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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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评比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评比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评比办法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在便民服务服务中心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具体办法如下:一、评比条件(一)思想品德方面。

思想作风正派,大局观念牢固,敬业精神强,服务质量高,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积极为搞好中心建设献计献策。

(二)业务技能方面。

熟悉本职岗位业务技能,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

熟练掌握多个岗位的业务知识,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规章制度,一专多能,能迅速、正确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岗位业务知识测试达到优秀。

(三)工作实绩方面。

能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显著,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100%,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办理事项,无超期办件,无违规办件,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办理事项无群众投诉。

(四)组织纪律方面。

服从领导,自觉遵守中心的考勤制度,没有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现象,请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服务态度方面。

接待服务对象时,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冷漠待人,不推诿扯皮,时刻为服务对象着想,充分体现中心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六)档案管理方面。

能严格按照收退件管理办法,优质、高效办理各种手续,办理事项的各种手续齐全,资料齐全,及时归档,无一漏缺。

(七)环境卫生方面。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纸屑,不乱倒茶叶渣,工作资料、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办公场所洁净、卫生。

(八)公正廉洁方面。

坚决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服务过程中没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所有承办的事项公开公正,经得起监督检查。

二、评比方法根据每月考核情况,实行每季度评比一次优质服务窗口、每年评比一次优质服务标兵活动。

中心对窗口和工作人员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的基本分为100分。

“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郝家镇“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方案为集中展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各站所和机关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倡树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导向~按照“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安排~结合“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规范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八有标准”落实整改情况~组织评选一批“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按照“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的原则~采用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选。

1、“红旗窗口”:评选范围是全镇各窗口单位~评选名额为1—2个。

2、“窗口服务标兵”:评选范围是全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评选名额为2—3人。

二、评选标准,一,“红旗窗口”评选标准1、实现“八有”标准,即有服务标准、有党员标识、有公开承诺、有制度规范、有监督平台、有考核评议、有总结表彰、有争创载体,。

2、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优质~办事效率高~无“吃、拿、卡、要”及乱收费现象,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

13、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收费管理标准化,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标识醒目~办事指南清楚,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

4、窗口半年来无有效投诉~业务按时办结率达100%,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5、在领导班子点评窗口单位活动中~点评结果为优秀,在创先争优排行榜中名列前五名。

,二,“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1、政治素质高。

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形象意识、窗口意识~树立和维护党委、政府和单位及个人良好形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服务意识强~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业务技术精。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进取精神,精通窗口各项业务~办件准确率高、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表现突出~深得服务对象的尊敬、信任和赞誉。

服务窗口标兵活动方案

服务窗口标兵活动方案

服务窗口标兵活动方案活动主题:服务窗口标兵争霸赛活动目标:1. 突出服务窗口标兵的重要性,提升服务窗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2. 弘扬优秀服务窗口人员的典型榜样,促进服务窗口的良好氛围。

3. 激发服务窗口人员之间的竞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活动准备:1. 设计比赛规则和流程。

2. 邀请评委和观众。

3. 准备奖品和证书。

活动流程:1. 报名阶段:a. 确定参赛资格,报名时间和方式。

b. 要求参赛人员提交个人简介和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c.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赛人员。

2. 初赛阶段:a. 分组比赛,每组设立一个评委小组进行评审。

b. 比赛内容包括服务态度、业务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c. 评委打分,选出每组的前三名晋级下一阶段。

3. 复赛阶段:a. 比赛形式可以是实际工作场景模拟或者演讲、表演形式。

b. 考察参赛人员的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和危机处理能力。

c. 评委打分,选出决赛选手。

4. 决赛阶段:a. 决赛选手以个人进行表演和展示,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以内。

b. 每位决赛选手进行自我介绍和业务知识展示,并回答评委或观众提问。

c. 评委打分,选出冠、亚、季军。

5. 颁奖环节:a. 为所有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b. 为初赛、复赛和决赛获奖选手颁发奖品和奖金。

c. 对所有参与活动的服务窗口人员表示感谢和鼓励。

活动后续:1. 宣传活动结果,向公众展示优秀服务窗口人员的风采和成果。

2. 将活动经验总结分享,形成服务窗口人员培训材料。

3. 继续关注和支持服务窗口人员,定期组织交流和培训活动。

活动成效评估:1. 参赛人数和报名率。

2. 参赛选手表现评价。

3. 客户满意度提升情况。

4. 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改善情况。

通过这样一场标兵争霸赛,可以激发服务窗口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他们的工作合作能力和服务质量,对窗口工作起到带头作用,同时也能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

同时,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活动来加强服务窗口人员的培训和交流,使其更好地适应和应对不同场景和问题,提升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通用14篇)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通用14篇)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通用14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

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方案篇1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本次评先评优活动范围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

