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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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药房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员工薪酬管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药房运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药师、药剂师、药师助理、店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3. 依法依规原则;4. 逐步提高原则。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药房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等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学历、工龄等因素确定,作为员工基本收入保障;2.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第六条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责任大小、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2. 岗位工资按月发放,不得拖欠。

第七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因素确定;2. 绩效工资按月发放,不得拖欠;3. 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的比例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要求进行调整。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1. 津贴和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按月发放;2. 津贴和补贴的具体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九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两种形式。

第十条定期调整:1. 定期调整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物价上涨等因素,对员工薪酬进行适当调整;2. 定期调整的具体方案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制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特殊调整:1. 特殊调整包括晋升、降职、岗位变动等情况下的薪酬调整;2. 特殊调整的具体方案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二条薪酬发放采取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方式,每月发放一次。

第十三条薪酬发放时间:每月固定日期,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门另行通知。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晋升等。

第十五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公司给予相应惩罚,惩罚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药店店员薪酬管理制度

药店店员薪酬管理制度

药店店员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药店店员是药店的重要一员,他们的工作表现直接关系到药店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质量。

因此,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于药店店员的奖励和激励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公平、合理、透明的薪酬管理体系,帮助药店店员更好地参与工作,提升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二、薪酬构成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店员的固定工资,根据店员的级别和工作年限确定。

基本工资将按月支付。

2. 绩效工资:店员的绩效工资将根据其个人表现和工作成绩进行评定,绩效工资计入月度工资总额。

3. 岗位津贴:对于特定岗位(如主管、药剂师等)的店员,将根据其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额外给予岗位津贴。

4. 奖励机制:药店将设立各类奖励机制,鼓励店员为公司的发展和利益做出贡献。

奖励机制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奖金将作为额外薪酬支付。

5. 福利待遇:药店将为店员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健康检查、员工培训等。

6. 其他补贴:药店将根据店员的实际情况,给予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补贴,如值班补贴、通讯补贴等。

三、薪酬管理1. 职称晋升:药店将根据店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年限,设立一套职称晋升机制。

店员通过考核和评定,获得职称晋升后将会获得相应的工资调整和奖励。

2. 绩效评定:药店将通过定期评定和考核店员的绩效,根据绩效评定结果调整店员的绩效工资。

绩效评定将综合考核店员的工作表现、业绩、服务质量等方面。

3. 薪酬调整:药店将定期对店员的薪酬进行调整,根据市场变化、公司经营状况和店员表现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4. 奖励机制:药店将设立一套奖励机制,对店员的优秀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

奖励金额将根据店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进行评定。

四、资历评定1. 药店将对店员的工作年限和业绩进行评定,设立一套资历评定机制。

根据店员的资历评定结果,店员将获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2. 资历评定将根据店员的工作年限、学历、专业技能、绩效评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资历评定结果作为店员晋升和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一、面向对象
本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国瑞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公司”)在全国各省市的职工,包括正式员工、非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等。

二、审批权限
本公司的薪酬计划,经董事会批准,由董事会指定的薪酬福利委员会做出调整计划,最终由董事会批准。

三、薪酬方式
1、基本薪酬:本公司赋予其员工的基本薪酬主要包括应发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及其他福利。

2、奖励薪酬:在本公司的薪酬管理中,将根据业绩设计各种形式的奖励薪酬,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激励薪酬:本公司根据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对其进行适当的激励薪酬,以应付绩效的要求。

四、执行方式
1、申请执行:本公司的薪酬福利申报须经本部门审查,并报董事会批准。

2、报酬发放:本公司每月发放基本薪酬,不定期发放激励薪酬及奖励薪酬,发放形式为转账或现金等。

3、劳务派遣:本公司的派遣员工将获得合同形式的劳务补贴,不受
本公司薪酬结构的约束。

五、特殊情况
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中还规定了相应的特殊情况,如:员工因病请假、员工因工伤或工作原因受损害等,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药店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药店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分配药店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药店的薪酬管理体系。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药店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各类补贴和其他奖励。

第五条基本工资:用于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劳动责任、所需知识技能、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工龄工资: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越长,工龄工资越高,以表彰员工的长期贡献。

第八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的业绩进行考核,绩效优秀者予以奖励。

第九条各类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其他奖励:根据员工在药店工作中取得的特殊成绩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一条药店的薪酬发放采取月结制度,每月末按时发放员工工资。

