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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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民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非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运作,提高企业效益,保障企业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各部门,形成决策、监督、执行和管理的层级结构。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企业重大决策,包括企业战略、经营方针、财务预算等。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及各部门的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组织、协调、指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各部门根据经理层的要求,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财务职责,规范财务流程。

第十一条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四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八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章信息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地传递。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民办非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民办非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民办非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民办非企业旨在通过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组织的有序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与权利、流程与程序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制度的目的1. 组织管理明确:建立规章制度有利于明确组织内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提高工作效率。

2. 维护员工权益:规章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提升员工素质:规章制度强调纪律和规范,培养员工的自律和职业道德素养。

4. 维护组织形象:规章制度对于建立组织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具有重要作用。

三、适用范围1. 适用对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民办非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2. 适用场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业的内部管理,包括办公场所、会议场所以及直接涉及员工的工作场所。

四、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制度的执行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2. 依法行事:制度的执行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3. 及时有效:制度的规定应具有及时性和有效性,以适应不同时期的内部管理需求。

4. 发挥约束作用:制度应对员工的行为和工作进行有效约束,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

五、责任与权利1. 上级责任:上级应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对违反制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教育。

2. 员工权利:员工有权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并且享有依法合规开展工作的权利。

3. 权利与义务平衡:员工的权利与义务应当平衡,相互制约,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行。

六、流程与程序1. 制度制定:制度的制定应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讨论,确保内容准确、明确。

2. 制度宣传:制度的宣传应全面、具体,向全体员工进行有效沟通和解释。

3. 制度执行:制度的执行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程序,确保操作规范、简便。

4. 变更与修订:对制度的变更和修订,应经过程序规定的审批和记录,确保执行的连续性和合法性。

七、违规处理1. 违规分类: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进行轻重程度的分类。

民办非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民办非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民办非企业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民办非企业的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民办非企业是指由社会组织、基金会、个人等自主组建并独立运行的非营利性组织。

其宗旨是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发展。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应当依法登记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民办非企业应当定期报告自身活动,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七条民办非企业的建设、管理和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第八条民办非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不断改进管理制度,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民办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对组织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理事会或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报告,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应当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对组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监事会或监事应当独立行使监督职能,确保组织合法合规运行。

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应当设立办公室,协助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办公室应当负责组织机构的文件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保障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管理组织的资金收支、财务报表等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人才发展机制,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条民办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组织运行高效有序。

第三章经营活动第二十一条民办非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其宗旨和章程,为社会提供有益服务。

第二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并按规定开展相关活动。

民办非单位管理制度

民办非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非单位的管理,规范单位运作,提高单位工作效能,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单位管理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单位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主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单位全面工作,主持单位重大决策,领导单位发展方向。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分管具体业务,负责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3. 办公室:负责单位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息、安全等工作。

4. 财务部:负责单位财务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申报等工作。

5. 业务部:负责单位业务拓展、项目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

6. 技术部:负责单位技术支持、设备维护、技术创新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主任负责单位整体规划、决策和领导。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具体业务,负责部门内部管理。

3. 办公室负责单位内部协调、沟通、档案管理等工作。

4. 财务部负责单位财务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申报等工作。

5. 业务部负责单位业务拓展、项目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

6. 技术部负责单位技术支持、设备维护、技术创新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时间:1. 单位实行周一至周五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

2.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单位规定的休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请假制度:1. 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员工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事假证明等。

3. 请假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出差制度:1. 员工出差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期间,员工需按照单位要求,遵守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出差归来后,员工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出差情况。

民办非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建立健全员工管理机制,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二、员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推荐、内部调配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招聘员工时,单位应审查应聘者的资格、能力、品德等方面,确保录用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员工录用后,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第九条单位应关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

四、员工工作与考勤第十条员工应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考勤制度,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

五、员工薪酬与福利第十三条员工薪酬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员工的工作性质、岗位、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十五条单位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六条单位应关心员工福利,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六、员工绩效管理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以员工实际工作表现为基础。

第十九条单位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

七、员工离职与解聘第二十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依法办理员工离职手续,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与员工沟通,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治理水平,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为了必要的前提。

本文将从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意义、具体内容以及总结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意义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它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提高治理水平: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治理水平,使单位更加稳定、有序地运行。

2、保障合法权益: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单位内部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纠纷。

3、促进社会信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社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信任度,为单位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立目的:明确内部管理制度的设立目的和意义,为制度的制定提供依据。

2、组织结构:规定单位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职责分工:详细规定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避免推诿和扯皮现象。

4、决策程序:明确决策程序和决策机构,确保单位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包括员工举报、内部审计等,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确保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7、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单位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8、其他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有关内部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三、总结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是提高单位治理水平、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信任的重要基础。

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单位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其运作,保障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经民主选举产生,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监事会,对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报告。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侵占、挪用、私分或者擅自转让其财产。