名额分配为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优质服务窗口”2个,“优秀服务标兵”2名。

二、评选原则评选活动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公正性、实效性”的原则。

“先进性”是指评选出的优质服务窗口、优秀服务标兵应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服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要能够代表所属行业的形象;“代表性”是指评选出的窗口要尽量覆盖到不同服务任务的窗口,评选出的个人要覆盖到不同岗位的人员;“公正性”是指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实效性”是指考评过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每一个参加评选的窗口和个人能够通过参加评选,在政务服务水平方面获得提高,最终实现以评促管,以管促训的目的。

三、申报条件20xx年以来,在窗口建设和服务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年度窗口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窗口单位”称号两次(含)以上,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两次(含)以上,并达到《评选标准》,在中心窗口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方可申报20xx年度全市“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

其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本级中心派驻条件,在窗口工作两年以上,目前仍在窗口工作的人员。

四、评选标准(一)“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标准1、组织保障体系健全,在领导重视、队伍建设、激励机制上有示范作用;2、窗口责任体系明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3、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4、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基本完成;5、“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好,初步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6、窗口和后方机关之间运转协调,衔接顺畅;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带头落实“亲切服务”的要求,窗口形象亲切温馨;8、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9、积极推行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信息公开,事项办理规范,为民服务高效;10、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高、按时办结率100%;11、办事群众对窗口工作满意,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媒体评价高,群众评价满意率99%以上;12、事迹突出,有急群众所急、特事特办的`典型事例,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表扬、媒体宣传报道;13、20xx年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有效投诉、媒体曝光、暗访通报等现象。

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条件及标准

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条件及标准

石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条件及标准中心“红旗窗口”评选条件及标准1. 窗口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过硬。

能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县委、县政府和窗口单位及中心形象。

思想作风正,宗旨意识强,整体素质高,相互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窗口工作人员进驻到位。

能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县推行行政服务“两个集中”通知》(石府办发[2009]241号)精神选派思想政治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作为窗口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并且窗口工作人员数量符合要求,能保持长期稳定。

3.窗口事项进驻到位。

按照《关于在全县推行行政服务“两个集中”通知》(石府办发[2009]241号)文件规定的事项进驻到位,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并对窗口充分授权。

4.窗口工作纪律执行严格。

能够认真执行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章守纪,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中心协调、管理,按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圆满完成中心交办的有关事项和任务。

5.窗口服务环境好。

窗口前台和办公室办公设备等物品资料摆放规范有序,办公环境美观、整洁、卫生。

文明服务,热情周到,人文环境佳。

6.窗口工作成绩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窗口工作人员能按中心窗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六件六制”方法,做到规范、优质、高效、廉洁,无投诉,工作成效显著,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评议满意度高。

中心“服务标兵”评选条件及标准1. 政治思想好。

能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党的先进性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发扬奉献精神。

2. 业务素质高。

熟悉岗位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和使用办公设备和网上审批系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工作能力强。

具有较好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能力,能自觉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强、讲团结、顾大局,处处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起到表率作用。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的评比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比对象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是指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政务业务的窗口。

各政务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红旗(文明)窗口,并参与评比。

第三条:评比标准评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 服务举止:窗口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工作规范,仪表端庄,注意言谈举止,不携带手机等影响工作的物品。

3. 服务效率: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流程,能够快速、准确地办理各类业务,确保办事群众的办理时间得到最大限度的缩短。

4. 服务质量: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回答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精准的政务服务。

第四条:评比方式政务服务中心应每季度评比一次红旗(文明)窗口。

评比方式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评比事项包括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举止和服务效率的考核,以及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巡查。

第五条:评比结果根据评比标准,对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进行排名,并给予表彰奖励。

评比结果由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公示,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核。

第六条:奖励措施对评比结果靠前的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物质奖励、荣誉称号、个人奖励等。

第七条:监督和整改政务服务中心应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和培训,做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对于服务态度差、举止不文明、效率低下等窗口,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第八条:评比办法的修订和解释任何对评比办法的修订和解释,均由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并经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第九条:评比结果的影响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结果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和晋升产生重要影响。

县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评比办法

县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评比办法

县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评比办法(试行)为加强我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展示窗口单位形象,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考核等要求,结合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评选对象和方式“红旗窗口”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4-8个。

评选对象为进驻中心办事大厅的部门(单位)设置的窗口。

每月月初,中心根据窗口及个人上个月的考核情况、相关指标落实情况以及有关数据采集情况等进行汇总折算赋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在评分相同的情况下,进驻中心部门(单位)的领导(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每月到中心窗口坐班次数多或窗口业务量相对较多的优先考虑。

“红旗窗口”评选考核总分=窗口月度考核得分×60%+窗口工作人员月考核平均得分×40%。

二、评选指标及赋分情况“红旗窗口”的评选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办法中窗口考核细则内容、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细则内容。