第十二条员工工资的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各类补贴和其他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工资的发放方式可以为现金、转账等形式,具体方式由药店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四条药店的薪酬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十五条药店应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第十六条员工对薪酬分配有异议时,可以向药店管理层提出申诉,管理层应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药店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药店管理层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所有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可由药店管理层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通过以上药店薪酬管理制度范本,可以合理分配员工的劳动报酬,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从而促进药店的发展和壮大。

药房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药房员工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药房服务质量,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所有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药剂师、药师助理、药品销售人员等。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三条药房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资历、学历等因素确定,作为员工的基本收入保障。

2. 基本工资占薪酬总额的40%。

第五条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重要性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2. 岗位工资占薪酬总额的20%。

第六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服务质量、销售业绩等因素确定,体现个人贡献。

2. 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的30%,每月根据考核结果调整。

第七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等,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个人表现发放。

2. 奖金占薪酬总额的5%。

第八条福利:1. 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员工体检等。

2. 福利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薪酬按月发放,每月15日前发放上个月工资。

第十条员工工资发放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员工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第十一条员工工资发放时,如发生工资发放错误,应在发现后三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包括岗位调整、绩效考核结果调整等。

第十三条岗位调整:1. 员工岗位调整需经过岗位评估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2. 岗位调整后,薪酬将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调整:1. 员工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2. 绩效考核结果调整每月进行一次。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五条薪酬管理实行保密制度,员工不得泄露他人薪酬信息。

第十六条薪酬管理中涉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结构、薪酬标准、薪酬调整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药房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药房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员工薪酬管理,保障药房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药房整体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处方调配人员、药品销售人员、药剂师、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药房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薪酬制度的合法合规;2. 公平性原则:薪酬分配公平合理,体现员工价值;3. 激励性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4. 可行性原则:薪酬制度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和调整。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药房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药房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作为员工薪酬的底线。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和劳动强度,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团队合作精神,确定绩效工资标准。

第八条奖金:根据药房年度经营业绩、员工个人表现和团队合作成果,给予相应奖金。

第九条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药房实际情况,给予员工加班费、夜班费、高温费等津贴。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药房员工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药房实际情况,每年对员工薪酬进行一次定期调整。

第十二条特殊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岗位变动等因素,进行特殊调整。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三条薪酬发放时间:药房员工薪酬每月发放一次,具体发放时间由药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薪酬发放方式:薪酬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员工工资卡。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药房薪酬管理制度由药房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实施。

第十六条药房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薪酬制度的落实。

第十七条员工对薪酬有异议时,可以向药房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药房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药房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连锁薪酬管理制度

连锁薪酬管理制度

连锁薪酬管理制度连锁薪酬管理制度(精选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编帮⼤家整理的连锁薪酬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家⼀起来看看吧。

连锁薪酬管理制度1 (⼀)基本理念 第⼀条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近代⼩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能做到充分满⾜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

(⼆)⽬的 第⼆条本规章是订定××加盟店组织活动,经营合格的零售对加盟店本部(以下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三)组织 第三条 (1)为统辖本事务,在××企业公司内设置"××加盟店本部",并得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

(2)(本部) "××"商号、商标的登录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组织的维持发展的运营⽅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3)(加盟店) 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事实上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4)(委员会)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担任委员构成,并遵从另定的委员会规则营运。

(四)加盟资格 第四条加盟店的加⼊资格,规定如下: (1)与既加盟的会员主要商圈竞争。

基准在××公尺以上的离间距离(或在买卖关系,⼈⼝每×万⼈设⼀店铺)为原则,⾄于有⽆竞争关系则由本部认定的。

(2)要具备⼀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

销售场所⾯积及售货⾦额的最低标准订定: ⾯积:××坪以上;每⽉营业额××万元以上。

药店薪酬管理制度模板

药店薪酬管理制度模板

药店薪酬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药店薪酬管理,促进员工绩效提升,提高药店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本薪酬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激励和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按劳取酬,实现薪酬与绩效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二、薪酬结构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固定薪酬,按照员工的岗位等级确定,每个岗位设有相应的基本工资标准,由药店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能力和表现进行评定。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贡献发放的薪酬,该部分薪酬根据员工个人的绩效评定结果进行发放,绩效工资由员工的直接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评定。

3.奖金制度:药店设有优秀员工奖金、销售提成奖金、节假日福利奖金等,奖金根据员工的表现、工作业绩和薪酬调查等因素来确定。

4.福利待遇:药店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员工培训、健康体检、员工活动等。

5.升职加薪: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药店定期进行职务晋升和薪酬调整,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动力。

6.薪酬保密:药店对员工的薪酬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在公司内外随意透露员工的薪酬情况,以维护员工的隐私权和尊严。