第四章人事管理第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监督和评估。

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项目,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准确。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二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员工投诉、申诉机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员工的合理诉求应及时回应和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部分,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应通过内部培训、公告等形式,使员工充分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提高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在制定和执行各项具体管理规定时,应确保其与本规章制度的一致性,不得与本规章制度相抵触。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和来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十八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章:信息管理
第三十九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本单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理事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应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条本单位在对外合作、接受捐赠等方面,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单位的非营利性质和公益性质不受影响。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应定期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理事会应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审查,根据单位发展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提出修订意见,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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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部管理制度(样本)来源:区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部管理制度(样本)董事会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宗旨,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董事会工作制度如下:一、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做好董事会工作。

二、董事会由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董事会负责监督本单位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章程及部管理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五、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重大决定的贯彻执行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六、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单位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七、董事会负责对本单位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况。

八、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和总结单位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和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要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确保捐赠、资助的资金完全按照规定或约定的用途使用,不被侵占、私分和挪用)。

二、本单位资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单位宗旨和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建立健全财会制度,会计和出纳工作制度,设专业会计管理本单位财务。

四、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努力做到收支平衡,如实登记财务帐目,按时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五、定期向校委会(最高权力机构)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单位成员及校长办公会(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六、财务人员要保管好财务工作中的各种票据、印章,按时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民办非企业单位安全责任制度一、X X X的法定代表人是X X X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全责。

二、本X X X的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要定期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

三、应保证做到无重大刑事案件、无严重犯罪人员,无火灾、无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开展大型活动或举办大型会议应及时提前上报并严格做好安全防工作。

五、对本X X X工作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学好、用好法律法规和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意识。

六、XXXXXX七、XXXXXX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宗旨,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下:一、本单位下列事项应向上级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1、有关本单位发展的重大改革方案;2、有关本单位年度计划外的重大建设项目;3、有关本单位各项部建设的规划和部署;4、有关本单位的突发事件;5、关本单位其他重大问题;6、接受国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二、本单位的年度预算和决算上报董事会审批。

三、制定和修改单位章程、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项由董事会大会通过。

决策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宗旨,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决策制度如下:一、坚持集中制原则,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走自律、自我发展的道路,进一步健全集体议事和决策制度。

二、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讨论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讨论决策本单位重大事项。

三、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学习国家政策精神,检查执行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并制定改进措施。

四、每月召开办公会,研究讨论单位发展情况,提出解决方法。

考核奖惩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单位宗旨,根据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如下:一、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为标准、以工作实绩为依据,逐年度进行,主要检查各岗位职责的落实完成情况,对其德、能、勤、绩作出客观评价,以不断改进工作。

二、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称职:1、危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2、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3、不能胜任本职位工作,德、能、勤、绩达不到现任职位要求的;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5、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员工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五、本单位每年年终对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完成工作规划好,团结、协作好,工作有创新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精神奖励和经济奖励。

市大兴区XX单位200X年X月X日监事会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协会宗旨,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监事会工作制度如下:一、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三、监事会成员出席理事会。

四、监事会负责监督本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协会章程及部管理制度开展各项活动。

五、监事会负责对本协会重大决定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

六、监事会负责对本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监事会负责对本协会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八、监事会负责对本协会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接受使用捐赠公示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协会宗旨,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接受使用捐赠公示制度如下:一、本协会接受捐赠资金来源:l、国外友好团体、个人及企事业单位的捐赠;2、会员单位的捐赠;3、国家有关部门的资助;4、其他合法收入。

二、本协会接受捐赠应向捐赠者出具协会会长签名的捐赠证明。

三、本协会对于捐赠的现金和物品都要按照捐赠者的单位及组织名称或个人、性别、年龄以及所捐现金或支票金额多少、所捐物品种类与数量多少等容详细列明并随时登记造册。

四、本着对捐赠者负责的原则,对捐赠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章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协会对所接受捐赠的现金和物品的用途、去向和使用的金额与数量等情况要及时公布。

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行为,树立公信度,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提升素质,增强单位建设,依据有法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董事会会议制度、账务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单位部管理制度的文本和展板,在单位相应的设机构办公室,以上墙贴或悬挂的方式,向单位员工公开。

第三条本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等证书正本,及经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或章程摘要)及承诺服务的主要容: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责任和收费标准。

党员和团员开展活动等相关的信息展板,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以上墙贴或悬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的情况,在新闻媒体、报刊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有条件的单位,除按上述规定外,还可在电子屏幕、报刊、电视、本单位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和承诺服务的容。

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用工制度第一条为规本单位和职工的行为,维护本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三条本单位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四条职工应聘本单位职位时,须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等合法证件。

第五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职业介绍信、职业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本单位。

本单位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书等证件。

第六条本单位挪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第八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九条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十条本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XXX(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3)严重违反本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XXX(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本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2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1)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的;(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本单位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结合计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本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安排职工加班的,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第十九条本单位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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