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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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方案范文(3篇)

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方案范文(3篇)

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方案范文为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按照全县“三城同创”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依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省爱卫办对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初检情况通报的有关要求,结合创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___年___月开始,全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创建工作各种___机构,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强力营造创建氛围,在全县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全民创建格局;全面加强软硬件建设,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___年___月前各项考核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

二、工作任务(一)重点推进七项工作1、市场建设工作。

市场建设是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的一票否决项。

商务局、住建局要加快推进建设步伐,天宝农产品批发市场、北村富民农贸市场确保在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___年___月底前建成投用。

要按照商务__关于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做到布局合理、样式统一,要有上下水设施,市场周边要配建垃圾转运站和二类以上高标准公厕。

过渡市场___年___月底前整改完毕,并加强日常监管。

2、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建设工作。

《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要求“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中要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至少建成___座二类以上高标准公厕,按建成区面积___平方公里计算,县城内公厕数量至少达到___个。

关于废物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要求为:废物箱:商业、金融业街道:50~___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___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___m;垃圾收集站:收集站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___km;垃圾转运站:小型转运站每2-___km2设置一座,垃圾运输距离超过___km时,应设置大、中型转运站。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工作,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切入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创建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的水平,根据特区党委、政府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16年):铺筑基础、全面提升阶段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2016年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

第二阶段(2016年):全力攻坚、申报评审、实现达标阶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漏,作好申报评审准备,提出申请评审报告,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

三、职责任务㈠特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特区创建办”):根据特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区创卫活动制定方案、提出目标,作出安排;负责对全区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㈡特区卫生局、爱卫办:特区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及监督,负责抓好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督促社区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检测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全区创卫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爱卫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协助乡镇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种传染病,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23•【字号】迪政办发〔2023〕15号•【施行日期】2023.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迪庆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3日迪庆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和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我州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州县(市)联动、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的创建方针,坚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上下联动、政企互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创建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集中治理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努力把香格里拉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设施配套、生态宜居的国家卫生城市,守护和提升“香格里拉”品牌。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中7个方面45项210个指标要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协调推进健康县城建设。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
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
【年(卷),期】2012(0)3
【摘要】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1]135号),为保证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8页(P20-27)
【关键词】综合示范县;评估管理;卫生部;国家;创建工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6
【相关文献】
1.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结果的通知 [J], ;
2.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J], ;
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结果的通知 [J], ;
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通知) 穗文[2006]9号——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合考评方案(试行)》的通知 [J], ;;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
厅科技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农办市〔2020〕9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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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XX行动,促进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公共卫生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等工作,根据**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认真总结疫情防控中形成的好经验,夯实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基础,着力弥补我市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大力加强XX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C年,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联防联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执法监督、支持保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规模适当、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反应快速的防控救治工作格局。

到202D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全面提升,社区防控、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人才和物质保障体系健全有力,建立体系健全、分工明确、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达到国家各项规定和标准要求。

三、基本原则(一)统一指挥,联防联控。

健全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强化部门职责、属地责任、社区管控、社会动员,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二)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早期预警,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服务大局,加强资源和能力储备,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

(S)医防兼顾,合理布局。

根据XX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机构,强化专业化疫情防控救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疫情防控救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网络。

(四)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建设机动性强、保障有力的疫情防控救治队伍,及时、准确掌握疫情防控救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响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救治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 ” 。

龙坡 区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医 疗 救 援 保 障 应 急 预 案 》、 《 突发 重大 传染 病疫情 应 急预 案》 、 《 突 发 群 体 性 不 明 原 因 疾 病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 突 发 重 大 职 业 中 毒 事件 应 急预 案 》 、 《 突 发 其 他 严 重 影 响 公 众 健 康 事 件 应急 预案 》 、 《 突 发公 共事件 专项 应 急预案 》 、 《 重大食 品安 全 事故 应 急预 案 》 、 《 重 大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 红十 字会 突发 事件救 援救 助预 案》 等2 4 个 卫 生 应急专 项 预案 ( 方案 ) 。三 是 卫 生 专 业 机 构 制 定 了各 种工作 方 案和技 术 方案 。其 中 , 区疾 控 中 心 、 区 卫 生 监 督 局 制 定 了各 类 预 案 、工 作 方 案 、技 术 方 案 共 3 7 个 , 所 有二 级 以上 医疗机 构均 制定 , 并 及 时 修 订 完 善
组 , 制定 了《 九 龙 坡 区 创 建 国 家 卫 生 应 急 综 合 示 范 区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建 立 了 九 龙 坡 区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指 挥 部 , 各镇 ( 街) 、 区 级 有 关 部 门 均 明 确 了 分 管 领导 , 设 立 了工作 机构 。区政府 与各 镇 ( 街) 、 区 级 有 关 部 门 签 订 了 目标 责 任 书 , 将 卫 生 应 急 工 作 纳 入 镇 街 、 区 级 部 门 年 度 目标 考 核 内 容 。 三 是 区 政 府 设 立 了
了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预 案 和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紧 急 医疗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4.24•【字号】昌政办发〔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应急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关于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3〕1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卫生局制定的《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4日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区卫生局为进一步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高效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任务,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建设方案〉的通知》(京卫急字〔2011〕25号)要求,结合昌平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医药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为契机,以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长效工作机制,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全面提升全区卫生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3年6月底,昌平区达到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标准。