三、薪酬管理流程1.薪酬计划制定:药店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药店的经营情况和员工的工作需求,制定年度薪酬计划,明确各项薪酬标准和发放规定。

2.薪酬评定和调整:药店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定结果,及时进行薪酬调整,确保薪酬与绩效的有机结合。

3.薪酬发放和记录:药店设立专门的薪酬管理系统,实现薪酬的自动计算和发放,同时建立完整的薪酬档案,对员工的薪酬信息进行逐步记录和管理。

4.薪酬考核和评估:药店定期组织薪酬考核和评估,审查员工的绩效和薪酬情况,为员工提供改进和发展的建议。

5.薪酬沟通和反馈:药店建立薪酬沟通机制,定期与员工进行薪酬沟通和反馈,解答员工的疑问和意见,提高员工对薪酬管理的理解和认同。

四、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1.药店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薪酬管理制度,不得私自调整或泄露薪酬信息,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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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
薪酬设计
一、店长
1、试岗期7天,试岗期考核通过,从到岗第一天起计算薪资;试岗期内未经录用或者试岗期内提出辞职,薪资不计。

2、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无其他待遇。

期间可提前申请转正,试用期期间提出辞职,按试用期工资的80%发放。

试用期期间承担门店的盘亏。

3、店长工资结构=底薪+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全勤奖
(1)店长底薪、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按月销售额分五级:(出勤不满15天,无绩效工资)
店长的底薪、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根据每月的销售额来确定,采取激励政策,多劳多得。

(2)工龄工资:100元/年,5年(500元)封顶。

(3)实际考核,绩效分值低于30分,本月绩效0分。

(4)全勤奖:整月无请假,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可发放100元全勤奖励。

(5)销售提成(见提成制度):
二、店长助理:
1、试岗期7天,试岗期考核通过,从到岗第一天起计算薪资;试岗期内未经录用或者试岗期内提出辞职,薪资不计。

2、试用期1个月,工资1400元,无其他待遇。

期间可提前申请转正。

试用期期间提出辞职,按试用期工资的80%发放。

试用期期间承担门店的盘亏。

3、转正后,营业员工资结构=底薪+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全勤奖
(1)底薪为1200元
(2)岗位工资为300元。

(3)绩效工资为600元,(出勤不满15天,无绩效工资),实际考核,绩效分值低于30分,本月绩效0分。

(4)工龄工资:100元/年,5年(500元)封顶。

在其他药店连续干够三年的员工,工龄工资起始数据为100元。

(5)全勤奖:整月无请假,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可发放100元全勤奖励。

(6)销售提成(见提成制度)
三、营业员
1、试岗期7天,试岗期考核通过,从到岗第一天起计算薪资;试岗期内未经录用或者试岗期内提出辞职,薪资不计。

2、试用期1个月,工资1400元,无其他待遇。

期间可提前申请转正,试用期期间提出辞职,按试用期工资的80%发放。

试用期期间承担门店的盘亏。

3、转正后,营业员工资结构=底薪+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全勤奖
(1)底薪分为两级。

(2)绩效工资为600元,(出勤不满15天,无绩效工资),实际考核,绩效分值低于30分,本月绩效0分。

(3)工龄工资:50元/年,6年(300元)封顶。

在其他药店药店连续干够三年的员工,工龄工资起始数据为100元。

(4)全勤奖:整月无请假,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可发放50元全勤奖励。

(5)销售提成(见提成制度)
四、收银员
1、试岗期7天,试岗期考核通过,从到岗第一天起计算薪资;试岗期内未经录用或者试岗期内提出辞职,薪资不计。

2、试用期1个月,工资1400元,无其他待遇。

期间可提前申请转正。

试用期期间提出辞职,按试用期工资的80%发放。

试用期期间承担门店的盘亏。

3、转正后,营业员工资结构=底薪+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全勤奖
(1)底薪分为两级。

(2)岗位工资(风险金)为200元
(3)绩效工资为200元,(出勤不满15天,无绩效工资),实际考核,绩效分值低于30分,本月绩效0分。

(4)工龄工资:50元/年,6年(300元)封顶。

(5)全勤奖:整月无请假,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可发放50元全勤奖励。

(6)销售提成:(见提成制度):每月收款金额的0.6%,按照工号收银,谁收款,谁计提。

五、中药调剂员:
1、试岗期7天,试岗期考核通过,从到岗第一天起计算薪资;试岗期内未经录用或者试岗期内提出辞职,薪资不计。

2、试用期1个月,工资1400元,无其他待遇。

期间可提前申请转正。

试用期期间提出辞职,按试用期工资的80%发放。

试用期期间承担门店的盘亏。

3、转正后,中药调剂员工资结构=底薪+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全勤奖(1)底薪为1200元
(2)岗位工资(养护、验收)分为三星级。

