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销售返利会计处理.pdf
销售返利的收入处理方案

一、销售返利的类型及分类1. 按返利形式分类:现金返利、实物返利、折扣返利。
2. 按返利条件分类:按采购额、按采购量、按销售量等。
二、销售返利的收入处理原则1. 可变对价原则: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交易情况,将销售返利视为可变对价,并在收入确认时计入交易价格。
2. 预计负债原则:对于预计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企业应将其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三、销售返利的收入处理流程1. 销售发生时,按照实际销售金额确认收入,并将销售返利作为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
2. 在销售返利发生时,根据返利类型和条件,进行以下处理:(1)现金返利:企业收到客户返利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合同负债——返利”科目。
(2)实物返利:企业向客户交付实物返利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合同负债——返利”科目。
(3)折扣返利:企业向客户开具红字发票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和“合同负债——返利”科目。
3. 在期末,根据预计负债原则,对合同负债——返利科目进行评估,如有必要,调整预计负债。
四、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1. 增值税处理:对于销售返利,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增值税处理,如开具红字发票等。
2. 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如确认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等。
五、销售返利的风险控制1. 合同管理:企业应与客户签订明确的返利合同,明确返利条件、金额、支付方式等。
2. 风险评估:企业应定期对销售返利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总之,销售返利的收入处理是一项复杂的会计工作,企业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合理处理销售返利收入,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准确性。
同时,企业还需关注风险控制,确保销售返利业务合规、稳健。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
销售返利是指企业为了鼓励销售商增加销售量,对销售商在一定时期内达到一定销售额后给予的现金返还或折扣。
在会计处理上,销售返利通常涉及到销售收入的调整和返利费用的确认。
以下是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
1. 销售商品时,企业按照正常的销售流程进行会计处理,即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并根据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2. 销售返利的确认通常在销售商达到返利条件后进行。
此时,企业需要根据返利政策计算返利金额,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
借记销售费用(或返利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或预提返利费用),表示企业因销售返利而产生的费用,并确认了对销售商的负债。
3. 当企业实际支付返利给销售商时,进行会计分录为借记其他应付款(或预提返利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表示企业履行了返利义务,减少了对销售商的负债。
4. 如果返利是以商品折扣的形式提供,企业在销售时直接以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即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折扣后的金额),并相应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5. 在期末,企业需要对尚未支付的返利进行评估,如果预计未来返利的可能性发生变化,可能需要对预提的返利费用进行调整。
如果预计未来返利金额减少,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或预提返利费用);如果预计未来返利金额增加,进行相反的会计分录。
6. 企业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返利政策、返利金额以及相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以上分录仅为销售返利会计处理的一般流程,具体分录可能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政策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销售返利形式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销售返利形式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销售返利是指销售商或供应商向其销售产品的客户提供一定金额或百分比的报酬,作为激励其增加销售量或达到一定销售目标的奖励。
销售返利形式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下面将从国际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的角度来讨论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1.会计处理:根据国际会计准则,销售返利可以视为销售成本的一部分,或作为销售费用进行核算。
如果销售返利与销售产品的成本直接相关,则应将返利金额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在利润表上作为销售成本进行核算。
这种处理方式适用于销售返利与销售产品的采购价格、生产成本或运输成本等直接相关的情况。
如果销售返利是为了激励销售商在一定期限内达到一定销售目标,与销售产品的成本无直接关系时,可以将返利金额作为销售费用,在利润表上进行核算。
这种处理方式适用于销售返利与销售商的销售数量或销售额直接相关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将销售返利作为销售成本还是销售费用进行核算,都需要满足国际会计准则要求的重要性与可靠性原则,即返利金额应能够合理估计,并与实际发生的销售返利相匹配。
2.税务处理: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税法对于销售返利的处理方式与会计准则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涉及两个方面:增值税和所得税。
对于增值税,销售返利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中有不同的规定。
