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实务
交通事故人伤 保险赔偿明细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明细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明细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康复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医疗相关的费用。
2. 误工费用:根据被保险人因事故伤势需要休息治疗而造成的工作时间损失,保险公司会赔偿其相应的误工费用。
3. 残疾赔偿金:对于因事故导致永久或长期的伤残,保险公司会根据伤残程度和赔偿标准给予相应的赔偿。
4. 死亡赔偿金:对于因事故导致死亡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会给予其家属一定的死亡赔偿金。
5. 应急抢救费用:对于事故现场救助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赔偿。
6. 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于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用,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以上只是一般的保险赔偿明细范畴,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还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事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的确定。
请注意,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在赔偿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咨询和了解。
车险人伤理赔实务操作手册

⑷查明事故损失情况
①确定人伤案件的损失类型
四、监控和督促
1、过程管理监控:根据各分公司情况结合阶段性目标,总公司专人负责新发生案件的随机抽检,重点检查第一现场查勘及复勘率、驾驶员调查率、住院探视率、过程跟踪率等理赔过程指标及过程工作的落实情况、适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分支机构,视被检查机构的落实情况,适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2、结果管理监控:总公司通过理赔流系统组织异地和现场检查以实时、持续、动态地对全辖机构机构本身权限内的已结赔案实现质量检查;以对权限集中机构的赔案集中审核以及超权限赔案的上报审核来检查、监控超权限车险人伤理赔已结赔案质量。通过对核损金额偏差率、案均赔款增长率、人伤赔款增长率、人伤赔款占比下降率等结果性指标来监控各机构的车险人伤理赔管控情况,并视各机构情况适时给予相应的反馈和处理。
交通事人身损害故赔偿协议书8篇

交通事人身损害故赔偿协议书8篇篇1甲方(赔偿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赔偿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发生的交通事故,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以兹信守。
一、事故概况双方在此确认,XXXX年XX月XX日,甲方驾驶的车辆与乙方发生碰撞,导致乙方身体受到损害。
事故的具体时间、地点、责任认定等详见附件。
二、赔偿项目与金额1. 医疗费用:甲方赔偿乙方因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总额人民币______元。
2. 伤残赔偿金:根据乙方的伤情,甲方赔偿乙方伤残赔偿金人民币______元。
3. 误工费:乙方因事故导致的误工期间收入损失,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
4. 护理费:乙方在康复期间需要护理的,甲方赔偿护理费人民币______元。
5. 营养费:甲方赔偿乙方营养费人民币______元。
6. 精神损害赔偿:甲方赔偿乙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______元。
7. 其他费用:对于其他因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等,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
三、支付方式与时间1. 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2. 甲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XX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具体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赔偿款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需向乙方支付未支付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 若甲方有故意隐瞒、虚假陈述或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五、解决争议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实务要点课件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他人的不当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或死亡 ,受害者及其家属可以要求加害人进行经济赔偿。这种赔偿 是为了弥补受害者因伤害或死亡所遭受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 害。
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总结词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
详细描述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份、人数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来确定,赔偿标准通常参照当地居民人均消 费性支出计算。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伤害导致死亡时, 根据其收入状况给予的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应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 来确定,赔偿标准通常参照当地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
• 详细描述: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相当广泛,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这些费用是为了 弥补受害者在医疗、工作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因伤害或死亡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在确定赔偿范围时,需要遵循全面赔偿 原则,即加害人应当对受害者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此外,过失相抵原则和衡平原则也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原则。过 失相抵原则要求在受害者也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相应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衡平原则则是在赔偿责任分配时,法院 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以实现公平正义。
02
赔偿权利人及义务人
赔偿权利人
受害者本人
因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的受害人, 有权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 赔偿金等费用。
受害者家属
法律规定的赔偿权利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某些特定情况下 ,其他人员也可作为赔偿权利人提起 诉讼。
在受害者死亡的情况下,其近亲属可 作为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相关费用。
赔偿义务人
直接侵权人
上海交通肇事右手手臂骨折赔偿案例

上海交通肇事右手手臂骨折赔偿案例案情简介:
小明在2019年10月份,骑着自行车在上海徐汇区快车道上行驶,由于交通拥堵,他试图从机动车的空隙中穿过,却被正常行驶的某驾驶员撞倒,导致他的右手手臂骨折。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经过交警调查,认定为车辆驾驶员过失造成交通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二、伤害赔偿计算
1. 医疗费用:徐汇医院发放的治疗证明显示,小明的右手手臂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并进行手术修复,医疗费用一共为人民币30000元。
2. 误工费:小明因为受伤需要请假治疗,已经导致他的工资损失,误工费共计20000元。
3. 精神抚慰金:小明因受伤引发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精神抚慰金共计10000元。
三、赔偿金额计算
小明的伤害赔偿计算如下:
医疗费用:30000元
误工费:20000元
精神抚慰金:10000元
合计:60000元
四、理赔结果
车辆驾驶员和其保险公司同意对小明进行全额赔偿,支付60000元的赔偿金,赔偿事宜得到圆满解决。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相撞、翻车、坠车、火灾、爆炸或者行人被机动车辆碰撞、被非机动车辆碾压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往往需要获得相应的赔偿以弥补损失。
而赔偿的标准是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下面将介绍交通事故赔偿的明细标准。
一、人身伤害赔偿明细标准。
1. 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救护车费、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
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和治疗的费用,赔偿金额将有所不同。
2. 误工费。
受害者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休息治疗的期间,所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将由肇事方进行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一般为受害者在休息治疗期间的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
3. 伤残赔偿金。