三、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昌平区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

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创建北京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各项工作。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负责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协调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事务性工作,对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方案(三篇)

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方案(三篇)

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和健康挑战。

为了提升我国县城的卫生水平,维护居民的身心健康,保障公众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我们的目标是:1. 将一定数量的县城建设成为国家卫生县城;2. 提高县城的环境卫生水平,加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3. 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提升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素质;4. 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1. 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系统,提高垃圾处理率;- 建设和改建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的能力;- 加大投入,修建和改造公共厕所,提供干净、方便的公共卫生设施。

2. 加强卫生管理- 加强县城环卫工作,提高清扫保洁力度;- 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素质。

3. 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完善县城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水平;- 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体检和疾病防控工作。

三、实施计划1. 第一阶段: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预计耗时2年,投入资金5亿元;- 建设或改建垃圾处理中心和污水处理厂;- 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和垃圾回收系统。

2. 第二阶段:公共厕所建设和卫生管理- 预计耗时1年,投入资金1亿元;- 加大投入,修建和改造公共厕所;- 增加环卫人员和设备,加强清扫保洁力度;- 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3. 第三阶段: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和健康教育- 预计耗时3年,投入资金10亿元;- 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提高县城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 加强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体检和疾病防控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1.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和推进工作;2. 加大财政投入,确保资金需求;3. 增加相关人员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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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1〕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卫应急发〔2010〕57号)等文件要求,为提升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水平,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现将《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导方案为提升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卫生应急能力,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卫应急发〔2010〕57号)等文件精神和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卫生部决定开展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一、目标利用3到5年时间,在全国创建100个左右以区/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先进基层卫生应急综合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我国基层卫生应急能力。

二、原则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坚持国家主导、省级推进、属地负责的原则;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服务大局、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内容和要求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社会动员等8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相关规划,将卫生应急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责任书;辖区内的乡镇(街道)政府成立卫生应急领导组织,辖区内的村(社区)指定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指挥协调。

在县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机构的领导下,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专业机构、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卫生应急联络网;建立县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具备信息共享、决策支持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

(三)预案体系。

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类单项卫生应急预案;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制定相关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各类预案和方案实现动态更新;县级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熟知本县、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和方案的内容及要求;辖区内乡镇(街道)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辖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卫生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

初步形成政府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为架构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四)应急准备。

县级人民政府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能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临时处置经费。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分类的专业卫生应急处置队伍,配备相应的装备;制定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演练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制订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相关制度完备;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卫生应急资源扩增能力,能迅速及时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

(五)监测预警。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完整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实验室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等监测网络,并指定专业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进行常规和专题评估,提出评估意见、预警和干预措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与管理工作,每月至少汇总分析1次数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事件评估率均达到100%。

(六)应急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上级专业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能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医疗机构能及时高效承担病人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并能有效开展事件相关病例上报工作;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卫生监督机构能及时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能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职能部门能利用大众媒体及时发布经授权可由其发布的应急处置相关信息,有效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沟通。

重大活动开展前,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机构能有效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排查治理意见和干预措施,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重大活动期间,县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能相互配合,有效完成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工作,保障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七)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结束后,县级政府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均能对卫生应急准备与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危害及处置救援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按同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卫生学评估及卫生系统内的恢复重建工作。

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补助标准;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而致病、致残、致死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和抚恤,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八)社会动员。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年度计划。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卫生应急知识素养。

县级政府或其相关部门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并能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志愿者能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四、职责分工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工作组和专家组,组织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推荐的国家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的复核、命名和督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国家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资料审查、技术支持等具体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国家、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制定本辖区内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建设方案,在本行政辖区内选择有代表性的3-5个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向卫生部推荐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

地市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建设,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相关程序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

五、实施步骤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创建步骤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照相关标准开展创建,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经本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同意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中评估选出有代表性的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向卫生部推荐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

卫生部不定期组织对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区/县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命名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

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周期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2011年,部署工作。

卫生部启动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印发《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标准》(内容见附件)。

各地对照本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2012年-2013年,开展评估。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分配的名额,可以不定期从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中择优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

第三阶段:2012年-2013年,复核命名。

由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对各省(区、市)申报的示范县(市、区)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申报县(市、区)按程序命名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

第四阶段:2014年-2015年,巩固推广。

各地继续加强示范区建设,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已命名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进行不定期抽查,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区、市)、全国范围推广示范县(市、区)建设成果,扩大示范效应。

抽查中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的命名。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实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抓手。

各地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要增强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作为近五年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落实政府公共卫生任务财政补助,加大投入,明确工作进度,保障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达到预期目标。

(二)综合协调,突出重点。

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对卫生应急的依法科学规范管理,逐步提升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综合能力。

各地要按照示范县(市、区)创建的核心内容抓紧建设,注重与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并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的指导,切实提升卫生应急的综合能力和各专业能力。

(三)措施有力,扎实推进。

各地要制订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

在组织实施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支持本辖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

循序渐进,扎实推进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四)规范管理,加强督导。

各地在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过程中,要加大对基层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重点建设内容的指导力度,加强工作督导,提高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同时,注意在建设过程中应当符合当地实际,避免铺张浪费、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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