有些地区可能将销售返利视为附加费用,将其纳入销售额的计算中,从而增加应纳税额。
而有些地区则将销售返利视为减免费用,将其从销售额中扣除,减少应纳税额。
因此,在处理增值税时,需要根据当地的税务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于所得税,销售返利可以视为销售收入的一部分或作为销售费用进行扣减。
如果销售返利与销售产品的成本直接相关,则应将其作为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纳入。
如果销售返利与销售商的销售数量或销售额直接相关,则可以将其作为销售费用进行扣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减免。
需要注意的是,税法对于销售返利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税务处理时,需要根据当地的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操作,并确保纳税义务能够得到满足。
关于销售返利的会计核算

关于销售返利的会计核算一、关于返利的会计核算:(一)案例:某家电生产商会按其各地经销商的销售情况给予一定的返利,比如经销商完成销售目标的100%家电生产商会给予其销售收入1%的返利(奖励),此种情况家电生产商与各地经销商应该如何账务处理,生产商是做为营业费用还是冲减收入,原始凭证又该如何取得,而经销商取得的这块收益,是作为收入还是冲减成本,还要计缴销项税吗?(二)核算办法:1、税务处理:在流转税上,支付方作为收入的抵减项时,中间商应当作为进货价格的减少而减少进项税。
若支付方在全额收款后以手续费的方式再支付给中间商,那么支付方作为费用(不减少流转税),而中间商作为劳务(一般应视双方合同的约定)收入则需缴纳营业税。
在所得税处理上,除非视为捐赠,则支付方可抵减应税所得,而中间商无论如何都应纳入应税所得。
返利你要首先明白是针对购货方的,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价格返利,一般是购货方如果达到销售方的要求,销售方会给予购货方价格上的优惠,也就是折扣,这个折扣只要是和购买的货物一同开具发票的,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抵扣,单独开红字发票的不允许抵扣。
另外一种是返现的方式,购货方要根据收到的返利做进项税额转出,应转出=收到的返利/(1+货物税率)*税率2、会计处理:对支付方,一般来说,这类的返利应作为营业费用,而不应直接冲减收入。
当然,具体情况可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或生产商一惯的销售政策而定。
无论是作为费用还是收入,均只影响销售毛利而不会影响到会计利润。
(即,只需在进行相差的管理决策时考虑其对相差财务指标的影响,而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的最终利润)。
无论是会计处理还是税务处理,也无论是作为费用还是作为收入的抵减,合法的原始凭证均是必不可少的。
这里的合法原始凭证系指:a、中间商的发票(生产商作:营业费用;中间商作为:收入)b、中间商的合法收据(生产商作为:收入的抵减;中间商作为:进货价格的减少)。
当然,以明账的方式实施这种返利是合法行为,若以暗账的形式进行,则属于非法行为。
返利返点会计处理方法

返利返点会计处理方法“返利”是指供应商在定价内的毛利之外按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计付给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利润返还或激励。
比如:代理商或经销商除每件按指定价格计算利润0.5元外,每销售1件所代理或经销的商品,供应商计付给其1元,或者按销售额的百分之几计付;返利也可以按每月销售额超额累计比例计付,如每月销售在300万元以上的,除正常毛利外再按销售额的1%计付“返利”。
“返利”的实质是销售及其毛利的组成部分,只是间接计算支付而已——如上例,供应商只是先给予0.5元的毛利,待以后再给付1元的利润。
“返利”的给付形式主要有现金、抵减货款和支付商品等。
它可以定期给付(如协议规定按月计付、按季计付或按年计付等)和不定期支付(无协议,厂家给付时间不确定)。
厂家作为“返利”给付的商品又可能有开增值税票的或无增值税票之分。
不同的“返利”给付形式,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返利”从实质上看属于商品销售,只是给付具有间接性,所以,“返利”应该是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但由于其成本已由销售的商品计算结转了,所以它又是纯利润。
返利的不同给付方式其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现分别举例介绍如下:1、定期现金给付。
如果双方订立的协议规定“返利”按月计算,在当月末或次月以现金支付汇入代理经销商账户,则代理经销商应根据协议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确认返利。
[例1)某饮料生产商P公司与其经销商S公司签订代理协议规定,S公司必须按P公司规定售价销售其所生产的饮料,每1件可获取0.5元的正常毛利,另外,P 公司于次月计算上月应支付的“返利”每件1元,以现金支付。
某月S公司按指定价格40元/件共销售该饮料60000件,毛利30000元,应计“返利”60000元。
则有关会计处理如下:(1)S公司月末在确认该商品销售收入的同时按规定标准计提确认“返利”时借: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2400000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款 2051282.05主营业务收入——返利 51282.0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7435.90(2)S公司收到“返利”时借:银行存款 60000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2、不定期现金给付。
返利返点会计处理方法

返利返点会计处理方法第一篇:返利返点会计处理方法返利返点会计处理方法“返利”是指供应商在定价内的毛利之外按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计付给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利润返还或激励。
比如:代理商或经销商除每件按指定价格计算利润0.5元外,每销售1件所代理或经销的商品,供应商计付给其1元,或者按销售额的百分之几计付;返利也可以按每月销售额超额累计比例计付,如每月销售在300万元以上的,除正常毛利外再按销售额的1%计付“返利”。
“返利”的实质是销售及其毛利的组成部分,只是间接计算支付而已——如上例,供应商只是先给予0.5元的毛利,待以后再给付1元的利润。
“返利”的给付形式主要有现金、抵减货款和支付商品等。
它可以定期给付(如协议规定按月计付、按季计付或按年计付等)和不定期支付(无协议,厂家给付时间不确定)。
厂家作为“返利”给付的商品又可能有开增值税票的或无增值税票之分。
不同的“返利”给付形式,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返利”从实质上看属于商品销售,只是给付具有间接性,所以,“返利”应该是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但由于其成本已由销售的商品计算结转了,所以它又是纯利润。