(有特殊经验的,通过考核可以直接升级)
(3)绩效工资为200元,(出勤不满15天,无绩效工资),实际考核,绩效分值低于30分,本月绩效0分。

(4)工龄工资:50元/年,6年(300元)封顶。

(5)全勤奖:整月无请假,无迟到,无旷工,无早退,可发放50元全勤奖励。

(6)销售提成:(见提成制度):以全店中药饮片总销售计提,内方:调剂金额的2%,外方:调剂金额的4%,提成由所有的中药调剂员合理分配。

(7)没有独立中药调剂员岗位的门店,只计发提成,谁调剂,谁计提,按照工号计提。

六、在公司注册执业药师:额外补助500元/月。

七、中医大夫:详见合同。

八、解释说明
1、上述各岗位人员底薪为无责任底薪,只与考勤记录有关。

2、门店人员标准配置表
3、门店标准作息时间:
(1)2人配置:
A班:早7:50—中午13:00,下午:16:00—下午20:30
B班:中午13:00 —下午20:30
(2)4人配置:
营业员A班:早:7:50—下午13:00(无固定休息日,可换班休)
营业员B班:下午:13:00—晚21:30(无固定休息日,可换班休)
收银员:早:7:50—下午11:30 下午17:00—晚21:30(每周休一天,和店长轮休)店长:早:9:00—中午13:00 下午15:00——晚19:30(每周休一天,和收银员轮休)(3)5人配置:
1营业员、1收银员A班:早:7:50—下午13:00(无固定休息日,可换班休)
1营业员、1收银员B班:下午:13:00—晚21:30(无固定休息日,可换班休)
店长:早:8:30—中午13:00 下午15:30——晚19:30(每周休一天)
(4)6人配置:
1营业员、1收银员A班:早:7:50—下午13:00(无固定休息日,可换班休)
1营业员、1收银员B班:下午:13:00—晚21:30(无固定休息日,可换班休)
店助:早:7:50—中午11:30 下午14:00——晚18:30(每周休一天,和店助轮休)店长:早:9:00—下午13:00 下午15:00——晚19:30(每周休一天,和店长轮休)4、提成方案:
5、以上品种提成,销售扣率小于8折,无提成;大于等于8折,按比例计提。

6、店长提成:
行政班店长提成=店长计提每人总提成金额的20%。

7、新开门店,从开门营业算起,半年内不考核。

新开门店转正后的店长、店员绩效工资按绩效工资的50%发放。

8、底薪计算方法:
(1)月度考勤周期为:当月1日至月末最后1天,应出勤天数。

月底薪=底薪*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

(2)迟到、早退:扣款=月累计次数*10元,大于3次:扣款=月累计次数*20元。

9、员工转正后,如遇当月满勤,且工资不足1400元,公司给予补齐1400元。

(有严重违纪、盘亏、过期、请假、绩效分低于30分等扣款除外。


九、社保规定:
1、店长级以上员工,转正后半年参加社会保险,员工本人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的,视为放弃。

2、店长级以下员工,转正后一年参加社会保险,员工本人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的,视为放弃。

十、店长年度分红
1、考核区间: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为一个整考核年,并且店长全程在职在岗。

2、数据来源:次年的1月5日前,会计提供各门店经营数据。

3、分红条件:门店年度净利润现金部分≥6万元。

4、分红比例:净利润现金部分的10%。

5、发放时间:次年的第一个工资发放日。

十一、薪资发放:
(1)薪资发放日期:每月20日发放上一自然段薪资,如遇周末/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工资以转账的方式发放至员工工资专卡,首次领薪的员工提供本人兴业银行的储蓄卡。

(3)正常离职员工最后月的工资发放时间为:本人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后的次月工资发放日。

(4)员工对发放的公司有异议时,应在工资到账的三日内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复核建议,若三日内未提出,视同本人认可工资的发放。

(5)如有工资差异,在下次发薪时一并处理。

十二、离职要求:
(1)店长离职:必须提前3个月,向公司人力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方可离职,否则扣发未发放工资和提成。

(2)店长级以下员工离职,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人力提出书面的离职申请,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方可离职,否则扣发未发放工资和提成。

十三、工资中代扣项:
(1)员工个人收入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统筹保险费用;
(3)与公司定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员工违纪及因个人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5)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款项及费用;
(6)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编制
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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