到、早退、不假外出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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