相关评分根据中心日常纪律巡查、现场管理、考勤管理、有关数据采集、满意度调查、案卷评查、信息报送等有关情况汇总。

指标与赋分情况如下:区分总指标细指标赋分说明窗口窗口统筹安排(30分)人员调整规范(5分)未按报批程序调整(包括增减)人员的扣5分。

人员及时到位(3分)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办件的一次扣3分。

临聘人员不超25%(3分)超过25%不超过50%,扣1分;超过50%的不超过80%,扣2分;超过80%扣3分。

设置AB岗(6分)窗口人员请假后无人顶岗的或有人顶岗却办不了事情的,一次扣3分,最多扣6分。

参加中心安排的各项会议和活动(4分)窗口未安排人员参加相关会议或中心组织的活动的,每次扣1分,最多扣4分窗口队伍稳定(4分)窗口人员当月出现调整,在中心满两年的不扣分,满一年半未满两年的扣1分,满一年不到一年半的扣2分,满半年不到一年的扣3分,不到半年的扣4分。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一)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一)

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办法(一)随着政务服务的不断优化和改进,政务服务中心已成为人们获取各类行政服务的主要窗口。

为了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良性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各地政务服务中心普遍开展了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活动。

一、评比办法的意义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旨在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态度、营造良好服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巩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在评比中,不仅考察服务效率,还重视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全面因素,从而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持续发展和提高。

二、评选标准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标准主要包括: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四个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1. 服务效率:即办事效率和排队等候时间。

衡量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和时间管理是否优秀。

2. 服务质量:包括办事过程中是否注重细节,是否有严格的办事规程,是否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等。

3. 服务态度: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与群众接触中的语言、态度和仪容仪表等方面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规定。

4. 服务环境:衡量政务服务中心的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符合安全、舒适的要求,是否有足够的服务场所,以及是否有便于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的设施等。

三、评选程序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通常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初评通常由主管部门进行,评选行政服务中心符不符合评比要求。

符合要求者则进入终评环节。

终评环节通常由专家组委员会结合评选标准进行集中评审,最终选出红旗文明窗口获奖单位。

评选结果要向全社会公布。

四、评比效果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是对政府机关服务工作的肯定和鞭策,是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推广优质服务品牌的表现。

通过评比,政务服务中心得以专业和全面地检视和改进自己的服务品质和服务方式。

获得评比奖项的单位也是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和信任的示范单位,受到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和大众口碑的肯定。

五、结论政务服务中心红旗文明窗口评比活动对于营造优良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和信任度,都起到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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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家镇“红旗窗口”、“窗口服务标兵”
评选方案
为集中展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各站所和机关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倡树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导向,按照“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安排,结合“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规范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八有标准”落实整改情况,组织评选一批“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按照“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的原则,采用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选。

1、“红旗窗口”:评选范围是全镇各窗口单位,评选名额为1—2个。

2、“窗口服务标兵”:评选范围是全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评选名额为2—3人。

二、评选标准
(一)“红旗窗口”评选标准
1、实现“八有”标准(即有服务标准、有党员标识、有公开承诺、有制度规范、有监督平台、有考核评议、有总结表彰、有争创载体)。

2、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优质,办事效率高,无“吃、拿、卡、要”及乱收费现象;工作人员业务熟悉,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

3、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各项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收费管理标准化;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服务标识醒目,办事指南清楚;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

4、窗口半年来无有效投诉,业务按时办结率达100%;窗口整体形象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窗口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5、在领导班子点评窗口单位活动中,点评结果为优秀;在创先争优排行榜中名列前五名。

(二)“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高。

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形象意识、窗口意识,树立和维护党委、政府和单位及个人良好形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服务意识强,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业务技术精。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进取精神;精通窗口各项业务,办件准确率高、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在同岗位中表现突出,深得服务对象的尊敬、信任和赞誉。

3、服务质量优。

服务优质、高效,亲和力强,举止文明,首问责任制落实好,群众满意度高;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工作期间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等行为,考勤记录良好。

4、工作作风实。

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没有发生过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现象,上半年办件服务“零投诉”;个人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工作创新能力
强,得到领导、同事和服务对象的认可。

三、评选程序
(一)自评。

由窗口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评选标准,通过述职自荐,经分管领导同意,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审批表(见附件1、2),附事迹材料,于5月25日之前报镇活动办公室()。

(二)遴选。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根据各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的申请,严格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审核,确定“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候选名单,提交镇党委讨论决定。

(三)投票。

采取民主选举的方式,由全体机关干部对候选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选出“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

(四)公示。

对选举出的“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全镇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听取意见建议。

(五)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评选“红旗窗口”和“窗口服务标兵”工作是检验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手段,全镇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严格评选。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要紧密结合“擦亮窗口服务百姓”活动和“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规范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认
真细化、坚持评选标准。

要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及时进行公示。

(三)广泛宣传。

对评选的先进典型进行授旗挂牌展示,采取召开表彰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

附件:1、郝家镇“红旗窗口”审批表
2、郝家镇“窗口服务标兵”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郝家镇“红旗窗口”审批表
附件2:
郝家镇“窗口服务标兵”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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