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永久性伤残的受害者,除了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外,还应当获得一定的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具体标准将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二、财产损失赔偿明细标准。
1. 车辆损失。
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车辆受到损坏,肇事方应当承担修理费用或者按照车辆市值进行赔偿。
修理费用的赔偿标准将根据车辆损坏的程度和修理的费用来确定。
2. 财产损失。
除了车辆损失外,交通事故还可能导致受害者其他财产的损失,如手机、行李等。
这些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将根据损失的价值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三、精神损害赔偿明细标准。
1. 精神损害费。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能会因受到惊吓、恐惧、焦虑等精神损害而产生一定的精神损害费用。
精神损害费的赔偿标准将根据受害者的精神损害程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以上便是交通事故赔偿的明细标准。
在实际赔偿过程中,受害者和肇事方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希望各位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人伤后续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伤后续赔偿标准11 合同主体甲方(赔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 合同标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因交通事故对乙方造成人身伤害后,就后续赔偿事宜所达成的一致标准和约定。
112 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医疗费用凭证、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以核实赔偿金额。
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3、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等相关手续。
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如实向甲方提供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等相关证明材料。
3、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等相关事宜。
113 赔偿标准及项目1、医疗费用:根据乙方提供的有效医疗票据,甲方赔偿乙方因本次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
2、误工费:根据乙方的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赔偿。
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收入状况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工资单、纳税证明等。
3、护理费:按照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残疾赔偿金:若乙方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乙方的伤残程度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与赔偿实务全书(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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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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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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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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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残
项目
检验
诊疗
内容摘要
【编辑推荐】★专家解读道路交通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致残分级、损害赔偿相关理论与实务★专业解读技 术鉴定、全面总结实务经验、系统阐述事故处理本书围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结合道路交通事故的技 术鉴定,全面系统阐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内容简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在交通事故 处理方面,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公正、高效地处理好交通事故奠定了法律基础,保障了交通 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正义和良好秩序。本书紧紧围绕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的立法精神, 结合道路交通事故的技术鉴定,全面系统地阐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本书能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 律师、交通警察、检察官及法官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提供借鉴。【作者简介】邱云亮,男,汉族,1970年1月 出生,主任法医师,副教授。2010年之前在南京市公安局从事法医鉴定工作,2010年迄今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担 任专任教师从事科教工作。在本职工作之外还担任了其他社会兼职,主要兼职有: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 评审员,公安部特聘培训教官,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生导师,南京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南京市医疗纠 纷调解委员会特聘法医专家,南京监所暂予监外执行鉴定特聘法医专家,南京市司法鉴定协会法医专业副主任委 员。在南京市公安局工作期间,在警院从事科教工作以来,编撰了适合警校教学的《法医学》教材,主编了《司 法鉴定简明实用读本》(河海大学出版社)。获得过15次教学质量优秀奖,2015年的首届教学大赛中获得了高级 职称组的一等奖,被推举为青年教师的校级导师。讲授的课程有:《法医学》、《现场勘查》、《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在科研方面,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主持中央高校课题4项,参与中央高校课题4项,主持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研项目1项,主持编撰国家林业标准2个,参编标准1个,撰写了相关学术论文3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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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葬费
• 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个月 • 2013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521元
• 6、残疾赔偿金。
• 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 其证据包括: • 法医鉴定结论 、法医鉴定费收据。
区分农村还是城镇居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 偿年限(最高20年)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划分: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非机动车、行人80%-90%,即机动车承担10%--20%;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行人60%— 70%,机动车承担30%--40%;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非机动车、行人30%-40%,机动车承担60%-70%;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非机动车、行人20%-30%,机动车承担70%--80%。 责任无法认定,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 • 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 •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 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 目前,每天50元人民币
• 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 只要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 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 • 按农村或城镇居民标准计算:18337元/年 \40321元/年 • 农村或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年
惨痛的交通事故现场 2005年 9月30日4: 55发生在徐合高 速路上 ,死亡26 人、伤46人。
江 苏 吴 江 2 0 0 6 年 “ 7.18”特大 交通事故, 3 死 3 0 伤 。
•
2006年7月25日上午十点许,在107国道邢台县与内丘县交界 处,一辆牌照为冀E53166的桑塔纳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因左前 轮爆胎,穿过绿化带后,与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大货车相撞, 当时该货车正在超一辆客车,于是造成三车相撞的惨剧。桑塔 纳轿车3人死亡。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事故的基本情 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现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意外原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由保险公司 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 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 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 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 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 一方不承担责任。