返利的不同给付方式其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现分别举例介绍如下:1、定期现金给付。
如果双方订立的协议规定“返利”按月计算,在当月末或次月以现金支付汇入代理经销商账户,则代理经销商应根据协议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确认返利。
[例1)某饮料生产商P公司与其经销商S公司签订代理协议规定,S公司必须按P公司规定售价销售其所生产的饮料,每1件可获取0.5元的正常毛利,另外,P公司于次月计算上月应支付的“返利”每件1元,以现金支付。
某月S公司按指定价格40元/件共销售该饮料60000件,毛利30000元,应计“返利”60000元。
则有关会计处理如下:(1)S公司月末在确认该商品销售收入的同时按规定标准计提确认“返利”时借: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2400000 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款2051282.05 主营业务收入——返利51282.0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57435.90(2)S公司收到“返利”时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600002、不定期现金给付。
收到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收到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会计分录 2022-03-15 10:00
1、现金返利--商品大部分已经售出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前提对方开红票】
PS:对于已经售出的商品返利,其本质是原来已经售出商品的实际成本降低。
由于已经售出,原库存商品已经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所以要冲抵“主营业务成本”,同时要进行销项税额转出。
2、现金返利——商品绝大部分未售出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前提对方开红票】Ps:绝大部分商品还在未售出,就不能再冲抵“主营业务成本”,而是要对现库存商品进行成本冲减。
3、现金返利——商品售出超过20%,不到80%。
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销售比例分摊)库存商品(按实际销售比例分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前提对方开红票】
4、以商品的形式返利——商品大部分已经售出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对方给票就可以做进项税)贷:主营业务成本
5、以商品的形式返利——商品大部分未出售
会计啥也不用干,出纳(库管)登记下商品数量增加即可。
成本会计重新核算下单个商品价格。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销售返利是企业为了促进产品销售而向客户提供的一种奖励或返还的方式。
销售返利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预付款方式,即在销售产品之前提前支付返利款项;另一种是后付款方式,即在销售产品后根据实际销售额返还返利款项。
在企业的销售活动中,销售返利既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销售量和市场份额,又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是一种常用的市场促销手段。
对于企业来说,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如何确认返利收入、如何核算返利成本和如何确认返利准备。
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也需要考虑如何界定返利的性质、如何计入成本、如何确认返利税务准备等问题。
本文将分别从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两个方面探讨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一、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到确认返利收入、核算返利成本和确认返利准备三个方面。
1. 确认返利收入对于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而言,首先需要确认返利收入。
一般来说,企业在向客户提供返利时,需按照约定的条件将返利收入予以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返利收入必须符合收入的确认标准,即在收入“已实现或将实现”和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两个方面达到可确认标准。
企业在确认返利收入时,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返利支付条件来进行界定。
2. 核算返利成本返利成本是指与提供返利活动相关的支出。
在确认返利成本时,企业需要界定返利成本的范围,包括返利款项、返利支付手续费、返利管理费用以及因返利活动而产生的其他直接成本。
企业还需将返利成本与相应的销售成本进行分摊和核算,以保证返利活动的成本与收入能够正确匹配,避免返利收入的虚报和成本的缺损。
返利准备是指企业为负担因销售返利而产生的义务而提取的资金或计提的责任。
在会计处理中,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合理计提返利准备,保证返利返还义务的充分准备和合理核算。
企业还需要根据返利准备的大小和变动情况进行必要的披露,以提供有关利润和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的信息,满足财务报告的要求和相关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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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销售返利主要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
2.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
3.冲抵货款的形式。
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
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
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
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
支付销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凭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过税务局认证的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抵减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