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很快,汽车拥有量猛增,与此同 时,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也在迅速增长,1991 年-2002年的10年间翻了一番,1991年5.3万人, 2002年10.9万人,居世界第一位。有专家指出:在现有 交通管理体制没有大的变化的条件下,估计到2015年2020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才能达到高峰值:20万30万人,伤残者达到100万人,此后,随着国家道路交通设 施的不断完善和人们交通安全文明法制意识的提高,才 会进入逐年下降的阶段。
• 3、护理费
• 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 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 • 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 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 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 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
• 4、住院伙食补助费。
行政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2003.4.27公布 2010.12.20修订 2011.1.1施行)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7.1施行 2012.3.30第一次修正 2012.12.17第二次修正) 3、《道路运输条例》(2004.7.1施行) 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5.1施行)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9.1施行) 6、《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6.25)
一、常用法律法规目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常用法律目录:
• 1《侵权责任法》(2009.12.26公布 2010.7.1施行) • 2《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10.28公布 2007.12.29第一 次 修正 2011.4.22第二次修正) • 3《公路法》(1997.7.3通过 1999.10.31第一次修正 2004.8.28第二次修正) • 4《保险法》1995.6.30通过 2002.10.28修正 2009.2.28修订) • 5《民法通则》(1987.1.1施行) • 6《产品质量法》(1993.2.22通过 2000.7.8修正 2000.9.1) •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10.31通过 1994.1.1施行)
(三)证明赔偿事项的证据
•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 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 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 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 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营 养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财产损失等16项。而上述赔偿费用必须要有相应的证 据来予以证实,否则难以得到人民法院的采信和支持。
• 1、医疗费
• 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 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 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
• 2、误工费
• 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 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 • 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劳动 合同、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 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 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 1、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2.11.27公布 12.21施行 法释[2012]19号) •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2010.6.30) • 3、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0.3.3) • 4、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9.1施行) • 5、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 用的复函(2006.4.3) • 6、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5.1) • 7、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2003.1.6)(2013.4.8起废止-第十批-50 • 8、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 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年
(二)证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 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 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 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 责任的轻重。
【案例】
• 小刘14岁,驾驶摩托车与冀F1234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小刘受伤住院,小刘的朋友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 询问该案如何处理。 • 请问,你如何解答小刘朋友的咨询?
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
• 1、当事人基本信息及其他当事人情况,与在事故中所 处的地位; • 2、交警部门处理情况,有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有涉 及交通肇事刑事犯罪; • 3、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情况,造成的财产损失项目; • 4、肇事车辆基本信息、肇事机动车保险情况; • 5、当事人对事故处理的心理预期。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赔偿纠纷诉讼实务
德育教研室 杨国峰
作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内容 2、列举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 3、确定精神抚慰金赔偿的参考因素有哪些? 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比例如何划分? 5、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 人和保险公司(含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的,人民法院如 何确定赔偿责任?
•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 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负全部责任,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
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需要提供的证据
(一)、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 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 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6、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伤残等级1 ——10 级 赔偿比例对应为100 %—— 10%
• 计算方式:
•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 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司法解释
• 8、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 害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年12月31日(2001)民一他字第32号) • 9、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12.31公布) • 10、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3.8) • 11、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1.10)( 2013.4.8起废止-第十批-32) • 12、关于购买人适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 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2000年12月8日 起施行法释〔2000〕38号) • 13、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年6 月18日法释〔1999〕13号 • 14、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1999. 2.11) • 15、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8.31) • 16、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10.27) • 17、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